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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善论”与“原罪论”之人性超越比较】孟子性善论与人性

发布时间:2019-07-02 03:52:52 影响了:

  摘 要:人性论是一切伦理的起点。中国传统文化的“性善论”和***的“原罪论”对人类社会伦理道德观念影响深远。本文对二者在善恶的概念和来源、人性超越的途径和社会教化的方式等方面异同作了系统的比较分析,并指出了两者之间可以互为补充的关系。
  关键词:人性;“性善论”;“原罪论”;人性超越;比较
  中图分类号:B82-0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2)08-0105-02
  引言
  人性即人的自然属性,是人与生俱来的东西。一个民族的人性论,会深深渗透进人们的思想意识,支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对本民族的个人道德、社会伦理观念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探讨中西民族之间不同的人性论,对认识中西民族之间的道德伦理差异有着重要意义。
  学术界一般认为,中国传统的人性论以儒家尤其是孟子的“性善论”为核心,而西方***国家的人性论则以***的“原罪”观念为核心。中国传统的人性论主要是孟子提出的“性善论”。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孟子通过观察,发现人人天生皆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而这些使人向善的源头,其本质就是后来儒家大力提倡的“仁、义、礼、智”,因此他认为,人性的善是人生来就有的,先天地存在于人的内心之中。他还进一步指出,向善是人的本性,正如“就下”是水的自然倾向一样:“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这种人性本善的思想,经后继儒家的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人性论的主流。***思想核心的人性论则是“原罪论”。罪,在神学上表示人类对神的背离,人类选择了受造物而不是造物主作为终极关切或执着献身的对象,直接造成了人神关系的隔绝,这正是原罪的涵义所在,而其它道德上的种种罪过或恶行都是由此而来。根据《圣经·创世纪》上的说法,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人类的始祖亚当,并为之造了夏娃相伴,但他们违背上帝的旨意,偷吃了智慧树上的禁果而犯下了原罪。罪又由亚当一人进入世界,传至后代,众人因此都遗传了他的罪性,因此每个人从出生之日起就生活在罪中,“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由于原罪,导致了“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从此无法不再犯罪,从而生活在罪之中无力自拔,所以人只能做恶,只有不断向神忏悔及赎罪,人性才能得到净化。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西民族不同的人性论,导致了各自的伦理道德观念和实践的差异。
  一、“人性论”与善恶来源
  现实中人们表现出来的人性,绝不仅仅是单纯的性善或者单纯的性恶,往往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因此,不管是“性善论”,还是“原罪论”,都必须首先解释现实中善恶共存这一现象。
  孟子认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人天生具有“仁、义、礼、智”的道德品质,这是使人向善的萌芽。但这并不必然地使人为善,因为人还要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有利的教育会使人性之善成长壮大,而不利的环境则可能会使人性之善遭到扭曲甚至摧毁。孟子形象地用水做比喻解释了这一现象:“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以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孟子·告子上》)人之本性向善,水之本性就下,二者同理。但水在外力作用下也会高高溅起,越过我们的额头,甚至向上穿山越岭,这并不是水的本性使然,而是外力作用的结果。同理,人们做出一些不善的行为,也不是因其本性不善,而是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天生的善性向其它方面转化了。“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隐溺其心者然也。”(《孟子·告子上》)丰年懒惰的人多,灾年暴虐的人多,这是环境使然,“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孟子·告子》)强调人的不善行为是外在不良因素作用的结果,不是人性本身的过错。“性善论”并不回避人的堕落的可能性和恶的现实性,但是认为现实中人们的不善行为并不能否定人性本善的观点。
  “原罪论”也没有否认人性中善的一面。首先,《圣经》中说,人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被造的,后因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犯下原罪,所以未犯罪前的亚当和夏娃身上具有神的形象,当然应该是善的,他们是吃了禁果之后才犯了原罪,也侧面印证了这一点。当他们面临撒旦诱惑,滥用自由意志而犯下原罪,人性中“神的形象”被破坏,才发生了由善向恶的转变。其次,***认为,即便是亚当和夏娃犯罪后,人类因犯下原罪而使被造时神所给他的形象受到大大的损害,但在堕落的人类中,还存有神的形象的残余部分,即圣经中提到的具有是非意识的“心”:“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这种是非意识可以提醒人类不要去做邪恶的事情,从而有道德警醒作用。对于基督徒来讲,并没有外在势力强逼他去行善或者作恶,行善或作恶是人的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但是由于原罪带来的人性的堕落,他往往更容易倾向于选择作恶而已。由此可见,***“原罪论”并没有完全否认人性中善的一面,而是通过对现实中人们作恶的原因的分析,强调人类趋善避恶的艰巨性和道德抉择的严峻性。
  二、“人性论”与人性超越的途径
  孟子认为:“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告子》)。仁、义、礼、智是人之本性,人之“善端”,因此,只要顺着人的本性而为,发扬内心的善性,人人都可以实现人性的超越,达到成仁成圣的境界。孔子曾言:“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二者都认为,只要内心努力追求仁的境界,就能达于仁道,成为像尧舜那样的圣人。因此,能不能实现成仁成圣的目标,取决于自己主观意愿和努力的程度,“求则得之,舍则失之”(《孟子·告子上》)。孟子曾说:“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孟子·梁惠王》),虽然这里孟子说的是君王的执政问题而非个人的修养问题,但实质上两者同理。无论是君王从政治国,还是个人立身处世,都有一个“不为”与“不能”的问题。因此,在“性善论”的语境里,人性超越取决于个人的主观努力,不需要仰仗外在力量来臻于道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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