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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珠海入户新政策【2017珠海入户政策】

发布时间:2018-08-10 03:44:36 影响了:

  珠海出台户籍新政,市外户口准入条件更宽松,除了上周公布的10类人才可直接核准入户外,夫妻投靠不再有结婚满5年的限制。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珠海入户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珠海入户政策

  2017珠海入户政策如下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将于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届时,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条件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等10类人才,采取“直接核准方式”引进落户。

  同时,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作为人才使用和评价的主体作用,对于不符合直接核准条件,但确属企业急需的“业务骨干人员”,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市政府定年度总量+市户口准入联席会议审定”方式引进。

  新的人才入户政策更加优化,程序更加简便快捷,确保各类人才无障碍落户,将为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放宽直系亲属投靠

  父母投靠子女,调整前需要父亲满60岁、母亲满55岁且身边无子女,调整后对父母的年龄及身边有无子女不再限制。夫妻投靠,调整前需要结婚满5年,调整后没有婚龄限制。(此类入户元旦后就可办理)

  增加基本条件入户渠道

  将长期在珠海工作和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有序转为户籍人口。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简称两个五年,满足条件就可以入户)

  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市正在抓紧开展《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即市政府60号令)的修订工作(因为原规定内容与新政策实施意见有冲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必须修订),基本条件入户等相关户口迁移政策将在修订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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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问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2016年1月1日0时起,我市已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二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三是完善居住证制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的进一步融合。四是加快市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促进人口停息的社会化运用,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五是加快教育、财政、国土、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及统计等配套政策措施改革,促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落实。

  二、《实施意见》主要调整了哪些入户政策?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出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优化人才入户政策;二是放宽直系亲属投靠;三是增加基本条件入户渠道,将长期在珠海工作和居住的非户籍人口有序转为户籍人口。

  三、请问《实施意见》调整的相关户口政策何时落地执行?

  答:人才入户政策2017年3月1日起执行,直系亲属投靠政策2017年1月份执行,另外,我局正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开展《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市政府第60号令)的修订工作,基本条件入户等相关户口迁移政策待修订后实施。

  四、直系亲属投靠主要包括哪些政策?

  答:主要包括市外户籍的夫妻投靠入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五、夫妻投靠与原政策有何区别?

  答:调整前需要结婚满5年,调整后没有婚龄限制。

  六、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政策与原政策有何区别?

  答: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与原有政策一致,即小孩未满18周岁的,只要父母有一方户口在我市,即可申请投靠。

  父母投靠子女的政策,调整前需要父亲满60岁、母亲满55岁且身边无子女,调整后对父母的年龄及身边有无子女不再限制,只要有子女户口在我市,即可申请投靠。

  七、增加的基本条件入户渠道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对于那些不具备人才准入条件、又已经在珠海长期工作和居住生活的异地务工人员,可以通过这项政策有序转为户籍人口。《实施意见》作为纲领性文件,对此仅作了方向性规定,即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户口迁入珠海市。具体入户条件将在修订60号令时确定。

  八、请问下一步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何工作计划?

  答: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快修订《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使各项户口迁移政策尽快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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