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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于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06 14:24:28 影响了:

  学校关于教育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日照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边学边查边改的部署要求,聚焦教育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强化专项整治,以牢固的初心使命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以扎实有效的整治成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及工作措施

  重点围绕我校工作相关联的8项具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一)查找招生入学过程中可能侵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规推荐教辅资料问题。

  1.加大公开力度。学校在官方网站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公布学校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问题,职能科室要第一时间转送、指导相关处室查处,责任主体科室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报告有关调查处理结果。

  2.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招生计划要求录取。

  3.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反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教辅材料选用推荐的违规情况,要及时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教导处、各年级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二)梳理整治学校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

  1.开展自查整治。学校要于10月25日前全面摸清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情况,梳理与教学业务无关的、增加教师负担的事项,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进行清理。

  2.健全监管机制。学校要对其他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活动进行严格限制。除正常宣传教育类活动外,外部门、单位进入学校开展或组织学生、教师参加的非教育教学类活动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3.广泛接受社会监督。11月上旬前,参照治理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问题有关要求,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未经审批,允许外部门、单位进入学校举办非教育教学活动的,予以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三)整治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问题。

  1.开展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积极协同市财政局完成解决大班额两项专项资金的重大专项绩效评价工作。严格依照中央和市要求,强化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建立健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在中等及中等以下的项目,在安排预算时进行适当调减。

  2.依托“山东省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实现专项资金从预算编报到资金下达、实际支出、绩效管理等全过程的即时、动态监控。

  责任单位:财务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四)整治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暗箱操作、应补未补等问题。

  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制度,提高学生资助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落实《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学生资助标准化体系》,规范和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组织开展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核查,对扶贫等部门提供的贫困家庭学生逐个进行核实,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受到精准资助。全面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责任单位:德育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五)整治索要或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暗示、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问题。

  1.认真开展教育宣传。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做到全员覆盖、人人知晓。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收受家长、学生财物,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自觉维护教师群体的良好形象。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2.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治工作台账。学校在媒体、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处理。

  3.严肃责任追究。对宣传教育不及时、自查自纠不认真、师德师风整治不力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明知故犯、顶风违规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纪检室、德育处、各年级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六)整治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

  1.加强评审过程管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职称评审有关规定,规范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流程,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在官方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布职称评审文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聘请高水平专家担任评委,并实行回避制度;评委会议召开期间,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通讯工具统一保管,营造客观公正的评审环境。

  2.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学校在组织申报推荐时,必须公开申报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张榜公布、发布公示通知等形式在本校全体教职工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评审材料逐级报送。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审结果无异议。对群众反映经核查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七)整治在教学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

  在各类评先树优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杜绝营私舞弊,确保评选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经常性地开展学术规范、学术诚信教育和指导,通过宣传治学典范和明德楷模、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开展诚信科研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育科研人员加强科研学术自律,提高科学道德素养,杜绝教育科研弄虚作假。

  责任单位:教科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八)整治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问题

  加强考生诚信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法纪教育和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让学生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对试卷运送、保管、回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保密室实行严格的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试题失密泄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狠抓考试过程管理。积极推进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实行考试联合值班制度,协同处置团伙作弊等突发性事件及网络有害信息。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监督电话,公开接待来访,帮助考生解决合理诉求,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有违法行为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责任单位:教导处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15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郑强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辛本卫、姚久德、李茂坤、郑世军、尹衍利、王安伟、王立新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年级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校教育教学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科室、年级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专项整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对教育教学中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具体抓,一抓到底、落地落实。学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牵头科室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强化具体措施,立即行动,快速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在11月底前完成。各牵头科室要将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梳理,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及时督办,并于每月10日、20日下午5时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部、相关科室要及时查找制度漏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专项整治结束后,对一时没有解决或者解决不彻底的,要建立整治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推进标本兼治,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和主题教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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