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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业补考注意事项的通知|结业补考

发布时间:2019-07-30 09:22:55 影响了:

关于结业补考注意事项的通知

2011届结业生 :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凡结业学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可以在结业后2个月至学习期限内申请返校补考及换发证书。为了使您了解关于结业补考及换发证书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合理安排时间,顺利通过考试最终拿到毕业证书,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业补考的形式与申请时间 8月底到9月份的补考,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10

日。考试时间和地点务请在2011年8月25日-27日之间登录现代教务管理1.参加系统查询。

2.参加跟班补考,即春、夏、秋、冬各学期期末跟班考试。申请截止日期

为考试周前一个月。

超出学习期限不再给与补考和换证机会。“学习期限”等于“学制加两年”。

举例说明:

某四年制学生,2007年9月1日入学,在校学习四年,休学一年,则

年9月其结业后可申请结业补考的时间为一年即6-(4+1)=1,该学生必须在结业离校一年之内参加补考并换发毕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截止时间点:2013

30日。

二、结业补考的申请与缴费

登录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s://10.10.10.32或

.cn),在“结业毕业” 栏下选择“结业换证补考”进行申请,打印清单到财务处缴费。

三、其他

1.结业生需携带结业证书、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结业补考及格后持成绩单、结业证书、两寸照片2张(需与电子注册图

像相同)、缴费凭据,到学籍管理中心办理换证手续。毕业时间按换证时间。

3. 办理时间:每周五上午8:30-11:30(节假日除外)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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