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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易地扶贫搬迁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11 12:52:23 影响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最新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坚决攻克最后贫困堡垒的安排部署,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完成全县“十三五”408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后续扶持工作上来,集中力量再攻坚,加快补齐大型安置区教育、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短板,加大拆旧复垦复绿力度,推动后续扶持和群众产业就业工作稳步提升,持续巩固提升搬迁质量,进一步增强搬迁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二、工作措施

(一)全力推进重点工作攻坚

1、补齐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短板。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集中安置点全面排查、拾遗补缺,配套建设水、电、路、暖、通信等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教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搬迁群众进一步提高入住质量,力促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全部实际稳定入住。加快南区小学附属幼儿园综合教学楼及城关中学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0年11月底前建成并及时发挥效益。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2、继续加大拆旧复垦复绿力度。按照“一户ー宅、占新腾旧”规定,压实乡镇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拆旧复垦复绿力度。对符合拆除条件的1424套和符合复绿条件的旧庄基在2020年10月底前全部拆除复垦、复绿,并收回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对符合保留条件的旧房,由各乡镇严格审核并建立台账,交回村集体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使用。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持续推进基础工作巩固提升

1、大力发展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紧扣“一户一策”,充分利用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余资金,依托安置点及周边自然资源禀赋,积极培育和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光伏扶贫、家庭手工业、农村电商、乡村物流、家政服务业等,解决贫困群众“靠什么脱贫”问题。一是由各乡镇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和实施路径等,确保安置区有产业、搬迁户能就业。二是持续抓好“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扶持有条件的搬迁贫困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容易上手、短平快的“五小”产业,切实提高搬迁群众收入。结合各乡镇在集中安置区周边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标准化种养生产基地,落实财政奖补政策,促进搬迁群众增加收入。三是按照“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要求,通过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组合形式的新型经营主体,综合运用订单、股份、劳务、服务、租赁等多种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贫困搬迁群众融入产业发展链条,增加财产性收入。四是鼓励搬迁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给新型经菅主体,流转收益归搬迁户所有。鼓励搬迁群众将承包地经营权作价入股,拓展搬迁群众增收渠道,保障其增值收益。土地流转后,搬迁群众继续享受依附在原土地上的惠农政策,做到权属不改变、权益不受损。

牵头单位:县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落实《甘肃省脱贫攻坚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甘政办发﹝2018﹞132号)和《关于做好易地扶贪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82号),摸清搬迁群众劳动力和就业情况底数,建立动态跟踪服务合账,努力做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因户家庭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一是将搬迁安置区作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重点区域,根据搬迁群众意愿和就业能力,强化针对性信息服务。二是在规模较大的集中安置点开辟生产经营场地和专门区城,大力发展社区工厂和扶贫车间,落实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提升稳定带贫能力,促进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三是以马渠镇路洼、孟坝镇中心、县城惠达家园三个大型安置区为重点,以搬迁贫困劳动力为重点人群,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道路维护、保洁、公共安全管理、公益设施管理等乡村公共服务工作,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家庭成员,帮助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做好项目综合竣工验收。按照国家《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由县发改局牵头组织住建、财政、审计、自然资源、扶贫水利、农业农村、人社、卫健等部门,对“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综合验收,作出综合评价。全县“十三五”期间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2020年底前完成综合验收。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全面排查“十二五”易地扶贪迁项目完成情况。对“十二五”期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排査“回头看”督促各乡镇建立整改台账。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十三五”剩余旧房拆除任务完成“十二五”项目整改工作。2020年底前,“十三五”4081户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在安置区稳定入住,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四、责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原则,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乡镇党委、政府是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攻坚行动方案的责任主体,要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确保“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收关。

(二)形成工作合力。以马渠镇路洼、孟坝镇中心、县城惠达家园三个大型安置区为重点,加大统筹规划和建设实施力度,集中力量解决好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融入等实际问题,切实增强集中安置点的吸引力和承载力,确保如期实现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促落实。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攻坚行动方案的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等方面对搬迁群众后续扶持给予重点支持,形成协同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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