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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禅城区纵向协同专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4 08:41:23 影响了:

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禅城区纵向协同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发展“2+2+4”产业集群[1],引进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团队,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2021年修订)》(佛府办〔20214号)、《关于组织实施2021 年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纵向协同专项)的通知》(佛科函〔202128号),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及标准

(一)扶持对象

符合《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2021年修订)》(佛府办〔20214号)要求的科技创新团队及承载单位,重点支持装备制造、泛家居、汽车及新能源、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及机器人、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跨行业共性技术等八大领域。

(二)扶持标准

根据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2021年修订)》(佛府办〔20214号),获得立项的科技创新团队及承载单位,可获得市财政专项经费资助,每个给予2002000万元。其中科学家团队给予10002000万元,领军人才团队给予5001000万元,青年拔尖人才团队给予200500万元。资助金额参考团队申请金额和专家评审确定,不高于获评档次的最高额度。

二、申报条件

(一)获得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立项扶持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得再次申报;同一核心成员本批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其它申报条件要求,按照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2021年修订)》(佛府办〔20214号)执行。

三、申报与审批流程

(一)发布通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下简称区经科局)发布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流程、提交时间节点等。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通过“佛山扶持通”系统按要求向所属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发办)提交申报材料。

(三)初审:各镇(街道)经发办进行初审,核实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核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

(四)评审:各镇(街道)经发办初审通过后,通过系统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经科局。区经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

(五)公示:按照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立项:公示无异议后,将拟立项方案报区政府,区政府审批通过后,报送佛山市科技局。

四、项目立项管理

(一)佛山市科技局负责统筹组织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中期评估、项目验收、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等组织工作。

(二)区经科局协助做好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科技创新团队落地和产业化等事项,负责签订合同、绩效评价、创新监测等,并在每年底向市科技局提交本年度纵向协同工作实施情况。

(三)项目实施管理按照《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办法(2021 年修订)》(佛府办〔2021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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