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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14 15:03:46 影响了:
 政务公开调研报告
 政务公开是建立民主、透明、廉洁、高效政府的重要实现形式,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围绕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及区纪委制定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大调研活动的意见》,我们成立调研组,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对这一课题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我区推行政务公开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现状

  2000年,我区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建立了新城区政务大厅,但由于各种原因,只运行了一段时间。目前,我区工商新城分局,地税新城分局、新城国家税务局、区劳动局、区民政局、西一路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自己的行政服务大厅或便民服务中心,推行阳光政务,部门内部做到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是来办事的人员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去年,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我区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成立了筹建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通过参观学习其他区县,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与做法,根据目前我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行政服务中心于去年底成立,区执法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物价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局、工商新城分局、区计生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9部门进驻开始运行,前期我们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印制彩页进行宣传,到现在为止,前来咨询和办事的人员还不是很多,效果不是很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作为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通过不断的改革与发展,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接受。但由于其推行时间不长,受各种因素制约,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调查发现,政务公开虽已在各单位推行,但发展明显不平衡。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制度不够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单位虽然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审批事项,但对窗口人员授权不够,不能很好地行使行政审批权;有的单位虽然实行政务公开,但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方面还存在欠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措施不力。

  (二)政务公开内容不统一、避重就轻。调查发现,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都推行了政务公开,把本部门的行政事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但是各部门公开的内容还存在不统一、不深入、避重就轻问题。

  (三)政务公开形式和程序不规范。突出表现在,各单位对推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必经程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工商、税务、劳动等部门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群众需要了解的内容较多,所以纳入公开范畴的内容也较多。据调查统计,65%以上的单位综合运用公开栏、政府公众信息网、办事窗口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形式和办法不确定,公开内容有很多相互重复、交叉,办事群众不易全面掌握。

  (四)政务公开制度不完善。调查显示,各单位已经建立了不少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行,但制度设计不完善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单位对是否推行政务公开、什么时候公开、公开什么,还缺少比较完善、涵盖面广、科学规范的制度进行约束,政务公开的强制性明显不够,表现出很大的弹性。大部分调查对象认为政务公开的监督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

  (五)电子政务建设滞后。据调查,部分人员不知道或未访问过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存在不足和流失两大问题,电子技术普及程度还远远不够,政务公开信息更新和传递速度不快,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的路还很长,电子政务建设及待加强。

  三、原因分析

  推行政务公开,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推进了民主透明、廉洁高效政府建设的步伐,加快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但是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尚未完善,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阻碍了政务公开发展。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观念因素。一是思想重视不够,个人和部门利益作崇。对推行政务公开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意识,对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在推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不敢触及矛盾的症结,害怕会损害个人和部门利益,导致行政权力的转移和下放,对实质性的事务缺少公开勇气。二是宗旨观念不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少数领导干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出现偏差,群众观念淡薄,对政务公开工作,群众有意见,干部有议论,少数领导就是不释疑、不解惑,没有切实履行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工作职责。三是自身要求不严,依法行政意识缺失。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凭个人意志办事,主观随意性大。做决策、办事情不能按已有的政策依据办理,法制意识不强。

  (二)体制因素。一是管理体制不顺。主要表现在双管部门,人权、财权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事权、责权在当地政府。这种条块分割的工作状态,导致少数职能部门不主动、不积极参与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分工,阻碍了政务公开的正常开展。二是职能定位不准。一些部门和单位对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给自身工作职能带来的新要求新任务还不十分清楚,抓工作成了“无的放矢”,工作责任也难于落实。三是岗位职责不清。当前政务公开制度尚不完善、不健全,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标准没有建立,工作目标体系没有设置,部门或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干部对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够明确,政务公开究竟怎么抓,应该抓到什么程度,没有统一的衡量尺度。

  (三)机制因素。一是领导责任不明确。现行的领导体制造成了党政领导之间责任不明确,遇到矛盾和问题易造成相互“踢皮球”,责任落不到具体人身上。二是运行机制不健全。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规定过于笼统,对一些关键性环节没有硬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还没有建立,难以科学客观地评价政务公开的履职成效、工作水平。由于缺乏科学的监督机制,对于有些单位政务公开不够,缺少处罚手段,约束力度不够。

  (四)环境因素。主要是民主建设滞后。调查中有多数人认为,当前,官僚主义作风仍比较严重,办事效率偏低,一些应该给基层解决的问题一拖再拖,对群众的投诉不受理;在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收支、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中,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得不到充分尊重和对待,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基层民主气氛还不浓厚。

  四、推进政务公开的对策建议

  “推进政务公开,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整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的举措,我们认为推进政务公开必须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一)坚持领导重视和干部群众参与相结合,创造良好环境,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必要前提。实践证明,哪里的领导干部重视,群众积极参与,哪里的政务公开工作就推行顺利,成效显著。针对政务公开的全面推行和当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际,必须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观念,让他们高度重视、广泛参与、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工作。

  (二)坚持规范内容和创新形式相结合,激发工作活力,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根本性措施。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在不断规范和创新上下功夫。一是政务公开内容要规范和拓展。“凡是运用行政权利办理与群众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都向群众公开”的要求。把群众到政府及其部门办事的内容、依据、程序、时限作为政务公开的常规内容向办事群众全面公开,把广大群众密切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度大的重要事情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及时公开,把部门和单位干部职工关心、关系到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选拔任用、机关财务收支、重大工程建设等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必要内容在机关内部定期公开,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真正做到“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形式要丰富和创新。要在继续运用已有的政务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建立各行各业的业务信息局域网,并逐步构建系统的、资源共享的、纵横连通的政务公开信息网络,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咨询、网上审批、网上投诉、网上监督,推进政务工作走向网络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三)坚持“硬投入”和“软建设”相结合,健全体制机制,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治本之策。体制机制建设是带有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的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既要解决当务之急,破解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要谋划治本之策,加强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一是要理顺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关键是要明确政务中心的行政职能定位,进一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改变集中公开与分散公开、集中许可与分散许可双轨并行的工作格局,节省和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建议要明确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具有相对独立的行政权力,集中管理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统一定编定岗,明确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评价体系。规定各单位选派到办事窗口集中办公的人员至少应为单位的中层骨干,能独立行使行政审批权力。二是要建立科学的资金投入机制。政府要从财政预算上保证政务公开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中心的场地、设施建设。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投入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既解决“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又要实现便利、快捷地办好事。三是要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研究和探析,逐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我国行政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要对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进行整理重组,完善“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模式,形成相对固定的工作机制,建立群众参与、评价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推行。四是要完善政务公开激励约束机制。要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作风良好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宣传推介、提拔重用,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四)坚持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保证。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腐败必然导致社会不和谐。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要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减少和遏制行政腐败现象发生。一是要在行政系统和单位内部建立双向检查制度。单位要成立以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政务公开检查小组,负责全面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力量对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直接对本级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和汇报。二是要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要运用电子政务技术,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利用各行政部门业务局域网、政务公开网等电子网络形式,和投资商、企业、群众以及其他行政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情报通道,确保政务公开活动公正透明、行为规范有序、信息反馈准确有效。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要成立专门的信息机构,收集、分析政务公开的工作动态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提出相应的对策,制定政务公开的短期计划和长远规划。要进一步落实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对某些消极腐败现象的调查权、揭露权,公开报道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三是要利用社会力量,形成外部监督网络。要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社区负责人和离退休老干部,担任政务公开工作的义务监督员,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反馈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信息,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使监督关口前移,将监督贯穿于政务公开的全过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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