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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1 08:47:01 影响了:

云和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190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丽教办基〔2021〕号)要求,结合云和县实际,经云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云和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精神,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平稳有序推进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教育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学”原则

贯彻《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县域统筹”原则

公办学校以户籍、房产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划片招生,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民办学校面向县域招生,不设置任何限制性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派位录取。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县教育局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报名须知、录取的新生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2015831日前出生的云和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政策符合在云和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因病因残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凭县级三乙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核可以推迟一年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

2020年毕业的云和县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政策符合在云和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

(三)培智学校招生对象

200691日—2015831日出生的云和县户籍智力残疾学龄儿童少年。

四、招生计划

(一)民办学校

1.云和县文元育英外国语实验学校

1)小学部:招生6个班,计划招生数210人。

2)初中部:招生6个班,计划招生数240人。

2.市属民办学校

经市教育局核定,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文元学校、丽水吉时雨中学合计在云和县招录26名学生。招录时,纳入云和县招生总计划一并实施。具体名单由县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后上报市教育局。其余县域外民办学校到云和县招生均属违规招生。

    1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5人,初中部招生5人。

2)丽水文元学校:小学部招生8人,初中部招生4人。

3)丽水吉时雨中学:初中部招生4人。

(二)公办学校

1.小学招生计划

县实验小学、江滨实验小学各招生6个班,城西小学、古坊小学各招生4个班,崇头小学、石塘小学、赤石小学、云坛小学、黄源小学各招生1个班。合计招生25个班。

2.初中招生计划

云和二中、云和三中各招生10个班,梅源中学招生4个班,合计招生24个班。

3.培智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1个班。

五、普通生招录办法

(一)学生报名

1.报名形式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全面推行网上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云和县中小学新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相关信息请关注“云和教育”微信公众号)

2.填报办法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小学或初中端口进入。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填写公办学校报名信息。填报时,以户籍或以房产为依据入学的需准备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图片。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准备云和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住证(外县的需提供)、户口本图片。

所有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民办学校,在填写完公办学校相关信息后,需选择“我要报民办学校”,再根据个人意愿填报1-3所民办学校志愿。

3.报名时间

1办小学、民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2021616-17;

2)公办初中、民办初中新生报名时间2021623-24;

(二)资格审核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批次或学校选择错误的,审核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进行补充或更改。家长需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更改。逾期未补充或更改的,县教育局将根据现有真实材料进行相应的调整。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资格审核,在市教育局组织下统一进行全市核验,如多地填报的,将取消民办学校报名资格。

(三)学生录取

民办学校录取后,未被录取的学生, 公办学校不设任何限制性条件按照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

录取工作按“志愿优先、电脑派位”原则进行。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初中部。

当民办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当民办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时,第一志愿报名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部分在第二志愿中通过电脑派位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学校所有招生计划。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后续各志愿学校的录取。电脑派位时,邀请公证机构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民办小学录取时间629日,民办初中录取时间76日。

2.民办学校补招

民办学校招生不足时,组织进行补招,第二次补招后仍不足的将不再进行补招。补招时,当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民办小学定于72日前,民办初中定于710日前完成补招工作。

3.公办学校录取

1)城区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籍、房产、居住证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信息为主要依据,根据“云和县公办学校招录操作细则”分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学生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批次空余学位时,预录取学生名单全部转为正式录取名单;当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学生人数超过该批次空余学位时,通过电脑派位录取或调剂至同类型学校就读。(详见:附件1《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录细则》)

2)农村公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农村学校预录取,当该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农村学校就读。未被城区学校录取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农村学校就读。

3)公办学校录取时间:录取工作于812日前完成。

六、政策生招录办法

(一)招录对象

对烈士、英模、高层次人才引进、异地搬迁、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等政策涉及到的人员子女,根据国家、省、市、县优抚优待政策安排入学。(详见:附件2《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政策生招录办法》)

(二)报名及录取

政策生持有效证明,于2021614-15日到县教育局教育科进行材料核验。无误后,小学于616-17日、初中于623-24日在“浙里办”网络报名。

七、特殊学生招录办法

凭智力残疾证及户籍证明等材料于202191日至7日到云和县培智学校(地点:古坊小学内)预报名,经审验符合就读条件的直接录取。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招录,家长需认真阅读操作细则,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多地填报、隐瞒信息或材料虚假的,查实后将不享有城区学校就读机会,由县教育局安排至农村就读;情节严重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电脑派位选中即视为录取)后放弃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安排至农村学校就读;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招录。

(三)户籍迁入时间和家庭不动产产权证明获取时间截止到2021531日。531日之后迁入的,将按迁入之前的予以确认。

(四)适龄儿童在规定报名日之后报名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办、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本办法由云和县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县教育局教育科)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5525015(戴老师)(项老师)、5525016(黄老师)(杨老师)。

 

附件:1.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录细则

2.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政策生招录办法 

      3.云和县民办初中、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数

 

 

   云和县教育局

                             2021522

 

 

 

 

 


 

附件1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录细则

 

一、公办小学招录细则

(一)城区小学招录细则

按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同一批次中前一条件优于后一条件,录取时按条件先后依次录取。

1.第一批:学区户籍生录取

1)适龄儿童和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同)的户籍(不包含挂靠户籍,下同)地址及房产地址,均属于城区同一学区,由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与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图片。(简称城区房户一致)

2)适龄儿童和父母的户籍地址及房产地址均在原云和镇,但不属于城区同一学区,户籍于2020430日之前迁入的,由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小学预录取;户籍于2020430日之后迁入的,以新建路为界,户籍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小学预录取;户籍在新建路以东的,由古坊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与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图片。(简称城区房户不一致)

3)适龄儿童和父母的户籍地址均在原云和镇,但父母在原云和镇内无房产,户籍于2020430日之前迁入的,由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小学预录取;户籍于2020430日之后迁入的,以新建路为界,户籍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小学预录取;户籍在新建路以东的,由古坊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简称城区有户无房)

2.第二批:非学区户籍生录取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地址均不在原云和镇,但父母房产地址在原云和镇,以新建路为界,房产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小学预录取;房产在新建路以东的,由古坊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和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图片。(简称城区有房无户)

2)云和县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不在原云和镇,父母一方户籍于2020430日前即在原云和镇,由父母户籍地址所在学区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适龄儿童户口本、父母一方户口本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图片。(简称仅父母有户的本县儿童)

3)非云和县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户籍于2020430日前即在原云和镇,则以新建路为界,父母户籍地址在新建路以西的,由城西小学预录取;父母户籍地址在新建路以东的,由古坊小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适龄儿童户口本、父母一方户口本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图片。(简称仅父母有户的外县儿童)

3.第三批:务工人员子女录取

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上传在云和县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证明原件图片,外县的同时还需上传在云和的居住证明。(社保证明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掌上人社”—参保人员查询打印社会保险信息—社保证明—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近1年点击生成获得)

1)务工人员子女,父母一方在云和县缴纳“社保”从20207月之前(含7月)至预报名时无中断,填报城西小学或古坊小学的,由相应学校预录取。(简称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

2)务工人员子女,父母一方在云和县缴纳“社保”从20207月之后至预报名时无中断的,由城西小学或古坊小学预录取。(简称缴纳社保1年以下)

(二)农村小学招录细则

1.符合入学年龄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可直报农村小学预录取。有需求的家长同时可填报城西小学或古坊小学,参加两校招录前三批学生之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电脑派位。当该小学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统筹安排至其他农村小学就读。

2.未被城区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至农村小学就读。

二、公办初中招录细则

按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同一批次中前一条件优于后一条件,录取时按条件先后依次录取。

(一)城区初中招录细则

1.第一批:学区户籍生录取

云和县户籍(不含崇头户籍)学生,根据户籍地址所属学区由云和二中、云和三中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简称学区户籍生)

2.第二批:非学区户籍生录取

1)崇头镇户籍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的房产在原云和镇的,由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学区初中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及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图片。(简称城区仅父母有房)

2)云和县城区小学毕业的崇头镇户籍学生,父母在原云和镇无房产,由城区初中共同预录取,统一通过电脑派位安排至云和二中或云和三中就读。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简称崇头籍学生城区毕业无房)

3)云和县各小学毕业的非云和县户籍学生,父母在原云和镇无房产,由城区初中共同预录取,统一通过电脑派位安排至云和二中或云和三中就读。未被录取则安排至梅源中学就读。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和居住证明原件图片。(简称外县籍学生云和毕业无房)

4)非云和县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于630日前到县教育局教育科进行现场报名,由教育科进行统筹安排。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图片和居住证明原件图片。(简称外县籍非云和毕业学生)

(二)农村中学招录细则

1.崇头镇户籍学生由梅源中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原件图片。

2.云和县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梅源中学就读的,可直接报梅源中学预录取。报名时需上传户口本、居住证图片。

3.未被城区初中录取的学生,安排至梅源中学就读。报名时需上传上传户口本、居住证图片。

三、公办学校调配录取说明

1.同类学校招录同批次同条件学生时,若其中一所学校学位不足,可将其部分学生进行统筹安排,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另一所学校就读。调剂时可在参考家长意愿基础上统筹安排。

2.县实验小学、江滨实验小学招录前两批学生之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缴纳社保1年及以上的云和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参加空余学位的电脑派位。

3.元和街道云坛片区户籍学生可在云坛小学就读,也可根据家长意愿调剂至古坊小学就读。

注释:

①挂靠户籍:指新生的户籍单独挂靠在其它家庭(包括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或单位集体户籍。

②房产:指通过购买、赠予、继承、自建等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房屋。(另,孩子和父母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同时孩子父母无其他房产,凭父母无房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也视为有效,简称同户同住。)

③原云和镇:201198日前云和镇下辖的6个社区和37个行政村。社区:中山、解放、新华、浮云、元和、青阳门;行政村:巧云、勤俭、新岭、河坑、杨家山、梅垄、西弄、贵溪、柘园、后山、红光、蔬菜、象山、大徐、云章、庄前、局村、溪口、天堂坑、大坪、瓦窑、黄水碓、程宅、河上、长田、隔溪寮、沙溪、新建、高胥、三门、村头、古竹、小徐、山脚、白墩、睦田、霞晓桥。

 

附件2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

政策生招录办法

 

一、2013831日之前,本县户籍异地搬迁人员子女,按居住地所在学区安排就读;2013831日之后,本县户籍异地搬迁等人员子女,按居住地就近安排到云和二中、云和三中、城西小学、古坊小学就读。(需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异地搬迁相关证明材料)

二、符合《云和县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云委发〔20133号)文件规定引进的一至五类人才的子女,结合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需提交县组织人才办出具的人才引进相关证明材料)

三、通过招商引资注册资本金达1000万元以上的一产项目、总投资金额达2000万以上或年生产总值达3000万以上的二产项目、总投资金额达3000万的三产项目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一产项目法人代表需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注册资本金和一产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二产项目法人代表需提交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二产项目、县经商局出具的投资金额或县统计局出具的上年度生产总值相关证明材料;三产项目法人代表需提交县发改局出具的三产项目、县经商局投资金额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上述企业均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图片)

四、在云和县创业且上年度实际纳税额列全县前10名或工业制造企业实际纳税额列全县前10名的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子女,结合本人意愿可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如企业法人代表子女没有就读要求的,可安排该企业一名高管(高管指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下同)或技术骨干人员子女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纳税总额超过2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增加2名高管或技术骨干人员子女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纳税总额每增加1亿元增加2名。同一企业当年合计不超8。(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图片;高管或技术骨干人员还须提交企业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五、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优待对象子女,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教育优抚优待政策安排在城区公办学校入学。(需提交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六、古坊小学、城西小学各提供10个学位,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89号),按积分从高到低,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提交积分申请表)

七、获评“五星级”两新党支部的两新组织(合计不超过5个),每个两新组织的一名员工子女可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需向县委组织部、县委两新工委提交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八、为支持云和县经济建设,城西小学和古坊小学在招生计划内安排一定的学位,用于解决工业园区贡献度大的企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问题。(由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名单)

九、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县教育局原先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本校教师子女可根据意愿选择在本校就读。所需学位在学校招生计划内予以安排。

十、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生,根据省市县相关政策精神执行。

 

 

 

 

 

 

 

 

 

 

 

 

 

 

 

 

 

 

 

 

 

 

附件3

云和县民办初中、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数

民办初中

学校

开班数

招生数

其中

床位

收费标准

(学期/每生)

云和县域招生

小学直升

政策生

云和文元育英实验学校(初中部)

6

240

239

 

1

240

学费待定,住宿费1000元,伙食费30/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中部)

8

344

5

 

 

344

学费13000元,住宿费1050元,餐费3000/每学期

市文元学校(初中部)

8

320

4

 

 

320

学费13000元,住宿费1250元,餐费30/

市吉时雨

学校

3

135

4

 

 

95

学费13050元,住宿费1000元,餐费刷卡自主消费

 

民办小学

学校

开班数

招生数

其中

床位

收费标准

(学期/每生)

云和县域招生

政策生

云和文元育英实验学校(小学部)

6

210

210

0

住宿可供选择

学费5000/学期,伙食费(一餐二点)18/天,住宿费1200/学期

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

4

160

5

 

160

学费11000元,住宿费1050元,餐费2800/每学期

市文元学校(小学部)

6

240

8

 

240

学费13000元,住宿费1050元,餐费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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