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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繁花读后感6篇

发布时间:2023-01-13 10:02:25 影响了:

其实优秀的读后感是可以吸引很多读者去阅读相关的书籍的,读后感指看完一本书后把内心的感悟利用文字起草出来的书面文稿,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繁花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读繁花读后感6篇

读繁花读后感篇1

你爱城市吗?

也许并不。这里的生活常常琐碎喧扰,让人透不过气。文艺青年向文学寻求慰藉,却被灌了太多“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的迷汤。拥挤车厢固然令人身心俱疲,珍贵假期终究也是饮鸩止渴,因为我们最终还得回到城市里——丰富又单调,热闹而孤独。

想知道城市好在哪儿的,读读《繁花》吧。此书横跨60到90年代,用上海的吴言软语写尽上海市井;而洋洋万言,起初只是一个文学男中年,纯粹出于对城市的爱,在论坛上随手写下的贴子。

“窗外落雨,案前酒浓”。风流女子巧笑倩兮,张口便是又嗲又糯。这样的上海,藏了太多传奇和情愫,纵十年浩劫都不曾风干殆尽;这样的上海,适合雨天坐在咖啡馆窗前遐想,手里一本《繁花》,沪剧的腔调,清咖滋味。

矫情吗?没错,要的就是这股腔调。其实不管风雅抑或雄壮,都是叙述者自身的腔调,而生活本身是一锅粥,混在一起不清不楚流淌;我们爱一部作品,是想借作者的眼睛,来重新审视、定义自己生活。金宇澄的眼睛里,小时旧梦是发黄胶片,充满纯真乐趣,有大本邮票集和大把白兰花;成人世界有霓虹闪烁,衣香鬓影,忽闪得欲望和落寞无处躲藏。而同时流淌于两个世界中的,便是那又世俗又精致的腔调。

说到城市的腔调,让人想起王家卫。《繁花》题记,开篇也正写到《阿飞正传》结尾的香港夜色——“这半分钟,是上海味道。”

有人说,看王家卫电影别找故事,就盯着演员的脸走。读《繁花》,渐渐觉到它与王家卫电影相似之处——不需完整故事,零碎片段拼叠,时代和人性自然浮现。所不同的是,王家卫用情绪,金宇澄却用语言动作——仿佛苏州说书,讲完张三讲李四,不说教,没主张,等于记录。

?繁花》记录的故事,总让读者欲罢不能。想来,这是因为作者践行古罗马诗人的名言:“不亵则不能使人欢笑”,荤肉满天飞。小说一开篇,卖蟹的风流老板向朋友炫耀如何搭讪姑娘,附带引用清朝名著,抱怨老婆如何缠人:“雨夜夜,云朝朝,小桃红每夜上上下下”。

作者笔头春色满园,心里其实一江秋水。谈及题目,他解释,“花开花落终有时”是《繁花》名字由来。小说结尾,主人公曾经挚友非死即散,宴席锣鼓仍旧,旧日纯真无迹。

算来,小说此种立意并不新鲜;新鲜的,是讲故事的方式。毕竟,谁比谁高明呢?我们什么都懂,我们只是孤独。文学,若能像《繁花》一样,在深夜的一顿热气羊肉、童年的一架老钢琴上,惟妙惟肖,静静铺陈记忆与生活,那份窝心,便如冬日城市街头的红薯炉子,无言,却是荒凉尘世中深深慰藉。

读繁花读后感篇2

朦胧的月光笼罩着大地,宁静而皎洁。月光下,我一章一章的读起了《盛世繁花》,字字惊情……

我喜欢《盛世繁花》里的许多文章,因为语言简洁、优美,惊人耳目的豪言壮语并没有多少,但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却十分温馨、迷人,描绘的人物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你的面前。我最喜欢《换儿姐》和《女门将》,分别描写了一个姑娘的感人故事。

?换儿姐》讲述了换儿姑娘的善良故事。换儿是姑娘的奶名,她在河边洗衣服,却遭到一群野蛮男生的欺侮,其中还有“我”和她的亲弟弟。“我们”想赶走换儿,可是换儿却说如果“我们”喊她声“姐”就走,“我们”这群厚脸皮男生可没有善罢甘休,编了一首歌谣羞辱还未出嫁的换儿。换儿很生气,离开了池塘,“我们”很高兴,下水游玩。可是没想到“我”的裤子被冲掉了,伙伴们帮我去找,可是上课铃响了,因为害怕老师的皮鞭,伙伴们赶紧溜回了学校。凄凄凉风中,没了裤子的“我”十分尴尬。这时换儿来了,她带着讽刺的意味嘲笑“我”,最后却不顾自己家里的贫穷,把花心血织出的裤子拿给了“我”。那本是换儿自己的紫格女裤,却又把他染成黑色,送给了“我”。此时的“我”更加尴尬,面对换儿用心血织出的裤子,“我”忍不住喊了一声“换儿姐”……

?女门将》则大有不同,爱好足球的汪盈是个标标准准的女汉子,并且有一股不服输的倔劲。本来腿脚灵活的她完全可以担任一名出色的中锋,可是老师却安排她守球门。汪盈很难过,不过个性开朗的她并不会就此认输,她找来同伴,帮她练球。皮擦破了、手淌血了,可是汪盈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毫不在乎,并且继续努力,又掌握了守门将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队长。在重要的比赛时,汪盈的手忽然受了伤,她强忍疼痛,继续来到球场拼搏,带领大家团结一致,终于赢得了胜利!女门将当之无愧!

我喜爱换儿姐的善良,赞美汪盈的坚强,两位姐姐身上都有令我敬佩的地方,品质那么优良却各不相同。《盛世繁花》读后,掩卷长思,字字入心。

读繁花读后感篇3

这本《盛世繁花》是三代作家精心打造鼎盛时期的儿童文学,里面的内容好看至极。

请问,你到动物园里看过“吉祥鸟”朱鹮吗?或许有,或许没有,但是《吉祥鸟飞回来了》的作者却亲身体验过朱鹮从年幼到年老的过程,还与一只朱鹮成为了“好朋友”,但最后,这只朱鹮被送进了北京动物园,被人们观赏,研究。但作者还是依依不舍,毕竟这是他第一只动物朋友,可那一句“到时候我认得它,它不认得我了!”让我那原本有些沉重的心情变得愉快了,甚至还笑出声来。看了这篇散文,我不由得对秦岭这个地方十分向往,哪儿的大熊猫,那儿的朱鹮都让我神往;哪儿的金丝猴,那儿的金毛扭角羚,也让我感到新奇。

还有那篇《老师窗内的灯光》里的`那位老师让我尊敬。那时,作者的作文里引用了几段《寄小读者》里的句子,老师没有批评他,反而还在那些句子下面画上表扬的圈儿。可是作者认为过意不去,还是找到了老师,说自己“抄袭”了人家的话……老师微微一笑,拿出了《寄小读者》这本书,说,你这样用是妙引,并不生硬,很好。作者放心了,舒心的一笑。直到半年以后,回到母校的作者,发现老师已经因为肺结核,住进了一家红十字会办的慈善医院。临走之前,回头看到了那盏灯,已经蒙着灰,油,已几乎熬干了……

在我心中,那位老师的灯就是给人振奋,给人光明和希望,是一盏永不会熄灭的灯!那么多的故事,就属这两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让我感动。

这本书,可以经得住时间考验,至少在很久很久以后,这还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大家一定要去看看这本书,这本耐读,耐看的书!

读繁花读后感篇4

这几天读金宇澄的《繁花》,读了整整两天,说这部小说是2013的年度长篇,又是海派文学的标志。

读完最后一行,时近黄昏,心境也像窗外的天色一样黯然,还有几分难以把握的茫然。

?繁花》在叙事语言上的尝试确实令人心悦诚服。首先,小说用上海话来写,作者坦白出版时将稿子逐字逐句通了多遍,为了让北方人也能懂。沪语写作是骨子里的,真是写出了上海人的某种思维或者心理,不懂上海话的北方人也许能看懂,但不一定能体会其中之妙。其次,《繁花》通篇都是短句子,但是很耐读、有韵味;写法上只写人物如何说、如何做。作者说他感兴趣的是,“当下的小说形态,与旧文本之间的夹层,会是什么。”我想说的是那份黯然和茫然。

?繁花》里有三个核心人物,都是男的,阿宝、沪生和小毛。阿宝爷爷曾是大资本家,阿宝爸爸少爷出身参加革命做地下党,不过那个年代资本家和地下党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沪生家是军队干部,“wg”中受冲击;小毛家是地地道道的工人,哪个年代都是踏踏实实的底层,没有大起大落。这三个人从小是好朋友,小说由这三个男人牵连出众多的男人和女人,家人、亲戚、朋友、同事、邻居,当然还有时代与社会。小说对这三个男人从懵懂童年一直写到中年老境,故事的时间跨度有半个世纪,从五、六十年代写到九十年代后的当下,但不是连贯写下来,而是分成“过去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两条线索来讲。小说共三十一章,凡单数章节讲述“过去的故事”,凡双数章节讲述“现在的故事”,就这么均衡地交叉隔开。“现在”这部分没有太明显的时间跨度,似乎是一个静止的时空;而“过去”这部分有着清晰的时光流逝,看着这三个少年日渐长大,历经人生的酸甜苦辣,两条线索最后融到一起,是“过去”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现在”。小说读了过半,我开始有了比较明确的感觉:喜欢单数章节,不喜欢双数章节。喜欢与不喜欢的理由是一致的,是人。喜欢单数章里的人,包括他们的故事;不喜欢双数章里的人,当然也因为那些故事。

“过去的故事”包括阿婆带阿宝和蓓蒂回乡下老家、蓓蒂和阿婆化鱼遁世的故事;姝华爱书的故事;兰兰和大阿妹的马路游戏故事;小毛和银凤、小毛和春香的故事,等等。这里的女孩儿让人怜爱,这里的少年有情有义。一个物质贫乏政治残酷的时代,但少男少女们自然有各自的方式,生命的根须从土层中汲取滋养,就算是一棵野草,也有属于它的露水与阳光。即使写到那些伤痛的场景,比如,阿宝家搬到曹阳新村后所用的公用茅厕、阿宝娘娘与离婚丈夫“急吼吼”办事把祖父的床榻弄坍了一个洞,那些伤痛把那个时代的记忆一点一点地复活了,线条与色彩都清晰可辨,读的时候会有一种让你珍惜的感觉。但是,“现在的故事”好像是一个混沌又单调的世界,因为它总是类似的场景,那些没完没了的饭局。饭局上的男人们都是什么什么“总”,康总、陆总、徐总以及宝总,还有台湾人、韩国人、香港小开这样未以“总”冠名但实为“总”的;女人们则是如汪小姐、梅瑞、苏安、玲子、亭子间小阿嫂,风情万种兼具手段谋略。饭局上少不了的是酒和,男人和女人在一团酒气中将一个个演绎成活报剧。汪小姐最后怀了怪胎、梅瑞落入自己母亲与情人的陷阱而倾家荡产,她们的结局固然可哀,但未必让人同情,因为她们本也是处心积虑惯于玩弄别人的。所以,从那个有着鲜活记忆的“过去的故事”一步步迈入晦暗无聊的“现在的故事”,读到最后,心境是越来越沉的。

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王安忆写《长恨歌》、陈丹燕写“上海三部曲”,还可以再列上程乃珊、王小鹰、卫慧等一群女作家,开创了某种“上海书写”的格局,而且统领了近二十年之久。希望这格局有所突围,相信是很多人的期待。对于这座城市的精神内涵,王安忆用上海女人的务实与韧性来解读,陈丹燕从欧洲文化和殖民历史来破译,她们都做出了属于自己的阐释。但王安忆和陈丹燕那“革命后代”的“外来户”出身总使得她们看取城市的眼光与这座城市里占人口比例最高的市民阶层有所疏离,从这个角度来说,金宇澄的《繁花》正弥补了这层缺失。《繁花》里市中心的石库门弄堂场景和郊区新村的工房模式写得繁复多彩又扎实有力(手绘地图更增添了趣味)。阿宝、沪生和小毛三个人里最寄深情的是小毛,从小毛为申师太排队领票,到小毛跟师傅学拳,再到小毛与银凤、春香的情缘,直到小毛又凄凉又自得的晚景,读小毛一生里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就像走进一个菜市场,青青的绿叶菜还带着泥巴和露水,鱼盆扑溅的水花泛着腥气,杀鸡宰鸭热气腾腾。这份市井声浪不正是对“上海书写”格局之突围的期待吗?且慢,读到后来,我越来越被一种泔水桶的气味所包围。这么说吧,我的阅读感觉是,那些“过去的故事”散发着各种食材本身新鲜的气味,菠菜的甜、小白菜的爽、豌豆苗的香还有芥菜的鲜,个个不同,是愉悦的;但“现在的故事”散发出的是泔水桶的味道,不能说不浓烈可难闻,桶里的东西也不少可混杂后散发出来的是同一种气味。

人们批评,女性化的“上海书写”过于精致优雅,丝绸的手感,钻石的光亮,还有飘忽而过的香水味道。批评得有理。但是,我们要找的是泔水桶吗?哪些新鲜食材去哪里了?为什么它们没有变成美味菜肴?茫然。

读繁花读后感篇5

?繁花》是《上海文学》副主编金宇澄老师的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从莱山图书馆借阅之后,一直没有时间仔细看,昨晚大考结束,拿来仔细端详,沪市语言风味足,最大特点:简练。 《繁花》围绕几个从小在上海长大的小伙伴的故事,他们长大,他们身边几十年风云变幻的上海滩,大体是解放后的上海,没有大亨故事,市井小民的欲望纠缠、厂矿工人在wg中的自保与斗争,学生文青在60年代的风华正茂,改革开放后灯红酒绿的商贾隐私,请原谅我看了不到30%的全书,对脉络描述不够详尽,兴许有错误。 《繁花》文字让人眼前一亮。字里行间夹杂着吴侬软语。“事体”也就是北方的事情,在该书中成百次出现。 文中描述小毛的钳工师傅樊师傅制作不锈钢汽水扳手的一段拿来欣赏: 二百多斤的樊大胖子,大手大脚,特号背带裤,大额角上面,套一只钟表眼罩,工具摊开一台子,只为一个拇指大小的钢制美女服务,件件合金钢锉刀,堪比柳叶嫩芽,更细更柔.........这真是缭乱青丝,锦衾怜月瘦。最后通体用绿油抛光。这个过程是一段动人的纪录电影,diy奇迹,寄托了男人的感情与细心。 樊师傅在wg期被人整,但是樊师傅是八级技工,也就是所谓的有特长。他对徒弟小毛讲:做生活,就是做人,如果腰板硬,自家先要做到,出手要漂亮,别人有啥可以讲呢,无啥好讲了。 在批判会上,樊师傅拿出他制作的无人能敌的五金件(文中叫生活经),击退了他的人。 原文是酱紫的: 我讲,啥叫上海工人阶级,啥叫老卵,啥叫大老倌,啥叫模子,面子,这就叫生活,这就叫上海工人阶级的资格。据说技术工人最有觉悟,最有理想,喏,这就是觉悟(樊师傅苦心精制的钢榫),就是理想。小毛说,人家讲啥。樊师傅说,吃瘪了,不响了,会开不下去,统统回去......手里做的生活,就是面孔,嘴巴讲得再好听,出手的生活,烂糊三鲜汤,以为大家不懂,全懂,心里全懂。 金宇澄厉害就在于,他小说充斥着大量的人物对话,但是没有一个引号,根本不需要换行来辨别不同说话人的身份,读者一眼就可以看出来。 金宇澄书中大量的插图都是自己手绘。 我写的很不好,也许就是写给自己看。但是文末还是想推荐他的其他几本书,有时间我们一起分享。想写点亮色的东西,最重要的事体就是阅读最厉害人写的文字,比如金宇澄。 男神金宇澄作品: 短篇集《迷夜》,随笔集《洗牌年代》 主编《城市地图》,《漂泊在红海洋--我的大串联》等。

读繁花读后感篇6

作为女人,这书看得我憋闷。书里女人只有皮肉和脸面而没有骨头。男人也一样。碰到这样一个肉气腾腾的繁花之地,除了出家就不给人活路了。我看到一半就估摸着总得有人出个家什么的,最后一章果然就出了。

我不反对作者的白描手法,不反对不写心理活动,我赞赏这样的尝试(三颗星留给写作手法)。但不写内心不是没有内心。人说的话做的事情是有内在联系的,人的成长是有心理学规律的,人心是有深度的。人总是有主观能动性,总是有魂的。但在这本书里,女人的内心我一个也找不到,男人的内心除了直男癌,我也没找到。全书就是肉肉肉,肉下写不过三寸,就见一群人皮在那边随波逐流,讲上海话。

这本书写的是尘世,而不是生活。中国人喜欢管生活叫“尘世”,但尘世这个词带有太多形而上的意义。它意味着一个只有语言而没有沉默的世界,一个只有皮肉而没有魂的世界。它不是真实的生活。虽然繁花里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不响”,但其实整本书无处不响,和《知音》差不多热闹。内容也差不多热闹,《因嫉生恨,母女反目为哪般》之类的。这么一本书,至少从旨趣和境界上,我实在看不出好来。

讲一个学生咬了人家的耳朵肉,被人逮到了也不肯吞下去,这才是真的悲喜剧。但其实既不悲也不喜。因为没有魂嘛,你的魂在界外,留了个肉身在这边参加wg,这算哪门子悲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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