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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20年工作计划5篇

发布时间:2020-02-17 09:07:53 影响了:

【篇一】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盯“追赶超越”目标和民生保障这一主线,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扣全区工作重点,在践行“强队伍、抓担当、转作风,强基础、求突破、再超越”的工作思路中,自身建设长足进步,民政事业不断发展提升,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四大体系建设持续发力

(一)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我们制定了《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针对33个基础设施不达标社区,采取新建、改造、购置、项目配套、整合共享、开发商和驻社区单位无偿提供等方式,形成“一社一策”,逐一研究解决措施。目前,均已形成初步解决方案。二是深入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结合创文、创卫复审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环境整治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指导社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开展以“十乱”整治为重点的社区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活动,使我区社区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三是持续推进社区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四社联动”工作,以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和谐示范社区、美丽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区信息化水平,分类打造一批有特色精品社区。以对标红专南路建立重点工作每周通报制度,强力督导,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到社区实地调研情况推动社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四是积极推进国际化社区创建。确定以红专南路社区、铁一院社区、华城国际社区为试点开展国际化社区创建工作,通过规范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各类标识,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对外交流平台,促进社区品质、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等整体提升,来打造适宜外籍人员居住生活的国际化社区。五是做好三无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制定《三无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重点工作每周通报制度,每周向区委、政府汇报民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编发通报5期。同时,大力开展以社区搭台、社会组织主导、社会工作人才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的“四社联动”,督促街办使用社区专项服务经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承接“三无小区”垃圾分类。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深入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要内容的特色为老服务,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召开了雁塔区城市养老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我区今后一个时期的养老工作任务,重点推进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和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等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先后下发了《xx市xx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养老工作任务的通知》、《xx市xx区民政局关于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养老圈”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涉及养老的文件,明确了我区养老工作的目标、思路、方法、措施,为养老服务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今年我区所承担的养老任务主要是“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6个;
新增养老床位440张”。目前,6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已建成;
今年新增1个养老机构、8个日间照料中心、6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新增451张养老床位,完成总任务的102.5%,超额完成任务。在建立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方面,目前已经有3个街办正在进行选址工作,正在进行与合作方进一步的洽谈。在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已经同多家软件公司进行了接触,目前正在制定完善方案,待方案通过后,通过招投标选定第三方进行合作,地址初步选择在雁塔区曲江社会福利院内。在养老机构管理方面,我区共有9家养老机构,其中1家公办养老机构,8家民办养老机构,共有床位2496张。今年来我们多次召开养老服务质量推进会,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大检查,各机构积极配合,有序推进雁塔区养老服务质量。全年新建1所民办养老机构,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60张。在高龄补贴发放、重阳节走访慰问方面,为全区58570名7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432.479万元;
为全区100名老人发放重阳节慰问金5万元,16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1.6万元,走访慰问了曲江社会福利院并送去慰问金3万元。

(三)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持续发力。

全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920户、1432人,截至目前共发放低保金1660.05万元;
为31名城乡特困人员发放供养金42.02万元(其中为960户1479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取暖救助金115.2万元,全面普惠冬季取暖救助政策;
为995户1466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13.728万元,确保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为8名外省回陕精简职工、40名市属企业精简职工发放保障金23.99万元;
医疗救助161人次,发放救助金45.53万元;
临时救助4005人次,发放救助金231.21万元;
教育资助28人,发放资助金14.8万元。一是以复审制度加强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完善“分类施保”,实施“渐退帮扶”。今年以来,共通过审核审批及复审1340户、2202人,将符合条件的26户、90名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各项政策全覆盖。二是以农村专项治理落实主题教育精神。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低保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农村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治整改。查漏补缺,加大入户走访、大力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
对辖区的45个行政村涉及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479人进行拉网式核查,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条件的5户9人纳入了保障范围,对超出低保标准的18户38人取消低保待遇,严格动态管理;
对特殊对象进行清查,实行备案制度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及公示制度,使低保政策公开透明。三是以下放审批权限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我们将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审批发放权限从原来3000元提高至15000元,并完善街道的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确保困难群众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今年以来,通过街办审批4005人次的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231.21万元,包括为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特赦人员发放1.5万元的临时救助金。五是以织密网加大特困人员救助关怀力度。根据《西安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及我区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的部署,我区城乡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1320元,我区现有特困供养人员31人,月发放供养金5.17万元。六是强化社会救助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通过受理、入户、评议、审核、公示等方面实施精细化管理。七是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核对平台于2018年底顺利搭建完成,2019年1月起正式运行,目前已经通过信息核对平台对8347条在册救助对象信息进行比对,异常信息793条,经过工作人员对异常信息进行核实,23条信息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给予停发,追回违规领取资金11720元。

(四)民政专项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村“两委”换届回头看,扎实做好村(社区)涉黑涉恶势力排查。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规范化建设。聚焦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大体检”、“大排查”、“大起底”,对全区各村社区干部进行8+1部门联审,以“三类人”为重点完善工作台账,并建立了常态化研判、联审和督查制度等长效机制,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清理出队伍。二是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区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408家,其中民非单位386家,社会团体22家。今年年检民非单位287家,对10家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工作,评出4a级社会组织3家,3a级社会组织5家。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和信息管理建设。三是做好社会福利及事务工作。持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
为全区18名困难群众发放殡葬补助金3.06万元;
为全区519名困难残疾人和2978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368.241万元;
为全区101名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以奖代补资金21.56万元;
规范地名路名,提升道路命名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福利彩票销售5.6亿元,销量连续多年稳居省、市第一;
婚姻登记办件量再创新高,累计办理16408件。

二、重点工作强力推进

(一)煤改洁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以来,我们累计入户检查130余户次,共停发不符合申领补贴户56户,14.94万元。审核第二批城镇居民煤改洁补贴2769户,259.7万元,资金由区财政局全部拨付街办进行发放。截止目前,已全部完成城镇居民煤改洁补贴发放工作。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

我局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召开专题会议50余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配备专门办公室及3名工作人员,印发了各项工作方案文件50余件,建立了专题会议、信息报送、线索排查、线索移交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宣传发动、村(社区)两委班子“回头看”等工作,印发各类宣传品7万余份。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到村、社区、福彩站点、养老机构检查督导,协调推动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成立线索核查小组,快速、准确做好中央督导组转办线索核查工作,先后调查转办线索61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围绕问题整改、行业治理、专项整治,统筹谋划推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更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全力提升205所社区服务水平。健全组织机构,增加工作力量。尽快补强支部书记,补齐两委会成员,增加2名两委会职数。继续对硬件设施进行提升,社区办公场所增加2250㎡,达到3000㎡;
对室内外服务设施进行总体设计提升;
大力引进社会组织,让社会组织大量承担社区服务;
智慧养老、日间照料、老年餐厅等方面全面提升服务内容和水平。二是开展智慧社区建设。编制了智慧社区示范建设评价指标(试行)。三是建立“四社联动”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下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党群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社工和志愿服务组织,全面推行村社区两委一肩挑,为社区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良好环境。四是积极推进“三无小区”管理改革。统一引入社区组织服务管理“三无小区”日常事务,打通经费使用渠道,全面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强力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把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在社区干部待遇、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专项经费使用、“三无小区”服务管理等问题上强力推进,破解问题的堵点和难点,把社区干部工作增长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起来,把社区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结合起来,实现全区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市、区标准,以全市试点为契机,通过解决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同时要按照习总书记“社区工作要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要求,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四社联动”创制工作,以社区治理创新试验区、和谐示范社区、美丽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区信息化水平,分类打造一批有经验、可复制、能推广的特色精品社区。

(二)以破解“养老难”为牵引,健全完善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

通过深入开展以居家养老为主要内容的特色为老服务,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健全完善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以着力破解“养老难”为牵引,全面推进《西安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落实,积极发展休闲养老等新型高端养老模式,逐步建立起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级养老服务体系。二是打造“15分钟养老圈”。以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为契机,依托“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等模式,构建具备信息发布、老人需求受理反馈、养老服务设施查询等多种功能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广“虚拟养老院”服务模式。积极鼓励调动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打造一批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社区康养服务站点,建立起以老年人为核心,市场为主体,社区家庭积极参与,涵盖线上线下各种助老服务的“15分钟养老圈”。三是加大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上级文件,今年将全面放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到2021年,各街道要在现有基础上至少建成1个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以上、设置床位50张以上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每个社区到2021年,都要建立1个以上具备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急、助行等服务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站;
要将曲江社会福利院打造成为具有示范指导作用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三)以兜底保障为基础,不断深化城乡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立足目前的脱贫攻坚大局,围绕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这一主责主业,坚持领导主抓,夯实责任、集中力量,攻坚克难,进一步修订、完善和丰富各类社会救助制度,扩大政策覆盖面。稳步提升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加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贫困家庭的救助力度,结合上级文件研究出台我区相关救助办法。协调建立“村级”民政助理员主动救助机制,加快实施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信息联网审核,缩短我区申办低保时间,进一步提升救助精准度,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救助效能。

(四)以城乡基层治理为重点,着力构建民政专项社会治理体系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成果,扎实做好基层政权领域涉黑涉恶势力排查。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自治章程、村务公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度建设,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规范化建设。同时要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出台相关的规定和制度,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商会、协会、校友会等社会组织力量资源投身经济建设、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工作。持续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和社会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和信息管理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篇二】

2019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安排,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取得了新成就。

一、工作亮点:

(一)民政重点工作。2019年3月,xx市民政局对我县民政工作通报表扬,尤其在难群众生活保障、儿童福利、殡葬管理工作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xx市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2019年7月,县民政局承担的养老服务业、社区建设管理和社会救助等二项考核获得全市第一名。

(三)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深受老年群体称赞,赠送锦旗、表扬信约100余件。

(四)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长者照护之家)建设工作。一期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先后接待了省内、外民政部门10多批次,100多人次考察、参观。省厅认为我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在全省105个县(市、区)中位于前列。

(五)惠民殡葬改革。出台了《来安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来安县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意见》,对我县户籍人口亡故后,在县殡仪馆火化,最高免除1050元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目前已经免除费用同时,对火化后骨灰采取江葬、海葬、树葬等生态节地葬法的给予最高800元的奖励。

二、2019年主要做法

(一)完善民政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1.逐步完善城乡低保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精准助力脱贫攻坚。自2019年7月起,实现低保城乡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585元,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6602人(其中城市低保4558人、农村低保对象12044人),共发放城乡低保金6836.6万元,累计保障16.68万人次。全县农村特困人员中的集中供养人员财政保障标准由现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50元,分散供养人员由现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累计发放农村五保金1263.6万元,累计保障2.45万人次。同时,结合我县乡镇实际,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2019年,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31.252万元,累计享受补贴1.9万人次。

2.不断推进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2019年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95.8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补助996万元,0.938万人受益;
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9.8万元,0.2788万人享受。

3.儿童社会福利体系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我县共有孤儿108人,其中福利机构收养孤儿6人,城乡散居孤儿102人。今年以来,按照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50元、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450元的标准,共发放救助救助资金134.71万元,有效的保障了孤残儿童的生活。二是推进“三留守”建设,2019年,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0万元,在舜山镇三湾村建设“三留守”之家1个,采购安装空调、电脑,书橱书籍以及文娱设施设备,组织志愿者开展帮扶活动,为广大的农村贫困“三留守”人员提供了一个学习、娱乐的平台。

(二)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化养老水平。

1.全面落实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为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支持。2019年,共发放高龄津贴510.204万元,享受老年人数达1.2万人。对我县新安镇北门、西门、东门、建阳、高郢、永阳、青龙、新河等8个城市社区户籍,且在社区常住的散居特困供养对象,7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80周岁以上的独居、空巢老年人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投入政府购买资金162.34万元。

2.推进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一是建设来安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长者照护之家)。一期日间照料中心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营,每天前来活动的老年人约80人。中心的建设得到了省、市民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二是推进来安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该项目位于新安镇双塘街道以南,县儿童福利院以东,占地面积约20亩,养老中心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228张,总投资约2000万元,为全县老年群体提供优质、专业、个性化的养老服务。

(三)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推行基层治理建设和城乡社区协商制度。确定高郢社区为2019年县级智慧社区试点,投入资金15万元用于推进社区互联网设施建设以及硬件设施建设。指导新安镇西门社区申报全省第二批协商示范点。指导半塔镇做好全省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投入15余万元在雷官镇雷官村、三城镇河口村建设农村社区协商议事文化长廊。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村民弘扬时代新风。

2.大力推进地名区划工作。与相邻县市区签订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活动。截止目前,我县边界线走向清晰,界桩位置清楚,边界和谐稳定。联合出台《来安县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成安徽省标准地名词典国典27条、省典60条词条内容编纂。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提高登记质量,2019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0家,其中民非2家,社会团体8家。对全县注册登记的95家社会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参检率为100%,经检查审定,社会组织年检结果合格的78家,基本合格的2家,不合格的12家,新成立3家。撤销3家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我局一直鼓励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并规范社区社会组织活动。截止目前,在我局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共19家,民非登记成立4家。

4.全面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一是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拟对原长山公墓投资6000万元进行改扩建,新建、改建乡镇公益性公墓12座,投入建设资金约1000万元。二是重建来安县殡仪馆。鉴于新形势下的殡葬改革工作的需要,经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我局拟在县长山公墓附近选址重建县殡仪馆,占地面积约50亩,计划建设资金约4000万元。目前,县殡仪馆规划设计初稿已经完成,正待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民政工作量越来越大,机构人员配置失衡,特别是基层民政机构人员能力薄弱、更换频繁,导致基层服务能力建设还有欠账,对民政对象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政服务对象多,资金量大,发放及时、精准需进一步保障,在提升服务水平上还有短板。三是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规划不足,养老服务平台搭建比较困难。主要表现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足,社区内服务新增项目场所难以落实。尤其是在一些县城老的中心小区,大都为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作为养老服务平台的服务设施原先没有列入社区规划,缺少足够的场地开展养老服务。

四、2020年工作计划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重点围绕以下思路推进民政工作:

(一)购买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18〕23号)文件精神,根据服务对象人数,按照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用于购买服务支出。切实增加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解决服务能力薄弱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把好“三关”,扎实做好各类资金发放工作。目前民政部门共承担28类资金发放工作,直接服务对象约10万人,全年发放资金约1.4亿元。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严把“三关”,即:申报关、审核关、发放关,确保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资金安全。

(三)推广试点,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体系。

做好乡镇敬老院和县社会养老服务中心的公建民营监管工作,探索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在新安镇社区里选择困难老年人家庭30—50户,对其进行适老化设施设备改造、采购安装工作;
强力推进老年人三项制度完善工作,推进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和监护工作;

做好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二期(长者照护之家)建设工作。

2019年,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面对全新的2020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铆足干劲,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民政职能,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下真功夫解决“兜住底”“兜准底”“兜牢底”“兜好底”难题,编密织牢“兜底保障网”。

【篇三】

2019年,县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聚焦主责主业,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和重点目标,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完善社会保障,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创新亮点,为打造“美丽蒲江绿色典范”贡献了应有的力量。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工作情况

(一)深化党建引领。一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以及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大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二是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三是开展以“重温入党誓词”“爱国主义教育”等为主题的固定党日活动;
四是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

(二)做实民生兜底保障。一是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249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84人,农村低保1965人。城乡低保标准达家庭月人均收入650元;
1—10月,全县城乡低保累计保障22723人次,发放保障资金1290.66万元。二是完善应急型困难对象绿色救助通道。增加设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对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全县实施临时救助129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3万元,有效解决了急需救助家庭的临时困难。三是做好困难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今年共为16名孤儿、艾滋病儿童、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2.9万元;
办理儿童收养登记5个。四是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截止10月底,发放困难残疾人一次生活补贴11160人次241.41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2246人次283.41万元。五是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开展城乡特困人员复核工作、分散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意愿调查工作;
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支出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1-10月,为全县674名城乡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和丧葬补助等资金共计641.2万元。六是发放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截止目前,共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2.1万人次320.1万元。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今年共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全县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达101个。开展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情况评估,下拔运营补贴资金77.6万元。二是实施适老化改造工作。在县福利院、寿安敬老院、西来敬老院等3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目前正在实施中,预计年底完工;
按照每户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为100户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实施适老化改造,目前正在开展入户改造,预计11月全面完成。三是开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为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经济困难自理老人、轻度失能老人和重度失能老人提供不同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四是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建成鹤山街道全兴社区、飞龙社区,西来镇青山村、光明颐养居养老院4个助餐点位。

(四)助力社会发展治理。一是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委发〔2019〕22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19〕27号)要求,开始启动我县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蒲江县现设立乡(镇、街道)12个,其中:乡4个、镇7个、街道1个,拟调整设立镇(街道)8个,其中:街道6个、镇2个,拟减少乡级行政区4个,减幅33.3%。二是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重点发展商会类、农业农村发展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等社会组织。截止10月,全县社会组织达776个,其中登记254个,备案522个;
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三是搭建县乡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新建乡镇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4个,全县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达8个,分别是:县级1个,鹤山街道、寿安镇、大塘镇、大兴镇、甘溪镇、朝阳湖镇、光明乡各1个,为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学习交流、成果展示等服务。四是大力开展城乡社区营造。全县134个村(社区)共计实施181个社区保障资金服务类项目,累计开展社区营造活动近300余次。大塘镇、鹤山街道、寿安镇、复兴乡共有1个乡镇级、4个村(社区)级社区营造项目获得成都市2019年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资助项目扶持资金支持51万元。五是探索建立社区微基金。通过社会组织参与技术指导、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公众大力参与的方式,培育建立社区微基金26支,基金池资金量达16余万元。六是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考前培训,共计培训4期800余人次,全县报名参考人员941人。

(五)提升专项事务水平。一是大力开展地名保护工作。注重加强对老旧地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地名文化遗产遴选、申报;
启动地名规划编制,充分挖掘人文历史资源,优先使用反映蒲江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的地名,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新地名中;
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全年共清理不规范地名5条。二是积极开展惠民殡葬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殡葬惠民补贴441人22.16万元。三是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1—9月共办理婚姻登记3246对,其中结婚登记1590对,离婚登记741对,补办915对。四是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按照自愿救助、应助尽助的原则,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寒冬送温暖”活动,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7.2万元。

(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大力开展阳光助学活动。截止目前,“阳光圆梦”、“阳光宏志”、“e万行动”等贫困学生救助活共救助困难大学生35名,发放救助金11.7万元。二是结合“99公益日”开展慈善文化月活动,倡导村(社区)积极开展公益服务,开展社区义诊、“爱心菜篮”义卖等社区公益服务3场,在全县营造了良好慈善氛围。三是开展“扶贫日”暨“慈善一日捐”活动。蒲江慈善会、县民政局、县扶贫办联合倡议,倡导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驻蒲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等单位及个人全民参与、助力精准扶贫、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积建设,共享城市现代化发展成果。目前活动正在进行中。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是继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和城乡低保集中复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大力实施临时救助,减轻困难群众临时困难。三是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为分散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检查,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加强关爱援助工作,将政府救助与社会关爱援助无缝衔接,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贫。五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大力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一是继续开展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指导乡镇按要求申报项目并推进项目建设;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开展城乡社区日间照中心评估,发放运营补贴,确保良性运转;
二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多元化。注重结合老年人需求,委托社会组织为符合政策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实施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和食品安全改造工程。对存在消防设施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按照要求开展改造工作,预计6月底完成。四是大力开展老年人助餐工作,对2019年已建的助餐点位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提前谋划2020年新增点位建设。五是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示范项目落地落实,根据创建方案全面完成建设,接受市上评估验收。

(三)抓实基层社区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县、乡两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服务站,开展好社会组织培育、培训、管理等工作。二是极探索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思路,推动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三是以社区营造抓手,社区营造村级覆盖面达100%,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工作。四是启动村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做好选举前情况调研、业务指导培训、选举工作手册制定,确保顺利完成选举工作。

(四)积极推动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继续做好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续工作,开展乡镇(街道)边界勘界,印制新的行政区划图;
实施村(社区)调整优化工作。

【篇四】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xx民政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之际,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第14次全国民政会议、2019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第20次全省民政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照“5+x”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党建引领惠民生、聚焦重点强措施、解放思想促发展、统筹兼顾抓落实,紧紧围绕“兜底线、谋福利、优服务、促治理”的工作目标,奋力推进xx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19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发展政治保障。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央、省、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部署和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19年市民政局党组组织集中学习19次,组织专题交流研讨6次,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在全局系统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班子和个人检视问题39条,整改39条;
坚守理想信念、初心使命不动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为基层困难群众解决问题9个,在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xx征程中发挥民政作用。

(二)深化养老服务建设,提升为老服务水平。

1、完善政策机制,民生工程成果显著。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印发了《xx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实施办法》,确保了全年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民生工程顺利完成,分配和拨付了2019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共计1400余万元。为全市9.4万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累计2270万元;
为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956万元。2019年全市新建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5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4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102个,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完成率100%;
推进养老机构床位合理化建设,护理型床位6188张,占比达29.4%;
积极开展毛集焦岗湖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大通区居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家养老智慧化试点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落实基础保障,养老服务行业优化。一是全面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制度。2019年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共计700余万元。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养老机构设立由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实现了办理“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最大限度方便养老机构办事,2019年办理完成4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备案申请。三是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有序开展,申请了80万元编制经费,目前已完成规划初稿,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提升服务质量,机构人员提质增效。一是在报请市政府基础上,开展居家养老呼叫平台社会化运营提质扩面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19年投入补贴资金约955万元;
二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2019年投入30余万元为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员进行为期10天的消防理论和操作的专业培训,3批共计130名学员全部拿到消防结业证书,消防培训合格率达100%;
三是社会办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数量逐年提高。2019年,我市积极为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全市综合责任险覆盖率达到83%以上,有效提高养老机构风险抵抗能力。四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目前我市正联合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多家部门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与整治,做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社会兜底保障。

1、城乡低保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8万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4.83亿元,其中城市低保保障面达2%,月人均补助448元,农村低保保障面达3.5%,月人均补助354元。一是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提高了社会救助相关标准,市辖区及凤台县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由570元/人提高到593元/人,增幅4%。寿县城乡低保均提高到560元/人/月,首次实现全市全范围城乡低保统筹。二是专项治理,确保成效。出台《xx市民政局开展2019年度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淮民〔2019〕24号),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农村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2019年清退低保对象3597人,纳入低保对象6379人,其中纳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1485人。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11月份举办全市民政兜底保障专题培训会,集中解读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交流工作举措和经验,提升民政工作人员为民服务能力。

2、特困人员救助工作。一是救助标准再次提高。2019年我市市辖区和凤台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2000元/人;
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250元/人;
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能力评估等级分别制定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今年以来,共为29.13万人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14901万元,护理补贴530万元。二是强化引导,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转型。制定了《xx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在确保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和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明确了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程序、合同约定内容、退出监管机制等事项,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改革发展规范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撑。

3、临时救助工作。一是下放权限,简化程序。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救助金额在4倍低保标准以下的临时救助,授于乡镇(街道)直接审批权限,提高救助时效性。在全市90个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统一制定转办流程图,“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为解决困难群众打造出一条“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全市累计为4100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00万元。二是发放临时物价补贴。2019年3月起,为104.5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884.04万元。

(四)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社会治理能力提高。

1、城乡社区治理水平逐步提升。一是积极探索智慧社区工作,出台《全市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淮办秘〔2019〕67号),确定大通区大通街道瀚城社区等5个社区为市级智慧社区试点单位,拨付福彩公益金105万元,用于规划编制、平台搭建、人员培训等试点启动工作;
二是筑牢社区治理基础。2019年累计签署了22份社区组织用房移交协议书,用房面积30623平方米,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不断提升;
牵头起草《xx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并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印发,大幅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全市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全覆盖,挂牌率100%,每个社区每年至少开展协商活动6次以上。与市委组织部、市房管局等6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四位一体”党建引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寿县为省级试点县。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督察方案》,成立督查组进行督查,择优推荐上报寿县炎刘镇、谢家集区李郢孜镇等六个乡镇为省级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单位。三是深入开展了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殡葬领域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治理,持续对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共发现村“两委”违法违纪成员31人,全部清理出村“两委”工作人员队伍,自动离职村和社区“两委”成员209人。四是在全市所有村和社区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活动。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各项民约、公约“大体检”于2019年12月前完成修订程序。

2、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是全面落实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为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做好服务。二是加强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全市行业协会已单独建立党组织27家,联合组建党组织7家,共涉及社会组织47家,组建率达58.02%,对尚未组建党组织的34家社会组织派出党建指导员,实现市民政局直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全覆盖。三是广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市国立掌部医学研究所成功帮助扶贫对象脱贫,并鼓励扶贫对象自主创业,今年8月份,帮助其开办了“潘集区董叶环养生馆”;
市壹元爱心志愿者协会于今年8月份,对特困家庭的大学生开展“壹元爱心,圆梦助学”活动,救助优秀特困应届高考生20名,高中、初中、小学各5名,共计35名。

3、积极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和志愿服务提升改造。一是为加快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有机整合、协同发展,统筹基层治理力量,着力提升我市城市社区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市民政局遴选田家庵区洞山街道生态新城社区开展首批“三社联动”工程试点项目建设,依托洞山街道和生态新城社区,建立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统筹、运营和管理工作,开展社区服务、参与社区治理。二是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目前系统注册了志愿者560849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6%,注册团体总数2583个,登记项目总数5085个,项目总时长3181554小时,位于全省中上游。三是积极参与“江淮社工周”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xx市旭日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主导制定的安徽省地方标准《农村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参与制定的安徽省地方标准《专业社会工作督导规范》正式面向全省发布。

4、优化行政区划,加强地名管理。一是开展全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前期通过走访、调研的形式,确定了调整工作方案,印发《关于成立xx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目前正在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邀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xx市行政区划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专家论证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稳妥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全面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梳理出xx市各县区不规范地名49个,受理住宅小区命名及门牌号编制等地名命名近30件,办理结果全部进行了公示。三是牵头开展与阜阳市、蚌埠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于7月中下旬分别召开了与两市的“2019年度边界线联检联席会”,并与两市签订了“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四是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寿县荣膺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称号。

5、积极开展慈善帮扶活动。一是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组织慈善超市开展各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发放慈善超市救助物资5万元,慰问特困群众。二是开展“慈善福彩圆梦助学”活动,共计资助150名特困大学生、每人资助3000元,合计45万元;

(五)强化社会事务服务,事务管理逐步规范。

1、儿童福利。一是全市31498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签订监护确认书,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
加强队伍建设,对全市150余名儿保专干等工作人员开展普遍培训。二是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050元每月和1450元每月。全市保障孤儿1190名,全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1049万元;三是引入社会项目支持。与xx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开展“明天计划”项目,对全市孤儿实行“应治尽治”;
在毛集实验区董岗保村圩内5个行政村设立社工服务站,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四是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保障好我市孤儿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

2、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利用dna比对、人脸识别、头条寻亲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19年全市累计救助1062人次,累计使用救助资金432.7161万元。经民政、公安部门协商研究,市救助站为37名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市福利院落实好落户人员的安置工作。开展“寒冬送温暖”和“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巡查车辆356台次,人员960人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650人次。

3、殡葬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殡葬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做好禁燃禁放工作,重点区域实现“零燃放”;
全市筹资1102万元,对4家殡仪馆火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为主题,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二是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巡查整改要求,加大“私坟乱葬”的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并做好住宅式墓地摸排整治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该项目由市产发集团负责实施。

4、婚姻收养登记。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的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收养能力评估,提高婚姻收养登记的服务水平,指导县区做好特殊日期婚姻登记服务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21853对,离婚登记9680对,收养登记15例。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益性公墓建设问题。规划选址和建设制约因素多,造成选址困难。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自带公益属性,需要投入大量建设资金却没有经济效益,基层财政短期投入大,建设资金缺口大。

二是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问题。数据来源不足且部分数据还是手工提取。我市核对平台的信息源分别来自xx市政法委牵头建设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社管平台)和安徽省核对平台,目前有公安、公积金、工商、税务、建设银行为实时在线推送数据,财政、不动产、人社、淮矿集团为手工提取数据,手工提取数据,时间较长,造成比对不及时。而且目前还没有实现和金融(目前仅与建行数据实现了对接)、证券、保险部门数据对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比对的精准度。

三、2020年重点工作谋划

1、进一步完善兜底保障,在救助范围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继续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缩小城乡低保差距,争取在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基础上,稳定提升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持续加强低保、脱贫两项制度衔接,助力脱贫攻坚。二是不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持续推进“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实施工作。三是扎实做好低收入和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做好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站等七类民政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督促指导。

2、进一步优化社会服务,在服务水平上实现大提升。一是创新养老服务政策机制,继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智慧养老产业发展,努力打造省级智慧养老示范机构。完成三级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率达100%。加强对居家养老呼叫平台的监管,为老人提供更方便、人性化的服务。加快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和社会化运营管理工作。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补助政策。二是加快推进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全市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县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全面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争取2020年末我市遗体火化率达95%,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乡镇级行政区域覆盖率达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

3、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在体制机制上迈入新台阶。一是持续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争取城市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100%、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达80%。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积极推进“四位一体”的社区物业管理机制,构建党建引领、群众参与、自主管理,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工作,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城市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三是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动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继续开展“慈善福彩圆梦助学”活动;
“三社联动”工作在全市各县区全面推开;
深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组织化、信息化建设。四是全面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水平,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及平安边界建设,依法开展撤乡设镇,配合做好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篇五】

今年以来,在省厅、市局指导帮助下,xx县民政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积极打造“首善之局、百姓之家”,紧扣市县两级中心工作,抓重点、克难点、出亮点,较好地完成了民生保障各项任务。11月19日,在全省民政会议暨第六届浙江慈善大会上,我局被表彰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根据会议安排,我主要汇报四个方面:

一、2019年特色亮点工作

1.“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明显。“低保惠民联办”全面升级。通过政府兜底、流程优化、平台保障,形成13项政策打包式、便民化、高效率办理,低保惠民政策覆盖率由原先的79.8%提升至100%,惠及全县低保对象。1月初,“低保惠民联办”入选全国社会救助优秀创新案例15强,获提名奖,成为浙江省唯一入选案例。7月26日,在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例会作典型经验交流,受到冯飞常务副省长表扬。11月19日,入选省“竞跑者”。此外,“婚育户”联办和“身后一件事”联办全面落地,截至12月底,分别办理760件、920件,给群众带去极大便利。

2.民生实事项目有力推进。建立工作专班,实施“分层对接”,累计对接乡镇(街道)领导66次,实地查看项目260次,协助解决问题67个。完善配套政策,出台《xx县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等政策,明确按照工程进度给予资金补助,撬动乡镇(街道)内动力,招贤镇鲁士村便民服务中心等4个项目建设工期提前4个月。实施进度管理,分类排计划、每周报进度、每月下通报。对进度相对落后的项目召开“局长+乡长”现场办公会,共同找原因、破难题、压责任。截至12月20日,省、市、县三级31个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3.“大养老”建设稳步推进。养老机构布局更完善。第二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进展顺利,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面达到50%;
村级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权益保障中心、老年服务中心功能得到发挥,为幸福养老夯实基础;
赛得护理型养老机构、不老泉康养项目为失能失智老人护理奠定基础。养老服务机制更健全。养老机构星级管理与养老补贴相挂钩,已评定1个三星级、3个二星级、14个一星级养老机构;
“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基本架构已完成,已覆盖失能失智群体,下步将扩大至所有特困供养、孤寡老人;
农村老人幸福食堂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已形成一套完善的建设、运营、监管机制。“孝老之城”影响更广泛。5月20日,全国老龄办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副会长朱耀垠来常参加“5•20”xx敬老日活动;
12月7日,在首届全国孝亲敬老文化传承与创新大会上做典型发言,国家卫健委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建军给予高度评价。

4.“大救助”体系更加完善。配套政策齐全。出台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低保专项治理、低保抽查复核等相关政策,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精准低保落地。突出抓好县级30%抽查复核落实,完善低保对象公示,截至12月,全县共有7783户(9748)人列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070户(2337人),发放低保金6080.6万元,全额低保提标至每月770元,低保公示制度落实,全年低保信访总数下降30%。救助力量融合。建立“慢城融慈善”平台,将民政、教育、残联、机关工委、扶贫办、团县委等部门相关救助职能,以及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的帮扶职能有效衔接,形成“统分结合”的一个口子救助,今年以来,共筹集善款超过250万元,累计帮扶一万余人。

5.“大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基层民主建设。顺利完成189个村居《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修订工作,配合开展扫黑除恶涉案排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召开全县社会组织发展大会,省厅分管副厅长江宇出席并讲话,出台《xx县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若干意见》,设立每年100万社会组织发展基金,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点(全市县级单位首家),广大社会组织在平安创建、“孝老之城”建设、“创文创卫”等志愿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对照平安建设过程性指标,突出抓好双随机抽查,并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每月联合检查机制,极大提升了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机构平安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实验区建设。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联动、街道实施的工作格局,“邻礼会”、数字社区等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政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局本级干部缺编数量较多,一些科室工作量较大;
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数量较少,14个乡镇(街道)总共18名民政助理员,业务处理压力较大。

2.亮点工作不够突出。今年以来,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以“大救助”“大养老”“大治理”推进工作落实,满足于跟着步子干,缺乏主动创新,各项工作比较平淡,与“强发展、求突破”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3.基层治理能力还有待加强。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工作经验不足,工作推进难度较大,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总体层次不高,政府购买服务整体效能发挥仍需提升。

三、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坚持以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全省民政会议暨第六届浙江慈善大会精神,围绕“大养老、大救助、大治理”主业,结合xx实际,谋求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形成xx品牌。

(一)围绕大养老,完善幸福体系。不断深化“幸福爷爷·快乐奶奶”行动,抓住省实施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的机遇,补齐养老服务体系基础设施落后和布局不合理的短板,构建具有xx特色的养老品牌——“孝老之城”。

1.敬老院升级为幸福颐养院。建设第二福利院,完成东案、金川颐养院提升,9家托底型养老机构完成改造提升。基本形成城区第一福利院,东北西三个方向为青石、芳村、第二福利院三家区域性集中供养机构,加上东案、辉埠和金川为辅的集中供养合理布局。推进赛得介护机构和不老泉养老机构建设,完善民办养老机构龙头建设布局。

2.完善乡村两级居家养老照料体系。继续建设3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照料示范中心(已建成7个),建设第一批14个农村幸福食堂(已建成1个),解决居家养老群体助餐、临时托养等困难,补齐乡村两级居家养老体系短板。

3.全面开设幸福讲堂。学校全面开设幸福课堂(孝经教育),全县行政村开设幸福巡回讲堂(社会组织参与)。

(二)围绕大社救,聚焦精准救助。紧扣精准低保这一社救核心,深化“低保惠民联办”改革,完善“融慈善”运行机制,补齐救助欠精准短板,建设具有xx特色的社会救助品牌——“慢城融慈善”。

1.创建“低保指数”:改进申请低保家庭复核辅助系统并推广应用,向民政部申报“低保指数”创新案例。

2.完成“低保惠民联办”2.0版升级:向低边家庭和移动端深化,让更多群众受益。

3.“融慈善”上线慢城通:完成融慈善建设,并纳入慢城通平台,政府救助和民间慈善实现线上融合,实现群众线上求助、对接、实现和反馈一线通。

4.设立儿童主任:出台儿童主任工作细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落实儿童主任工作清单和待遇,实现农村三留守人员精准救助工作长效化。

(三)围绕大治理,探索数据治理。抓住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机遇,充分发挥“慢城通”平台作用,初步实现社区治理和服务数据化,补上社区治理和服务短板,建设具有xx特色的社区治理品牌——“幸福社区”。

1.搭建数字社区:社区治理和服务数据化(含网格),完成社区数据化平台建设并融入“慢城通”,实现移动端社区治理和服务,破解线上线下融合难题。

2.建设“邻礼会”综合体:推动新建小区刚性落实社区综合服务体“邻礼会”,改造和新建“邻礼会”社区服务综合体,成为集党群服务、惠民服务、居家养老、卫生健康、就业创业、组织培育、公益志愿和个性化服务为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集聚区。

3.标配社会组织工作站:出台《xx县促进社会组织发展若干意见》配套细则,社区配置社会组织工作站,引导社会组织全面介入社区治理和服务。

(四)围绕大事务,加强满意服务。切实抓好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暖心民政”。

1.推行“幸福婚姻”。深化“离婚十缓办”,完善婚姻辅导员机制,通过社会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婚姻辅导;
加强婚姻数据数字化建设,助力全县“最多跑一次”改革;
做实“婚育户”联办,提供更优服务。

2.加强“惠民殡葬”。深化“身后一件事”改革成果,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政策宣传与落实,促进群众观念转变。

3.实施“满意救助”。完善救助管理规范,开展“冬日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注重提升日常救助管理成效。

4.强化“高质消薄”。充分发挥移民资金效能,借助县水库移民创业园、金川街道数字产业园、白石商贸大楼等“飞地”项目,助力移民村消薄。

四、落实省委“民政30条”意见建议

1.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打造“四合一”“五合一”综合体,功能涵盖“邻礼会”“居民会客厅”、党群服务中心、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防止重复建设。

2.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尤其是放宽对社区社会组织注册资金限额,实施资金“零门槛”。

3.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照料中心)标准化运行,建议以开办老年食堂形式,确保助餐配送餐服务常态落实。

4.切实建好“儿童之家”,完善“儿童主任”任职、薪酬、考评等机制,并通过“儿童主任”,实现民政力量真正延伸到村社一级。

5.抓好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力量配备,进一步夯实基层民政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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