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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立“云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03 04:20:59 影响了:

全面建立“云长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18〕16号)精神,为促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建立健全“云”建设、管理、应用体制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等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治云体系为动力,以强化平台支撑释放数据潜力为重点,以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坚持统筹集约,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云,推动行行上云;
坚持标准规范,加快建设广西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畅通数据汇云;
坚持重点突破,加快建设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促进普遍用云,形成“行行有云、事事进云、处处用云、云满八桂”的大数据应用新格局,为数字广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分级管理。强化全局“一盘棋”思想,加快推进云工程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区各级各部门分头负责,形成组织有力、协调有力、推进有力的自治区、市两级云长制工作格局。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强调政府规划引导、业务协调、监督管理等作用,又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技术优势,推动政企合作,推进云工程建设和政务数据“聚通用”,破解大数据、云计算应用堵点和难点。

优化治理,突出应用。推动大数据在各部门、各行业的普遍应用,创新服务模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供更多渠道、更广覆盖、更加精准的政府治理手段和政务服务方式。

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联动审批、全程监管、闭环管理的机制,完善符合大数据发展工作的考核评价方法,科学评估建设成效。健全云长制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云长制,政务数据“聚通用”水平明显提高,有力支撑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捷化。

——“聚”再上新台阶。建成全区统一的“1+n+14”数字广西政务一朵云,形成统一的云服务体系和标准,自治区、市、县三级政府非涉密及非敏感应用系统100%接入政务云平台,数据汇聚量逐年增加。

——“通”取得新突破。建成全区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政务数据全面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在政务、民生、商贸等领域全面应用。

——“用”迈出新步伐。打造一批涵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系统,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科学决策、政务服务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云长制工作体系及职责

(一)设立云长。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要设立云长,并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云长对本单位云工程建设、政务数据“聚通用”负总责,制定本单位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推动本单位云工程建设,加快政务数据集聚,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推动数据深度融合应用。

(二)设立云长制办公室。自治区设立云长制办公室,由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自治区云长制办公室职责。各设区市参照自治区设立相应机构,自治区、设区市云长制办公室承担本级云管理日常事务,负责组织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重点工作

(一)制定云应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全区各级云长单位要制定基于广西电子政务云的大数据应用和信息化发展三年规划,建立大数据应用和云工程项目清单,及时报送自治区云长制办公室。围绕“聚通用”工作要求,自治区云长制办公室牵头建立云工程项目库,汇总各云长单位的大数据应用和云工程项目。

(二)推进政府和公共数据资源集聚。全区各级云长单位要推动本单位的大数据中心迁移或接入广西电子政务云,非涉密及非敏感业务专网迁移到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全区政务部门应用系统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公共数据资源集聚到广西电子政务云。鼓励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的社会数据资源,按照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集聚到数字广西云平台。

(三)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全区各级云长单位要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计划和开放计划,编制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发布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清单和开放清单。完善政务数据动态更新维护机制,确保“一数一源”。全区各级政务部门的数据共享开放,必须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开放平台实现。全区各级政务部门要及时适应公众需求,依法有序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实现开放工作常态化。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开放数据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大数据增值业务。

(四)推动基础数据库和主题共享数据库建设。建设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整合无缝共享。建立健康保障、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价格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主题共享数据库,基本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制定基础库和主题共享库的数据资源维护和管理办法,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可用。

(五)推进政府治理和民生服务大数据应用。全区各级云长单位要梳理本单位的大数据应用状况,通过应用系统整合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大数据应用全覆盖。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决策能力,采集客观数据和实证分析,增强决策的精准性、预见性和公平性。打造“数据铁笼”,用数据监管权力运行全过程,管好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职人员。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提供生产、生活、商务等服务,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全区各级云长单位的政务民生服务系统,必须提供api(应用程序接口)数据接口,统一集成到自治区一体化服务平台。涉及政务民生服务的云长单位要建立健全群众需求响应机制,及时解决问题。

(六)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自治区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面向政府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个人隐私等领域的大数据安全制度规范,明确大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检查和监督,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等能力。全区各级云长单位要按照“谁拥有、谁定级”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共享开放后的数据管理,确保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安全。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建设,优先应用自主可控数据安全产品,支持国产密码算法的数据加解密、数据审计、数据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产品研发及应用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云长制是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区各级云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对本级云长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二)强化统筹管理。全区各级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把住项目审批和资金安排的“总开关”,对不符合政务数据“聚通用”要求的政务信息化项目,不予审批立项、不得安排建设和运维经费。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全区各级云长单位每季度末要向本级云长制办公室报送云工程推进情况。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和云长巡云制度,不定期开展巡查、抽查,对云长制实施和有关责任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自治区云长制办公室每年组织第三方对全区各级云长单位所建云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

(四)做好资金保障。做好全区各级云长单位云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信息化建设资金先由各级云长单位原渠道保障,不足部分可按部门预算管理程序在年度预算中申报。

(五)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大数据意识,积极营造大数据大家用、大数据大家干的良好氛围。

(本文有删减,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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