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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商标权的刑法保护 商标权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06 09:44:23 影响了:

摘 要

根据十七大提到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商标作为企业文化的一种因商标而形成的权利,即商标权。法律对此做了有行政的、民事的、刑事的规定,在此笔者仅从刑事法律对商标权是如何保护的进行探析。目前,这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一些涉嫌犯罪的商标案件得不到移送或移送得不到接受。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商标犯罪案件,不能以罚代刑.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的以罚代刑,商标权人可以提出异议,请求行政执法机关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一并移交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

关键词:商标,追诉,保护

浅谈刑事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

一 、我国刑法对商标权的保护

1.商标罪的定义

我国对假冒商标罪是怎样定义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适用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品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刑法》对销售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也有明确的定义。第二百一十四条对销售注册商标的是这样定义的:销售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行为。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巨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商标罪的界限

我们应当如何判断销售注册商标罪与非罪的。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故意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构成,过失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故意销售已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属于同一种类的假冒产品,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

不大,其社会危害性晓不构成犯罪的,应按照《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处理。只有数额较大,如达到2万元,才能构成犯罪。

同时,非法制造,销售非法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我国法律有有所规定,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法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伪造. 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 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各罪的处罚的是第二百二十条, 1.单位犯假冒注册商标的处罚。2.单位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处罚。3.单位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处罚.4.单位犯假冒专利罪的处罚.5.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6.单位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处罚.7.单位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

通过以上内容不难看出国家对商标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以及打击力度都是很严厉的。我们也要相信当有侵权行为时,只有法律才是你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3.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的规定》的分析涉嫌刑法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5、造成恶劣影响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二、刑事诉讼法对商标权的保护

关于商标权案件的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商标侵权案件的查处工作。因此,商标权人在发现犯罪线索后,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向工商机关或公安机关控告,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当受理。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实的稍微刑事案件包括侵犯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有类似规定。商标权人作为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商标权人在发现案件线索后,要及时向犯罪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工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举报与控告,稍微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假如假冒数额已达到或估计达到追诉标准,或者被假冒商标是驰名商

标或人用药品商标,商标权人可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控告机关,假如涉及的商标问题比较复杂,如相同商标、相同商品比较难认定,或涉及驰名商标和人用药品商标问题,或犯罪行为地公安机关的经济犯罪侦查力量相对薄弱,或犯罪地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配合相对好的,可以考虑向工商机关投诉,由工商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初步认定移送公安机关或二者联合行动。假如涉及的商标问题比较简单,或犯罪地公安机关商标犯罪侦查经验比较丰富,可考虑向公安机关控告。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包括假冒行为发生地、伪造擅自制造商标标识地、假冒商标商品或伪造擅自制造商标标识的销售地等地的工商机关或公安机关。

在现场碰到商标注册查询、认定商标相同或其他业务问题时,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工商机关向公安机关或法院提供准确的信息。商标权人也可以向商标局或公安部举报,由其组织联合执法。但这样的案件应是比较严重的,否则一般会以文件的形式转到地方工商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在举报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在举报时,商标权人应提供有关证据,包括商标注册证、商标权人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假冒行为人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等。

三.有关司法解释等对商标权的保护

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分析,工商行政治理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配合贯穿商标权刑法保护的各个方面。在立案方面,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信息的沟通促进案件的侦查和查处快速有效;在查处和侦查阶段,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合作可以加大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防止

犯罪嫌疑人作出不利于案件查处的行为。公安机关和法院在商标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审理中,对于商标注册和假冒认定问题,可以直接向商标局咨询,由商标局作出书面意见。

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发现涉嫌犯罪线索,进行初步调查并采取相应行政强制措施获取部分物证后,由于执法手段的限制,无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人身控制,询问程序有很大限制,很难获取案件的证据。公安机关应尽快接受移送并采取相应的执法手段。公安机关在基本违法事实清楚时就应接受案件移送,并尽快侦查。如证据不足,认为不符合追诉标准的可再移送工商机关处理。对于工商机关利用其执法手段很难查清的案件,公安机关应予以接受并侦查。

在案件的移送上,《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规定,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应全案移送涉嫌商标犯罪案件,商标权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作好衔接工作,请求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初步调查并采取相应行政强制措施获取物证,并请求公安机关尽快接受移送与采取相应的执法手段。

目前,这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一些涉嫌犯罪的商标案件得不到移送或移送得不到接受。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商标犯罪案件,不能以罚代刑.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的以罚代刑,商标权人可以提出异议,请求行政执法机关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一并移交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工作人员也可能因为案件移送问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构成移送的案件,应将涉嫌犯罪案件移

送书、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涉案物品清单、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一并移交本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不移送,或者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的,或者逾期不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由上级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责令改正,限期移送,并对其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假如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总结

总之,对商标权刑事法律保护法律制度已比较完善,实践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对商标权人来讲,刑法保护是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应受到商标权人的高度重视,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司法考试辅导书《第二、三卷》。

2:电大课本《行政诉讼法学》。

3:电大课本《民事诉讼法学》。

4:司法考试辅导书《法条汇编》。

5:《民法通则》,第110条、第125条。

6:《刑法》第213条、215条、219条、220条。 7:《商标法》第1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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