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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野性的呼唤 》读书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21-12-21 16:54:33 影响了:
《野性的呼唤》具有更深刻的揭示作用。对狗而言,每个主人都是拿破仑,因此狗这么受人喜爱。那么关于《野性的呼唤》你有什么感想呢?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 野性的呼唤 》读书心得范文,欢迎参考。

《 野性的呼唤 》读书心得

   在这个快乐而又充实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由美国的杰克·伦敦编写。它主要叙述了一条名为“巴克”的驯养犬,被拐到环境恶劣的北方之后成了只雪橇狗。在艰辛的路途中,它凭借自己的毅力与韧劲打败了“斯皮茨”,并带领狗群屡次击退了爱斯基摩狗,最终回归了自然的故事。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想起了那次爬山的经历。记得那是双休日的一天下午,我刚刚做完作业,爸爸说要带我去爬山。当时我心中有些矛盾,本来还可以在家上上网、打打游戏的,这下计划泡汤了。我到底是爬呢?还是不爬呢?算了,听爸爸的吧,说不定还能看到美丽的景色呢!于是,我下定决心,向大山进发。可刚到山脚下我就已经被吓怕了:山如此之高,简直是一座摩天大厦。可爸爸却显得镇定自若,兴致盎然。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鼓起勇气双手扶岩壁,小心翼翼地上了山。没等到半山腰,只见这山峰越发陡峭,前进的道路崎岖而又狭窄。我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了山岩上,顿时,勇气就像被水浇灭的火一样。这时,高高在上的爸爸发现毫无斗志的我,不禁皱起了眉毛,严厉地说道:“‘有志者,事竟成’,如果像你这样无恒心,没毅力,猴年马月能到达山顶?”随后气冲冲地向山上爬去。他的这一席话始终萦绕在耳畔,令我感慨万千……我重新振作起来,全身充满了力量,好似离弦之箭向山顶冲去。登高远眺,我欣赏到了山脚下不曾看到的秀丽风光,也终于体会到了“一览众山小”的感受,更懂得了“有志者,事竟成”的真正含义。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我认识了不屈不挠的巴克,并从它身上懂得了许多道理:坚持是成功之源,是胜利之母,但有些时候,生活和命运不可能公平,只要凭借自己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去努力,生命就会产生奇迹,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正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会见彩虹!这些道理会深深地刻在我心中,并时刻提醒自己。

   “开卷有益”。同学们,赶快翻开书,汲取更多的收获吧!

   《 野性的呼唤 》读书心得

   读了《野性的呼唤》,我从心里感受到:生命是可贵的。

   书中内容结构紧凑,设有悬念,动作逼真,十分传神,读起来饶有趣味,感情随着情节的变化而变化。

   书中主人主是巴克,巴克是一只南方狗,但他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上生存,以及拉撬。他生活中历经了不知多少个困难,但他都坚持了下来。是的他没有被困难打败,反而在困难中自强,这种精神,是难能可贵的啊!

   有一次,野狗突袭营地,巴克浑身上下都是伤,就过了几天,又被得了狂犬病的多丽追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接着,又被斯匹滋咬了一顿,它还是活了下来。它并没有自暴自弃,而是等待机会反扑、报仇。

   这本书告诉我,当人遇到困难时,不要轻言放弃,应该拼搏。

《 野性的呼唤 》读书心得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 野性的呼唤 》读书心得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骗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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