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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魅力校园”艺术节活动]第五届校园艺术节

发布时间:2019-06-17 09:20:20 影响了:
文章摘要: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魅力校园”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艺术节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魅力校园”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各开发区(新区)教办,市属学校、市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魅力校园”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艺术节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展示我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阳光下成长--我的中国梦

艺术节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不含艺术专业学校)的在校学生、幼儿.

分为幼儿组、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乙组为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校外教育机构的中学生.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艺术节活动的内容分为三类:普及性文化艺术教育活动、竞赛性艺术活动和艺术巡演展览活动.

(一)普及性文化艺术活动.

1、学校文化艺术环境创设

围绕学校核心文化,以艺术的表现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校文化艺术氛围,创设优美和谐的学校文化艺术环境.

2、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

以学校为单位,分县(区)组织,市教育局组织检查,检查评分记入团体总分(检查评分表另发).其主要内容为:

(1)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常规;

(2)开齐开足开好音乐、美术课;

(3)成立学校三团一队(合唱团、舞蹈团、文学美术社团、乐队),坚持开展团队活动;

(4)开展每月一歌活动;

(5)以班为单位,开展优秀校园歌曲、校歌演唱、校园集体舞等比赛;

(6)举办学校艺术节(艺术周、艺术月)活动;

(7)建立学校艺术教育成果交流(展览)园地(橱窗),定期交流和展览.

(二)竞赛性艺术活动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朗诵五项;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节徽设计、校园童谣创作、少儿歌曲创作;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

(1)声乐:合唱:小学组每队60人,初中组、高中组每队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合奏:

管弦乐或民乐合奏: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

管乐或弦乐合奏:人数不超过42人,指挥1人,节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节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节目形式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8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朗诵节目的内容应符合本届艺术节活动主题,展现中小学生、幼儿热爱祖国、朝气蓬勃、用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4)节徽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8开,要求主题鲜明,融思想性和艺术性为一体)、校园童谣、少儿歌曲:每县(区)10件,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每校2件;少儿歌曲要求有规范的词谱,一式5份,可另附cd.

所有艺术作品均无需装裱.

(5)校园童谣创作:反映生动活泼、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每首字数不超过500字.

(6)少儿歌曲创作:反映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师生的生活、学习,体现校园团结、积极、创新、青春、活泼,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

3、艺术教育科学论文评选(详见附件二).

(三)艺术巡演展览活动

高雅艺术进校园,校园艺术精品进社区,走向大众,走向社会,展示学校艺术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市组织举办2场巡演和1次艺术作品展(活动方案另发);各县(区)在本区域文化广场至少举办一场艺术节目巡演和一次艺术作品展览.

五、活动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分三个阶段,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普及性艺术教育活动贯穿全学年,具体安排由县(区)、学校自定.市级竞赛活动分阶段安排,艺术作品及艺术论文评比安排在8月份,艺术表演竞赛安排在10月份举行.

1、第一阶段为基层活动阶段

(2014年1月―4月)

以学校、幼儿园为单位,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建校艺术团(队),组织开展声乐、器乐、舞蹈、戏曲、小品、相声、课本剧、朗诵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形成“人人参与活动,班班组织活动,校校有特色活动”的校园文化新局面,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预期目标.

各县(区)、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主要活动安排表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届时,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县(区)检查、督促、指导,参与第一、二阶段活动.

2、第二阶段为各县(区)、学校组织竞赛活动阶段.

(2014年5月-7月)

在各学校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各学校根据各地各校实际情况,开展优秀艺术节目评选活动,并遴选出优秀的艺术节目参加市级展演.届时,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对县(区)、学校进行督导.各县(区)、各学校请于2014年6月30日之前,将参加市级竞赛节目报送南昌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红谷大厦b座2102室).联系人:刘镁荣,联系电话:83986479,邮箱:twy0791@163.com.

3、第三阶段为全市竞赛活动阶段(2014年7月-10月)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艺术巡演展览活动(2014年11月-12月)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要求

(一)普及性文化艺术教育活动

要求各县(区)、学校对照检查,落到实处.市级评估检查安排在11月进行督导评估.

(二)竞赛性艺术活动

1、艺术表演节目类,幼儿组、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乙组的每个节目的参加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小学乙组的每个人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报送节目和作品的数量:

(1)艺术表演类节目(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或课本剧、朗诵)

各县(区)小学甲组每类各报2个节目(声乐节目必须含1个大合唱),中学甲组每类报送1个节目,小学乙组节目由各中小学生活动中心或艺术团承担,每单位1―2个,节目类型自定;

市属中学每单位各报送2个节目(节目不分类,鼓励集体节目参赛),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报送1个节目(不分类);

幼儿组节目体裁包括独唱、小组唱、合唱、舞蹈、歌舞表演、童话剧、童话故事、器乐表演等,以小型集体节目为主,每县(区)报送2个节目;

中等职业学校甲组、乙组每类各报送2个节目.

(2)艺术作品类:

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县(区)教体局各选送40幅作品(其中乙组10幅);市属学校、市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各选送30幅作品;中等职业学校各选送15幅作品(其中乙组5幅).

节徽设计作品、校园童谣、少儿歌曲:每县(区)10件,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每校5件;少儿歌曲要求有规范的词谱,一式5份,可另附cd.

(3)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县(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4)报送参评的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报送时间

艺术表演类节目填写节目登记表(附件三),报送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地点:南昌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红谷大厦);

艺术作品(附件四),为保证作品质量,县(区)、学校应在本单位评选的基础上,严格按作品数量上报,超出数量的不予评奖.同时将作品分类汇总,于2014年7月30日前报送市实验中学,联系电话:13677087912,联系人:李伟;

艺术科学论文报送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前,报送地址:南昌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红谷大厦),联系人:王艳.

七、奖励办法

本届艺术节活动设以下奖项:

1、团体总分名次奖.全市设县(区)、市属学校(事业办、民办学校)团体总分奖若干名.团体总分由五部分组成:普及性艺术教育活动得分、艺术表演节目竞赛得分、艺术作品评比得分、艺术科学论文评比得分和艺术巡演展览活动得分.采取分县(区)、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分别累计计分办法评奖.县(区)分中学组、小学组、幼儿组三个组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按各项活动累计积分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

各县(区)教体局、学校组织专场演出记基础分10分,参加市级艺术节目表演活动,每个节目均记基础分5分,每报送一篇论文,计基础分2分.凡获奖的文艺节目、艺术作品、论文得分均记入团体总分,其中,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为鼓励优秀集体节目和普及性活动,普及性艺术教育活动、巡演展览活动、合唱、管弦乐(民乐、管乐、弦乐)、群舞节目奖计分依次翻倍,即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2、艺术表演节目奖:分组分类设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分组分类设一、二、三等奖.

4、指导教师奖:获三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均发指导证书.文艺节目一般奖励2名指导教师,大型集体节目原则上奖励2-3名指导教师;艺术作品原则上奖励1名指导教师.

5、优秀组织奖.对群众性活动普及程度高、效果好、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活动的县(区)、学校授予优秀组织奖.

6、创作奖:凡原创的艺术表演节目均可获创作奖.

八、活动要求

1、成立2014年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魅力校园”艺术节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各县(区)、学校要成立艺术节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订符合本地、本校特点的活动方案,要落实艺术节活动的专项经费,确保艺术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要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普及,面向全体,重在参与.要充分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切实做到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要在群众性活动的基础上,推荐优秀节目和作品参赛,不得指定少数学生专门演练和创作,一经发现,将取消所获奖项,并取消团体总分奖.节目和作品以创作为主,既短小精悍,又赏心悦目,具有青少年儿童特点,切忌成人化、专业化倾向.凡在市级以上参展、参赛并获奖的作品或节目,本届艺术节不再评奖.

3、要特别注意安全工作,在整个艺术节活动中,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师生的安全.

附件一:2014年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魅力校园”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名单

附件二: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魅力校园”艺术节艺术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通知

附件三: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魅力校园”艺术节艺术表演节目登记表

附件四: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魅力校园”艺术节艺术作品登记表

南昌市教育局

2014年1月2日

附件一:

2014年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生、幼儿“魅力校园”

艺术节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任:万群英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舒德南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赵明晰实验中学校长

周清市二十八中学校长

邹文杰市十八中学校长

王丽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副处长

成员:胡春国周洁王艳刘镁荣陈璐李伟胡万鹏

附件二:

南昌市第五届中小学、幼儿“魅力校园”艺术节艺术

教育科学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的通知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提高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水平,在全市中小学、幼儿艺术节活动期间,举办南昌市第五届“魅力校园”中小学、幼儿艺术节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以下简称报告会暨论坛).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研究中小学、幼儿园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重视基础性研究,加强应用性研究;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促进文化传承创新;搭建展示艺术教育科研成果的平台,发挥研究成果的借鉴和辐射作用,促进中小学、幼儿园艺术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发展,提高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水平.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艺术教师、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校长论坛的参加对象为全市中小学校长,申报校长论坛的学校应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配备足够的艺术教师和艺术教育设施设备,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艺术活动,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形成本校艺术教育特色.

三、主题和重点

本届报告会暨论坛的主题是“改进美育教学、创新艺术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重点围绕新时期美育教育改革难题,如何改进美育教学,如何将美育渗透学校教育全过程,如何构建美育化教学的优质课堂等,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农村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和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四、研究领域

(一)论文报告会的研究范围.

1、提高学生艺术审美和人文素养的课堂基本要素;

2、探索艺术教学优质课堂的路径;

3、我对一堂优质艺术课的认识;

4、怎样设计渗透德育的艺术课型;

5、如何处理好艺术课程与艺术活动之间的关系;

6、艺术教学中的创新思维培养.

7、农村学校艺术教育依托信息技术进行网络化教学的实践.

8、开展惠及全体农村学生的课外艺术活动的实践与研究.

9、因地制宜优化艺术教育资源配置的实践与研究.

10、农村学校艺术教育与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与优秀民族文化传承相结合的实践与研究.

(二)校长论坛的研究范围.

1、优化农村学校艺术师资和课程的对策;

2、学校艺术教育的课程管理典型经验;

3、学校艺术校本教材的开发与利用;

4、艺术教育在学校工作中的定位;

5、艺术教育与“育人教育”的关系;

6、艺术教育对构建校园新型文化的作用.

7、艺术教育资源的建设、开发与利用.

8、艺术教育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关系

五、评选范围和办法

(一)评选范围.

参加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没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乙类为2010年12月及以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不包括网络媒体)发表过的论文.已参加过前四届全国和前五届全省中小学、幼儿和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申报和评选.

参加校长论坛的论文评选范围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围绕论坛研讨重点撰写的论文.

(二)评选办法.

本届艺术节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县区和各学校报送参加报告会暨论坛的论文进行评选,按报告会论文和论坛分类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申报办法

(一)报送数量

各县(区)评选后分中学组、小学组、幼儿园组报送,每组不超过20篇,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每校不超过4篇.校长论坛论文的报送数量每个设区市3-5篇.

(二)报送要求

1、甲、乙两类论文和校长论坛论文均需同时报送纸质文本(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本.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全文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含表格).

2、报送论文一式四份.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写论文首页,将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地址及邮编、电话(含手机)逐一书写清楚,以便联系;第二部分为论文正文,不得注明单位、地址和姓名(供评审用).

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的复印件.

3、论文须经县区教体局、各学校组织专家评选推荐,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论文.

4、参加评选的论文,统一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论文报送表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0日,报送地址:南昌市红谷大厦b座2101室,邮编:330038,联系人:王艳,联系电话:83986479.邮箱:.

七、组织工作

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报告会暨论坛的有关工作纳入本届展演活动中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发动中小学校长,中小学、幼儿艺术教师、教研科研人员,管理干部等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成果.

各县(区)、各学校要在广泛征集论文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论文评选,举办县(区)级(校级)论文报告会,保证报送论文的质量.各县区(各校)报送的论文须经过县区级(校级)评选方可推荐.

各县(区)、各学校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的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科研水平,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跨上新的台阶.

附表:

1、全市第五届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报送表

2、全市第五届中小学、幼儿艺术教育校长论坛论文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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