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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上读后感8篇

发布时间:2023-02-27 17:02:02 影响了:

认真写好读后感可以吸引更多的人阅读相关的著作,书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强我们对名著知识的分析,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狼群上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狼群上读后感8篇

狼群上读后感篇1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狼群上读后感篇2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述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那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

狼群上读后感篇3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狼群上读后感篇4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夜中带给你审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重要啊,好的书,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过年在我班小书虫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它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我读了这本书,这部描写狼的书一会儿让我冷汗淋漓,一会让我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帮助下成功回归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为此目的所表现出的大胆进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险的狼性格。

作者大胆采用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以真正狼妈的方式去养狼育狼。但是,这种驯狼法艰辛异常,风险巨大,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莫过于此。小狼格林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女依然咬牙坚持,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不仅仅是为了“活着’’,更是为了自由。

此书还进一步颠覆了中国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数的中国人绝对想不到,那头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时候总是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狼妈病倒后,小狼会在窗前焦虑守候,还会刨出野兔喂妈妈;在狼妈遭遇藏狗追咬时,拼死奋战,不惜负伤累累;在雪山上没有粮食时,日夜狩猎,养活狼妈。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狼群上读后感篇5

?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惊叹,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近年来,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灾难不断来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人类不断地破坏生态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狼群上读后感篇6

无论草原多么危险,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这本书讲的是女画家李微漪,去诺贝尔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小狼,她一声悲痛的长嚎,竟然唤醒了小狼。从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毕竟是只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里,于是李微漪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带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她,一个柔弱的女子。为了格林重返狼群,不失野性,自己把自己野化,她亲自教格林抓鼠兔,与恶狗战斗,陪格林上狼山寻找狼的踪迹……无论炎夏还是寒冬,她一个女子,为了格林能重返狼群,是花费了多少精力,多少勇气啊!

书里有一个情节令我记忆深刻。李微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只身一人带着它上了狼山。黑夜降临,山上黑漆漆一片,没有信号、了无人迹,无数次把自己陷入了恐惧的深渊中,她不断的鼓励自己,告诉自己我并不畏惧,凭借自己的勇气度过了一个个难熬夜晚,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从小就怕黑,可以说什么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让我感觉很陌生。我连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还要闹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来,所以我很少睡在别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星光都看不见,感觉自己双眼失明了似的。闭了眼,仿佛房间里有人进来了,猛地张开眼,一片黑……手在床头摸索着。打开灯,哦,没人,在房间里。窗外的风把树吹得沙沙作响,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关灯,闭眼,还是害怕,索性打开夜灯睡觉。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个人在没有信号,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都能睡得着,而我在家里,又何尝不能呢?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拿出勇气,战胜恐惧,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行。想着想着,忽然豁达,转眼就睡去了……原来甜甜地睡去就这么简单。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让我学会了独立,变得勇敢。我也在长大,总有一天会奔赴属于我自己的星辰大海,为梦想奋斗。

狼群上读后感篇7

这是我阅读进度最快的,读完感触最多,受教育最多,流泪次数最多,震撼次数最多,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的爱,那么感人,那么纯真,那么质朴,那么原始,那么纯粹的爱!

阅读完了,热泪却执着持续无声的流。过程中欢乐悲喜全尝,惊惧忧伤亲历,不知笑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情不自禁眼睛湿润多少回。感动作者的倾情相付,为了保全小狼不惜以命相搏,感激亦风的雪中送炭,舍命相陪,感恩于小狼的舍命救主。智慧而艰辛的成长、成熟、经历,命运多舛经历复杂主人拼死相救于九死一生中成就了一匹具有人性的狼,具有血性的人一样的狼,感悟了狼魂,沐浴了狼爱。一男、一女、一狼,奇妙的千年组合,散发出爱的力量。因为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界限的大爱而生死相依。爱的那么单纯,那么干净,那么纯粹,如同白雪。如果可以用重量来形容这种曾超越生命极限超越物种也要拼死相保的爱,不知道有什么单位计量才合适;如果爱有长度,不知道用哪个单位来表述更能准确丈量;如果这种爱可以用温度衡量,不知道用哪个数值才能准确恰到好处的体现。无法找到准确的词语来恰如其分的描述。或许根本没有合适的词语能够形容这个奇妙的组合体。人和狼,因为爱,仅仅是爱,成全了自古以来最奇妙的组合,让人的灵魂清醒,清洗人类灵魂的污点,还以干净的魂魄。

狼的智慧、胆魄、勇气、勇敢、无私;人的善良、贪婪、邪恶;人性与狼性对比,相互参照中,重新定义曾经的概念,甚至颠覆过往的观念。

一次偶然的机会,作者到若尔盖草原写生,偶然的听当地人说起新近发生的狼爸惨死,狼妈也被人类毒死。出于对小狼的担忧,内心深处本能的善良激发去寻找小狼的决定。一个汉族女孩,孤身一人,语言不通,担心狼崽,寻找,打听,终于找到,但是刚刚出生失去父母的小狼共五只,作者找到的时候有4只还未睁开眼睛却离开这个世界,剩下了最后一只。仅有这一只谱写了人类的空白,被作者带回后记录了它的成长,它的经历,它的历险记,主人的义无反顾的付出情感甚至差点生命的代价,一切源于爱,对小狼的同情发展为不可割舍的爱。

当一次外出回家看到小狼满嘴白沫,主人第一反应想到的狂犬病,想到被小狼牙划伤过的自己赶紧把自己关到屋里检验是否有怕光怕水的疑似症状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发现是小啃的牙膏时,我笑的前仰后合,如果是拍成电视剧不知道要挑战多少人的神经和想像力!其实能震撼人心的艺术又岂不就是活生生的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东西呢?惊心它城市里高楼车流间险象环生却仍保留生命,主人不得不带它离开城市,回到它的故土大草原,暂时寄居在朋友的獒场内。小狼的智慧让猛獒们接受了它,为了能让他顺利回归到自由的自然界,不得不训练捕食,一次不小心被另外一獒场的狗咬在嘴差点暴命,被主人冒着断臂之险从獒口中抢夺出来,保住了性命;当主人生病时它的倾力陪伴无声的付出让人感动,当它的伙伴獒们与另一个獒场里猛獒们相互肉搏血肉横飞的战场出现时,它被关在笼子里不能帮助朋友的狂燥,想倾力相助却无能为力时头被撞出血带展示的义气;当它温情的为受伤的獒添伤口并一改平常贪玩本性默默地守候时;当它因为主人生病不得不暂时离开而拖着长长的铁链挣脱牵者的手飞奔着追赶汽车时;当主人病愈回归他不顾危险跳过装有碎玻璃的高高的围墙迎接主人时;当三头陌生藏獒冲向主人千钧一发的时刻,它却不顾安危冒死截住,运用智慧挽救了主人的性命,并用带血的伤爪与主人手掌相握时,所有的一切的一切,不敢相信是不能不能相信。小狼的勇敢善良伴着它成长的艰辛,伴着主人的满满的爱,好多次主人不顾生死冒险救它,谁能想象是一个80后的漂亮女孩应该的勇气,这不是勇敢,这是爱,是对小狼全力的呵护全心的付出,爱的力量才会让人忘却生死,置生死度外。人与狼,一个星球,两个物种,语言不通,但是彼此通过爱紧紧相连,他们真的是生死相依,凭借超越天然的默契共度险关,共赴艰难险阻!

突然想起《仓央嘉措诗传》中描述的那只小狼面对野牛冲上来时与一群小孩一起奔跑逃命的场景,说小狼崽不象是逃命,更象是赛跑。当时以为出于作者对它的喜爱,现在细想,狼本身天性里就有面对强大时那一份淡定和从容!在智者心中狼是充满智慧和灵性的,在野外危机四伏中喜爱就它们从小具备的机巧灵慧与刚性并存,方能在厮杀中成就为出色的优秀猎手。凶猎不是它们的本性,而是它们生存下来的必备手段。如同人要活下去必须摄取食物,树木要有生机必须阳光雨露,目的简单且单纯:生存!试问谁可以做到生死存亡关头继续保持优雅与轻松,随意让人冒犯中呢?这本身是一个奇怪的逻辑,所以人责怪和恐惧狼之根源却来自人性本身的贪婪和无度的欲望所致。它们的捕杀仅为了活命,人类的捕杀为了享乐,用它们的皮毛制衣,或者品尝它们的肉满足食欲的享受。同样是生命,同样不可侵犯!

正如曾以看到的一句话:心中想什么,看到的就是什么。

同样是狼,智者看到的是智慧,看到是生命;贪婪者看到的恐惧、害怕,却仍然冒险杀生取皮取肉。脱去外衣的人类具备了野兽不具有的贪婪和邪恶,不如野兽单纯、干净!学佛之人有信仰之人都能做到蝼蚁尚且珍爱不随意杀生。当了解到这些人类这外生灵们的生活轨迹和艰辛,及目前的艰难生活处境,多少会生出崇敬来,起码有的尊重生命的良知会被重新唤醒。

狼性,狼魂;人性,人魂,彼此相依,共伴日月!

狼群上读后感篇8

?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对狼的种种杀害导致一只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李微漪将他救活并带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长时期中,作者一直保留着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长大,为了能让格林重返浪群,回归自然,李微漪毅然决定将格林带回他

的出生地——若尔盖草原,并开始野化格林最终将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只经过人工饲养后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在书中那些珍贵的照片,一定会对狼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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