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
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_学习意识形态心得体会
学习意识形态心得体会 第 1 页 共 6 页 学习意识形态心得体会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是全党特别 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 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命题,放在了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刻论述 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和方法路径,为我们在新形势下牢牢 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明确了方向目标,提供了根本遵循。
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总体保持向上向好态势,但也要看到,思 想文化相互激荡、价值观念多元多样,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 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任务依然艰巨。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必须持续加强 理论武装工作。理论创新决定了意识形态的活力,理论武装决定了意识 形态工作的能力。党和国家指导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占据统 摄地位。加强理论武装,就要做好做强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工作,特别 是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更 好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思想和行动;就要把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建 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讲清楚辉煌成就背后的理论逻辑、制度原 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信心和底气;就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 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把研究回答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 攻方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
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必须巩固壮大 主流思想舆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既取决于富有说 服力、感召力的内容,也取决于广泛有效的传播。面对传播格局的深刻 第 2 页 共 6 页 变革,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壮大主流 思想舆论,就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 响力、公信力,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形成强大主流舆论场;就要加强传 播手段和话语方式创新,着力推动媒体深度融合,让党的创新理论“飞 入寻常百姓家”;就要扎实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更好引导群众、 服务群众; 就要旗帜鲜明坚持真理, 立场坚定批驳谬误, 坚持立破并举、 敢于亮剑,让意识形态工作激浊扬清、正本清源。
鹿心社指出,要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网上正能量传播、 网络舆论引导、网络统战和社会工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 权主动权,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快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提升态势感知和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网络 违法犯罪活动,夯实网络安全工作基础,筑牢网络安全屏障,坚决守住 网络安全“生命线”。加快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 设,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大力推进“数字广西”建设,做 大做强数字经济,推动网信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一步推动信息服务便 民惠民,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旗帜 鲜明、毫不动摇坚持党管互联网,加强党对网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确保网信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要加强责任落实, 压实主体责任, 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网信干部的政治素 养和工作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能打硬仗的网信队伍,确保各 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意识形态工作是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 一个极端重要工作,围绕“两个巩固”任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 弘扬主旋律,讲好百色故事,用理想信念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 第 3 页 共 6 页 吸引力,牢牢把握意识形态话语权、主导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抓好理论武装。坚 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 全党、教育人民。加强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 学习班,引导党员干部更加全面地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要发挥好“新时代讲习所”平台作用,进一步推进理论宣传往深 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要开展理论研究,加快推动理论研究成果 转化。二要加强阵地建设。要强化阵地意识,聚焦互联网、高校、宗教、 哲学社会科学等重点领域,巩固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要把意 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 域问题,抓好统筹协调,打好综合战、协同战。三要强化正面宣传。要 坚持弘扬主旋律,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壮大主流思想舆 论,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把全市干部 群众的注意力聚焦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到决战贫困决胜小 康上来。四要管好网络舆论。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学网、懂网、用网, 真正成为运用现代传媒新手段新方法的行家里手。掌握和规范管理新媒 体运行,打造好“两微一端”新媒体宣传平台。五要引领价值取向。要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 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 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六要发展文化文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 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民族传统文 化保护开发。
彭晓春强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心在互联网,重点在互联网, 难点也在互联网。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 第 4 页 共 6 页 议部署要求,发挥优势,补足短板,开创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新 局面。要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加强网上 舆论引导,加强网络统战和社会工作。要加快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夯实网络安全工作基础,提升态势感知和 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快提升信息化发展整 体水平,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 设,深入实施网络扶贫行动。
彭晓春强调,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和专 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协调
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_网络管理论文-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网络管理论文-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自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起,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建设的任务愈益紧迫。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取得了重要成就,但也 应清醒地看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积极、主动地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 作的主动权,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网络意识形态;主要问题;网络监管;对策建议 自 20 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以来, 互联网在我国以惊人的速度发展, 从“2009 年中国互联 网大会”获悉,截至 2009 年 9 月末,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到 3.6 亿,普及率达到 27.1%, 移动互联网用户已达 1.9 亿,境内网站达到了 320 万个。伴随网络技术的升级、网民规模 的增长, 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现代传媒手段, 越来越成为影响人们思想观念和实际行动的 强大力量。
加强网络信息管理、 促进网络环境的良性互动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工作,已经成为互联网产业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一个“后报纸时代”,传统的媒体正在面临着“链接经济”的挑战。目 前,互联网的发展呈现出两大新趋势:一是由固定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延伸,二是以联合为 主要特征的第一代互联网已经发展到以互动为主要特征的第二代互联网, 而用户创造价值所 推动的第三代互联网也开始显现。博客、维客、社会关系网站(SNS)、即时通讯、飞信、手 机网站(WAP)、 手机报、 户外大屏幕、 1 列车公交移动滚屏等新媒体形态的出现并加速融合, 影响范围越来越广,网络已经成为最为活跃、最值得关注的一块意识形态工作领域。
互联网时代各种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形成了高度开放性、交互性、广泛性、便捷性和隐 匿性等特性和优势,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新手段和新平台。但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网 络作为一种价值中立的工具手段及平台, 它可以为不同的价值主体所使用, 服务于不同的目 的,这给意识形态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2008 年 6 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 强调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 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因而,如 何更好地利用固定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推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就 成为意识形态工作刻不容缓的重大课题。
二、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运行不顺畅。尽管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健全的管理 体制, 涵盖到内容规划、 行业管理、 安全监管等各个环节, 但是这些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 协调难度大的问题仍较突出, “一管就死、 一放就乱”的现象仍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
比如, 对于移动互联网、网络视频、IPTV 等业务,现有的管理政策与行业发展要求存在很大的差 距。管理的有效有序与行业健康迅速地发展,仍是一对未能有效解决的矛盾。
(二)功能任务缺乏明确界定。近年来,党中央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的发展、运 用、管理及其在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网络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的文件,为明确界定网络 意识形态工作的功能任务指明了方向。
但在执行中, 仍然存在着各主管部门对功能缺乏明确 认识、网络内容管理人员对于自身职责认识不清等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职能管理部门 对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理解不够,导致工作定位不科学、不全面。如只看到其传播功能, 而看不到意识形态争夺的严峻性; 或只看到其宣传教化功能, 而看不到为广大网民服务的必 然性。这两种倾向均不能体现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要求。第二,业内人员素质不 高,对工作职责认识不清。如对“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任务的认识”一项调查中,有14.0%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者对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不明确, 认为网上不存在什么价 值观的争夺,因而也没有必要把意识形态的弦绷得那么紧;有 18.8%的人把网络意识形态 工作简单化, 以为只要把党和政府的政策大计播发出去即可。
种种消极防守的情性以及错误 的认识,使网络管理人员不能主动运用网络技术的优势,发挥它在政府听取社情民意、公民 参政议政,以及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等诸多方面的作用。
(三)思想内容及表达方式缺乏吸引力。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通过丰富、优秀的 内容吸引网民, 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传播。
尽管相关部门和主流网站对网络意识形 态工作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总体来看,目前的工作方法还显得比较滞后和乏力,尤其 是在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上大多仍处于被动应付、单兵作战、单点突破的状态,缺乏系 统性和有效性。当前思想理论性专业网站存在的不足:一是“缺乏足够的影响力”,二是“信息 平台的利用不够充分”,三是“更新速度慢”,四是“信息量小”。
(四)网民的媒体素质有待提高。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调查,我国网民的文化素质正 在向低文化水平倾斜。2009 年 9 月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 3.6 亿网民当中,小学及以下 占 7.6%、初中占 26.3%、高中/中专占 41%、大专占 12.7%、大学本科及以上占 12.4%。
目前网民重心在逐渐向低学历倾斜,呈低学历、年轻化趋势,即初高中以下文化已占到 74.9%,年龄在 39 岁以下的网民占全部网民的 84.1%。
(五)管理队伍力量比较薄弱。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状况,与胡锦涛同志关于建设 网络管理、舆论引导、技术研发等三支队伍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问题一是观念掣肘, 大量优秀的内容制作人员还集中在传统媒体; 二是职责模糊, 不少从业者在单位内部身兼数 职;三是缺乏既熟练网络操作技术又具较高思想素质、较强编采能力的“全才”。从而导致现 有管理与舆论引导人员队伍对于网民行为及思想、 心理特点缺乏了解, 对有效利用网络传播 规律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经验不足,创新能力不强。
三、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对策建议 面对新时期的机遇和挑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在准确把握规律、预测趋势,以及科 学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坚持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相统一, 坚持依法治理与思想 引导相统一,坚持尊重民主权利与优化网络秩序相统一,从体制法制建设、功能定位、方法 改进、受众教育、队伍建设等方面科学制定工作对策。
(一)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的体制和法制建设 1 体制建设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的制度保障。
为此, 一是加强行政监管。
要在建立健全网络公司及网站党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由宣传部门、网络技 术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 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抓紧 研究制定“网络监督”、“网络签名”等新的网络传播活动的管理办法,加强对网上论坛、博客 播客、即时通信工具、社交网站等网络互动业务的监管力度,使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有关 网络管理的政策法规,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二是积极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作用。
通过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更加深入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 论坛等活动,倡导绿色办网,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 益和用户利益, 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加大社会举报监督力度。
要在已经开通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的基础上, 细分工作平台和人员分工, 为 社会加强监督提供更多的新平台和新渠道支持。
2009 年 10 月 29 日, 如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开通社会举报平台,就是拓宽网上参政议政渠道的重要举措,受到网民高度肯定。
2 法律法规建设是网络安全和正常网络秩序的法制保障。2006 年 3 月 14 日,温家宝 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因特网的问题时指出,中国对互联网实行依法管理, 同时也倡导互联网业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具体法律法规建设可以采取的方法是:一要做到有法可依。由于网络的加速发展,现有的大量法律条文无法覆 盖到网络虚拟世界的违法犯罪事实,存在取证复杂、定罪无据等难题,要加大现行法律的修 改和解释力度,积极出台更为具体、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细则,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 打击力度。
尤其是对当前人肉搜索、 侵犯隐私、 网络诈骗等有害于网络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立法和查处打击力度,使网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二要明确职责、联合执法。各级政府 都应该把网络纳入治理的责任范围, 合理解决网络的无区域性、 跨区域性与政府设置的区域 性之间的矛盾。
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执法部门要密切合作, 以实现对网络内容的有效 监管为共同职责。如 2007 年十部委联合开展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专项行动,就是 这类合作治理的有效尝试。
三要积极借鉴国外立法有益经验, 通过法律手段加大对违法犯罪 的打击力度。以德国为例,其法律就明确对诸如煽动侵略战争、违宪组织的宣传、诋毁联邦 总统、毁谤国家及其标志、公开和泄漏国家机密、侮辱外国机构及其代表人员、损害联邦国 防军的宣传等等行为作出规定,如有违反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明确界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功能 结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技术特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应具有宣传教育、舆论导向、文 化服务和民意反映等四项主要功能, 各级政府及网络管理部门要明确界定并充分发挥网络意 识形态的这些功能和作用。
1 宣传教育功能。互联网具有语种多、信息量大等特点,并能够通过文字、图片、音 频、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快速高效地传递给广大网民,使他们从思想意识到行为实践都受 到潜移默化的影响。
2 舆论导向功能。
网络舆论能及时把握舆论导向的先机, 掌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导权。
虽然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在舆论引导格局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网络、手机等 新兴媒体在第一时间公开、透明地发布信息,对舆论的形成和走向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3 文化服务功能。现代社会,由于人们竞争压力的增大、生活节奏加快,需要通过文 化娱乐来获取信息、愉悦身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文化服务功能,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精 神文化需求, 增强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 感染力和凝聚力。
如网络新闻提供了新鲜、 及时、快捷的资讯;网络学习提供了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和培训,提升自我的机会和条件;网 络广播和网络电视带来最时尚流行的视听节目; 网络游戏丰富了闲暇时光, 有效缓解了人们 的精神压力。
4 民意反映功能。当前,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 域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 公民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多。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发挥互联网的 技术优势,为网民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利益诉求平台,既能够引导广大网民自由地传递信 息、发表言论、释放情绪,又能够使他们有序地参政议政,充分体现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 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
(三)改进传播方法,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感召力 2008 年 6 月 20 日,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关于党的新闻和宣传工作讲话时提 出了“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和“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的 创新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创新,就是要从网络的技术特征出发,着力在以下两个方面 改进: 1 善于运用符号形象等丰富的表现手段,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 善于使用真实、生动和具体的符号形象;善于运用事实说话,用群众熟悉的语言说话,用讲 述故事的方式发布信息、传播思想;善于利用多样鲜活的网络表现手段搞好宣传教育。
2 善于设置“焦点话题”,有效引导网民关注。焦点设置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网民的 注意力和传播效果。网络舆论引导者应善于设置焦点话题,并对其进行加工,以加大传播力 度, 最终形成焦点关注。
要研究具体受众群体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 针对不同年龄、 职业、学历、民族的受众,有针对性地设置信息传播的议题和方式。我国主流网络媒体更要在网络 话题层出不穷的局面下,主动出击,赢得更多的发言权,争取更多的民心。
(四)提高网民媒介素养,奠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大众基础 加强对公民进行媒介素养教育, 提高他们获取、 分析、 评价和传播各种媒介信息的能力; 发现和培养尽可能多的网民骨干,发挥他们在媒体改革和社会文明建设中的“民间舆论领袖” 作用,吸纳他们参与舆论监督和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从国外先行的实践经验来看,应该从 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要帮助网民认识到网络传媒是社会公器、 民众喉舌, 在弘扬社会正气、 通达社情民意、 推进舆论监督的进程中作用重大; 二要引导网民学会有效地利用网络媒介接 收信息和传播信息,鼓励创造出更多、更高水准的网络作品,发表更多地真知灼见;三要帮 助网民提高对负面信息的免疫能力, 不盲目相信或采用信息; 四要积极探索开展公民媒介素 养教育的新途径,如高等院校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媒介素养教育体系,将教材编写、师资培 养、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把《媒介素养》建设成为一门通识课程。
(五)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壮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实力 要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成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者自身的素质非常重要。因此,网 络意识形态工作者首先要具备比较全面、广泛的互联网方面的知识、技能与现代信息意识, 同时还需要具备敏锐的思想政治理论工作的素养。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 2009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记者节的讲话中强调,中国新闻 工作者要切实担负起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做好舆论监督等基本职责,不断提高运 用新兴媒体的能力。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班子、在队伍、在人才。首先,要加强 网站领导班子建设,把思想政治坚定、组织能力突出、熟悉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规律、富有改 革创新精神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其次,要 加强队伍培养,特别是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网络管理和舆论 引导专业队伍; 第三, 要加强对现有网络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增强其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责任意识,增强网络信息把关能力,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敏感性、研判力和处置能力。
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_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 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 作责任,根据《茂县教育系统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 细则》和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 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 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 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局力量,推动 住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 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 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 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 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 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五条 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 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 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 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 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紧 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党支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任 组长,支委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党办室,办公室主任由宣传委员兼任。
第二章 党支部主要责任 第八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 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 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 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 保持高度一致。
第九条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 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 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 意识形态安全。党组织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 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 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 识、明确工作目标。第十条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 在行政管理、 行业管理、 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形成党委统一 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 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中心 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 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第十一条 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包括举办各类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 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
第十二条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 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 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 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章 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 局党委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 度,将其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当中。
重点检查考核局属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 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 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 况。
第十五条 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 工作。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 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六条 每年年底前,局党委要组织进行一次专题督查, 将其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局纪 委将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 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 行问责。问责情况,报局党委、局纪委备案。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支部领 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 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 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 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 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六)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 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 重影响和后果的。
(七)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责令作 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 行调整处理。
第二十条 领导干部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 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 个人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 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 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 导干部个人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 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 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 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 按影响期较长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