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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研报告格式模板6篇

发布时间:2022-07-29 10:51:20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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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研报告格式模板6篇

法院调研报告格式模板1

为协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全面掌握全省各市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自查情况的基础上,10月中下旬,由委员会领导分别带队到xx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xx州中级法院和南明区、凤冈县、西秀区、镇宁县、碧江区、思南县、印江县、沿河县、兴义市、安龙县10个基层法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法院、与当地人大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交流等方式,对全省法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全省各级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主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目标,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xx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xx年和xx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二审行政案件2958件、4730件;xx年1至10月,受理一审、二审行政案件8600多件,案件数量呈迅猛增长态势。案件性质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行政管理领域,新类型的案件也不断增加。面对行政诉讼案件快速增长带来的巨大挑战,全省各级法院通过落实行政案件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调整充实行政审判力量、加强依法协调结案与依法判决相结合等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对协调无果的案件进行了依法判决。全省xx年、xx年行政一审案件的平均结案率为96.1%,xx年截止10月一审结案率为62.29%。近三年来审结的行政一审案件中,我省行政机关平均败诉率为19.12%,高于全国行政机关平均9.1%的败诉率,有效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全面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我省是全国首个全面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改革工作的省份之一。按照xx年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5月,省高院在全省88个基层人民法院中,选定24个行政审判基础较好、审判力量较强的基层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同时,原由各集中管辖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也交由其他集中管辖法院审理。针对集中管辖可能给诉讼当事人带来的不便,各集中管辖基层法院通过巡回审理、上门送达、就地开庭等便民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相对集中管辖有效地排除了行政干预,改善了司法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赖和认可。

(二)积极创新多元化协调化解行政争议。全省各级法院普遍重视在行政案件中依法协调,化解行政争议。xx年至xx年10月,全省平均协调撤诉率为16.7%。xx年1月至xx年9月,xx市两级法院审结的2421件一审行政案件,经协调后撤诉或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为464件,协调撤诉率达19.16%。今年5月以来,在集中管辖的碧江区法院和镇宁县法院,协调撤诉率分别达到了42.3%和35%。调研中,各级法院均反映,如果不进行协调,只是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会远比现在的高。而实践证明,在行政案件中加大协调力度,能及时有效化解“官民”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

(三)协力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法院在依法进行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全省各级法院通过与行政机关、政府法制办建立联席会议、诉前协调、编发行政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将行政案件情况、审理结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机关败诉原因等反馈给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意见建议。xx州政府根据州中院的意见研究制定了《xx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规程》,规范全州征地拆迁工作。铜仁市中院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3年来共向各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30余条。xx中院、xx州中院等中级法院和镇宁县、南明区、碧江区等基层法院普遍开展了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专门培训,安顺市中院等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取得良好效果。

(四)主动争取党委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省各级法院都及时将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加强沟通,争取支持,排除干扰,努力依法妥善地把案件处理好。xx年7月到9月中旬,安顺市中院受理诉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紫云县人民政府、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涉及征收土地和房屋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5件,市中院以党组名义向市委书面报告,取得党委支持,最后,市中院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1件,判决驳回原告起诉4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xx年,xx州中院向州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全州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并根据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制定了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方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在全省顺利实施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省高级法院就新法实施将给全省行政机关带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送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各级政府尽快顺应法律的新要求和形势的新挑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省各级法院在行政审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行政审判力量亟待加强。随着国家立案登记制和我省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全面推行,全省法院案件数量特别是行政案件数量飙升。一方面,省高院、各中级法院和负责相对集中管辖基层法院的行政案件出现“井喷”。xx市两级法院今年1至9月,已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085件,同比增长近5倍。南明区法院自今年5月1日承担集中管辖以来,共受理行政案件376件,同比增长652%。另一方面,目前,全省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共248人,其中,高院8人、中级法院42人、基层法院198人,在人员配备上普遍没有达到最高法院相关要求,特别是在集中管辖法院,大多数都是在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承担爆发增长的案件数量,工作处于超负荷运转。

(二)行政审判能力需要提升。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审判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的行政诉讼法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对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法院就应当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都作了具体明确规定,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对法院公正司法的监督不断加强。另一方面,随着我省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速,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许可、规划许可以及环境污染等案件显著增多,这类案件往往复杂程度高、矛盾尖锐、牵涉面广,极易形成密集群体诉讼,社会关注度很高,行政案件审理的难度不断增大。同时,一些地方在开展经济工作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中,仍然习惯依靠基层政府采取“运动式”方式推进,在层层指标任务的压力之下,相关职能部门难以顾及程序公正,往往以程序违法“换取”推进效率,这些情况引起的行政诉讼往往协调难度很大,法院也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保障服务工作大局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都对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公正司法的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三)行政机关普遍应诉不积极。行政机关负责人普遍不愿意出庭应诉是自199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一直存在的“顽疾”。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不好,出庭率普遍不高。甚至个别地方,在行政案件审理时,不仅负责人不出庭,连一般工作人员也不委派出庭应诉,只委托律师出庭,“告官不见官”现象严重,难以体现法治平等。

三、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不仅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还客观反映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对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各种矛盾冲突也在增加,必然会反映到行政审判工作中来,全省行政案件数量还会出现更大增长。目前我省行政审判运行呈现“三升”态势,即收案、结案、未结案件指标大幅上升。为此,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及时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积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和能力建设。随着全省行政案件的快速增长,行政诉讼调整领域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已涉及70余个行政管理领域,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对行政审判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和能力建设。一方面,对承担集中管辖行政诉讼的法院,要进一步科学调配整合,配足配强行政审判人员,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相对稳定,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情况;要研究解决因集中管辖带来的办案成本增加、如何方便群众诉讼等问题。另一方面,要不断提升行政审判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行政审判业务和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行政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沟通协调、制作裁判文书等多方面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上级法院要加强对新类型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下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全面提升行政审判队伍的能力素质。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如微博、微信等,加大对行政审判职能和作用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认知度,以行政审判的公正取信于民,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信心。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坚守法律底线,强化法治意识。同时,要通过宣传增强公民的行政法律意识,引导行政相对人在遭受行政行为侵害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改进完善法院和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流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法院除以司法白皮书等形式定期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案件受理情况外,应当与行政机关建立长期、经常性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各自领域重要工作部署、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以及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中发现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或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对涉及重大、敏感、社会稳定或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及时沟通协调,尽早化解矛盾,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五)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这是为解决行政诉讼过程中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的现象而确立的一项新制度。各级法院要加强宣传沟通,促使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出庭应诉是法律的规定,是对国家法律的尊重,是带头实践法治的体现。借鉴学习xx、xx等省的做法,推动我省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监督,对行政机关负责人拒绝出庭应诉的,可以考虑由人民法院向人大、党委报告,向该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通报。

法院调研报告格式模板2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xx的带领下于2月2日深入县法院,采取实地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依法公正受理审判行政案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积极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xx以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08件,审结300件,结案率97.4%; 非诉审查案件349件,审结349件,结案率100%。行政审判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有待增强。一是《行政诉讼法》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学习理解法律不深、不透的问题。二是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走捷径”、不严格执行程序的问题。

(二)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行政相对人存在不知诉、不会诉、不敢诉、不愿诉的现象,认为行政诉讼风险大、成本高,面对行政机关,很多行政相对人宁可信访也不愿意选择法律渠道来维权; 少数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与法律素养的提高未能同步,片面强调维护自身权益而曲解法律,导致诉讼过程中提出不合法、不合理诉求。

(三)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县法院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薄弱,“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运用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还不够,办案总量和效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大造宣传舆论,向社会宣传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公布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结果,不断提升老百姓的信心和满意度,大力营造法治氛围。加大与涉法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做好依法行政的宣传工作,不断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增强行政机关自觉参与行政诉讼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一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二是要加强行政审判制度的宣传,公开行政诉讼条件、流程和行政审判案例,引导群众理性诉讼。要做好审判案件的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等工作,积极把握舆论导向,促使当事人合法行使行政诉讼权利、正确对待诉讼结果。三是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不合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合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支持,行政相对人败诉的,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对当事人乱用诉权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三)提升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配足配强行政审判工作力量,充实行政审判一线队伍,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要通过多种方式,围绕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法官的审判能力和业务素质。

法院调研报告格式模板3

为配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1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xx副主任率省人大内司委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赴南通、无锡两地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和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听取两市法院及部分县(区)法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召开了由政法委、人大内司委、法制办、检察院、公安、建设、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了解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听取和探讨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xx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依法公正受理审判行政案件,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从调研情况看,全省法院把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行政案件。行政审判作为新形势下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关系的有效方式,逐渐渗透到越来越多的社会经济生活领域,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南通市两级法院xx年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02件,xx年受理755件,同比增长50%; 江阴市法院xx年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3件,xx年受理52件,同比增长58%。同时,涉案领域不断扩展,已涉及三十多个行政执法领域,主要集中在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公安四大领域。据统计,无锡市这四类案件占全部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80.7%,南通市这四类案件占总案件数的74.9%。面对行政诉讼案件矛盾集中、易激化的特点,全省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重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权,依法审查行政机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于行政机关违法或显失公正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 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以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为例,xx年,该院共判处行政机关败诉案件9件,占判决总件数的25%,促使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自愿撤诉的12件,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地法院还积极推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和文书上网公开等便民诉讼措施,认真解决群众告状难、胜诉难、看不懂裁判文书等问题,对于弱化矛盾、减轻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确保司法公正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近年来,全省法院不但通过履行审判职能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还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规范和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司法建议制度。各地法院对审理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重点问题,主动发送纠纷预防型建议; 对被诉行政行为不合理或存在程序瑕疵的案件,积极发送裁判补充型建议; 对于行政机关举证不规范等问题,依法发送裁判引导型建议。同时通过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检查司法建议的反馈情况,使司法建议由“柔性”向“刚性”转变。二是完善行政审判工作年报制度。各地法院认真总结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介绍行政审判工作态势、分析涉诉案件成因、研究被告败诉案件等方式,将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和行政执法中的潜在隐患及时提交党委、人大和政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三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全省法院与行政机关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情况,在涉及群体性案件、全局性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各地法院还根据业务特点对行政机关进行针对性培训,研究探讨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如南通市法院xx年来,为行政执法人员授课56次,组织旁听庭审62次,培训人员1500余名,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省法院强化服务大局意识,通过诉前、诉中、判后和延伸服务等环节的全面协调、多元联动,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方法。特别是加大了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众多、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对社会和谐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城市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伤认定等类型案件的协调力度,统筹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预防机制。积极了解涉及民生重大项目信息,预判行政领域发展态势,针对可能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项报告、提供司法服务,有效预防行政争议。二是诉讼和解与依法审判并举。坚持正确的行政诉讼协调理念,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将和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 同时注重实质性地化解行政争议,对于疑难复杂、分歧较大的案件依法审判。如无锡市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实施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的若干规定》,南通市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综合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大审判公开力度。各地法院通过公开促公正,如江阴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等旁听庭审,评议庭审效果和行政机关执法的合法、合理性; 对新类型行政诉讼案件,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旁听、座谈,力促裁判公开公正,最大限度地消除误解,化解纠纷。

(四)积极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方法

全省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的新机制和新举措。一是坚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2004年初海安法院向县委、县政府发出首份关于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司法建议开始,到xx年,全省100个县(市、区)中,有62个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有14个县(市、区)出庭应诉率超过95%; 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有10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90%。南通、无锡两市通过规范流程、强化监督、提升能力等方式,努力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由开始的“不出庭”向“敢出庭”、“愿出庭”转变,并以此推动行政争议矛盾的化解。二是稳步推进行政案件异地集中管辖制度。根据xx年最高法院的通知,省法院将南通市法院确定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试点。南通市法院综合考虑地区司法环境、行政案件数量、行政审判力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港闸、海门和如东法院为集中管辖法院,从试点情况看,较好消除了地方对司法的干扰,提升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开展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随着资源环境案件日益增多,涉及资源环境的案件又分散于行政、刑事、民事审判中,法律适用难以统一。为解决这一矛盾,xx年底,省法院在全省全面推行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各地法院迅速根据要求设立了环境保护合议庭或环境保护审判庭,集中审理资源环境案件,提升了资源环境案件的审判专业化水平,强化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

二、当前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整体层面上看,我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随着司法公开、公众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的增强,对司法的需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一些困难与问题亟待克服和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行政审判是法律赋予审判机关的重要职责,但我省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一是行政诉讼还没有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主要渠道和调解“官民”矛盾的有效机制。近年来,我省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虽然逐年增加,但相比庞大的行政执法总量和较大的信访数量,行政诉讼案件所占比例仍处于低位,有的法院不敢受理敏感性、群体性、影响较大的案件,在因拆迁、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和政府信息公开等类型案件中,“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现象较为明显。如近年来无锡市两级法院对拆迁行政案件依法应立案而未立案的就超过200件,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进京赴省上访,激化了社会矛盾,损害了群众利益,削弱了政府形象,影响了社会稳定。二是有些行政审判法官未能正确处理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之间的关系,以牺牲中立性、公正性与合法性为代价,片面强调协调处理行政争议,放宽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要求,对一些存在实体处理不当和程序瑕疵的具体行政行为予以迁就,为避免行政机关败诉而生硬要求当事人接受和解,或是协调撤诉,使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没有得到完全尊重,导致群众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

(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有待增强

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有的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执法水平却没有相应提高,执法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权的边界把握不准,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的现象并存; 二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部门专业法等法律法规不熟悉,法律素质跟不上现代行政管理需要; 三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心不强,不依程序办事,工作随意性较大; 四是有的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的司法审查还有消极抵触情绪,一旦涉诉,不从自身找原因,不积极应诉,而是以涉及中心工作、影响社会稳定为由,要求法院支持其违法行政,个别地方还存在上级领导直接干预法院审判的现象,既削弱了行政机关威信,又损害了司法权威。

(三)行政审判的外部司法环境不够良好

行政诉讼的外部环境不佳也制约了行政审判的质效。一是行政审判法制宣传不到位,群众不敢告、不会告、不愿告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少数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与法律素养的提高未能同步,片面强调维护自身权益而曲解法律,导致诉讼过程中提出不合法、不合理诉求,有的甚至采用寄发不实控告信、发布不实网络信息、哄闹法庭等极端手段,扰乱法院审判和工作秩序。三是对于行政相对人被判败诉的案件,大多数都上诉或申请再审,反映出群众对行政审判的信任度不高,习惯性地认为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官官相护”,特别是一些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敏感性事件、群体性诉讼,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或结案后继续上访,给行政审判工作增加了处理难度,造成案结事难了。

(四)行政审判队伍的能力与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法规总量和行政执法行为大幅增加,公民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也会相应大幅增加。同时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稳定的行政争议将不断进入诉讼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保护等新类型案件也将更多的出现,对行政审判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法院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行政审判人员配备不足,法官工作压力大、审判顾虑多,部分年轻法官社会阅历少,对案件的宏观把握能力不强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建议

行政诉讼是国家通过法律管理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官民”矛盾的有效化解机制。为了更好地促进我省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督促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依法履职,有效发挥行政审判职能

党的xx大明确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xx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当前在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行政主体因行政行为不当或有瑕疵引发行政争议难以避免。在这种形势下,行政审判是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各级法院要站在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高度,加强对即将修改出台的《行政诉讼法》的学习领会,按照法律要求,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把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法院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和方法,提升行政审判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坚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纠正行政机关的不当行政行为,同时尊重行政机关的合理裁量行为,对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行为予以维护。进一步加大对行政相对人的诉权保护,畅通救济渠道。正确发挥协调作用,努力钝化矛盾,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通过法院与政府的协调,有效整合司法和行政资源,积极探索建立有效执结非诉行政案件的机制。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由之路。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防止因为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行政争议。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评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真正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具体。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各级行政机关要正确对待行政诉讼活动,尊重、理解、配合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行政判决,重视并及时反馈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既要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促其总结行政执法经验教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又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出庭应诉,确保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多措并举,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当前,提高全社会对行政审判的认识是为行政审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行政审判职能和作用的宣传,使人们更多地了解行政审判工作,努力提高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以行政审判的公正取信于民,以行政审判的效果赢得行政机关的配合,以行政审判的实绩树立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要大力宣传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增强公民的行政诉讼意识,使相对人在遭受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侵害后通过司法途径而非上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宣传教育,使行政机关负责人认识到配合行政审判是敢于承担责任的表现,是塑造行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需要,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判资源配置,加大指定管辖、异地管辖力度,防止和排除行政权的干预,促进司法公正。各级法院要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行政审判工作的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行政审判庭审活动,增加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要积极打造精品案例并广泛宣传,为行政审判人员的审案进行指导,为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进行示范,为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提供借鉴。

(四)加大力度,有力提升行政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

高素质的行政审判队伍是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全省法院要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按照xx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改革管理体制,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职业保障制度,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配足配强行政审判工作力量,充实行政审判一线队伍,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分管院领导、庭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多种方式,围绕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能力水平,有针对性的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法官的审判能力和业务素质,增强解决相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对新类型案件、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法院调研报告格式模板4

为全面了解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安排,6月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主任吕登虎的带领下,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以来,区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各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xx年,区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5件,审结128件; 受理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36件,审结36件。xx年,区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20件,审结242件; 受理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17件、审结17件。在工作中,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公正,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同时,注重和谐司法,加强了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及案件的疏导和协调化解工作,妥善解决了一些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劳动保障等涉及民生的行政争议,减少了涉诉信访问题。在加强非诉案件执行方面,能够积极探索建立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机制,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与政府及行政机关的多方沟通,解决了一些非诉执行难题。在队伍建设过程中,注重办案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开展规范化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自觉规范和约束司法行为,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行政诉讼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行政诉讼法》在我区的社会知晓率不高,公民不知法、不懂法,依法维权意识差、能力弱; 行政机关学法不够,尤其是行政诉讼法重新修订颁布后,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新法实施后行政执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认识不足。

(二)行政审判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行政相对人不知诉、不会诉、不敢诉、不愿诉的现象较为普遍,认为行政诉讼风险大、成本高,面对行政机关,很多行政相对人宁可信访也不愿意选择法律渠道来维权; 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审判缺乏正确认识,对行政诉讼不重视,出庭应诉率低,应诉能力不强,对司法建议不重视,反馈率不高。

(三)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区法院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薄弱,缺乏年轻法官,“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运用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还不够,办案总量和效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三、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法制宣传教育,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区法院要强化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引导群众合法理性维权; 同时要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宣传、沟通和联系,完善交流平台,通过有效的互动联动机制,增强政府及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使其积极配合行政审判工作,自觉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保障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审判监督机制,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区法院要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通过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书、印发“送阅件”等方式,提出改进的建议,并加强沟通联系,力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对那些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的行政争议案件,尽可能通过协调的方式依法妥善处理,既要保证个案处理的公正性,又要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三)要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加大行政判决执行力度。要依法及时审理行政案件,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合理诉权的保护,要建立执行结果通报制度,提高行政判决的执结率,通过强化执行工作,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四)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审判队伍素质。区法院要着眼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持续上升的实际情况,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配齐配强行政审判力量,逐步改变目前“案多人少”的状况。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技能培训,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审判实践能力,保障行政审判队伍的稳定性。

法院调研报告格式模板5

调研中,调研组听取了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汇报,了解了相关行政案件审理、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情况,与区法院行政审判法官进行座谈。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了由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行政机关代表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他们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xx年至xx年5月,区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4件,其中,撤诉11件,判决17件,不予受理1件,未结15件,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审结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8人次,行政机关败诉3件,上诉案件8件均维持原判。所受理的案件类型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登记、行政裁决、行政批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涉及的行政机关有税务、国土、公安、民政、住建、卫计、林业和政府。三年来共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01件,受理非诉执行案657件,执结651件。区法院通过对行政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着力协调“官”与“民”关系,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为构建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一是依法实行立案登记制,改变原来立案审查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二是坚持以依法化解矛盾和争议为目标,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依法拓展行政审判职能,积极预防行政争议发生。一是延伸审判职能,服务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提前介入机制,以调促迁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优势,建立和完善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的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诉讼和解行为,妥善解决林权纠纷、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人员众多、矛盾易激化的行政案件,实现了行政审判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加大司法建议力度。针对行政审判反映出来的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司法建议4份,帮助行政机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一是建立建全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案件的审判流程公开和庭审公开,共上网公开861份行政裁判文书,接受当事人监督,强化阳光司法。二是坚持依法公正审判各类行政案件,做到既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又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注重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实体权益和程序权利。三是加大审判公开力度。对有影响的行政审判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执法单位代表和人民陪审员参加旁听、座谈,进一步促进了裁判的公开和公正。

4、严把案件审查关,加大了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近三年来,区法院受理了非诉执行案件657件,充分适用司法强制力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做到在行使监督权同时,有力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为此,树立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威,增加了依法行政效果,有效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二、存在问题

在本次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如能解决,将会给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和建设法治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1、行政案件相对其他案件来讲总体数量还是少

xx区法院的行政案件,xx年5件,xx年12件,xx年11件,虽然从xx年9月开始实行行政案件异地集中管辖,案件呈递增的趋势,但从xx年区法院向人大会议的工作报告看,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963件,行政诉讼案件11件,才占区法院受理案件0.15%,比全国的行政案件占法院受理案件数的比2%还要低。以上数据分析,一方面长期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推进,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有逐渐提高,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化和法制化,由此,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纠纷也渐渐减少,行政案件数量也相对减少。另一方面由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知告”、“不愿告”的现象仍大量存在。“不知告”的原因是行政诉讼法律和司法解释宣传少、宣传不到位,基层群众不知如何运用司法救济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以此避免违法行政权力侵害; “不愿告”是由于传统“民不与官争”思维的影响,抱着息事宁人的心态,加上对法院能否公正裁判不确定性,因而是想尽办法通过人情关系“沟通”甚至是“勾兑”解决。

2、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率低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这就原则上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员出庭,但必须是行政机关内部相应的工作人员,不能只委托律师出庭。从调研的情况看,三年来区法院44件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28人次,但基本上是分管的副职出庭,这种现象存在,无法在行政机关中树立遵守法律和依法行政的领导表率作用,也无助于行政纠纷的妥善解决,更无助于法治社会的构建。

3、行政审判、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与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从调研的情况看,行政机关的大部分的执法人员都具备了基本的法律素养,但是还有很多方面不是很乐观,比如很多执法人员没有系统学习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与此同时很多执法部门还不了解掌握行政复议条例及国家赔偿法等法律。其次,行政审判不仅需要懂法律还要懂行政执法的复合型人员,但是区法院内不同业务审判法官之间的流动非常大,专业性并不凸显。在涉及专业性较强的行政案件,由于行政庭审判法官没有行政经验和缺乏行政专业知识,行政审判往往就难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从而使法院行政判决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大打折扣。

三、几点建议

行政审判工作与民主政治和法治的联系最为紧密,行政审判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本地法治建设进程。同时,行政审判又是调节“官民”关系的稳压器,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寻求权利救济的重要渠道,规范行政权力的重要手段,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为推进这项审判工作,区法院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大《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力度。

xx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新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法院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使人们更多更好了解行政审判工作,努力提高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增强公民的行政诉讼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具体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及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使行政机关做到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着力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2、大力加强行政审判法官队伍建设。

行政审判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对行政审判法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学知识结构、对审判经验和驾驭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比较特殊,一方是“民”,一方是“官”。处理稍有不慎,就会激化矛盾,导致官了民不了、案结事不了,甚至信访缠访等问题。因此,一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行政审判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公正司法观念和人民法官的良好职业形象。二要针对行政审判涉及面广、业务性强的特点,要加强行政审判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的知识领域,增强审案实践能力,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化解各种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行政审判队伍,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3、要增进联系沟通,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开展

区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司法独立的同时,还要继续增加行政审判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增强行政审判的公信力。为排除各种非法干扰和减少一些应付法院审理的行政行为,法院要密切与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增进理解,使行政机关首长们充分领会到法院的审理是为了解决行政纠纷,缓解“官”“民”对立,做出判决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促使他们服从法官审理程序安排,积极参加庭审应诉,自觉执行法院判决,也为行政审判工作进一步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自觉接受行政审判的监督。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觉履行诉讼义务,严禁干扰、妨碍行政诉讼。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权力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把积极应诉当做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理解、尊重、支持、配合法院的司法审查,执行司法裁决。政府要在全区的范围内积极倡导、推行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庭应诉制度,要在相关主要执法单位建立法制审查机构,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法院调研报告格式模板6

为审议好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州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内司工委、民宗侨工委、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组成的调研组,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成刚的带领下,于xx年7月22日至7月25日,先后对册亨县、安龙县、兴义市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调研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xx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牢固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目标,竭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加强行政审判能动性,积极化解行政纠纷,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xx年1月至xx年6月,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18件,审结298件,审结率为94%; 受理二审行政案件125件,审结114件,审结率为91%。

(一)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州两级法院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保护群众的诉讼权利。两级法院畅通行政案件受理渠道,支持和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另一方面,积极提供诉前服务。兴义市法院通过行政审判窗口前移,讲解法律、宣传政策、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互动机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落实能动司法理念,主动与政府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为行政审判创造良好环境,以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在行政案件审理中通过采取交换意见、到行政争议地现场进行查勘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活动进行引导,加强其对证据和事实的综合分析能力,增强法律适用的准确性,提高参诉、应诉水平。二是对政府拟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合法、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政府的工作。三是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情况和信息,分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四是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及司法建议工作。

(三)加强协调和解,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坚持合法性,兼顾合理性,对于不违背法律原则、具备协调和解基础,特别是涉及民生问题的行政案件,充分考虑群众的诉求,协调多方,促成当事人庭外协商和解撤诉,实现案结事了。特别是对于因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社会热点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行政争议,更注重最大限度地采取协调方式处理,使一批矛盾尖锐的行政争议得以妥善处理。xx年1月至xx年6月全州法院协调撤诉行政一审案件100件,协撤率为34%; 协调撤诉行政二审案件22件,协撤率为20%。

(四)积极探索创新,提高行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一是加大指导帮助力度。在政府部门作出重大决策过程中,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行政机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同时,全州两级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二是对行政案件提高审级或指定管辖,维护司法公正。三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监督指导。扎实开展“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庭审质量评查”活动。四是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提升活动。五是推行二审带案下调。六是实行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通报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全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州行政诉讼案件仍处于低位徘徊,说明行政诉讼还没有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首要渠道,还没有成为调解“官民”矛盾的首要机制,究其原因,既有“民不与官斗”等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也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关,同时也存在行政诉讼制度宣传不到位、群众诉权保护不力等问题。

(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执法随意性大,工作方式简单粗糙,忽视释法说服工作; 有的行政机关出庭准备不充分,不熟悉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出庭应诉能力不强; 个别行政机关在开庭时既不辩解,也不举证;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司法建议回复率偏低,部分县(市)甚至为零。

(三)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行政审判队伍不够稳定。随着行政诉讼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度增加,部分任务较重的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法官数量相对较少,与审判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有的人民法院行政审判人员调动频繁,缺乏业务骨干; 二是行政案件上诉率偏高。xx年至xx年相比,全州行政案件上诉率由39.4%上升至52.4%。

(四)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政府及其部门干预行政审判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有的部门在行政决策、执法时不依法行政,遇到行政争议时又怕打官司,发现问题又不吸取教训; 有的部门遇到行政诉讼时,往往以“涉及中心工作”“影响社会稳定”为由,一味要求法院支持其行为; 有的部门对协调和解不够配合,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不主动及时,常引发原告新的上访申诉。

(五)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问题有待进一步破解。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越来越多,由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认识不到位、执行保障不力等客观因素制约和存在畏难情绪等主观因素影响,造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大量积压,有效执结率不高,执行效果不佳。xx年1月至xx年6月,全州法院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94件,执行791件。

三、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

全州两级法院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保护合法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审判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州两级法院要不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行政诉讼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积极营造良好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

(二)抓好队伍建设。要着力解决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力量不足、人员不稳定、断层、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按照基层法院必须保证组成一个合议庭,中级以上法院必须保证两个以上合议庭的要求,健全审判机构,充实审判人员,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相对稳定。针对行政审判涉及面广、业务性强的特点,加强对行政审判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的知识领域,提高行政审判人员沟通协调能力、驾驭庭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制作裁判文书能力。

(三)构建沟通机制。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级政府及其相关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将有关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工作制度化、具体运作规范化。

(四)加大执行力度。要依法受理和切实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加强案件分析,创新执行方式,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理解与支持,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协助法院执行非诉案件的协助执行机制,有效整合司法和行政资源,着力解决长期积压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五)改善司法环境。要加强行政审判制度的宣传,公开行政诉讼条件、流程和行政审判案例,引导群众理性诉讼。要做好审判案件的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等工作,积极把握舆论导向,促使当事人合法行使行政诉讼权利、正确对待诉讼结果。要加强与政府及其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有效落实,各级人大要加强对行政审判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开展相应的执法检查,支持审判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六)规范制度建设。要针对行政审判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制度,使行政审判工作更加规范统一:细化案件受理标准和规则,解决行政案件受理不规范的问题; 完善统一法庭设置和法庭审理程序规则,规范各级人民法院庭审工作; 切实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书等制度,促进规范执法行为; 继续落实行政诉讼简便审理、诉讼指导、判后释明、司法救助、审务公开等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便民利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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