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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03 14:47:07 影响了:

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NTSKQYYCG20210030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需求 9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 11

第五章  合同授予 19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20

 

 

 

 

 

 

 

 

 

 

 

 

 

 

 

 

尊敬的磋商响应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项目磋商顺利进行,请在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口腔医院网()通知公告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62日下午2(北京时间)前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市口腔医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医院职工的年度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SKQYYCG20210030

2.项目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

3.采购方式:参考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

4.项目采购节日慰问品年度资金固定总价:人民币1200//人,由端午节人民币400元、中秋节人民币400元、2021年春节400元,共三部分组成。

5.最高限价:慰问品年度资金按节日每人员的固定价采购(金额不竞争),无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

采购人拟对职工的年度节日慰问品集中定点采购,并以医院集中支付按提货券(或数字形式)的形式发放给医院职工自行购买节日慰问品的方式进行,遴选线下实体和线上电商各一名的集中定点供应商。此项工作涉及的商品和服务,通过参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项目的两类各一名的供应商,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3个年度,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线下实体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综合门类”齐全的实体门店,或线上电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ICP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齐全的“综合门类”商品。(供应商可同时具有本款所述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口腔医院网()通知公告栏内”内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样品的提交

1.提交时间:202162日下午1时至2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162日下午2(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幢二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162日下午2整(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幢二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非政府采购,仅是参考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的项目需求供应商遴选。

2.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自然人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

联系人:秦炳星;

联系电话:1801288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8010063918806297798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本采购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当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未提出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参与磋商。

6.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少于,不包括本数。

7.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且该情形视作“失信”,将公布在南通市口腔医院网

8.非采购人原因,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该情形视作“失信”将公布在南通市口腔医院网。

9.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自然人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0.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二、词语释义

1.采购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指依法进行采购的事业单位。

2.采购代理机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商品和服务等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

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的“供应商”:指响应磋商采购、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响应: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行为。

5.综合门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的“综合门类”特指体现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行业适合本项目需求商品的分类,应当包含但不限于如,如畜产、水产、果菜、日配加工食品、一般食品、日用杂货、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等。

6.合同:采供双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7.甲方(采购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事业单位。

8.乙方(供应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9.货物:系指乙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商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0.服务:系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等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涉有“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12.:日历日;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13.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商品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14.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15.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6.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等可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南通市口腔医院网()通知公告栏内”发布的信息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更正并通知到供应商,供应商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补充)公告(通知)的方式发出并通知到供应商。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后审材料文件、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共3部分组成,具体相关内容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2.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修改错漏处,须经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退还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后审材料文件、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为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

2.在每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后审材料文件、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共三个密封包)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竞争性磋商涉及需求商品和服务的报价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有固定价下的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内“实际可消费金额”的报价。

2.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涉及商品和服务的金额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3.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涉及商品和服务的合同标的价应当是完税价,其中应包含本项目需求商品和服务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人工、商品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运输、保险、检测验收、技术评审、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磋商响应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4.本磋商项目响应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内“实际可消费金额”有现场最后报价。本项目最高的磋商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5.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成交的“节日慰问品年度资金固定总价和分项价”,在合同履约期间,其有形的“提货券(或数字形式)(或数字形式)”的内在价值金额,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且各分项价涉及商品及其数量在未有采购人同意的情形下,均不得变动。

八、联合体

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日历天内磋商响应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磋商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十、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技术响应说明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要求,一旦成交,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二、项目需求

1.采购人拟对职工的年度节日慰问品集中定点采购,并以医院集中支付按提货券(或数字形式)的形式发放给医院职工自行购买节日慰问品的方式进行,遴选线下实体和线上电商各一名的集中定点供应商。

2.项目采购节日慰问品年度资金固定总价:人民币1200//人,由端午节人民币400元、中秋节人民币400元、2021年春节400元,共三部分组成。

3.商品以有形提货券(或数字形式)的形式发放,发放人员约365人,按实际人员数量结算。

4.采购人决定此项工作涉及的商品和服务,通过参考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项目的“线下实体”和“线上电商”各一名的集中定点供应商,由采购人医院职工自行选择。

三、项目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3个年度,即2021年、2022年、2023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项目商品和服务技术要求

1.需求慰问品的节日3个,分别为端午节、中秋节、2021春节(注:合同履约期内以此类推。)。

2.提货券(或数字形式)购买不限定商品(食品、生活类用品范围内),享受同时期店内各种优惠、促销活动,正常的购买商品的退换货服务。

3.提货券(或数字形式)的使用有效期:1个月。

4.成交供应商“线下实体门店”或“线上网站”需要会员卡方可购物的,本次采购项目提货券(或数字形式)须视同会员卡,具有会员卡的同等使用效应。

五、项目服务要求

1.供货期

年度职工节日慰问商品“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分三次供货,均以每项节日前的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均按南通市口腔医院采购中心统一要求执行。

2.商品供货方式

1)线下实体供应商的商品“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及其数量,均按南通市口腔医院采购中心统一要求执行,包含送货上门的服务等。

2)线上电商的商品“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可以是数字形式(具体按合同中的采供双方约定。),其数量和方式均按南通市口腔医院采购中心统一要求执行,包含数字商品的送货上门等服务。

3.质保期

1)此次采购的涉及日用生活品类的商品质保期不低于1年(12个月),涉及食品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质保服务内容包括:因商品质量的调换、有质量问题的召回等质保项目内容。

3)质保期内有专人负责售后服务工作。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到“南通市口腔医院采购中心”现场进行更换或办理退货。

4.伴随服务

供应商须做到商品货源充足,无论线下实体供应商和线上电商,针对本项目均须提供周到的各项伴随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协助商品“提货券(或数字形式)”的发放工作。派专人协助发放,保证分发准确并确保分发无误。

2)产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给予更换:若出现质量问题,如错、损、漏和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商品,实行包退、包换、包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六、结算方式

【特别提醒】结算方式不接受负偏离及任何意图改变付款方式的意图表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提货券(或数字形式)”使用有效期结束后,凭成交人实际收到的提货券“提货券(或数字形式)”数量,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正式发票,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

一、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

1.本次采购参考相关法规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5人单数组成。

2.本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后,供应商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本项目采购活动继续进行。供应商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评审会。

二、开启

1.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足1家的,不得开启。

2.开启时间:202162日下午2时整。开启地点: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南通市口腔医院B幢二楼视频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启并记录,及时处理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回避申请。

4.开启后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被视作失信行为的该情形将公布在南通市口腔医院网。

5.开启后,采购人委托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含信用信息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进入评审,参与项目的技术、价格响应磋商评审综合环节。

6.资格审查时间:开启后当即开始

7.资格审查中包含对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信用信息的审查将参考政府采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的要求进行,具体如下

1)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

2)不良信用记录指:磋商响应供应商在在信用中国网站(.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行政处罚记录。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响应截止后1小时的时期内查询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4)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涉及的如网页、相关记录文件等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证查询核实的结果为准。

5)在本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后,涉有的查询网站信息或记录文件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评审的依据。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或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核对的依据。

三、评审

(一)评审事项

1.符合资格要求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评审;

2.评审时间:资审后当即开始

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宣布评审纪律。

2)公布磋商响应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3)组织竞争性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4)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5)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

6)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竞争性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评审专家人员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7)核对评审结果,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竞争性磋商小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4.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合格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可以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3)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确定成交人;

4)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磋商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磋商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磋商评审情况和磋商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磋商评审程序中的有关记录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签名,存档备查。

5)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报告。

6)磋商评委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7)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义务及责任配合采购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6.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参与项目评审活动前应当禁止的情形:

1)未将通讯工具交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2)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

3)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确定参与本项目评审至评审活动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7.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参与项目评审活动过程中应当禁止的情形:

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情形外,接受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提出的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6)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或者有异议不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原因;

7)评审现场未对评分、供应商报价等重要数据履行核对义务。

8.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参与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后应当禁止的情形:

1)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本项目的评审资料;

3)在本项目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参加本项目重新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

4)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

9.除采购人代表、磋商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0.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11.竞争性磋商开启后,直到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竞争性磋商响应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严禁向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或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单位)泄露。

12.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在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竞争性磋商程序

1.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条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评审。

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磋商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比较评审:

序号

实质性响应评审内容

磋商响应的服务方案与项目要求的符合度,是否满足需求。

2实质性响应项目要求后,经首次磋商响应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内“实际可消费金额”报价后,进入磋商环节。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内“实际可消费金额”的最后报价。

7)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响应磋商的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及其他信息。

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内“实际可消费金额”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4.经磋商  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最后报价供应商  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  综合评分法  对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进入综合评分评审阶段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会将仅对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价和比较。

2)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本次磋商项目进入到综合评分阶段中的技术和商务报价磋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① 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9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② 磋商响应最后商务报价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技术分在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现场收取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表)后,告知所有供应商的技术标得分,然后唱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7.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分统一采用公式计算直接取得,与技术得分相加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8.综合得分排名最靠前的供应商推荐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并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具体如下:。

1)本项目推荐两类供应商获取成交资格,一类为“线下实体”,另一类为“线上电商”。

2)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推荐为本项目两类供应商中的一个,然后推荐另一类最靠近第一名综合得分的供应商获得成交资格。

8.推荐成交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1)评审得分相同且排名第一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同时具有“线下实体”和“线上电商”资质的供应商,不可同时获得本项目两类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3)特别约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同时具有“线下实体”和“线上电商”资质的,推荐为“线下实体”供应商。

四、综合评分评审因素

1.技术磋商响应评审表:(9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因素

1

资信

30

1)供应商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的得5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减。

2)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合理的得5分,否则由评委酌情扣减。

3)具有201911日以来至今,类似本项目的经营成功案例,每提供1份符合要求的完整合同得5分,该项最高得20分。

2

服务方案

60

1)服务方案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技术”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有一项不足,扣1分,直至扣完。

2)供货期和供货方式均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

3)对所供商品提供质保期承诺的,得3分。

4)承诺提供到采购人现场进行更换或办理退货的,得5分。

5)对质保服务内容,评委综合比较,分三档按区间评定:1分<一般≤5分<良≤10分<优≤15分。

6)承诺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的得5分。

7)对送货上门服务的具体内容,评委综合比较,分三档按区间评定:1分<一般≤2分<良≤4分<优≤5分。

8)承诺协助采购人商品(提货券(或数字形式))的发放工作的,得4分。

9)服务方案总体是为采购人医院职工量身定做,评委综合比较,分三档按区间评定:1分<一般≤5分<良≤10分<优≤15分。

2.磋商响应最后报价评审:(10分)

1)本项目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内“实际可消费金额”最低为人民币400元,低于该限价的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的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内“实际可消费金额”,定为磋商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响应最后报价得分 =(磋商最后报价/磋商评审基准价)×10%×100

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磋商评审时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对磋商评审细则若有争议,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委成员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委成员应当在磋商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评审报告。

4.对未成交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做原因的解释。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磋商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2.响应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3.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及技术响应文件出现竞争性磋商报价内容的;

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6.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项目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7.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8.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而进行竞争性磋商响应的

9.供应商的磋商报价高于自己前一轮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1.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无效磋商响应的其他情况。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恶意串通竞标,其磋商无效

1.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与其他的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本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争性磋商响应事宜;

10.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1.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首次、二次(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2.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九、成交通知

1.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将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发布;

2.成交结果公告的期限为1个工作日,期限结束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成交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且《成交通知书》是本项目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章  合同授予

一、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的15日内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二、所签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三、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人履约,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结算支付相应款项。

四、采购人故意与成交人串通或要求成交人通过减少服务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或调换服务内容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六、不响应结算付款方式的,视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无效,按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

七、结算付款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第六条。

八、合同项目价款的支付不计息。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如下三部分组成:

1.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正本4副本

2.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正本4副本

3.价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正本4副本

注: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四条要求,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按三个密封包递交。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一)资格后审材料文件的内容(格式参见第六章第四条)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成交,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如为被委托受权人参加磋商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被委托受权人与磋商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且盖章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交纳的2021年的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2021年的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2项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成立不满12个月不需提供。)(须加盖公章)。

5.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8.提供供应商具有线下实体“综合门类”齐全的实体门店的证明材料,或线上电商应当具备的ICP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齐全的“综合门类”商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两者兼具的,须提供齐全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特别提醒】以下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而作无效磋商处理,亦可能直接影响技术磋商评审的得分。供应商应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要求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程序和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2.供应商简况:

供应商简况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公司的详细介绍,包括:供应商一般情况表、201911日以来至今,类似本项目的经营成功案例(以完整的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技术响应文件

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评审评分条款,提供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品和服务技术的能详细说明。

2)供货期和供货方式的详细说明。

3)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产品质保期。

4)根据项目需求,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的商品,在出现质量问题时的处理情况说明。

5)提供质保相应的承诺及其质保的具体服务内容。

6)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伴随服务说明。

7)提供协助采购人商品“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发放的说明经承诺。

(三)价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

【特别说明】价格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采购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本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完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

三、磋商响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范例

具体见下页。

 

 

 

 

 

 

 

 

 

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对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相应填写: 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价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TSKQYYCG20210030

 

 

 

 

 

 

 

 

 

 

 

 

 

 

 

 

 

 

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单位全称

二〇二一年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

(一)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正本4副本

1.资格后审材料清单目录表

序号

资格后审材料清单

自行检查是否提供(

1

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如为被委托受权人参加磋商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被委托受权人与磋商响应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且盖章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其交纳的2021年的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2021年的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2项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成立不满12个月不需提供。)(须加盖公章)。

 

5

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

 

6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红章)的《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8

提供供应商具有线下实体“综合门类”齐全的实体门店的证明材料,或线上电商应当具备的ICP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齐全的“综合门类”商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两者兼具的,须提供齐全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注

要求提供原件查验的,因携带原件不全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负。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注:(1)以上由供应商填写,作为提供的资格后审材料文件内的资料首页清单目录。

2)所有资格证明复印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供审查及留存!

 

2.资格后审材料相关格式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南通市口腔医院: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

1)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2)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磋商响应,须将身份证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无须放入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市口腔医院: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为被委托受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活动。被委托受权人在项目开启、评审、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受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

提供被委托受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启现场备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市口腔医院:

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4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口腔医院:

本公司愿意就贵单位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项目采购活动进行磋商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二)技术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正本4副本

1.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南通市口腔医院:

依据贵单位  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项目(项目编号:NTSKQYYCG20210030  竞争性磋商采购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响应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磋商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2)我方响应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涉及商品和服务的合同标的价是完税价,即本项目需求商品和服务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人工、商品及其备品、备件、易耗品耗材、通讯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运输、保险、检测验收、技术评审、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我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即响应本项目的各项应有费用。

3)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承诺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尊重评审小组所作评定结果。

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

二〇二一年    

 

 

 

 

 

2.供应商简况

供应商简况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公司的详细介绍,包括:供应商一般情况表、201911日以来至今,类似本项目的经营成功案例(以完整的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件: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没有请忽略该项)

8

经营范围:1、;2、;3……

9

供应商从事(经营)磋商项目服务的年数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自行添加

 

 

 

 

 

 

 

 

 

 

 

 

 

 

 

3.技术响应说明

(格式自定)

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评审评分条款,提供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商品和服务技术的能详细说明。

2)供货期和供货方式的详细说明。

3)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产品质保期。

4)根据项目需求,针对本项目服务提供的商品,在出现质量问题时的处理情况说明。

5)提供质保相应的承诺及其质保的具体服务内容。

6)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伴随服务说明。

7)提供协助采购人商品“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发放的说明经承诺。

 

 

 

 

 

 

 

 

 

 

 

 

 

 

 

 

 

 

 

 

 

 

 

(三)价格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内含:1正本4副本

1.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格式表)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首次)总表(格式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

项目编号:NTSKQYYCG20210030

项目名称

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内“实际可消费金额”

(首次)报价(元/人/节日)

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职工节日慰问品供应商遴选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商务付款条件

完全接受并响应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

以下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活动现场填写

提货券(或数字形式)内“实际可消费金额”最后报价(元/人/节日)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其他组织须加盖公章):

2021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改动,必须提供。

2)响应报价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执行。

4)本项目最后报价仅接受等于或高于供应商的首次报价,否则作无效竞争性磋商响应处理。

5)一旦成交,最后报价响应总价即为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成交价。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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