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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两篇

发布时间:2019-11-01 10:04:07 影响了:

2019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两篇


篇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紧紧围绕职责定位,突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和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精心研究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后,我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一是成立机构强保障。为加强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纪委监委机关专门成立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工作办公室,建立由县纪委常委会和纪委书记、监委主任XX领导,X名分管副书记和X名分管常委担任正副主任,下设综合协调组、信访举报组、审查调查组、案件审理组、宣传报道组等X个组,负责具体统筹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二是以上率下强推动。县纪委书记XX同志及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多次到各镇(街道)、村(居)、县直单位和有关企业调研,了解各领域、行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情况,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了《XX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XX县纪委监委机关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职责定位和运行机制》等制度文件。同时,县纪委书记XX同志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和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措施。

  (二)健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合力。一是定期分析研判案件线索。建立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多次组织公安、国土、住建、林业和委机关室(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并研究成立查办案件线索工作专班,深挖彻查案件背后“保护伞”。目前,成立了X个查办案件线索工作专班。二是建立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为加强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局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县公安局在侦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时,发现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重大复杂黑恶势力犯罪与腐败问题交织的问题线索,及时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移送县公安局进行前期侦办。截止目前,县公安机关向县纪委监委移送X条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

  (三)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线索管理。通过在各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举报箱、发放宣传册等措施,广泛收集扫黑除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一是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活动。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利用墟日在各镇(街道)开展基层反腐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举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据统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物品X万多份,接受群众咨询X多人次。二是加强线索管理。明确案管室具体负责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定期汇总问题线索,按照“第一时间归口、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对账”要求,建立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跟踪督办、定期沟通、情况统计等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纪审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作为打击重点,果断亮剑,一查到底。一是整合基层办案资源。对交办、转办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建立了纪委委员划片包干、调查研究、集体议事、工作报告等制度,要求镇级纪委委员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二是领导包片包案直查督办。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联动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各相关室(组)包片包案制度,通过领导包案、联合查办等方式,推进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直查督办。各纪检监察室统一归入查案人员库,按照线索分批次限时处理需求,配备组长及组员成立各线索查处小组,包案领导通过定期听取汇报、检查台账、实地走访、督办指导等方式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质量把关。据统计,县纪委监委共排查、收到群众举报和其他部门转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X条,其中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X件。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落实。我委主要采取“两个一”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每月一督导检查。制定《XX县纪委县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机制,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对口督导、督导组专项督导、巡察组巡察监督、纪委领导包片包案督导等方式,发现存在问题,并严肃追究责任。县纪委书记XXX多次带队到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督导工作,了解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二是每半年一集体约谈。重点对发现和处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站位不高、重视不够、责任不清、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X月X日,对上半年以来上报“零”线索的X个镇和X个成员单位进行了约谈。X月X日,对下半年以来上报线索较少的X个成员单位进行了约谈。

  二、存在问题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还需加大。虽公布了信访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等举报途径,并积极编写简报和撰写新闻稿件,但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效果还是不够明显。

  二是摸排出的问题线索较少。各镇(街道)、各单位摸排问题不够精准,上报问题线索较少,暂未查处典型的大案要案。

  三、2020 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力度。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引导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正风反腐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和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明晰本单位本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政法、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协作,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注重做好纪法衔接,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快查、快审、快办、快结。

  (三)加大线索排查。通过巡察、走村入户和与政法机关联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收集力度,摸清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底数,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四)强化日常监督。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对口督导、督导组专项督导、巡察组巡察监督、委领导包片包案督导的方式,加强对有关单位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站位不高、重视不够、责任不清、措施不力、工作不实、效果不好等问题。

篇二:

  自本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本局涉砂涉矿和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自本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后后,本局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5次,传达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研讨本局工作开展的重点领域和可能涉及到涉黑涉恶的业务范畴,对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王军副局长为副组长,徐永红为专抓,各组线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制定《砂石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全局上下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具体要求,对领导小组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加大宣传,深入巡查走访,排查走访全覆盖。依托巡查走访、座谈会形式深入基层强化宣传、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举报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决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在沿河一带、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通过打横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政策和文件,充分展示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后盾和本局打击扫黑除恶的决心。在单位 LED 屏上滚动字幕上持续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大力营造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局共悬挂横幅 30 余幅,张贴公告10余份。同时采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

  (三)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把扫黑除恶与重抓廉政教育结合起来,与整顿队伍作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查处吃拿卡要,惠民政策变形走样,执法队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坚决依法惩治涉砂涉矿和工程项目中"村霸"“路霸”“小团伙”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路霸”“小团伙”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涉砂涉矿”,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自行动开展以来,本局联合公安、水务、林业、国土资源、海事、港航、镇人民政府等职能部门,以“零容忍"态度,开展联合执法,出重拳、下重手 ,依法查处打击非法采砂案件30余起,抓获非法采砂嫌疑人60余人,捣毁非法吸砂机具10余台次,扣押挖机、铲车、农用机车20余台次。同时,及时收集案件存在特点,排查案件可能涉及有关线索,积极强化部门沟通,建立联合机制,齐抓共管,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和力度,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与信任。

  (四)健全机制,做好台账登记,狠抓工作落实。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利用各组巡查河段和市场调查、扶贫走访等工作相结合,听取民声,收集线索。明确并压实各组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建立扫黑除恶日常排摸工作责任制,将各组负责同志确定为排摸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该组队员确定为摸排工作具体责任人,确保摸排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真正形成常态。建立联合执法打击机制,通过联合公安、水务、林业(湿地)、海事、镇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涉砂涉矿案件进行打击。同时公安机关对涉砂涉矿案件进行深挖,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发现一起坚决重点打击一起。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对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黑恶势力明显存在却排查不出、发现不了,或者排查出来以后瞒报、漏报、迟报的以及违反工作纪律,为涉砂涉矿及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二、存在特点、问题及线索的处理。

  近年来,因砂石价格飞涨,砂石巨大的利益诱惑,致使涉砂案件较多,主要体现在非法采砂方面。由于目前涉砂案件取证难打击难度较大,法律较为疲软,致使涉砂案件很难打击到位。由于巨大利益诱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非法盗采砂石,顶撞对抗执法行为时有发生,针对涉砂方面特点,本局不断强化联合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在日常执法和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以文舟、廖浩、杨凡为首的“小团伙”,有组织进行非法采砂,并多次阻碍执法工作的开展,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本局执法过程中将有关证据进行保存,并向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对有关证据进行移送移交,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本局也密切关注和集中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中。经过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使非法采砂行为和对抗执法行为得到遏制。但后期仍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重拳整治非法采砂行为,严防反弹。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本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局务所涉及业务范围内仍未发现具有很明显特征的涉黑涉恶团伙和涉恶集团的案件; 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 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四、2019年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发挥本局巡查和下基层走访的工作特点,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重点围绕禁采整治和砂场平整、工程项目推进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险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在沿河一带设立举报电话牌,全面发动群众。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不断促进局务工作。

  三是整章建制,扩大成果。充分发展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牵头、指导和督促作用,以中央、省、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为依据,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各沿河乡镇合力打击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格局。坚持“发动群众、深入排查、联合执法、重点打击”为原则,加快建立健全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环节预防监督机制等各项制度,不断巩固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四是加强队伍作风廉政建设。从打造一直过硬的执法队伍入手,强化组织纪律,加强法制和廉政教育,紧密联系党建工作,通过学习、培训、和廉政教育、党性教育等活动,不断强化个人的集体意识、荣誉意识、纪检意识和党性,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推进,确保队伍清正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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