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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调查报告6篇

发布时间:2022-12-31 15:01:17 影响了:

在经历了不同的任务后,我们必须认真写一份调查报告,没有一个具体的思路,我们在写调查报告的时候就无从下笔,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共享单车调查报告6篇,感谢您的参阅。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6篇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篇1

共享单车,更需共享文明

共享单车在中国各个城市火了。不到1个月时间,大街小巷已经随处可见它们的身影。这些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骑走的单车,解决了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了不少市民的喜爱。目前,多家共享单车运营机构已在中国各个城市投放了超过数十万多辆共享单车,然而在数量飙升的同时,各种问题也日益突出。不少市民呼吁,共享单车虽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来更要文明。

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共享单车已经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注意。共享单车的亮点在于“共享”二字,它既意味着资源的共享,也意味着文明的共担。共享单车就是整合,整合也是节约,既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通过科学统筹配置各种资源,既可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用,也可协调各方互通有无,避免重复劳动和无谓的浪费。如果多一些整合意识,注意统筹兼顾,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我们可以减少许多浪费。的确,共享单车为人们出行提供了诸多方便,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最明显的就是随便乱停,以及共享单车变成了“私享”单车。

当然,任何新兴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其实很多时候,大家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谁也不比谁厉害很多,大家都是在一个层次上探索,存在问题不可怕,关键是要坚持正确的方法论找到解决办法。不管是政府部门,还是共享单车运营方都要主动作为,及早出台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如福州多家共享单车运营方采用信用奖惩的方式来管理乱停车的问题,乱停将扣信用分,当用户信用分较低时,就需要支付更多的租车费用,当两次因违规被扣分,将会被封号1周。所以说,只要思想不滑坡,发挥主观能动性,办法总比困难多,这些问题并非无解。同时,享有共享单车便利的市民,也要注意自身文明素质。即:共享单车虽然很便民,但是使用起来更要文明。只要大家都秉持“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共享单车,就是一种共享文明。

在这方面,深圳的做法值得效仿。针对共享单车乱停的问题,深圳明确界定了政府、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自行车停放区域、用车秩序、停放要求、道路规划等方面作了说明,由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等有关单位按职责执法。深圳还建立了“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对于存在交通违法的单车用户,统一纳入平台黑名单中,共享单车企业依据黑名单的信息,调整用户信用分、提高车费,而交警部门也能通过企业的大数据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罚,实现政企信息互通。

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共享单车的发展,也要经过一个曲折的过程。正确看待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我们就能够对这一新事物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在它不遵守相关非机动车交通法规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行规范管理,在它遇到挫折时不是绕道走而是满腔热忱地支持它。它“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是改变城市公共生活的“互联网+”新事物,它的成长需要良好的水分、空气、温度、光照、土壤、春风等,而这些养分的提供,需要运营方、市民和有关部门各方共治、合力共推,用新思路解决新问题。

相信共享单车的出现,不仅能给市民带来便利,也能为共建共享社会带来新思路,新突破。

信共享,拒固守

共享单车依托于人与人之间的信用,针对部分人对这种关系的破坏,我们不应退缩于一块称为“国民素质不高,我们玩不起”的龟壳里。切忌因噎废食,相反,我们更应该相信共享单车的可行,拒绝自我否定,拒绝认为国民素质太低的陈旧观点。

共享单车就像是一个刚诞生的生命,充满了人们美好的期待和祝愿,若仅仅因为人们对它的伤害便干脆抹杀新事物,岂不是更大的伤害?新生命的分娩不是一丝苦痛都不会产生的,阵痛让母亲痛苦,但不能扼杀新事物出生带来的欣喜、改变,乃至革新,真正让新生命成长的是遭遇伤害、痊愈,消灭伤害,而非母亲的自我否定和对新生事物的扼杀。

我们相信共享单车的可行,因为它客观上方便着人们的生活,促进着人们的进步,要看到的不该是有一帮人破坏规则,不守秩序;而应着眼于在这么几十上百万人中只有一小撮人破坏着整体形象。我们相信共享单车,也是因为国民素质是在稳步提升的,尤其是在新的一代人中,素质教育更是被提及又提及。知礼明让已成为了新一代中国人奉行的标准。我们有理由相信,同时也有资格去接受这样一种经济形式。

故步自封,不知实际变化的断言是武断、狭隘、缺乏价值的,正如同水源一般,诚然,方今中国确实有一些水面有污浊,便若是自我否定,自我放弃,自我封闭,放弃从新事物变化中汲取活的水源,结果是会且只可能是越来越坏的。现如今一部分人素质不够,不能以偏概全地认为所有人都不够格。一棒子抡死了所有人,那谁又知道断言人所期待的“现在”之后的哪一分哪一秒该是我们玩得起共享单车及其类似共享经济的时候呢?

人总是带着原始破坏性的,所有以才有了伏契克临终一句:“人们,我爱你们,可你要警惕”,让人们小心,但是我却认为应该“人们,你要警惕,可我爱你们”。局限于阴暗的树木必将枯廋将朽,只有把阴影甩在背后,面对阳光的人才能活得出真滋味。

我们需要政府及有关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和监督,也需要个人坚守底线。相信共享是相信自我,拒绝固守是拒绝自我否定。

点评:本文立论新颖,透过现象直抵本质,紧抓“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理性表达对新生事物——共享单车的看法,重共享,看优点,谋策略。全文闪现理性分析的光芒,不是像一般考生只是简单地吐吐槽,而是重分析,提建议。因此,算得上是一篇优秀的习作。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篇2

一、调查内容及结果(%)统计

1、您骑公共自行车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请具体写出)

(1)新地中心

(2)大约10公里

(3)中山陵

(4)胜太西路

(5)马群

(6)雨花台

(7)雨花托乐嘉

(8)雨花台百家湖

(9)江宁

(10)江北新区

(11)江边

(12)汉中门

2、您在什么情况下会使用公共自行车:

(1)自己一个人外出(59.35%)

(2)和家人一起外出(26.77%)

(3)和朋友一起外出(13.23%)

(4)和同学一起外出(0.65%)

3、如果您从未使用过公共自行车,原因是:

(1)使用手续繁琐(11.54%)

(2)借还车不方便(11.54%)

(3)公交或地铁可以直接到达(19.23%)

(4)没有专用骑车道不安全(34.62%)

(5)不会骑车(23.08%)

4、在您看来,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布点的情况如何?

(1)布点合理,方便借车或还车(63.55%)

(2)布点不匀均,借车或还车有时不是很方便(16.45%)

(3)布点太少,经常遇到借车或还车不方便的情况(2.26%)

(4)不知道(17.74%)

5、在您看来,公共自行车的车况情况如何?

(1)车况很好(73.55%)

(2)车况一般(25.48%)

(3)车况较差(0.97%)

6、在您看来,公共自行车的清洁卫生情况如何?

(1)大部分车子都是干净干净的(62.58%)

(2)有的车比较干净,有的车不是很干净(25.81%)

(3)好一些车都有点脏(10.65%)

(4)大部分车子都很脏(0.97%)

7、您会向您的朋友推荐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吗?

(1)会(72.58%)

(2)不会(8.39%)

(3)不知道(19.03%)

8、您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满意吗?

(1)很满意(59.68%)

(2)比较满意(14.52%)

(3)一般(16.77%)

(4)不太满意(8.71%)

(5)不满意(0.32%)

9、您认为,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布点方面,还需要增加哪些点:(请具体写出)

(1)鼓楼区。

(2)瑞金路。

(3)燕江路、永济大道一线,特别是燕江路金陵新九村新八村,上元门地铁站等。

(4)光华门、石门坎、苜蓿园大街附近。

(5)湖南路沿线、光华路沿线。

(6)小行医院门口。

(7)一号线胜太路地铁站。

(8)各大地铁站。

(9)清凉门大街。

(10)三山街。

(11)山西路附近。

(12)江宁万达。

(13)主城区还要增加。

(14)石门坎。

10、对于南京公共自行车的发展,您的建议是:(请具体写出)

(1)用好一点的自行车,现在的车子骑的比较慢

(2)简化借车手续,增加借车办理网点,增加借还车分布点。

(3)是否可考虑自行车增加后座,便于带小孩等

(4)刹车能更从容,轮子稍微大一点,铃铛声音大一点

(5)加快网点布局,多设几个点,合理调配车辆。车位要大于车辆,不然还车很不方便。

(7)地铁等大站多布置,加强调配。

(9)政府专门为自行车划出的通道有些地方占用了。

(10)自行车的质量有待提高,投放时间不长,已经出现坐垫、轮胎、刹车损坏等现象,当然也存在着不文明行为导致公共自行车损坏。

(11)建议为公共自行车搭个棚,一是以人为本,二是延长自行车的寿命防止自行车热晒雨淋。

(12)各站点能否整合,早日实现“一卡通”,全市畅借。

(13)支持绿色出行,定期给车辆消毒。

(14)多引导文明交通,保护公共财产。

(15)用公共自行车出行的,在交通换乘方面乘车有优惠。

(16)组织骑行大赛。

二、总结

本次调查参与人数310人。其中男性188人(60.65%);女性122人(39.35%)。他们中常住南京163人(52.58%),在南京打工147人(47.42%)。年龄在18—22岁142人(45.81%),23—35岁150人(48.39%),36—59岁15人(4.84%),60岁及以上3人(0.97%)。

在310位参与调查的人中间,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114人(36.77%),有时使用103人(33.23%),偶尔使用67人(21.61%),从未使用过26人(8.39%)。经常及有时使用公共自行车的人数高达70%。

人们之所以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有一半人是为了上下班(50.32%),另有五分之一的人是为了外出办事(21.61%);其余的人则是出于骑行快乐、锻炼身体和外出游玩等愉悦心身、强壮体魄的目的,这个比例几近30%,反映了骑车者生活的多样性。与之相应的,有近一半的公共自行车的使用者与家人、朋友、同学同行,反映了公共自行车在使用方面的一个特点,即“共动性”,也就是若干辆车在同一时间被同一群人使用,他们的行车路线相同、目的地相同。

对于那些从未使用过公共自行车的人来说,之所以不使用公共自行车,第一位原因是因为没有专用骑车道不安全(34.62%);第二位原因是不会骑车(23.08%);第三位是因为公交或地铁提供了足够的便捷(19.23%),第四位是因使用手续繁琐或者借还车不方便而弃之不用(11.54%)。因此,自行车专用通道的建设对于公共自行车的使用非常重要。

就公共自行车自身状况而言,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一是布点:63.55%的人认为现有的布点合理,借车或还车方便;2。26%的人认为布点太少,经常遇到借车或还车不方便的情况;16.45%的人认为布点不匀均,借车或还车有时不是很方便,另有17.74%的人表示自己对此问题不了解。二是车况:73.55%的认为车况很好,25.48%的人认为车况一般,占调查总数的;认为车况较差的只有0.97%。绝大多数人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车况给予的积极评价。三是清洁卫生:62.58%的人认为大部分公共自行车干净,25.81%的人认为比较干净,10.65%的人认为许多车都有点脏,0.97%的人认为很多车子都很脏。同样,大多数人对公共自行车清洁卫生给予了肯定。

正因为如此,72.58%的人表示会向亲朋好友推荐使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只有不到百分之十(8.39%)的人表示“不会向他人推荐”,另有19.03%的人表示“不知道”。推荐的比例之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调查者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满意度。

同样,在调查中,当问及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建设是否满意”时,59.68%的人表示“很满意”,14.52%的人表示“比较满意”,16.77%的人认为“一般”,表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比例两样不到百分之十(9.03%)。

除此之外,参与调查者还对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的发展给出了建议,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点:

1、硬件方面:提高公共自行车的质量,提高自行车性能。如加大自行车后座,加大车轮的尺度,增强车铃响度等。

2、管理方面:强化对公共自行车的管理。如定期给车辆消毒,加快网点布局,合理调配车辆。再如,公共自行车搭个棚,延长自行车的寿命防止自行车热晒雨淋。

3、服务方面:提高服务质量,使之更加便民。如简化借车手续,增加借车办理网点,增加借还车分布点,早日实现“一卡通”。

4、宣传方面:加大文明使用自行车的宣传,如借车需要填写明文交通出行规范的资料,以及通过组织骑行大赛提高市民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车的自觉性。

创业公司吸引了大量的媒体关注和资本青睐。经过近一年的搏杀,今年,网约共享单车迎来了高速发展期。但是,高速发展也带来了问题的日益凸显。20xx年3月15日是第三十五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3月份,江苏省消协消费者协会联合荔枝新闻、西祠胡同网、姑苏网、无锡二泉网、扬州网等江苏网站联盟,针对网约共享单车消费现状在全省多个城市开展了一次全面调研,切实了解消费者需求,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方式

线上问卷调查、随手拍;线下走访、实地拍摄。

二、调查对象

江苏省内主要的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等。样本覆盖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

三、调查结果分析

共享单车是指企业与政府合作,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提供自行车单车共享服务,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此次调查,主要对我省南京、无锡、苏州、扬州等地共享单车消费现状进行调查。

(一)共享单车消费基本概况

1、男女比例各占一半,上班族为主

共3806名使用过共享单车的消费者参与调查,其中男性占57.02%,女性占42.98%,比例基本持平;年龄段主要集中在26—45岁,占70.39%;上班族占75.89%。其中,78.65%的消费者没有看过使用共享单车的电子协议。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主要用途为换乘公交或地铁、通勤需要、锻炼身体。37.12%的消费者每周会使用1—3次共享单车,每月使用1—3次的占29.66%,且90.05%的消费者每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1小时以内,其中半小时以内的占64.12%。

2、方便度和舒适度是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品牌的主要依据

在品牌选择上,江苏的消费者更加倾向于摩拜、ofo和小蓝单车,附近有可供骑行的单车、骑行舒适度高是出现这种倾向最主要的因素,但是,实际调研发现,部分单车无法调节座椅高度,造成消费者骑行舒适度的降低。

(二)共享单车调查发现的问题

调查中发现,江苏网约共享单车存在着以下问题:押金过高、预充值退款困难、资金管理不规范、单车投放点和投放数量设置不合理、单车乱停放和损坏情况严重、驾驶人保险不完善、加贴假冒二维码等问题。

1、押金设置不合理、退回时间长,充值车费提现流程不便甚至不可退还,且资金监管缺失。

在押金和车费预充值方面,61.99%的消费者可以接受低于100元的押金金额,25.04%可以接受100元—199元,但是,实际中摩拜单车的押金为299,超过了半数以上消费者的接受度。对于押金的退还时长,51.33%能接受秒退,24.16%能接受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线下调查中,除了町町单车在第三个工作日退款成功外,其他4个品牌单车均为秒退,此外,5个品牌单车运营商均不主动退还押金,需要用户在app内做押金退款操作后进入押金退还流程。

调查中,40.85%的消费者不能接受车费预充值,25.4%能接受最少预充值金额为20—50元,22.91%能接受10元以内,但是,线下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无需预充值车费,其他品牌预充值车费的退款无法在app中操作,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并且哈罗单车在app充值界面明确注明充值车费不可退还。现将各品牌单车收费、押金、预充值情况予下表中列出。

此外,对于共享单车运营商来说,掌握着总额较高的用户押金,因其巨大的用户基数和涉及城市众多,一旦平台将该笔资金挪作他用,出现资金问题,将面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极易造成群体性维权事件发生。

调查中,11.43%的消费者也建议加强资金监管。但是,消费者对于押金的去向和用途并不了解,目前只有摩拜单车称与招商银行签订了资金监管机制,设立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押金,其他单车运营商并未明确说明。

建议政府部门规范共享单车的市场准入,加强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真正做到消费无忧。

2、各单车停放点的设置及投放数量不合理,造成部分资源浪费或供不应求。

调查中,19.54%的消费者在选择单车品牌时主要的依据是附近有停靠点,也就是说有可供骑行的单车,19.63%的消费者认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此外,对网约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服务的建议方面,19.31%的消费者认为,应该根据各个地区的使用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增加自行车投放数量。在实地走访中也发现部分停放点单车投放数量过多,造成资源浪费,但是有的停放点单车数量明显无法满足出行需求,对消费者出行的便捷造成一定影响。希望各单车运营商根据已投放单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大数据分析,优化投放点的设置和单车投放数量。

3、车辆乱停乱放和损坏情况比较严重,各类不文明行为频发。

调查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较为严重,有扔倒在路边、停放到楼道内、占用盲道、占用公共自行车车桩位置等。此外,诸如硬件损坏、二维码损毁、车胎损坏、刹车失灵、链条坏了等现象也较为常见。18.34%的消费者遇到过车辆硬件损坏的问题,11.99%遇到过车辆被上私锁,10.38%遇到过二维码被涂鸦的问题。

对于单车乱停放的原因,31.99%的消费者认为是不知道指定停放地点在哪儿。希望单车运营商和政府相关部门能够科学规划单车停车地点,并增加明显标识,方便消费者寻找停放点,同时加强宣传引导。

共享单车,体现的就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享思维,如果破坏自行车的人多了,大家就会陷入无车可用的境地。希望消费者在使用共享单车后停放至指定区域,最好是政府部门划线的区域,或是不影响到行车、行人的地方。不要把车子停进小区、楼道里,更不要随意丢弃。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爱护,上下台阶轻拿轻放,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同时,对于违规行为要及时举报,以维护共享单车的诚信使用环境。

4、管理不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欠缺,消费者风险系数高。

(1)部分单车运营商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建议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但是,共享单车保险机制尚不完善,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摩拜已与众安保险达成合作,但尚未落实到每一位驾驶人,其他品牌单车部分在推进中,部分表示没有为驾驶人购买保险,,消费者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面也十分欠缺,大多依赖客服连线,并没有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

(2)共享单车存在加贴假冒二维码现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12.08%的消费者在共享单车上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5.51%在扫描二维码后发现页面不对便停止操作没有造成损失,还有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但是,被骗后只有31.1%的消费者选择报警或联系单车品牌运营商,22.49%因为被骗金额不大懒得处理,还有46.41%的消费者因为不知道应该找谁处理而没有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线下实际调研中也偶有发现加贴的假冒二维码。对于被骗后的责任承担方,43.69%的消费者认为运营商应该为用户购买保险,由保险公司赔付,27.71%认为应该根据导致发生被骗的原因或者由公安部门进行责任划分,24.16%认为应该由共享单车运营商承担。

为确保资金安全,消费者在扫码过程中应注意:要通过安全渠道下载共享单车app;仔细识别车身二维码的真伪,如摩拜单车的二维码是用钉子钉在车上的,ofo则是喷漆喷上去的,目前江苏市场已投放的共享单车车身二维码均不是贴上去的,发现加贴在车身的二维码需特别留意;使用app扫码后,手机上会出现“正在开锁”的界面,如果扫码后出现开锁障碍甚至引导至其他链接,千万不要点击,以免遭遇财产损失。

(3)各品牌单车计费单位不一致,大部分单车计费单位为半小时,但是也有部分计费单位为1小时。

调查中,64.12%的消费者单次使用共享单车的时长在30分钟以内,1小时的计费单位与消费者实际需求不符。

(4)共享单车无牌上路,不符合交通法规。目前,江苏主要的品牌共享单车均没有牌照但是均已提交申请。此次线下调研发现,不同的品牌单车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存在一定差异,后期维护方面也缺乏监管,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希望政府尽快出台公共自行车管理意见,加强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和管控。

四、专家建议

以上为此次共享单车消费调查的结果,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如下:

“预充值余额”该不该?

调查中,52.22%的消费者认为预充值车费应该秒退。

那“预充值余额”到底该不该退呢?专家给出了专业建议:

共享平台应该支持退款、充值和提现,出行类软件的充值服务形态,符合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定义,已经具备了单用途预付卡的基本属性。在这个充值服务中,其预充值费用的财产所有权应属于消费者,商家无权对不属于其的预充值费用进行扣除或限定。“预充值金额”是否应该退还要看单车企业有没有对用户进行充分告知——不再使用预充值不退回。假如单车企业做到这一点,这样就类似于让客户和企业之间进行沟通,达成协议,则预充值可以不退;如果企业没有明确提出这一条款,只是将它设置在用户协议中,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充值,那么就违背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平等以及相互自愿原则,则预充值应该退回。

各品牌共享单车押金设置是否合理

它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能够接受的共享单车的押金金额,对于各单车运营商押金金额的设置是否合理,专家认为,目前各品牌单车的押金在数额方面设置是合理的,押金设置高的单车造价成本保养费也较高,同时单车的性能舒适度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另外,用户押金与运营商的车辆购置款的间隔形成庞大现金流,成为运营商公司的关键运营基础,车辆前期投入需要成本,后期收取每位用户的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资金压力。此外,在目前国内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押金设置还不够现实,还需通过押金设置保证单车的基本状态和运营商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可以建议一种设想,通过技术手段简化这个步骤,比如通过支付宝的芝麻信用代替押金缴纳,即芝麻信用达到一定积分者可不用缴纳押金而使用单车。

1.警惕押金兑付危机。单车企业的押金模式是一个人对应一份押金,而非传统的一个租赁物对应一份押金,这已经突破了传统押金的担保属性,而具有了不当募集或占有资金的嫌疑。

2.单车押金监管。目前国内对共享单车押金的金融监管仍是盲区。按用户数来计算,共享单车押金汇成数以亿计的资金池,应该引起监管层关注。共享单车拥有大量用户、涉及多个城市,一旦发生平台将面临大量资金挪作他用、投资失败或无法及时抽回资金等情况,会导致大面积的押金退还兑现危机。

共享单车运营商是否一定要为驾驶人购买保险

调查中,13.29%的消费者认为应该加强用户安全保险服务。对此,专家表示不一定,因被保险人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导致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义务的,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负责赔偿。运营商是否购买保险只要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都是其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状况来作出的,并不存在必须一说。

尽管如此,专家建议运营商为使用者购买保险,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并不单独处理。处理流程跟正常车辆的程序一样,主要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费用。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如果出现租车人醉驾、毒驾、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免赔商业险的情形,而租车人一时间拿不出钱,那么从保障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损害赔偿首先要由共享平台赔付,共享平台再向租车人追偿。

因扫描共享单车车身假冒二维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它为此次调查中消费者认为扫描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后,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专家认为:

1、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商家理所应当地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消费者基于对二维码可靠性的合理认识而遭受损失,本身并不没有过错。相反,商家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应当确认其对损害结果存有过错。商家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权行为,行为与消费者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当认定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服务提供者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贴二维码的人追偿。

2、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能够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同时应承担因自身对二维码的管理不善导致消费者财产受损失的责任。运营商应当注明并向消费者告知自身标注二维码的方式,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对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的建议

1、在中国目前的道德水准和信用体系下,取消共享单车押金不现实,但退款押金时间长度设置过长不合理。而从控制风险角度讲,对共享单车押金进行监管合情合理,押金数额巨大,如果出现卷款潜逃事情会非常麻烦。但共享单车毕竟是新鲜事物,对其看法不能基于一种打压心理,要完善相应监管制度。

2、在缺乏统一监管的情况下,仅靠平台自律恐怕难以消除用户对押金问题的担忧,资金的安全性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对于共享单车押金资金监管,这需要政府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管部门,来加强对此问题的监管。

3、目前共享单车押金监管还属于空白,甚至没有第三方监管,平台公司用于投资或理财等风险收益,或是公司临时资金周转。但出现资金断链、卷钱跑路等情况,必然导致押金退还兑付危机,从而侵犯到消费者利益。监管部门须对“押金”的规模、退还规则、用途等予以规范。从企业诚信履约的角度来看,共享单车不应人为拖延退还押金时间。

4、共享单车押金正逐渐转变成一种商业盈利模式,当这种商业模式成为一个行业的普遍现象时,本质上就是一种类金融行为,容易酝酿系统性金融和广泛的公共利益风险,必须采取一些类金融监管措施。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必须提供真实、明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的义务,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的充分实现。所以,共享单车应通过相应的平台公示其押金去向,使押金流动透明化、阳光化。

6、共享单车也可以将一部分的押金资金交由合作的维修公司、售后公司作抵押,从而以促进双方的互利共赢。

7、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该行业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我们要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加强对该行业制度的完善与规范。借助国家强有力的手将共有单车归入市场监管范畴,使该行业在市场监管下平衡发展。

综上,在这次消费调查中,消协发现共享单车仍存在诸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希望各品牌运营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整改,给消费者一个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消费者也要爱护共享单车,文明出行;注意识别车身二维码真伪,安全出行;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无忧出行。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篇3

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今天(27)公布的20xx年“上海民生民意”共享单车专题调查报告显示,大多数市民肯定共享单车的便捷与环保,但对共享单车无序发展、不文明使用等现实问题表示担忧。

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市民(62.1%)对共享单车带来的便捷性、环保性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也有42.5%的市民对部分使用者素质较低、有益损坏或据为己有感到担忧,还有29.3%的市民认为“共享单车违规停车,扰乱正常秩序”;此外,23.0%的市民认为“单车增多,占用有限社会资源”,20.7%的市民认为“同行恶性竞争,降低用户体验”,还有14.7%的市民认为“单车发展不够,数量不足”,另有6.9%的市民认为“要使用时寻找空闲单车不方便”。

从总体上看,市民对共享单车所带来的便捷、环保的特性基本认同,但也对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的种种问题表示了担忧。

男性在共享单车的利与弊的认知上略高于女性,男性更注重共享单车对出行方式、市场及社会影响,女性更注重其资源利用的合理性。

有研究发现,在共享单车的使用者中,男性略高于女性。此次调查数据显示,男性在对共享单车“环保有效”、“违规停车扰乱秩序”以及“同行恶性竞争”等方面的比例均高于女性3-4个百分点;而女性在对共享单车“占用有限资源”方面的认知比例则高于男性。

主要使用者——青年对共享单车的积极评价不如老年市民,对共享单车的使用与认知呈“倒挂”趋势,中老年市民对共享单车的利与弊有着更为清晰的认知。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共享单车的使用者也基本以年轻人为主,有研究发现,25—35岁人群使用最多,其次是25岁以下人群。此次调查数据显示,对共享单车的认知与其使用呈现“倒挂”趋势。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共享单车“环保有效”的认知比例越高,最高为60岁以上人群,其比例为80.3%,30岁以下人群也达到了59.7%;在针对“违规停车扰乱秩序”的认识上,年龄越大,对这一问题的认知比例也越高,60岁以上人群为39.3%,30岁以下仅为21.6%。这也反映出年轻人更关注共享单车本身的意义和价值,而中老年人更关注由共享单车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影响。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篇4

现在,街上到处都是共享单车,我们不论上学还是出去玩,骑上它们都很方便。不过,我却发现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很严重,还有很多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

有一次,我从电视上看到深圳海滨公园真像一个停放废弃共享单车的停车场。小黄车,小红车,公园到处都是共享单车,而且还有些车辆缺胳膊少腿的。

为什么共享单车会被破坏呢?为此,我具体调查了我身边的小区和街道。有些人看到小黄车挡了他们的路,就一脚踢开。小区里还有一些学生自己没钱骑小黄车,就用砖头砸开车锁。更严重的是有的人自己家的自行车车轮坏了,就拆下共享单车的车轮来换上。

从我的调查结果来看,破坏共享单车的人主要有学生、汽车车主和一些自私贪婪的人。学生是因为没有公德心而破坏共享单车,车主是因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挡了他们的车辆才破坏的,而那些自私贪婪的人则是为了一己私利。

我希望大家都重视保护共享单车这件事。大人们不但不能破坏共享单车,而且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另外,希望大家使用完共享单车后,能把它们停放整齐,不要挡住别人的路,这样就没有车主会砸共享单车了。希望每个人都能爱护共享单车,让共享单车更好地为我们服务吧!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篇5

共享单车的出现肯定是对市民有好处的,但是如何管理是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未至科技的百花分市民信用评价体系可根据预设模型自动计算市民个人信用得分,形成个人信用报告,同时支持人工评价功能。百花分到达一定的分数,可免除共享单车的使用押金,次一级的可获得押金优惠。共享单车公司也可以对使用单车民众的信用进行打分,作为对个人信用分的补充。将共享单车与政府的个人信用体系连接,也减小了共享单车公司的运营风险,借用单车的民众在政府系统有信用记录,相当于有了政府的担保,一旦车辆丢失、损毁也更容易获得保险赔付。共享单车+个人信用分,约束了对共享资源动歪脑筋的使用者,也一定程度上为发起公司减小了风险。只有完善了管理办法才能让共享单车走的更远。

未至科技的百花分市民信用评价体系可根据预设模型自动计算市民个人信用得分,形成个人信用报告,同时支持人工评价功能。百花分到达一定的分数,可免除共享单车的使用押金,次一级的可获得押金优惠。共享单车公司也可以对使用单车民众的信用进行打分,作为对个人信用分的补充。将共享单车与政府的个人信用体系连接,也减小了共享单车公司的运营风险,借用单车的民众在政府系统有信用记录,相当于有了政府的担保,一旦车辆丢失、损毁也更容易获得保险赔付。共享单车+个人信用分,约束了对共享资源动歪脑筋的使用者,也一定程度上为发起公司减小了风险。

共享单车调查报告篇6

一、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遇到过哪些问题

1、使用者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南京、苏州、无锡、扬州四个城市,涵盖了江苏省内主要共享单车品牌,包括摩拜、ofo、小蓝、町町、哈罗。3806名使用者参与调查,其中上班族超过四分之三。

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选择共享单车的理由主要为方便、环保。一部分人会在换乘公交或地铁的时候,选择骑车;一部分是直接骑着单车去上班;还有些是为了锻炼身体。

在使用频率上,37.12%的消费者每周都会使用1到3次。九成消费者单次骑行时间在一小时以内。

2、押金过高,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

共享单车虽然方便,但消费者吐槽的问题也不少。想骑单车要注册、交押金,还要充车费。其中,部分单车押金过高,很多消费者接受不了。调查中,61.99%的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100元以下押金;25%可以接受押金在100元到199元之间。

调查中,四成消费者不能接受预充值。能接受的消费者,也希望预充值金额在50元以下。但是,实际调研中,只有小蓝单车不需要预充车费,其他都需要。而且如果要退预充的车费,需要通过客服人工操作。

着急用车的时候附近没有车,也是头疼的事情。约两成消费者表示,高峰期单车数量短缺。与此同时,车辆乱停乱放、损坏情况也比较严重。

二、骑单车出事故,谁负责?

骑共享单车发生意外,运营商要不要负责?从省消协了解到,目前只有ofo已实现为每一位驾驶人购买保险,其他品牌都在推进中。

对此,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志愿团专家李晓霞建议,运营商应该为使用者购买保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具体到共享租车平台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跟社会上普通车辆一样。所以,不管是谁租了车,共享平台都要对事故损害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三、扫假冒二维码被骗咋办?

由于现在使用共享单车,不少是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不法分子就趁机加贴假冒二维码。调查中,12.08%的消费者看到过加贴的假冒二维码但是没有扫描,5.51%在扫描后发现不对劲停止了,0.89%的消费者因为扫描了假冒二维码造成财产损失。

李晓霞表示,如果造成损失,商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商家应该保证交易方式(二维码)的可靠性。此外,消费者通过扫二维码向商家支付费用,运营商有责任保证消费者通过正确的支付渠道消费支付,并定期对车身二维码进行检测核对。

四、南京交警约谈共享单车企业:

15日上午,南京交警二大队联合辖区街道,与各大共享单车的片区负责人专门进行了座谈,要求各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尤其要对僵尸车进行及时清理。

新街口作为南京核心商圈,停车区域本来就相对有限,单车的集中投放,导致车辆违停,甚至出现了大量僵尸车的情况,给新街口地区车辆停放以及交通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南京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余洋建议各单车企业,一是加强对单车集中投放区域的巡查,一旦发现单车没有停在规定区域,应及时调拨公司清障车辆;二是对每个单车设置智能锁上的gps,以及用户下载app实名制;三是要缩短后台对单车的gps监控的间隔时间,否则会出现僵尸车死循环等等不良现象;四是建立警民合作,一切为民微信交流群,加强交管、城管、街道与单车负责人的及时沟通,做到发现就处理;五是严把单车质量关,避免因单车质量问题造成的积压,影响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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