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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内需激活消费潜力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24 08:46:52 影响了:

关于扩大内需激活消费潜力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内需,激活消费潜力,拉动社消零增长,根据《关于抓好市委七届第208次常委会(扩大)会议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的通知》(汕尾委办〔2021〕9号)的任务分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扩大内需,激活消费潜力,提升消费规模,加快培育壮大更多商贸市场主体,促进我市消费市场经济总量壮大,走出汕尾路径,完成市委、市政府定下的社消零增长8%、培育25家批发零售业限上企业的任务目标,力争实现社消零增速排名稳步提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激活消费

1.推广电商直播模式。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充分利用已建成的10个淘宝镇4个淘宝村的示范作用,推动各县(市、区)开展“网红直播带货”等新型营销模式,以现有直播基地为基础,建设本地名优产品集中展示交易中心。鼓励引导企业最大限度利用线上和线下实体店两大资源,拓宽销售渠道。组织电商直播节促销活动,适时举办“线上线下年货节”促销费活动、汕尾荔枝网上促销活动”、“汕尾市网货年货展销会”、“2021年‘保生产、促消费’陆丰农特产品大型展销会”等电商直播节活动,拉动消费内需增长。培训直播人才,通过专业直播培训机构,大力培养一批专业对口的人才资源,充分发挥直播行业经济推动作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开展主题消费促进活动。大力支持企业节庆时机开展惠民促销活动,引导企业通过节日扩大消费的主旋律,把品质生活、让利惠民、诚信兴商等理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推动消费市场持续改善。适时举办汕尾市“汽车消费节”巡回展暨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汕尾市消费促进月暨“家520购物节”活动、“汕尾市特色产品展”、“123买年货”等促消费主题活动,扩大消费的有效供给。积极搭建促消费平台,促进实体销售增长。对于符合消费促进条件的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商务字〔2020〕99号)相关规定给予扶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挖掘汽车消费潜力。鼓励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开拓农村市场,鼓励汽车行业协会、大型汽车销售企业组织汽车展销活动,对开展汽车展销活动达到规模条件的,按照《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商务字〔2020〕99号)相关规定给予支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加强充电桩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对于新能源汽车充电的迫切需求。加大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升级,增加停车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充电桩“扩容”,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扩大文化休闲旅游消费。塑造特色文化旅游新品。打造一批覆盖全市、带动全域、延伸周边的旅游线路。统筹推进南粤古驿道、古村落、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连线开发,重点打造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品牌,打造乡村旅游新亮点,指导一批条件成熟的乡村旅游点创建3A级红色旅游景区,做大做强红色旅游品牌。提升红海湾旅游景区整体基础设施质量,支持保利金町湾旅游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和地中海度假村项目建设。适时开展汕尾市文旅促消费系列活动,重点举办“金町湾之夜”文旅系列活动、汕尾海胆美食节、陆河“世外梅园”梅花节系列活动、第五届“红海湾杯”矶钓国际精英邀请赛等促消费活动,增强游客体验感。推广全域旅游、多业融合、智慧文旅模式,通过数字化转型、发展平台经济等,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商业步行街、商圈改造提升。结合区域发展布局打造特色商圈,改造提升特色商业步行街,推动三马路等商业街升级改造,尤其是推进三马路改造提升项目落实到位,全力优化三马路商业街消费环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对商业步行街、商圈的基础设施、交通设施、信息平台和诚信体系等新建改建项目予以支持,统筹商业街区与交通网络,改造提升周边道路慢行交通系统,引导公交线网与商业街区衔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拓展步行空间,构建地面与空中、地下一体的立体步行体系,便于客流集聚和疏散。在符合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具备条件的商业街区开展户外营销,营造规范有序、丰富多彩的商业氛围,提升城市商业活力。[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6.加强扩大有效投资工作力度。统筹协调好公共投资与公共消费的关系,根据《汕尾市项目推进、投资及服务业专班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持续谋划储备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充实“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加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及时梳理拟实施的重大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审批,紧跟项目建设进度,推进项目有效完成。加大投资补短板、调结构的力度。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领域短板。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加强宏观指导、统筹好产业布局,聚焦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等领域,扩大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在发挥好投资补短板作用过程中,要有效引导财政资金更多向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即期消费支出和相关消费性投资倾斜,适度增加政府公共消费投入的财政资金保障,解决市民消费后顾之忧,从而拉动消费内需增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培育壮大商贸市场主体

7.加强限上批发零售企业培育。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20〕41号)的工作要求,加强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力度。加强批发零售企业清理清查力度,大力培育市场规模主体。对达到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企业首次纳入统计系统,以及限额以上大型批发、零售企业扩大规模等情况,按《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2021年“四上”企业培育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55号)和《关于印发<汕尾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汕商务字〔2020〕99号)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培育限上批发零售企业25家的任务,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强市场主体综合治理。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和奖惩制度,完善“信用汕尾”网站建设,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开展信用分类管理,丰富信用应用场景。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建设,营造诚信兴商氛围。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推行“放心消费承诺”活动,鼓励经营者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严格质量监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商品召回、退赔机制、投诉处理机制,落实线上线下同款同价,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现代流通体系

9.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提升。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推进属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建设能幅射粤东、服务大湾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结合创文创卫工作,继续推进农贸市场环境提升,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全面推进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升级,改善市场环境,营造卫生整洁、功能完善、食品安全、市场繁荣的良好消费购物环境,带动市民消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提升流通发展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创新转型,立足于数字化,线上线下相融合,推动零售网点拓展业务,发展连锁经营及特许经营模式,促进销售渠道下沉,促进商品流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编制汕尾市物流专项发展规划、汕尾市物流产业实施方案,推进陆河县粤运汽车客运站、红海湾开发区旅游区汽车客运总站工程等客货运输项目规划建设;在我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产地网,打通冷链物流“最先一公里”,加快推进省供销社直属企业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集团公司的汕尾马宫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华侨冷链项目建设,推动陆河冷链项目动工,加快海丰、陆丰项目的选址建设;加强电商与快递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健全以县级分拨中心、乡镇快递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鼓励在村邮站叠加快递和电子商务服务功能。构建市-县-镇-村快捷便捷的现代化四级物流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要细化政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把扩大内需激活消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落实,及时将工作情况于每季度2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邮箱:sw3361183@163.com 联系电话:336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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