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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以案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9-09-10 11:02:40 影响了:
  保持查办违纪案件的高压态势,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首要职责。近年来,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查系统、系统查,查大案、大查案”的工作思路,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治本之策、清源之道。2008年以来,全县共立案102件,“两规”12人,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26人、移送司法11人、行政撤职以上处分6人,特别是成功查办了聚众赌博系列案、工程建设领域系列案、林业系列案、公安系列案,群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由50.3%提高到86.5%。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有力展现了“廉政也是生产力”,2008年至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由21.83亿元增长到30.98亿元、财政收入由8218万元增长到1.5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117元增长到3243元,对外招商引资342.6亿元,特别是大唐华银石煤综合利用、中金集团黄金开发2个央企项目的入驻,为会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动真碰硬,刮骨疗伤,竭力扫除健康发展路障

  一是明晰“案件查办是立纪之剑”思路。坚持“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领导交办的必查、实名举报的必查”三必查原则,重点查办了“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生态保护、优化环境”四类案件。成功查办了事关民生的赌博系列案,项目建设中的串标系列案;破坏生态保护的林业系列案,损害发展环境的公安系列案。

  二是建立“信访举报是监督之眼”机制。把畅通渠道作为查办违纪案件的前提保障,从中发现案源线索,力求惩治到位。创新信访机制。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抽调40名各类专业人才集中办公,为群众提供党纪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完善公开接访机制,建立纪委领导接访日制度,推动定时定点轮流接访,依法依纪处理群众诉求。设立村级纪检员,开展进村入户大下访活动,延伸监督触角,确保村级腐败行为无法逃遁。设置“12388”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信箱,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事宜。2008年来,共受理业内信访举报209件,其中实名举报128件、转立案31件,业内实名举报率由不足30%提升到85%。着力专项检查。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农资市场、教育收费、食品药品安全、惠农政策落实、基金管理、作风建设、优化经济环境等专项检查,从中查处违法违纪案件96件,涉及资金300余万元。严格执法监督。突出国土资源市场、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单位“小金库”、厉行节约、林政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使用等执法监督检查。对2008年以来的85个工程项目建设进行了执法检查,涉及资金3.1亿元,发现问题15个,纠改率100%;对2007年至2009年的146.2万元乡镇截留社会抚养费进行了追缴入库。

  三是坚持“深挖细究是执纪之本”原则。按照“保护改革者、惩治违纪者”的办案思路,对查处的个案进行深挖细查、彻查到底、做大做强,力求“治理一片、震慑一方”。

  凝聚优势,整活力量,切实提高案件查办质量

  一是“人人是办案能手”促进全员优化。深入开展“争当办案能手”竞技活动。建立领导包案、全员办案制度、专案小组制度和案情剖析制度。二是“各显其能竞风流”统筹全局反腐。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及时协调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相关执法部门业务能手共同参与大要案件查处,力求信息互通、力量互助、手段互补。同时,根据案情需要,及时提请市纪委办案能手支援指导,对涉案人员形成高压态势,摧毁其侥幸心理,如实交待违纪违法行为。在该县纪委有力的组织协调下,2008年以来,县公安局查处国家公职人员违法案4件,县检察院查处贪污渎职案111件,县法院查处干部刑事案11件,县审计局对6人实施离任审计、查处230余万元违规资金。

  三是“榜样在前我不退”引领创先争优。县纪委主要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参与大要案件查办,有效控制侦查进程和节奏,随时调整办案方向,谋划办案策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鼓舞和支持办案人员顶住压力、昂扬士气、排除干扰。

  四是“案件规范零差错”确保结案无投诉。坚持边办案办规范、边实践边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案件查办程序中的《立案呈批报告》、《延长调查时间呈批表》、《送达回证》、《执行处分批复(决定)回单》等12种呈批表。同时,编制了《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谈话)笔录模式材料》,规范了被调查人的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基本情况笔录、受贿、贪污、失职渎职、超计划生育等常见问题的调查谈话笔录及审理谈话笔录,对查办案件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注意事项和工作纪律进行了明确,有效解决了以往笔录随意性大、程序欠规范等缺点,使笔录衔接更加严密,推动笔录规范化、标准化,确保了纪检办案“件件是铁案”。

  放大影响,舒筋活血,充分发挥治本清源功效

  一是“纠外因、促内优”干部作风大转变。动真碰硬、刮骨疗伤的案件查办,迅速掀起了“廉政风暴”,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架起了一条“高压线”。县纪委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围绕身边典型腐败案例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坚定“廉洁自律,艰苦创业”的进取意识;在被查处人员所在单位扎实开行风整顿活动,对照鲜活典型开展有针对性的深度剖析,查根源、找对策,重整行业行风形象。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反腐败警示教育月”、“三纪”学习教育、“诵读中华经典,感悟廉政文化”等一系列活动,县委常委会带头召开“反腐败、促发展”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申作风建设“十个严禁”,引导全县党员干部认真思索“入党为什么、用权干什么、身后留什么”。邀请市纪委办案能手到会上廉政党课,增强廉政教育的深度性和说服力。各部门各单位纷纷自发组织到怀化监狱,听取囚徒现身说法,接受腐败警示洗礼,“敢于担当、秉公用权、真抓实干、一心为民”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二是“堵漏洞、搭平台”发展环境大优化。坚持查办案件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成功的案件查办,推动“治腐、防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有力优化了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林业系列案的查处,直接催生了“会同县竹木税费征收大厅”的设立,实行木材指标电子屏公示、一站式收费,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搭建了林业健康发展平台,林业税收从2008年的900余万元增长到2010的3000余万元。公安机关对财务管理、干警管理、公务执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得到有力维护。全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纷纷依托有线电视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承诺“提高办事效率,廉洁奉公守法,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推动了政务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事项得到张榜公布、醒目示人。建立健全重点项目(企业)联系卡制度,县级领导、纪检干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定岗定责,服务重点项目,竭力经济发展,“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环境”的思想观念得到有力彰显。

  三是“创佳绩、真有为”纪检地位大提升。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得到有力锤炼,社会认可度也得到不断提高。2009年县委1号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从机关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了“凡选调进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每年择优解决2至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书记)为正科级;县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对外交流干部不少于2人”等规定。2008年以来,该县提拔机关纪检干部5人、交流7人,18名乡镇纪委书记落实了正科级待遇,“热爱纪检、扎根纪检”成为广大纪检干部的强烈共识。

  以案治本心得体会【篇二】

  2013年以来,中山市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关于“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要求,组织发案单位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案件为切入点,综合运用制度、科技、公开、改革、教育等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着眼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立体式”预防,构建“精准式”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实现办案成果向预防成果的有效转化。

  一、选准试点,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

  中山市纪委监察局联同该市检察院对近五年发生职务犯罪案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和总结。选取近5年全市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较多的公安、住建、教育、卫生、农业、水务、林业、渔业8个部门为“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试点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编绘《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梳理每个岗位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8个试点部门共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表152份,查找出廉政风险点4037个,其中一级风险点1153个。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和廉政风险目录一览表等在部门的网站和办事窗口的显著位置公开,让媒体和群众监督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印发《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积极开展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到各镇(区)、各部门,对“以案治本”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找准路径,有序开展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促沟通,凝聚共识。该市纪委监察局召集8个试点部门进行动员部署,凝聚工作共识。二是明责任,强化督查。试点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协助党委承担组织协调、检查指导职责,案发单位是“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案件剖析、查找风险、健全制度等工作。三是定方案,有序推动。8个试点部门迅速行动,拟定工作方案。如该市公安局先后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跟案预防工作的通知》、《中山市公安机关跟案预防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跟案预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指导下属各单位认真开展工作。四是善总结,完善制度。据统计,8个试点部门共制定4321条防控措施,制定和完善172项规章制度,规范454项自由裁量权。

  三、查准漏洞,制度补强强化“以案治本”

  各试点部门在剖析案件以及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缺乏制度或制度漏洞是发生腐败案件的主要诱因,因此把制度补强作为“以案治本”的工作重点。加强对案件查根溯源,根据市纪委和审判机关提供的相关案件判决书、调查报告等材料,通过听取案件查处部门、管理相对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和讨论,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的症结所在和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为对症下药和制度补强打下坚实基础。如该市海洋与渔业局认真剖析该局原渔业科科长林某在 2009至2010年间帮助本市部分养殖户申领相关养殖业补贴后,收取好处费用于单位接待开支,构成单位受贿错误的案件。针对该案反映出来的专项资金申报、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迅速修订并印发《中山市基塘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中山市基塘整治项目验收办法》,并运用于2013年基塘整治专项资金分配审批、公示、验收等各个环节,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精准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监管力度

  各试点部门在注重剖析案件、查找风险的同时,更注重立足长远、防控风险,避免再发生类似案件。如市农业局通过全面剖析该系统近年来发生的案件,发现腐败问题集中反映在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分配标准宽泛、公开力度不够、权力封闭运行、监督管理不力、验收流于形式等问题,决定采取五项措施监管专项资金:一是立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资金分配标准,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基本实现“一个项目一套管理办法”。建立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和项目档案制度,落实联合验收制度等。二是抓公开。打造“网络信息、手机短信、村务公开、新闻媒介”四个信息公开平台,使惠农政策和申报信息公开透明、家喻户晓,推动农业扶持政策阳光化。三是抓明责。将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强化责任制,增强跟踪追责威慑力。四是抓监督。以“专项督查、内部审计、绩效自评、预算反馈”四项手段,加强涉农资金项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五是抓教育。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件、身边的人和事进行以案说法,筑牢农业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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