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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七里店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扫黑除恶学校

发布时间:2019-06-24 17:15:30 影响了:

篇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护全体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区教育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学校作用,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乐都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始终保持对学校附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黄、赌、毒”和校园欺凌现象的严打高压态势,以维护全市、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建设平安七里店学校、和谐七里店学校,服务和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标,按照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校园欺凌违法事件,有力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稳定,切实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程洪忠(校长)副组长:俞长田(副校长)孙成奎(副书记)成员:张德元、李文茂、李永强、应栋业、王永成、赵以东、赵有伟、石忠东、严得阔、张玉显、李积录、彭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张德元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联系电话:。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此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是: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人员,遏制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涉黑、涉黄、涉赌的不法行为; 阻绝学生间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监控校园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四、工作步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 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一) 动员部署和集中打击阶段(2018 年1月底—3月。根据中央、省、市、区委部署和教育局安排,学校及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安排,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青海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海东市乐都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斗争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二是通过QQ群、微信群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家长积极宣传《海东市乐都区扫黑除恶举报方式通告》,积极鼓励和动员广大师生、家长踊跃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家家知晓”的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三是迅速排查清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 学生间是否有发展“小兄弟”和校园欺凌现象;
打击盘踞在学校附近,长期以来为非作歹,影响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混混”;监控学校附近精神病患者的举动。

(二) 持续深化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4 月-12 月)。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工作流程,做好政策宣传和法治宣传,切实强化线索摸排整理,深挖线索,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深化专项斗争。

(三) 集中攻坚和综合整治阶段(2019 年1月-12 月)。对涉黑恶问题治理不力,师生安全感不高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攻坚,严肃工作纪律;
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让广大师生和家长评判成效,全面了解掌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评价反映。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环境,提升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感、满意度。

(四) “回头看”和全面总结阶段(2020年1月-12 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教育局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取得实效,师生和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題,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五、工作措施(一) 深入宣传,精心组织。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青海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海东市乐都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 排查线索,摸清底数。

开展深入、细致地大摸排,力争把学校附近黑恶势力全部纳入视线,摸清黑恶势力的底数、成员及罪行。模排的重点主要是:

一是师生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团伙犯罪;

二是监控小学或初中未毕业、对学校有情绪的“小混混”;

三是校内教师、临聘工作人员是否涉黑、涉黄、涉赌;

四是在校园发展所谓“小兄弟”,打架斗殴、教唆欺凌,影响校园秩序的社会重点人员,

五是校园欺凌现象,

六是排查学校附近是否有精神病患者的情况。

(三)加强联合,集中打击

积极联合当地派出所、村委会、社区,集中摸排情况,力争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对学校附近的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控,谨防伤及学校师生。

(四)重点教育,提高认识

广泛开展“崇尚科学、扫黑除恶”宣讲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工作会议和知识教学;
通过国旗下关于“扫黑除恶反邪教”的讲话向全校学生输送反邪教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学生远离违法与犯罪,增强尊法守法意识;
组织全体师生参加法制竞赛,通过“校园黑板报”、“手抄板”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扫黑除恶反邪教”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掌握依法治教知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精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执法、法的觉悟。六、工作要求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扫黑除恶斗争合力并及时向区教育局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案、台账、简报和总结。

篇二

乐都区七里店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实施方案为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 渗透,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稳定。根据县委《关于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 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 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同校园欺凌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 理相结合, 通过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 学校安全教育、 法制教育,彰显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 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开展 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 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 学秩序。

二、目标任务 通过 3 年不懈努力,全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 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校园欺凌及周边 治安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 师生安全感、 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靠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汪宏彦 校 长副组长:曾国秀 成 员:常元平 杨秀萍 赵惠文 侯芳萍 袁海涛 吴 刚教务主任 教 教 教 教 教 教 师 师 师 师 师 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由曾国秀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日常事务。

二)广泛宣传教育 营造浓厚氛围 学校要通过张贴、散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违法犯罪违法犯罪的通告》 、 《甘肃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 奖励办法》 、通过电子屏、专栏、教师、家长微信群发布渭 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目前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的十二 种表现、甘肃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使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做到人人皆知,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 供有力的支持。

(三)深入排查摸底,发现案件线索 从即日起,学校要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通过设立举报 箱、电子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 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激 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 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 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 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能力。

(四)突出工作重点,精准防范打击 学校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整治,形成校 园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报告、整治分工协作、职责明 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通过排查整治发现在校学生同校 外不法青少年勾连线索,发现长期游荡在学校周围、骚扰学 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 线索,主动提供摸排出的案件线索,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渗 透,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四、工作保障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 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学校 案件线索的排查,主动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二)通畅信息报送 学校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报送机制,确定专人,快 速移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推动。

(三)加强督导考核 县教体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学校综治工作年终 考核,结合校园欺凌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适时 开展督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 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有 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中央、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使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
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组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18年1月至2020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18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村、镇所属站所、学校、企业要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20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村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干扰阻碍全镇重大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工程、沙石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
在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刷写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村组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营造扫黑除恶氛围。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地区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
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
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重点围绕林、矿、砂、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
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镇纪委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村级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镇所属站所、学习、企业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派出所长任副组长,镇其他班子成员、村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

(二)加强配合协作。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村、镇直各单位和企业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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