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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4 12:07:02 影响了:

  使每一项权力都按照制度的规定在阳光下运行。这样既能保证我们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能确保我们的干部廉政安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4篇 ,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1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六化”建设的总体部署,以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为龙头,狠抓环境整治、污染减排、生态保护和环境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扎实推进。组织完成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建立污染源排放数据库,为“十二五”减排基数奠定基础。落实结构、工程、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推行减排督查预警,淘汰落后企业2个,完成减排重点项目3个,焦化、电力企业进行了脱硫改造,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全年共削减二氧化硫191吨、化学需氧量60.5吨,分别比“十一五”末减少1.8%和5%;削减氨氮7.4吨,减少2.9%,氮氧化物增加95吨,上升1.3%,比市控制指标少2.7%;削减烟尘4237吨,粉尘 2930吨,分别减少16%和24.7%,“十二五”减排攻坚首战告捷。

  二、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效果明显。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持续推进城镇环境设施建设,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万平方米,增加污水收集管网3000米,完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拆除集中供热区域烟囱锅炉100余台(根),关停工业窑炉6座,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40家,烟控区覆盖率达100%,县城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超过360天,一级天数比去年增加121天。开展沁河水环境整治,封堵沿河排污口10个,取缔违法采砂5家,清理疏浚河道120公里,沁河水质稳定保持地表水ⅲ类标准,孔家坡、龙头考核断面水质有6个月份达ⅱ类标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设立集中饮用水源地标志3处,搬迁污染企业3家,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噪声、固废、危废和辐射等污染防治也稳步推进,在县城安装2套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屏,严格公路、建筑施工、商业噪声管理,开展市容环境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推动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三、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逐步强化。编制了《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积极谋划“十二五”环保工作。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强力支持项目建设,完成全县62个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尤其对太岳山风电、沁河源生态农业、安居保障房等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和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手续,加快审批速度,提供便捷服务。共报批环评文件99 个,环评执行率100%,完成“三同时”验收6家,执行率100%,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环保专项整治。拒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的项目9个,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审核4家,为重大项目腾出了环境容量,有效遏制了“两高一资”项目的过快增长,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四、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加大。坚持环保为民,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管,保证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在线监控的正常运行,核发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12个。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7个,关停小砖厂、石灰窑等土小企业11个,限期停产整改8家,立案查处3起,行政处罚2万元,征收排污费2654万元。生态监察试点工作不断巩固,企业自我监督机制逐步健全,有4个企业建立了环境监督员制度。强化环境安全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应急预案,对铝矾土开采、沿河化工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受理办结信访举报4件,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2起,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保障了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五、农村环境和生态保护不断提升。推动环保工作向农村延伸,新建垃圾处理收集点260个,建成乡镇污水处理站1座,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落实 “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争取环保项目资金2200万元,启动沁河镇、李元镇20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加强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工作,80%的矿山企业编制了生态恢复治理方案,推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开采生态恢复治理有序开展,生态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

  六、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成绩斐然。全面深化创模、生态、绿色三大系列创建。以“守望原生态、呵护沁河源”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活动,实施创模“九大工程”,极大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于12月20号通过省政府验收,荣获“省级环保模范城”称号。广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新命名省级示范村2 个。全面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的评比,申报省级绿色企业4家、验收市级绿色学校2所,形成了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七、环保宣传教育声势空前。以创模为契机,构建宣传环保工作、普及环保知识、弘扬生态文化的全方位立体式大宣教格局。举办了“6·5”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低碳出行活动,举办创模图片展、知识竞赛;《沁源时讯》和电视台开辟创模专题专栏,利用出租车、手机短信、电子屏等媒介进行创模宣传;在县城主要街道、公路干线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宣传牌100多个,编印创模宣传手册、公民环保行为规范30000册、环保挂图1000份、发放环保袋10000个、制作环境文化墙5处;开展创模“十进”、环保志愿者等群众性环保公益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创模氛围,全社会环保意识有大幅提高。

  八、环保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和信息标准化建设,投资60余万元,更新执法装备、监测仪器、应急设备,环境监察能力达国家新二级标准,环境监测能力通过省级d级资格认证。实现省市县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联网,环境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引深环保为民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正风肃纪创优环境纪律整顿,创建“五型机关”,打造“五型环保”, 机关作风纪律、工作效能和人员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预防与惩戒腐败体系,实行“两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政风行风评议名列前茅,被表彰为“优质服务窗口”,为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环保形势十分严峻。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污染减排任务艰巨,压力增加;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环境风险加大;农村环保基础薄弱,生态保护系统 脆弱,环保力量不足,监管能力滞后,机关作风亟待改进。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推动环境保护实现更大发展。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2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

  (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

  (2)道路交通噪声:20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

  (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年相比略有降低。

  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二、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

  (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

  (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

  (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3

  省环保厅:

  按照你厅《关于报送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通知》(川环函[20]342号)要求,现将我市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年,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全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2分贝(比20年下降1分贝),一类区昼间达标率66.7%,二类区昼间达标率92.1%,三类区昼间达标率66.7%,四类区昼间达标率75%,全市昼间达标率83.8%。城市功能区全年平均等效声级55.9分贝,比20年上升0.2分贝。全市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好)。

  20年,接到噪声投诉368件,其中工业噪声投诉201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117件,施工噪声投诉50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年,我市继续实施宁静行动,以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处罚力度,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开展各项噪声执法专项行动,切实改善声环境质量。

  一是扎实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实行城区通行证管理制度,禁止大型车辆和小型货运车辆在交通高峰期部分路段通行,加强城区限行、限速管理,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完成交通标志29块,交通标线15424平方米;已调整交通信号,围城路实行单项循环。严格实施对现有禁鸣街区的管理,设置禁鸣路段1条。集中开展交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11次,开展禁鸣统一集中行动4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喇叭交通违法行为940人次,其中警告451人次,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5370起。

  二是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控制。继续推广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开展建筑工地使用低噪声设备检查5次,检查工地85个;开展建筑工地噪声专项行动10次,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问题50件,查处率100%;集中开展了工业企业噪声整治专项行动2次。全面完善了投诉处理机制,加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控制,夜间施工审批率达100%。

  三是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开展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治理行动15次,检查了291余家娱乐文化场所,对20余家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专业噪声检测,对存在轻微问题的28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口头警告,限期整改5家。开展商业活动噪声污染防治,对坝坝舞场所及音响使用进行了规范,对临街商家、夜市、餐饮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巡查,查处各类商业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的行为,今年开展商业噪声专项检查2次,处理商业噪声扰民23件。在近期夜市摊点专项行动中,检查了294余家夜宵摊点,处理夜市方面的噪声投诉6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行动4次,处理社区生活噪声扰民问题32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专项宣传18次。

  四是扎实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开展了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3次,处理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投诉201起,检查了61家工业企业,监测企业18户。

  五是扎实开展“两考”禁噪。以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校园周边、居民密集区、临街商住、夜宵摊点及文化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定时、定人、定责,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2次,共检查娱乐场所80余家、施工工地15处、夜宵摊点10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

  六是加强宁静行动宣传。通过电视台、网络、报考等载体对宁静和利废相关工作进行宣传,发放宁静、利废相关宣传资料10万余份。

  三、工作成效及经验

  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均低于20年水平,成效较为明显。

  主要经验:一是坚持有诉必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督促企业限期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四、问题及建议

  1.部分商家经营者对噪声污染影响认识不够,现场管理不到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2.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执法能力尚待提高。

  五、20年工作计划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要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建筑工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加强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城区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人为金属碰撞等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3.继续实施宁静行动,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动。

  噪声污染防治总结工作方案4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引深六化建设、加速五大赶超”的部署要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方针,以服务经济建设为重点,以污染减排为核心,以环境安全为己任,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认真抓好项目审批服务

  紧密围绕加快我县的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结合项目落地年,积极开展环保服务。一是严格把好项目环保审批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三高一低” 的建设项目进入我县, 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的产生。二是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第一审批权”制度,认真履行“热情服务、认真把关、依法审批、规范管理的宗旨”,把服务工作抓深、抓实、抓细,对庄园经济、种养殖业等县重点绿色转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加快审批速度,提供便捷服务。上半年共完成项目的环评审批45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10个,登记表35个,环评制度执行率达100%。三是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截止6月底,共有6家建设单位通过市级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对县批20个项目下达了限期环保验收通知,“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 100%。四是严格排污许可工作制度,对全县排污企业进行了全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完成了9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年检审核工作,对9家排污企业进行了总量批复,申报一般排污企业83家,小型三产企业16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1家,共征收排污费1532.5万元,其中焦炭排污费532万元,其他排污费1000.5万元。

  (二)扎实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主体责任,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先后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措施,落实污染减排各项任务。淘汰关停沁高铁冶有限公司铁厂1座,关闭取缔了实心粘土砖厂21座;通过工程治理对全县主要行业实施限期治理,全县焦化、电力、4吨以上锅炉全部配套建成了脱硫除尘设施,县城生活污水、焦化废水建成了生化处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逐年削减,截止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下降比例为:so2 2%,cod 1.4%,no 1.5%,烟尘2%,粉尘1.5%,nh3—n1.3%,全面完成了上半年总量减排任务。

  (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违法排污排查整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防范性环境监察、粉煤灰制砖行业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120台(次),人员370余人(次),检查企业110家,检查污染防治设施210台(套)次,对不按环评要求建设、违法生产的4 家煤炭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30家煤炭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开展了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遏制了环境污染。二是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规范管理。对兴茂煤化有限公司等国控、沁新焦化厂等省控企业进行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两次。确保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监控数据畅通、完整、有效。三是妥善处理“12369”信访投诉案件,上半年共处理环保热线投诉电话3起,结案3起,处理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在中、高考期间,在沁源电视台播报和考场附近张贴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保障车辆1台,停止考场周边的建筑工程3家,为我县中、高考考生营造了一个良好、舒适的休息、学习、考试环境。

  (四)有效推进城乡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编制完成了《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及相关的申报工作,着力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确定工程项目五大类,分别为:新建或修缮饮用水源地保护28座、新建垃圾填埋场7座、新建沤粪池20座、污水处理设施7个村8套、有机肥处理厂1个,总投资2221余万元。目前,已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了公开招标。二是积极对全县所有矿山开采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五)全面提升县域环境质量

  一是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行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通洲焦化、沁新焦化等4家企业实现了焦炉煤气全回收利用,生产硫铵、甲醇、余热发电等,污染源排放全部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同时结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缔小石灰、小铝土矿烧结,有效解决了部分区域突出环境问题。前半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其中一级天气68天,二级天气114天。二是实施了沁河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先后取缔向沁河排放污水的企业10余个;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限期治理,要求各焦化企业废水实现闭路循环,煤炭企业实现矿井水处理后中水回用;在工业布局密集,人口集中,污染较重的李元镇建成了区域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利用,沁河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保障了区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水质的健康安全,沁河孔家坡、龙头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四类水质标准,县水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对全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开展了摸底、调查,现已全面完成工业危险废物申报备案工作。

  (六)深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一是4月22日,走进英华幼儿园与学校师生开展纪念“4.22”地球日联娱活动,发放环保宣传手册300余册。二是以第41个“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围绕今年世界主题“绿色经济,你参与了吗?”及中国主题“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开展了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及“绿色消费,你准备好了吗?”活动启动仪式的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人民广场设立咨询台和环保知识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环保手提袋 500多个,及时宣传环境执法、污染减排、环保法律法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环保标志管理等环保知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三是推荐指导太岳中学申报环境友好学校、康伟集团申报环境友好企业、官渠巷社区申报环境友好社区,

  (七)全面提升服务软环境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将创建五型机关和五型环保与“创五好组织,当太岳先锋”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狠抓党风廉政、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开展“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活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按章办事,努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将效能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主动将效能建设融入环保工作全过程,自觉将效能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融会贯通、协调运行。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增强干部队伍履行职责能力。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加大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强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促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止审批和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做到项目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加,确保完成全县年度削减目标。

  (二)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和生态环境监察制度。

  (三)狠抓农村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有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李元镇、沁河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通过省市督查验收。二是认真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我局班子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小县大城”建设为载体,以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为依托,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着力提高环境质量,各项工作推进有序,全面完成年初既定目标。我局在全市环保系统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获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突出贡献奖。具体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

  我局根据天县委发【2012】15号文件精神,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后立即对领导干部“创先争优示范行动”进行了专门部署,并随即开展相关活动:制定了《县环保局关于领导班子“创先争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在2月底3月初集中开展了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班子各成员重点走访了联系企业、重点工业项目和联系村。走访期间,共走访企业35家,村13个,农户35户,帮助相关企业解决具体实际问题,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同时,组织开展了一把手公开承诺、党组织公开承诺和普通党员的公开承诺活动,到年底,所有承诺事项都已落实。我局党支部获“县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县现场验收

  2011年,我县通过国家生态县技术核查,2012年,我们根据环保部《关于浙江省县生态县建设整改意见的函》精神,年初就制定了《县国家生态县验收工作方案》、县委下发了《关于要求全面完成国家生态县验收整改工程的通知》,并在4月召开的生态县创建验收工作会议上明确了今年的创建任务,同时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环保部《整改意见》,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县验收专项督查的通知》,从6月开始定期督查、通报。针对资料整改,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上门指导,主动协调,并将资料整改进行汇总。针对现场整改工程,我局多次实地走访、调研确保工程进度。

  2012年10月22日至23日,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原国家环保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祝光耀带队的国家生态县验收组对我县进行了考核验收,经实地考察、资料核查、听取汇报后,考核验收组认为天台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致同意我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并将按程序报国家环保部审议批准。我县因此也成为全市首个国家生态县。

  11月9日,中共天台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县委关于实施“生态名县”战略的意见》的决议(草案)。决议的通过为我县今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我县向更高层次的生态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

  经市环保局综合平衡后,2012年我县减排数据为:cod排放削减率7.70%、so2排放削减率2.5%、氮氧化物排放削减率1%、氨氮排放削减率5.77%。

  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一)加快推进电镀行业整治验收工作。2012年,我县全面完成电镀行业环境污染整治验收。3家电镀企业进行整治提升,2家电镀企业自行停产,从原来的20条电镀生产线,压缩到目前的7条电镀生产线,并全部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电镀生产线。其中,2家企业主动提出停产申请,并在6月10日前停产,6月30日前拆除了现有电镀设备。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4家电镀企业,责令停止生产。

  (二)推进坡塘化工区医化企业搬迁。为彻底解决坡塘化工区污染问题,2012年,我县开展了坡塘化工区企业企业搬迁工作的前期调研和摸查工作,为加快推进坡塘化工区医化企业整体搬迁工作夯实基础。根据县政府出台的《坡塘化工区医化企业项目整体搬迁实施方案》,完善《关于坡塘医化企业搬迁安置的若干意见》,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推进波楞花桃高新生态园区的建设。

  (三)橡胶行业整治工作。在2011年我县开展橡胶行业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下发了《2012年度县橡胶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计划》,开展了橡胶行业含油废水治理、锅炉冷凝水回收、清洁生产、环保手续补办、验收等专项整治工作,现2家原地整治提升的电镀企业已经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坡塘化工区内医化企业搬迁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项目规划环评和企业项目搬迁环评已经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编制,橡胶行业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确定的10家橡胶企业含油废水整治已经全部完成,1家规模化炼胶中心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企业3家。

  五、环境执法工作继续得到加强

  截止年底,我局在环境执法工作中共出动人员1026人次,检查企业584家(次),共处罚违法企业19家,罚款91万元,案件数同比增加了14%。

  全年开展了4次专项行动:电镀行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医化企业“午夜清风”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除磷行动” 专项执法检查行动。2012年信访总量为121件,同比减少18%,处理率达100%,满意率达98%。

  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一步做好环保审批工作

  今年,我县共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93个。其中登记表40个,报告表45个,报告书8个,涉及项目总投资342638万元,环保投资2912万元。2012年我局共否决项目20余个,基本上为选址不佳或污染严重的ktv、畜禽养殖、小化工等项目。

  七、抓好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

  根据县纪委、纪工委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工作。我们清理出我局的行政许可权力10项、行政监管权力22项、行政处罚权力17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确认7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9项。要把这些权力全都“关进笼子”,配套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我局2011年就在全市环保系统第一个完成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了一整套的制度并在今年开始执行,把这些制度全都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使每一项权力都按照制度的规定在阳光下运行。这样既能保证我们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能确保我们的干部廉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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