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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4 09:01:54 影响了:

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6年10月8日至12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6年12月9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分析和判断上来,统一到对抓好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常存忧患意识,常有不足之戒,常怀敬畏之心,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立说立行,坚持问题导向,分析原因,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使党风政风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源头预防遏制腐败工作深入推进。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梳理归纳的整改事项,结合我局实际,本着上下一致、对口落实的原则,重点做好5个方面25个重点事项的整改落实。

(一)党风廉洁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理清“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责任;
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计划
局党组负责人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领域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局党组班子成员亲自参与对分管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查找、建立制度工作,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审核;
制定党组定期议党、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建工作协调会议、党组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等五项管党制度。

牵头领导:张涛,配合单位:机关党委、局办公室、政工股。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2、关于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年初上报的“两个责任”清单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履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
进一步落实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局纪检组职责定位,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员,加大对工程项目、人事任命、大宗物资采购、行政权力行使等重要领域以及财务室、管理规划股、执法大队等重要岗位的监督力度,督促管理规划股完善市政工程管理办法,督促路灯管理所完善路灯材料采购制度,督促行政审批股完善行政权力审批制度,督促政工股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等。

牵头领导:苟宗,配合单位:局办公室、政工股、行政审批股、管理规划股、环卫处、执法大队、路灯管理所。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二)执行纪律方面

1、党的领导弱化

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市城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一个月召开一次市城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党的政策理论;
定期开展学习活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法规法纪,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坚决执行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全面执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局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带动局属各党支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防止责任递减现象。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牵头领导:张涛,配合单位: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局属各党支部。

整改时限:长期

2、党的建设缺失

整改措施:积极推进局属党支部换届工作。我局已于2016年12月前完成局属各党支部换届工作,配齐配强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开展城管系统党务培训,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领会,推进局属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局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专项检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改工作。

牵头领导:孙欣,配合单位:局属各支部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3、管党治党不力

整改措施:(1)健全完善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做到市城管局党组会议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
健全完善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报告制度,党组成员要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向市城管局党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

牵头领导:张涛,配合单位: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整改措施:(2)健全完善市城管局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半年召开一次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健全完善市城管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市城管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
健全完善退休党员管理制度,对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和失联的退休党员,根据《党章》的规定,按照自动退党处理,由所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决议,并报局机关党委和局党组批准,予以除名。

牵头领导:孙欣,配合单位:局党组成员、局属各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整改措施:(3)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年初党组书记与局属党支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洁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每年6月和12月对局属各支部进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并落实整改。

牵头领导:张涛,配合单位:局纪检组、局属各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整改措施:(4)严格履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配齐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处理违纪违法人员;
建立市城管局谈话提醒制度,对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工作岗位或职务有变动的或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要及时与其谈话,有针对性地对其提出纪律要求或应注意的事项,使其警醒和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以避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领导:苟宗,配合单位:局纪检组。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党委政府规定精神方面

整改措施:(1)修订完善市城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统筹合理安排公务活动,规范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报销流程和相关附件要求,并加强日常督促和检查。针对车改后市城管局保留的4台公务用车,出台市城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规定,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

牵头领导:苟宗,配合单位:局办公室、局纪检组。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整改措施:(2)建立完善市城管局财经纪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在经费支出时,对缺少原始资料要件时坚决不予报销。

牵头领导:王运福,配合单位:局财务室、下属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及报账人员。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整改措施:(3)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市城管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明确慰问职工标准。每年1月制定当年市城管局工会年度活动计划,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保工会活动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寓教于乐。

牵头领导:吕义德,配合单位:局工会。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整改措施:(4)每年1月和7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三公经费、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工会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一次交叉检查。

牵头领导:苟宗,配合单位:局纪检组、局财务室、管理规划股、环卫处、执法大队、路灯所。

整改时限:长期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1)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局办公室立即修订市城管局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报局党组审定,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党组会和一次行政办公会,分别听取局党组成员和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近期工作汇报。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党组成员票决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事项时,要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下属单位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事项的会议,参照执行。

牵头领导:张涛,配合单位:局党组成员、局属各单位及其班子成员、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整改措施:(2)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市城管局中层干部任免办法,规范任免程序,任免结果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牵头领导:王运福,配合单位:局政工股。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整改措施:(3)排查混编混岗人员。对全系统借调人员全部清退至原单位,依据“三定”方案对局机关人员进行重新定岗,人员缺少的问题由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统一安排。

牵头领导:王运福,配合单位:局政工股。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五)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违反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党组会议直接任命下属单位班子成员。

整改措施: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定市城管局中层干部任免办法,规范任免程序,任免结果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牵头领导:王运福,配合单位:局政工股。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2、人事管理较为混乱,个别职工长期在编不在岗,存在“吃空饷”问题。

整改措施:排查混编混岗人员。对全系统借调人员全部清退至原单位,依据“三定”方案对局机关人员进行重新定岗,人员缺少的问题由局党组研究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统一安排。针对长期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的人员,由局纪检组执纪问责。

牵头领导:王运福,配合单位:局纪检组局政工股。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3、个别领导干部少买多开办公器材发票,套取资金报销应该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整改措施:邀请市审计局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审计,若发现有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现象,局纪检组将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并追回非法所得。建立完善市城管局财经纪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

牵头领导:苟宗,配合单位:局纪检组、局财务室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4、个别班子成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整改措施: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对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记录。

牵头领导:张涛,配合单位:局党组成员。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5、个别执法人员对待被执法对象态度恶劣、方法简单、行为粗暴;
对群众诉求推诿扯皮、久拖不办。

整改措施: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水平。

牵头领导:王运福,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6、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未见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值班加班公休情况的公开公示内容。

整改措施: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每月初公示上月加班统计情况,每年12月底公示本年度公休情况,值班情况及时公示。

牵头领导:王运福,配合单位:局办公室、环卫处、执法大队、路灯所。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7、对违章建筑监管不到位,发现不及时,规划区内违章建筑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市城管局党组成员督查违章违法建设责任区域制度,对发现不及时的违章建筑,进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和太平镇的违法建筑查处协助机制,及时响应并采取措施.

牵头领导:张涛,配合单位:局党组成员、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8、背街小巷垃圾清运不及时,对流动摊贩管理不力;
清洗街道浮于表面,对隐蔽处放任不管。

整改措施:(1)由市环卫处召集太平镇各社区召开座谈会议,收集各社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的背街小巷和清洗不到位的具体地址,制定台账,落实清运和清洗责任人,并进行环卫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牵头领导:张国大,配合单位:环卫处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整改措施:(2)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在特定时段设置蔬菜早市,采用疏导结合的方式取缔占道经营。

牵头领导:王运福,配合单位: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9、市容市貌管理流于形式,以车内叫嚣替代街面巡查,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较多。

整改措施:建立完善执法人员包街巡查责任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对于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的执法人员严肃问责。

牵头领导:王运福,配合单位:局纪检组、执法大队。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10、干部职工生活作风不够严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公共场所不当行为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加强干部工作作风督查,公布举报电话(设在局纪检组长办公室),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若发现有干部职工作风、行为不当,将依纪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苟宗,配合单位:局纪检组。

整改时限:2017年1月20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局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局党组书记为整个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

(二)加强跟踪督导。各牵头领导要负责协调、跟踪、督导、检查工作。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跟踪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也可针对个别重点难点问题向局主要领导汇报。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在党组会议上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统筹推进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把服从、服务于全局中心工作作为整改落实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导向,把好基调,既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又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密切干群关系、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成为加强党性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的过程,用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果促进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中共万源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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