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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读后感7篇

发布时间:2023-02-03 11:03:55 影响了:

平时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加深我们对书籍的印象,书籍中有很多值得我们记录的地方,撰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强化人们对名著知识的了解,以下是职场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书评+读后感7篇,供大家参考。

书评+读后感7篇

书评+读后感篇1

英俊骄傲的绅士达西先生,美丽聪慧的淑女伊丽莎白,由于傲慢和偏见而产生的爱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四段姻缘故事,文笔辛辣而滑稽,是小微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哦!有兴趣的同学赶快去图书馆吧!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也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原名《最初的印象》,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

?傲慢与偏见》或许是全世界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它“告诉你女性有权过得更好,而不应认为女性理所当然就该怎样”。“反对日常性别歧视”组织的创始人劳拉·贝茨说,是“第一次有人说女性的思想值得倾听”。《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问世。这本书在评论界得到欢迎,沃尔特·斯科特爵士赞扬奥斯汀“笔法巧妙”,“把平凡普通的事务和角色变得有趣”。

?傲慢与偏见》描写中产阶级男女的爱情与婚姻。在奥斯汀之前,18世纪后期的英国小说中有一股女性感情潮流,充满伤心流泪的感伤情调和为忧郁而忧郁的嗜好。《傲慢与偏见》克服了这种倾向而接近于现代生活。她在小说中运用喜剧的手法表达对生活的严肃批评,探索女主人公从恋爱到结婚中自我发现的心理过程。女主人公和达西的婚姻是作者颂扬的“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

伟大的文学作品有其非常独特的魅力所在,并且发现自己在读文学小说的时候非常地投入,不知所倦。有时竟然抹去睡意,读至深夜。

书评+读后感篇2

封面上的话让我沉思了很久,现在的人的节奏太快,看着都是在光芒四射的环境中奔走的人们,仿佛就自己一个人是生活一堆乱糟糟,在一片无人知晓的孤岛上独自抱膝叹息。

封面上有行字:“人生不必太用力,坦率地接受每一天。”我想了很久,其实也是一种道家思想,顺其自然而为之,不因以外界事物的变化莫测而失去了本心,也不必为了与他人在一样的生活水平上而用力过度去争取。人的一生啦,就一堆堆的坎坷。所以,我们只需要对自己交代,如何去生活,去过怎样的人生。而不是一定要听从谁的,过着谁希望的生活。

我很认真的看完全书后,我有点不明白恒子奶奶的真实想法,因为从字里行间我并没有看出真的什么叫做人间值得的想法。一切的一切,犹如我们身边经历了一些颠簸流离再回归平常生活的老人家的人生体验。

第一,恒子奶奶并没有自己真是的想法,很多东西很多事情都是在不经意间由他人所决定或是推动的,无论是一开始的去读书,再去工厂劳动,最后面本家叔叔资助去读医生,实习期的无薪,再到朋友推荐去当了精神科医生,结婚也是别人说他人好,结果婚后问题多多,两个孩子的管教问题,父母的强势入住导致夫妻问题更加突出却无法做决定,同事以及病人之间的问题采用的是消极面对。我就想问问,有哪件事是恒子奶奶自己积极面对的。

都是别人推着走,但是始终都是一如既往地平静对待,无喜无悲。丈夫婚后的喝酒不管家,生子之后父母的强势掌权,工作上的不愉快,心理上远离不想面对的人和事,严重的物理上隔离。说的直白点就是胆小怕事,不喜欢惹是生非呗。

第二,工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为了钱,但我们一旦可以满足自己基本生存后或是达到财务自由后,是可以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和工作。恒子奶奶活得好人缘,一是技术能力强,二是不拒绝。不然,我就想问,一个包子一样的性格会不会受人欺负。

最后,人生的鸡汤,喝喝就好了。学习、工作、婚姻等等,都要耐心的去面对,用良好的心情去解决。毕竟,我们都是凡心,在这人间,还是要好好的过活。

最后说一句:你的人生是你自己的,务必珍重待之!

书评+读后感篇3

看完《失乐园》,是否有人像我一样,一下子看到了爱情让人恐惧的一面,有一颗追求自由和快乐的心是人类的本能,也是人类身上最危险的因子,。日本是一个对性文化高度包容的国家,当那些热辣的文字刺激着读者的感官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完全不同于浪漫言情小说的对心灵的震颤。我们应该庆幸,这毕竟不是一本只有赤裸裸的欲望而没有灵魂的作品,它的价值就在于其中禁忌的爱情,以及为爱幻灭的勇气。

渡边淳一将爱喻为世界上最美的事,就连为伦理道德所不容的婚外情,在他看来也是可以触及到人类追求爱情的极致的。女主人公凛子不会后悔自己背弃丈夫选择爱情的行为,因为对自己的心坦诚原本就不是犯罪。灵与肉是极端的矛盾,不管科技多么发达,社会多么进步,人依然是从蛮荒时代进化而来的动物,人性不变,这个世界才有那么多古老的命题。

太多的时候,人们谈及本能和欲望时的态度都是隐晦而又艰涩的,仿佛碰触到了某种极其肮脏的东西。然而,现实生活中,太多的人确实是轻易就能突破单纯的理智束缚,一个个原本道貌岸然的君子,原本亭亭玉立的淑女,一瞬间都会变成掠夺的禽兽,其实,人性真的就是赤裸裸的。

渡边淳一敢于揭开这个丑陋的创疤,让读者看到每一个隐藏着的不美好的自己,他本人就是勇敢的。同样,由于作者的勇敢,他笔下的人物自然也是勇敢的,相爱到死,试问这是一种多么炽烈的爱情。它在黑暗无光的地方悄无声息的孕育,将人的寂寞、脆弱无限地放大,爱情是一种了解、支持、慰藉和救赎,而另一个方面,同样不能避讳爱情霸道的占有欲。一对勇敢相爱着的人,在彼此身体得到最高愉悦的同时双双奔赴死亡,这样的壮烈,是会让很多正常人、正经人觉得疯狂甚至变态的,但是,对很多求爱而不得的人来说,他们简直让人嫉妒。

从古至今,有多少关于殉情的文字是那么凄美而哀伤,但是,渡边淳一偏不,他要告诉世人,爱就是爱了,太理智和太清醒归根结底都是不够爱。这个有点偏执的男人,他就是要解放人类的身,继而解放人类的心,用他当过整形医师的手,重塑对爱情的审美。

曾经,也有一段死后也不能将之分开的感情,那是《巴黎圣母院》中的伽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如今,《失乐园》中的男女主角也紧紧相拥,回复到人类的原始状态,或许你认为我玷污了神圣,那么,原谅我吧,因为,爱情它没有贵贱。

书评+读后感篇4

曹文轩的小说《草房子》,讲述了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我们跟随着,陪伴着桑桑,共同经历了一段从幼稚到成熟的成长岁月。这一路上,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不断展现在我们眼前:调皮捣蛋、富有想象力的桑桑;受人嘲笑、长不出一根头发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柔弱的纸月;美丽可爱的白雀;有孝心的细马;文静的蒋一轮老师……

书中讲述了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冲击着我的心灵。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要学会坚强。当遇上不幸的事时,很多人会不假思索地说自己会坚强,会顽强地与命运斗争。而当厄运真的来临时,大多数人却选择了退缩、逃避。

书中的小主人公桑桑是真正的小强者。那一夜,桑桑的脖子上长了一个很大的肿块,连访多家医院,得出的都是相同的残忍回答:桑桑将会不久于人世。如果我们是桑桑,会怎样?是哭闹?还是自暴自弃?桑桑选择了顽强地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

同样,杜小康也是一个坚强的人。他是“少爷”出身,然而命运与他开了个玩笑,让他一夜之间失去所有。成绩优异的他不得不辍学跟随父亲放鸭子,还在校门口摆小摊营生。原以为生长在温室中的他无法面对生活的巨变,但在生活的苦难面前,他表现得尤为坚强。他的经历告诉我们: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坚强面对!那么,我们将会成为悬崖上那朵开得最盛的花!

成长是一种痛,但我们不愿让它留下伤痕;成长也是一种蜕变,就如蚕儿破茧成为美丽的飞蛾。《草房子》的美,就像书中那些铺在屋顶上的茅草一样经久不腐,以淡淡的笔触将亲情、友情、成长融为一体。

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金色的草房子,一望无际的芦苇荡……童年就像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是一切美好的存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成长记录着痛苦,也镌刻下快乐,沿着成长的痕迹,一步步,让我们走向成熟,走向未来。

书评+读后感篇5

都说狄更斯的作品,是英国每个孩子必读的成长书,因此在假期里,我便选了这本书来充实自己。这部小说叙述了一个青年幻想追求虚幻和渺茫的“远大前程”,最后幻想破灭的故事。小说生动地描写了由于对金钱和上流社会生活的追求,原本天真善良的主人公匹普逐渐变得虚荣、忘恩负义,而“恩人”的出现使他不得不重新面对现实,在一系列的变故中,他最终回归人性之美;在皮普从一个怀有浅薄热望的男孩到成为一个真正有深度、有内涵的绅士的过程中,狄更斯深入地探索了人性的善恶变化。

我之所以格外喜欢这部书,首先是因为狄更斯的作品非常的贴近我们的生活,他不是故意虚构惊心动魄的情节和顶天立地的英雄形象来吸引读者眼球,而是把朴实的现实社会生活作为自己取材的对象,又竭力从中挖掘其中的内涵,因此虽取材朴实,但读来却让人感到回肠荡气,深受震撼。喜欢这部书的第二个原因,则是因为这本书的情节发展,在我看来,是非常符合青少年的心理的。我们都曾经历过青春期,都曾做过一些虚无飘渺的远大的梦想,可是,当梦想有一天真的照进现实,我们又该如何把握住自己呢,这本书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没有像别的作品那样说教意味浓厚,让主人公一开始就把持得住自己,按照一个好孩子的标准发展下去,而且非常现实的,把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出现的自私、虚荣等等缺点如实的反映了出来,因此在读这本书时,我们依稀像在照镜子,他让我们看到自己的自满、虚荣是多么的面目可憎,从而时刻警醒着远离这些缺点。其实这种教育力量,远比枯燥的说教来得更有力、更有效。

我想说我们每个人心中都会为自己定下将来的目标,并想在社会上体现自己的价值,正如歌中所唱的:小小的天有着大大的梦想。而如何达成这些梦想呢?是靠一味的空想,还是靠他人的施舍,我认为,要想达到我们的目标,不管是大是小,成败与否,其实都取决于自己,依靠自己的能力实现自己。

书评+读后感篇6

买了这本书差不多有一个多月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开封。一直没时间看,后来听一个微博上的朋友说,这本书很震撼,所以借春节假期之际,开了封。果然很震撼。对南美不了解的我,通过这本书可以知道个所以然。作者马尔克斯通过对小说情节的肆意构造又让其沉浸于现实之中,将拉丁美洲人的生活方式和细节与天马行空的故事进程交融在一起,通过描写一个小镇(马孔多)的兴衰和盛败过程彰显出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进程,通过描写一个家族的新生、鼎盛到没落和消亡过程来展示整个南美人的风土人情和生活面貌。情节之离奇、过程之曲折,色彩之浓烈,结局之意外,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对全篇小说的孕育能力和掌控能力。整篇文章都被一种异样的孤独所笼罩,让人窒息。很奇特,我对作者写这篇小说的动机很感兴趣,有机会,一定要查查资料,看看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写这篇小说。

当我看完这部小说的时候,我竟然惊奇的发现这部小说与我国的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首先都是描写一个家族,而且极力将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淡化模糊,重点叙述故事内容和勾勒人物个性。其次,巧妙的将虚幻和写真的写作手法融合在一起,使整个故事情节无限伸展,无边无际,使小说中的人物无限穿越,鲜活如生。最后相似的地方,就是人物众多。每个人物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个性,都能在现实中找到影子。再一次佩服加西亚.马尔克斯,但对人物个性描写还是及不上曹雪芹,不同的是马尔克斯写完了,曹雪芹却没写完,留下一个巨大的遗憾。

印象中的南美是一个很独特的地方,有神秘的玛雅文化和原始部落,也有现代文明和工业革命。美丽而又富饶的地域和勇敢勤劳的南美人却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没有经历过一二次世界大战,但是发展却远不及欧洲和北美。从哥伦布发现他们之后,就变成了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后来又成了葡萄牙人的殖民地,成了冒险者的天堂,同时把战乱也带进了这个地方。就如作者的故乡一样,到如今,也还在战争不断。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啊。

书评+读后感篇7

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

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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