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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调查报告通用8篇

发布时间:2023-02-17 14:03:40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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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调查报告通用8篇

14调查报告篇1

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了解到,最新出炉的苏州高新区xx年企业薪酬调查报告显示,去年,高新区内企业整体调薪幅度平均值为9.5%,较xx年下降0.5个百分点左右。

其中,操作工调薪幅度最高,为11.3%;在员工流动性方面,吸引员工的首要因素是良好的公司发展前景,且较去年继续上升,达54.1%,而在员工跳槽原因中,薪资缺乏市场竞争力排在第一位,比例为48.6%;从薪酬结构来看,也更趋合理,高管的年基本工资占总薪酬的比例有所下降,而一线员工有所上升,反映出企业的薪酬结构进一步优化;在企业福利方面,传统福利的覆盖面更广。

操作工调薪幅度最高薪酬结构更趋合理

据了解,xx年度苏州高新区企业薪酬调查报告共耗时6个月,协助调查企业累计达136家,其中,外资企业占82.1%。主要涉及机械制造、电子制造、软件服务、医疗器械和新能源五大行业,占比分别为39.8%、24.1%、9.6%、8.4%和10.8%。

本次薪酬调查的参与企业构成折射出高新区在转型升级中的变化:(中国)总部企业数量从xx年的20.5%上升到25.0%,上市公司数量由13.9%上升至19%,而分公司规模有所收缩,从19.6%下降为7.1%,证明有更多公司在高新区注册扎根。此外,传统的机械和电子企业占比有所下降,而现代服务业和新能源企业的数量分别较xx年增加5.1%和9.9%,也反映出高新区行业的变化。

据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工作人员繁文介绍,在调薪幅度方面,xx年,高新区92%参与调查的企业都进行了调薪。数据显示,xx年,高新区内企业整体调薪幅度平均值为9.5%,较xx年下降0.5个百分点。在各层级调薪幅度中,操作工调薪幅度最高,为11.3%,专业技术人员为9.5%。

预计xx年各层级薪酬增长都略高于今年,操作工增长幅度为12%。xx年企业整体调薪幅度平均值将会有所增长,达9.7%。而从薪酬结构来看,与去年相比,高管的年基本工资占总薪酬的比例从91.8%降到79.8%,津贴与变动薪酬的比例有所上升,而一线员工的年基本工资占总薪酬的比例则从58.9%上升为63.9%,反映出区内企业的薪酬结构进一步优化,也更趋合理。

部分企业为员工提供五天福利假期

报告显示,xx年,企业新进员工率平均值为38.4%,员工离职率平均值为29.4%,新近员工率高于员工主动离职率。其中,欧美企业和日资企业员工离职率平均达到了14.6%,高科技企业为20.2%。而在员工层级流动率中,操作工的流动率要高于其他层级,其次为销售人员,经理层及以上员工基数小,流动率也高于其他层级。

在吸引员工的主要原因中,良好的公司发展前景占54.1%,良好的工作环境占45.9%,充分的福利保障占40.5%,有竞争力的薪酬占27.0%,合理员工晋升通道占21.6%。而在员工主动离职原因中,薪资缺乏市场竞争力排在第一位,比例为48.6%,缺乏晋升机会的比例为23%。

据调查,为了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高新区企业越来越重视员工福利。数据显示,除住房公积金外,有59.5%的企业为员工提供补充住房公积金,有33.3%的企业为员工提供租房补贴,有15.5%的企业为员工提供定期购房补贴,6.0%的企业为员工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

在企业福利设施方面,提供职工食堂的公司比例为71.4%,提供免费班车的公司比例为57.1%,有33.3%的企业提供职工浴室,有28.6%的企业提供健身/运动场所,另有部分企业提供医院/医务所、心里辅导室和宿舍,而这些数据均较去年有所提升。在员工休假方面,有69.0%的公司除了提供法定假期外,还为员工提供福利假期,天数一般为5天左右。

在未休完的法定年假处理方式中,有75%的公司选择顺延,有11.9%的公司选择作废,有15.5%的公司选择折现。在选择将未休年假折现的企业中,有35.7%的公司选择按3倍折现,有11.9%的公司选择按2倍折现,有3.6%的公司选择按1倍折现。在员工健康方面,有95.2%的企业为员工提供定期体检,有85.7%的企业提供体检的频率是每年一次。

在参与调查的企业中,有21.4%的企业会给员工提供子女教育经费,这些都反映出高新区企业的福利政策愈加人性化和多元化

14调查报告篇2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法律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0*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0*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0*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0*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0*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0*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0*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0*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0*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0*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0*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14调查报告篇3

亲爱的同学,为了更好的了解您的视力情况,更好的保护您的眼睛,分析造成视力下降的原因,寻求预防近视的有效方法。我们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希望您如实填写。谢谢!

1.父母经常提醒和监督你的用眼习惯吗?

□总是 □经常 □偶尔 □从不

2.在家看书字字的光线充足吗?

□适宜 □过强 □偏暗 □暗

3.看电视的距离?

□>4米 □3—4米 □2—3米 □<2米

4.看电视电脑的时间?

□<1小时□1—2小时 □2—3小时□>3小时

5.每天回家后连续写作业看书的时间?

□<1小时□1—2小时 □2—3小时□>3小时

6.每天睡眠几小时?

□>10小时 □8—10小时 □6—8小时□<6小时

7.课间休息时是否到户外活动或做眼保健操?□总是 □经常 □偶尔 □从不

8.是否经常躺着看书或在晃动的车内看书?

□从不 □偶尔 □经常 □总是

9.平时写字看书的姿势正确吗?

□总是 □经常 □偶尔 □从不

10.教室光线如何?

□不错□一般□差

11.您认为近视能够防治吗?

□可以防治 □可防不能治 □不知道 □不能防治

12.您认为看不清黑板就要马上配眼镜吗?

□不应该 □检查再说 □不知道 □应该配眼镜

13.近视防治应采取怎样的措施?

□综合措施防治 □选择单一产品 □配眼镜 □不管不问

14.请写下你对于关于改善视力问题的其他意见。

谢谢您的参与!我们将努力为同学们改善学习条件,营造良好环境。

14调查报告篇4

盛夏的天气,烈火般的阳光,晴空万里,大自然中到处充满着和谐的气息.在7月21日至7月23日这三天的时间里,我来到了平江县三市镇这片充满生机的沃土上.带着满腔热情,把这块神奇土地上的乡村文化及人文景观细细品味。

平江县三市镇距离县城二十多公里,东临嘉义,南接思村,西与安定和三阳交界,北与童市相连.这是一方充满灵性的文化厚土,被誉为“蓝墨水上游”的汨罗江穿境而过,回荡着屈原,杜甫两位世界文化名人江畔求索行吟的千古绝唱;这是一方山清水秀的生态净土,连云拔峭与南,汨水蜿蜒西流,万亩连云茶园青翠欲滴,一望无垠,境内的千年古樟被誉为“中华一绝”。

深厚的文化底蕴

该镇文化底蕴丰厚。三市俗称“三眼桥”,相传因古时“三眼分水”的传说而得名,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清末诗人李元度,共和国上将钟期光,当代著名画家周令钊都出生于此。以瓮思游、李里、余宣传、余四兵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旅居外国和留学人士也遍及世界各地。该地的花灯戏深受群众喜爱,且在xx年平江县民间艺术节上获一等奖。著名画家周令钊是三市镇人,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第二套人民币的设计者之一。xx年他回到老家,和友人陈若菊一道,为家乡创作大型版画《碧浪连云,茶香如海》,成为三市的瑰宝。

现在的乡村文化建设

近几年逐步建立完善了一些促进村民提高素质的公益文化设施。村民活动室/图书室/篮球场等公益设施陆续建立,全村群众学习,锻炼形成风气,买码,赌博等不良风气已经绝迹,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新建的三市镇文化活动中心拥有12个功能室,文化器材/娱乐设施15套,图书16000册,能同时容纳120人进行学习娱乐活动,是平江县乡镇文化活动中心较为先进的功能中心。在调研的过程中,优美的广场舞格外吸引我的眼球。村民们互相携手,相互微笑,摸索着赢回青春的舞步,自信激昂,成为了村民广场上一道最亮丽的风景。

为优质的生态环境喝彩

7月23日上午,我来到了三市镇著名的水库风景区——尧塘水库。为缓解城关地区用水供需矛盾,进一步提高饮水质量,平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科学论证,将取水源定于距城关30多公里的三市镇尧塘村尧塘水库。尧塘水库风景区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三面环山,一面临镇。夏日的水库四周满山油翠,山水相映,鸟语莺啼。水产资源极其丰富,水下游鱼成群,水上野鸟戏水。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已和谐相融,交相辉映。绿地林荫,卵石小径,苍鹰振翅,岸边观水长廊,扶手古色古香,好一番景致。饶塘水库风景区景点有登山远眺,电站,溢洪道,观水长廊,思源亭……

新建的尧塘村水库总库容为644万方,属小(一)型水利工程,水量充足,水质优良,经卫生部门检测,符合饮用水水质要求。该工程投资大约7000多万元,每天可供水5万吨,可以解决2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该工程已于xx年8月竣工)

三天的乡村文化调研活动,带给我太多欣喜,太多震撼,那种奇妙的感觉至今还回味无穷……诗人艾青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平江三市镇,景色优美,百鸟争鸣,花香四溢,人杰地灵,一片欣欣向荣,永远祝福你!

14调查报告篇5

前言:这份关于大学生恋爱情况的调查报告,既不是由我个人独自完成,也不是属于推荐之列,而是我在中国计量学院的一份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自制了一份调查表,采取了随机发放问卷的形式,随机发放了100份调查表,通过数据分析、结合前份报告,得出了这份调查报告。

大学恋爱的普遍和学生思想的开放,使得这次调查显得比较顺利。

通过调查,我发现39%左右的同学正在谈恋爱,61%的同学没有在谈恋爱。而在谈恋爱的人中,随着年级的上升,恋爱的人数比例也呈上升趋势,大一中,有 22.5%正在谈恋爱,大二.大三.大四中,分别为35%、46%、52%。

早恋的现象比较严重,在16岁以前谈恋爱的达到了15.4%,17-18岁为23%,19-20岁为19%,就是说57.4%的人都属于早恋,20岁以后的只为9.6%。而没有谈过的为33%。原因是刚刚高考结束的大一新生,一下子到了一个轻松的环境,没有了束缚,谈起恋爱也自由多了。

关于选择的恋人是自己喜欢的还是喜欢自己的,大概65%的人选择了自己喜欢的,35%的人选择了喜欢自己的。65%选择自己喜欢的人中,男生的比例为 83%,女生为17%;而35%选择喜欢自己的人中,女生占了78%,男生为22%。为什么出现这种差异呢,男生本来就喜欢具有挑战性,越是竞争激烈对男生而言越是精彩。女生却偏偏相反,很多女生都喜欢被人追,很少会有女生主动去追一位男生的。这既是女生的一种矜持,也是一种虚荣心理。

在谈恋爱的动机原因中,超过一半的原因是彼此有吸引对方的地方比例为54%;而为了有人陪,内心空虚的人也很多,为23%,怕没面子的人为6.6%,其它的为16.4%。

在回答恋爱会不会对自身产生影响时,几乎所有的同学都选择了“会”,有学者指出:“对青年人来说,恋爱更多的是一种涉及生活全貌和人格整体的事情。如果说一个人进入青年期以后,在人格、生活态度以及人生观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么导致这种变化的最大因素,大概莫过于恋爱的影响。而关于恋爱对学习生活的影响时,35%的人表示,学习生活更有动力,此类学生树立了正确的恋爱观,能正确地处理学业与爱情的关系,具有积极的心态。当爱情遭受挫折时能较好地应对挫折,有利于学习生活;而8.5%的人认为变成“两人”世界,脱离集体,影响正常的同学交往;有25.6%的人认为影响了学习.

根据调查,选择对方的依据中,32%的大学生首先考虑的是人品问题;34%考虑的是是否和自己性格相和,“选择好一个人非常重要,因为当你选择一个人时就意味这你的选择是一种生活、一种目标。一旦走了眼,那就意味着一场灾难。”因此人品和性格(是否和自己相和)是66%的大学生所选择恋人采取的依据。这是一种比较高尚的择偶标准,注重精神不在乎其他条件,如社会地位、物质等的择偶还要经受住社会现实的考验。当大学生情侣离开校园走向社会、担当家庭责任的现实问题直接摆在面前时,理想化的爱情能否维持还很难预测。也有11%的同学以相貌为依据的,这看也是正常,但这样的爱情难以天长地久。对于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依据,有15%选择这个,这其中女生占很大部分,很多女生则往往看重的是对方的能力,希望有一个能力比较强的男朋友。

如何认识自己的恋人,将近一半是自己的老乡、同学或校友,为49.5%,在长久的相处过程中,产生了感情,正是所谓的日久生情;大学的社会活动很多,这样,接触的机会也增加,有20%的人是通过这种机会认识的;经朋友介绍的,比例也多,占到了18%,这是一种比较土的方法,但也是不失为一种好方法。而通过偶然机会碰到的只有7.5%,偶然碰到,本来就不怎么熟,那在一起的机会就更少。

对于失恋的问题,被调查者绝大多数都认为顺其自然比较好,有82.3%同学能够对自己自我调整,转移注意力,而有16.7%的同学则认为自己不能很轻松得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甚至有小部分的人选择报复等一些不成熟的行为。

最后,面对毕业和以后,有什么打算,25%的表示,大家在一起不容易,要好好在一起,坚持,努力走到最后,直至婚姻;也有15%的人表示,假如现实不应许在一起,比如与事业的冲突,城市的距离。父母的医院,只能选择分手;也有48%的人,认为以后的事情难料,顺其自然好;大约12%的人表示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只想现在开开心心的在一起。

在大学里,适当的爱情还是需要的,但我们不要过度的沉溺在爱情中,不要在热恋中迷失自己的方向,毕竟大学生活是我们学习和适应社会的关键时期,不能为了一时的快乐而把一生的幸福都抛弃了。对于爱情我们要始终保持一种平稳心,正确面对爱情。

14调查报告篇6

一 、调查概况

我于20__年11月份 ,对我实习的一所小学的四年级学生的父母陪伴孩子情况进行了调查 。通过调查研究 ,对小学生的心理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为准确地把握当前小学生的心理动向,完善家庭教育以及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客观依据 。

二 、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

(一)具体目标

1、当前小学生父母陪伴孩子的现状

2、当前小学生的心理需求

3、对策。

(二)调查方法 学生问卷,问卷调查在西航二校四年级三个班进行,共发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97份,接近理想的高效样本数。

三、调查结果

通过对学生问卷的调查分析,调查结果如下:

(一) 当前小学生父母陪伴孩子的现状

调查显示,72%的小学生一般每天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超过3个小时,23%的小学生一般每天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在一小时和三小时之间,只有5%的小学生一般每天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不足一个小时。这一调查结果表面上看似乎很理想,大部分孩子都有足够的时间跟父母呆在一起。

可是,调查还显示,小学生跟父母呆在一起说话的时间:28%的小学生在半小时以内,35%的小学生在半小时和一小时之间,超过一小时的只有37%。这表面父母在与孩子相处时,有效性很低。

(二) 当前小学生的心理需求

在每天和父母说话时最常谈的话题时59%学生回答的是学校中的有趣的事,31%的学生回答的是自己的心情,21%的学生回答的是课堂作业,9%的学生回答的是其他诸如关于朋友的话题。

而在“你最希望父母帮忙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一题中,54%的学生回答的是自己的心情或情绪,26%的学生回答的是课业升学,14%的学生回答的是生活。由此调查我们可以看出,四年级的小学生以及有自己独立的意识,心情、情绪上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在跟父母相处时,调查显示有95%的学生感觉很快乐,只有5%的学生回答的是不知道、没感觉。

四、调查分析及对策

四年级是儿童成长的一个关键期家长都希望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那就必须了解孩子,掌握孩子的年龄特点,家长只有按照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教育,才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四年级孩子的一般年龄是9--11岁,处在儿童期的后期阶段。大脑发育正好处在内部结构和功能完善的关键期,在小学教育中正好处在从低年级向高年级的过渡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变化明显,是培养学习能力、情绪能力、意志能力和学习习惯的最佳时期。同时,四年级孩子开始从被动的学习主体向主动的学习主体转变,心理发生了明显的转变,虽然开始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但是,辨别是非的能力还极其有限,社会交往经验缺乏,经常会遇到很多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是不安的开始。

这个时候就需要父母好好地陪伴孩子,给孩子正确的而完善的家庭教育,以帮助他们健康的成长。

第一,积极的陪伴有利孩子获得安全感

积极的陪伴可以给孩子依恋的情感,如果没有充分让孩子感到依恋情感,当孩子进入人群中(比如进入小学)时会有不安全感、不知道如何与人交往,尤其在孩子一两岁时,家长一定要多花时间陪伴孩子。温馨的家庭氛围、包容与接纳,这些都是一种积极的陪伴,会让孩子感觉快乐、踏实、能安心地做自己的事情、更有成长的力量,并且敢于尝试。

第二,青春期之前不能对孩子太严厉

青春期之前不能对孩子太严厉,要给他足够的自主成长空间,这样到了青春期以后,孩子会有一定的能力去作自我调整、自我确认,而不会因之前受到压制而在此时集中爆发。

第三,需要家长的耐心与智慧

父母不能因为上班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从而产生的愧疚心理中就溺爱孩子,无论孩子要什么都给满足,这样反而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应该多跟孩子谈心,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从内到外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14调查报告篇7

一个成功的餐饮店是需要一个好的餐饮地址的,在做餐饮店选址调查时认为可以将其过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份是针对餐馆的模式来发展一套顾客档案,使用生活方式分隔系统。这个系统将人口依生活方式的不同划分为几大族群,每个族群底下又区分出数种不同的次族群,然后将这个系统与产业研究报告中顾客对餐厅产业与食物种类的选择来进行交错分析。

第二部份是为餐馆模式模拟出理想地点,这个模拟使用的是上述的生活方式族群与其他相关的地理与人口变数。根据估算出来的餐馆年销售额目标,与此餐馆模式的主顾客群地区,来给予每个变数一个价值数。然后按这些变数与某种特定餐馆模式的相关关系,依重要性来区分为主群体与次群体。理想的模拟地点将会在将所有变数列入考量後,反映出能让某种餐馆模式达到理想销售额的区域地段。

第三部份是对某些特定店面与区域的评估。每一区域的数据资料都会与模拟理想地点的对应变数来作比较,每个变数可因此得到一个指数。如果一个区域得到的指数是100,表示这个区域与模拟理想地点完全一样,有可能达到这种餐馆模式预估的年销售额目标。如果一个区域得到的指数是120,表示此区域可能会比这种餐馆模式预估的年销售额目标还要高出20%。同样的,如果一个区域得到的指数是72,表示此区域可能达到的年销售额目标会比理想预估的低28%。

一旦某一区域的变数都与模拟理想地点作过比较后,此区域内的每个店面都会获得一个综合指数。这个过程不仅可以让每个店面都可以与年销售额目标作比较,也可以让这些店面互相比较,以决定那个店面有最高的成功率。

这个选址模式过程还可以作后端评估。像一家餐厅开了两年后,你可以用这种方法来比较实际销售额与预估销售额的差别。在决定主要与次要变数的相关性时,也可以依它们的重要性而给予不同的比重。此外,这个选址模式过程也可以用来为已存在餐馆作评估。一旦有了模拟理想地点,已存在的餐馆可用相同的方法获得指数评分。因此餐馆现有的销售量可与所在区域的年销售额目标作比较,看店面是超过、维持、还是未发挥潜力。

14调查报告篇8

良好的投资环境决定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的成效。为客观反映我县投资环境现状,了解广大投资者对我县投资环境的评价和意见,20××年初,县统计局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一次投资环境调查。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在辖区内的112个工业企业、商贸业企业和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抽取样本45个,其中对31个样本进行了问卷调查,对14个样本进行了走访调查。调查对象涵盖水电、化工、石油、板石、矿石和煤炭开采、商品零售、茶叶加工、房地产开发等11个行业。其中国有企业3个,民营企业20个,其它类型企业22个。调查样本中境外投资企业(项目)34个,境内投资企业(项目)11个。

二、调查的结果

1、对投资环境的总体评价

(1)、经济发展势头好,投资预期有信心。调查中有77.6%的调查对象对我县的经济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同时认为我县投资环境很好的占31.8%,认为和其它地方差不多的占30.6%,认为和其它地方差距很大的占27.60%。对在我县投资的预期回报充满了信心和有一定信心的分别为29.1%和55.7%,信心不足和没有信心的分别为11.4%和3.8%。

(2)、资源丰富、投资成本低。调查中因资源丰富而在我县投资的占32.0%;因政府支持,投资环境好的占26.0%;因政策优惠,环境宽松的占20.0%。由于政府采取了“你发财,我发展”的战略思路,降低了准入门槛,使投资者大大降低了投资成本。

2、对基础设施方面的评价

调查问卷反映,有30.8%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县的交通、物流方便;69.2%的调查对象认为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亟待改善。对当前的通讯及信息化状况满意的占30.8%,基本满意的占61.5%,不满意的占7.7%。调查对象对供电服务认为满意的占23.1%;基本满意的占60.5%;不满意的占16.4%。调查对象对金融服务状况感觉满意的占38.5%;基本满意的占61.5%。调查结果表明我县的社会基础服务不尽人意,直接影响了投资者的生产经营环境,急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努力解决交通、通讯、电力供应方面存在的问题。

3、对宏观经济环境的评价

(1)、从土地管理、工商管理、行业扶持、项目审批、环境保护、规划管理、税费优惠政策共七个方面的宏观经济环境调查的结果看:认为有利于吸收投资的占52.5%;亟待改善和配套的占41.2%;不利于吸收投资的占13.7%。调查中对土地管理、项目审批方面的认同率高,普遍认为土地资源供给价格较低,政策优惠。其中土地供给方面的满意度为80.0%;项目审批方面的满意度为62.5%。

(2)、对我县的劳动力资源表示基本满意。76.3%的调查对象偏好于雇佣本地工人,且对本地劳动力价格满意率为84.6%。对我县的市场规模、融资环境评价较低。其中对融资状况的满意度仅为30.7%。

4、对政治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的评价

(1)、调查结果显示:政府部门提供的服务是比较好的。有61.5%的认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较高;38.5%的认为一般。对政府部门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有69.2%的企业没遇到过;30.8%的企业受到或者经历过。有74.6%的调查对象没遭遇过吃拿卡要;有25.4%的对象曾经历过。

(2)、对我县的政策法制环境表示满意。所有的调查对象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法律保障。

5、对生活及文化娱乐环境的评价

调查对象对社会治安和安全感满意的为79.3%;对生态环境满意的为68.3%;对我县当前的休闲、娱乐等文化生活服务业普遍感觉不满意,认为不好或比较落后的各占5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通、物流不畅。调查过程中业主们普遍反映火车运力紧张、公路设施极其落后是我县县当前投资环境中存在的最大问题。虽经近几年的建设,我县基础设施较以前有了很大改观,但远远满足不了当前企业、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严重制约着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

2、群众阻扰业主生产、建设现象时有发生,有关部门协调能力不强。调查中有近四成的业主反映,近三年中都不同程度的遇到过居民阻扰生产、建设的事情,主要表现为道路交通和土地纠纷,其中矿山开采企业经历最多。

对此,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不及时,不得力,一件事情经常要几个月才能解决,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

3、优惠政策执行不够,未能落到实处,政府部门的诚信度有待提高。调查结果表明,优惠政策是我县投资环境中最具吸引力的因素。但是,相当部分业主反映优惠政策兑现力度不足,没能落到实处,当企业引进后,优惠政策被打折,极大的伤害了外来投资者的感情,影响了我县的投资环境和招商形象。

4、部分职能部门的服务有待加强。调查对象对我县个别单位办事效率的认同率较低,只有41.8%,同时有22.8%的调查对象对部分职能部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职能部门办事程序复杂而且缺少透明度;有的部门检查频繁,重罚轻管;个别公务员自身业务素质低,办事拖拉;还有的部门缺乏对企业的了解和沟通,工作缺乏灵活性,官僚作风存在。

5、生活环境不尽人意,文化娱乐业发展落后,居民业余休闲活动匮乏。

四、对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

1、多方面争取,积极改善我县的交通物流现状。在目前还无力改善出境公路状况的情况下,政府要出面争取铁路部门的支持,逐步改善居民出境难、货物运输不畅的现状。

2、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改善投资环境的长效机制,营造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环境。县上应强化投资环境监督机构,切实有效的受理和处理外来企业的投诉案件,促进外来企业投诉处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投资环境评价机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定期对影响我县投资环境的行政效率、法规政策、收费环境、社会治安、社会服务等进行检查,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

3、政府各部门要努力提高自身的诚信度、工作协调能力,增加工作透明度,承诺的优惠政策就要兑现,并一视同仁,阳光操作。对各种纠纷政府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切实维护投资者的正常生产经营环境,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和“吃拿卡要”现象发生。

4、加快发展县城文化娱乐、休闲产业。良好的工作环境固然重要,舒心的生活环境也不可忽视,高质量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服务水平也是提升招商引资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要积极引导,加快居民文化娱乐产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进一步改善全县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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