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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小读后感8篇

发布时间:2023-03-20 11:03:19 影响了:

在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分析其中的内容,写好读后感,对于很多人来说写好读后感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下面是职场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小王小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小王小读后感8篇

小王小读后感篇1

今日终于看完《黄金时代》,我说过我不喜欢用比喻,写东西不喜欢用修辞,这本书的语言在平淡没有了,所以很合我的胃口。

故事情节可以说是荒诞也可以说是正常,当然要看是在什么年代的故事了。虽然是小说,我倒是倾向于相信那些故事起码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真的。看此书给我带来最大的感觉是,似乎让我又重新体验了一边我的童年。这本书让我记起了很多我在那个荒诞的年龄干的荒诞的事情,我以为我将它们都忘了呢,但当那一个个场景甚至气味都清晰的再现时,我realize到原来我还没忘,起码没有全部忘记,多好。而我的黄金时代就我那荒诞的年龄里结束了。

此书(更多的是作者)让我对弗洛伊德产生了进一步的兴趣,早上视听说课上老师又刚好提到法学学生也要看看psychology的,于是晚饭后去图文找弗君的书,发现咱图书馆关于心理学的书还是不少的。弗君的书摞起来大概有三本牛津辞典那么厚,下学期再拜读。其实对于心理学我早就有一探究竟的想法,前几天我借了几本心理小说,大概不能在考试结束前看完吧,谁知道呢,上学期考试前也借了一大堆小说,结果还是看完了。

anyway,我还是觉得《黄金时代》让我记得了点什么,是关于自己的,至于书中的情节我想我已忘了。

小王小读后感篇2

前阵子,我读完了沈石溪的精品藏书——《混血豺王》,感触良多,于是想着赶紧写成读书笔记,如此在以后的日子里,也能细细回味其中的无诸多道理。

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豺,它如何历经沧桑,终于回到自己的家园,并且登上豺王的位置。可是为了救数十只幼豺,它不惜暴露了自己狗的特征,最后被群体抛弃,死于猎人手下... ...

在我看来,白眉儿用它那颗忠诚的心谱写了它传奇的一生,让人不禁肃然起敬。我想,我也要谱写属于我的传奇!虽然,我没有白眉儿的勇敢,也缺少像它一般的智慧,但是,我有一颗热血的心,它鼓舞着我勇往直前。我坚信,我终究可以攀登上顶峰。

每一个生命都是一个传奇,每个传奇的背后都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掩卷沉思,细细回味,我想起了大科学家牛顿。牛顿小时候父亲去世,母亲离异,他靠着自己的努力,成为了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在学会上他经常受胡克(当时学会的会长)的排斥而得不到大家的肯定。但他毫不气馁,终于有一天,他拨开云雾,见到了青天!

老鹰或许是鸟类中寿命最长的,可以活到七十多岁。但是要想活到七十岁,就得在四十岁时做一件事。四十岁时,老鹰的喙将变得很长,翅膀变得很沉,脚趾慢慢老化。这时老鹰要每用喙啄岩石,直到把旧的啄断,长出新的。然后用新喙把脚趾一颗颗地拔掉,长出新的脚践。再把羽毛也拔掉,长出新的羽毛。这样老鹰才可以重返蓝天,活到七十岁。整个过程自是无比艰辛,我们完全能够想象。

抗金名将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同学们还等什么,赶紧拿起“笔”,谱写一部灿烂辉煌的、属于自己的传奇吧!

小王小读后感篇3

在人们看来,豺是凶猛的动物,会做出许多伤天害理的事情。虽然豺从不吃人,世界上也没有豺吃人的记录,尽管这样,人们对豺却从无好感。后来,我看了一本书,彻底改变了我对豺的看法。

?混血豺王》,讲述的是在埃蒂斯红豺群中有一只母豺和一只优秀的猎狗生下的一只豺——白眉儿,它有悲惨的童年,但它学会了独立。在它一岁半时就长得和成年公豺同样高了。后来,它又去当村长阿蛮星的忠实猎狗,可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最后,白眉儿回到了豺群,做了豺王。它救了阿蛮星一命,又回到了它的猎狗生涯。为了救整个豺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在沈石溪的笔下,这只半豺半狗的白眉儿,有着许多高尚的品质,让我感动。白眉儿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被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是善良的,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的朋友吃,为了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是懂得感恩的,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是有尊严的,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争得清白,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学习与生活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我总会退缩。读完这本书后,我也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去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尊敬师长和长辈,我还要和动物做朋友,不伤害它们。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小王小读后感篇4

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所以,人们对豺恨之入骨。当遇到类似水牛这样的大型食草动物时,豺就会采取掏肠法。一旦遭豺掏肠,再强壮的牛也会变成一堆任豺宰割的牛肉,这大概是豺名声不好的一个原因。《混血豺王》就带我走入了一个豺的世界里。

这本书讲述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生活着一匹血管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豺,它就是白眉儿。出于嫉妒,豺王夏索尔将白眉儿赶出了红豺群。而后,老黑狗的报复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回到豺群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被迫之下选择了自我毁灭。

白眉儿有猎狗的忠诚与豺的气魄。当疯牛向主人阿蛮星冲去时,你第一想到的就是救主人。所有狗能想出的办法你都用尽了,可是都没有对疯牛造成威胁。眼看疯牛就要顶向主人了。你不得不用豺的看家本领“掏肠法”。你用掏肠法制止了这头疯牛,救了阿蛮星。可是,阿蛮星却对你的身份起了疑心,因此与你亲昵时提高了警觉。阿蛮星没有像以前那样宠爱你,可是你依然对他百依百顺。你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忠诚的好狗。如果我是白眉儿的话,主人要是对我的血统起了疑心,那我就会抛弃他,再找一个宠爱我的主人。

一次豺狼大战,让你走上了豺王的宝座。在狼群的逼迫下,豺群不得不渡怒江。而你为了照顾兔嘴比其它豺落后许多。突然大花狼扑到了兔嘴身上,你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撕咬着大花狼。最终消灭了它。你真是一匹与众不同的豺,豺都是自私自利的,而唯独你却懂得知恩图报。在你小时候兔嘴曾给予你温暖,而在兔嘴遇到困难时,你拔刀相助救了它。

你这种知恩图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会永远铭记这种精神的!

小王小读后感篇5

读了沈石溪老师的《混血豺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小说中白眉儿的形象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真的是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吗?思来想去,我发现无论白眉儿选择做豺还是选择做狗,它始终如一选择“忠诚”。

白眉儿选择做一只忠诚的狗。小说最开始就这样写道:“白眉儿在山路上小跑着,不时回头用充满感激的眼光望阿蛮星一眼。它知道,自己能有今天,全靠主人的栽培。村长的爱犬,本身就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势,再加上它忠贞骁勇的品性,才会越来越受到村民们的喜爱和狗群的拥戴。”它对主人的忠诚天地可鉴,当主人阿蛮星遭到牯子牛的反抗,差点把阿蛮星撞死的那一刻,白眉儿用豺独有的狩猎方式——掏肠子救下了自己的主人。为此,白眉儿也暴露了它豺的身份,这样的牺牲与冒险,就是白眉儿做为一只忠诚的狗的最好表现。

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作文。小说最后一章《自我毁灭》中,白眉儿为了从猎人的枪口下救出被困的幼豺群,不惜暴露它狗的身份,冒死救出了幼豺群,然而等它身负重伤重返埃蒂斯红豺群与大家汇合时,迎接它的却是众豺们冷冷的敌意,甚至连昔日的妻子蓝尾尖也不愿再跟随她。白眉儿遭到了埃蒂斯红豺群的驱逐,遍体鳞伤的白眉儿无家可归。这时,阿蛮星带了猎人和猎狗包围了白眉儿,他希望白眉儿重新做他的狗,但面对阿蛮星的凶残、忘恩负义,面对自己的亲人,白眉儿选择做一匹忠诚的豺,忠诚于它的亲人,忠诚于他的族群,忠诚于它的内心。

小王小读后感篇6

在黄金时代里,我也算是给自己找了个替身,那就是x海鹰。我就是那个帮教的团支书啊。在自我矛盾中成长。这让我很气,气自己。我和王二不是自己人,但我羡慕嫉妒他的勇气,我要教化他,我要改造他。我要用尽我毕生的全力,让他从一个后进青年变为一个有为男青年。作为中国人挺惨的一点是,要做到推己及人的次数多了去。病态的思想,在一丝顽固的地方要最终保留自己的贞操。虽然我这个海鹰并非处于革命时期,虽然是这样,但过度禁欲又过度自我矛盾带来的某种冲动之后的懊悔不已而祈求一丝象征性东西来示自我纯洁,我也是如此的病态。

喜欢小波的一切文字,因为真因为歹毒,不加掩饰,赤裸裸揭露哪怕你内心自己闪过都觉得羞耻的话,他也给你全部写出来。我喜欢这种坦诚,因为我做不到。正因为我做不到,所以更加喜欢别人能做到。你做到了,我自然要佩服你要赞赏你,必要的时候还要打赏你。

我明确了一个东西,在我的阴阳世界里,自由和平等是不能并存的。倘若我要求自由,那我就要无拘无束,才不要有人以平等对待为由,教我必须按时与会参与讨论,否则要给我戴歪帽子。

小说在我这从来就不是小说,那是另一个平行的世界,在那个世界真实存在的。我虽不向往能成为其中一员,但作为同样活着的不像你们的人,我也得说点什么。

小波很了不起,我们也都很了不起。我们不应是被交流电电坏的蜻蜓,也不应该惦记着啥,我们是我们这群人。我们是火,可以熔化金,可以铸造金。从悲观主义者身上学到不悲观,这也是了不起吧。

小王小读后感篇7

混血豺王?混血婴儿都少见,豺怎么可能是混血的呢?不信,看看不就知道了。

上本书中《双面猎犬》讲到主“人”公白眉儿是猎狗洛戛在追猎中和母豺达维娅结合,生下的。后来,白眉儿又不幸地失去了双亲,在豺群中过着下等苦豺的生活。豺王夏索尔为铲除异己,借故逼它出走。白眉儿只好跟随了人类,成为了一只猎犬。

这本书中讲到:白眉儿在一次狩猎中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只名叫兔嘴的残疾老母豺。兔嘴曾在他饥寒交迫的童年帮助过自己,它不忍心咬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偷偷的放跑了它,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了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黑虎的眼睛,他识破了白眉儿豺的本性,于是老黑狗蓄意报复,让白眉儿在主人阿蛮星面前原形毕露,暴露出豺的本性,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

不久,在一场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的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百思不得其解。

有一天,阿蛮星被豺们围困在树上。夜晚,他看见主人要逃跑,他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是一只公豺察迪却发现了,想到以前主人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察迪,救了阿蛮星。但忘恩负义的阿蛮星逃回山寨,带着众多猎人来剿灭豺群。阿蛮星想让白眉儿重新回到他的身边,白眉儿心中犹豫不决,但想起阿蛮星忘恩负义,拒绝了阿蛮星的好意,白眉儿最终死在了他的枪口下。

虽然白眉儿是一只半狗半豺的动物,但是它的身上也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品质。

小王小读后感篇8

一开始见到这本书,是在学校的图书公益活动上,一眼被封面与标题吸引,快速的把它攥在手里带回了教室,被同学借去读完后刚好赶上忙碌的日子,闲置了很久。最近重新翻阅,但还是没有读完,只能写一写并不完整的读后感了。

还没看这本书前,我觉得作者王小波先生,是想写一写现如今遇事避事的大多数人,当然也包括我自己,可能是想在王小波对大多数的批判中寻求一点伸张正义的勇气,我买下了这本书。可是当我慢慢读完每一页,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正序中,作者谈起了伦理问题(尤其是社会伦理),在他眼中,伦理问题的是与非,不在于一己之言,因为世界上没有能顾及所有人的圣人。正如书中萧伯纳笔下的安德谢夫老爷子对自己的儿子所斥:“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什么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

明辨是非不易,因为伦理是大家的事。其实,不懂明辨是非的人不可怕,可怕的是觉得自己已经能明辨是非实则一无所能的人。正如安德谢老夫子的儿子,但不是每个自以为是的人都有像安德谢老夫子这样清醒的父亲,能给出逆耳的劝诫。这也就造就了愚蠢甚至恐慌。

很多人害怕成为这样的捣乱者,沉默似乎成为一种明哲保身之举。但是,在这本书中,作者并没有批判那些沉默者,而是把过去的自己归入其中甚至成为代表,向读者静静讲诉自己沉默的选择与原因,自己决定不再沉默的契机与感悟。

谦逊,是作为发声者的态度。我想,正如书中作者想表达的,把自己的观点是非坦坦荡荡的交付公论。把判定是非的权力从一个人扩散到公众;把发声者的角色从决定者转化为建议者、传递者。这样发出的声音,才能长且远。

再来说说这本书不容忽略的一大方面,俄国文学家别林斯基说过:任何伟大的诗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的痛苦和幸福深深植根于社会和历史的土壤里。《沉默的大多数》有一个不容忽略的背景——七十年代,一个让无数中国学者耿耿于怀的年代。

奇妙的是,王小波先生笔下的那个充满血与泪的年代,却是平淡的。他用诙谐自嘲的笔触,写下那个时代“无趣”的书籍、“无话可说”的伙伴,以及“无味”的思维。他亲历痛苦却能思考痛苦,在他的笔下看不到仇恨与控诉,读者能直面那个时代所发生的,在叹息时又能真切的感受到,那些在枷锁中保持独立思维的少数人的可贵;然后去思考——是什么造就了那个时代。

直面过去,直指未来,才是这本书最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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