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范文 > 公文范文 > 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08:37:01 影响了:

东交发〔20218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

年度审验工作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实施方案〉等12个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205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15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回应群众关切解决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难题在总结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垦利区、广饶县车辆年度审验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流程,市局决定委托县区具体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流程

车辆年度审验工作由市局委托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属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一)审验时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每年审验一次,按照GB38900-2020要求,具体审验时限在车辆办理登记注册的月份内。

(二)审验内容。车辆技术状况;定期检测情况;违规违章情况;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配备情况;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能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所在地的监管平台)上查询车辆基本信息和实时卫星定位信息;企业危险货物运输罐体检查情况记录,年度审验时,应当查验挂车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件;其他按规定需审验的内容。

(三)审验程序。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应按照规定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表》。车辆按GB38900-2020规定进行检测。危货运输车的检测应当委托车籍所在地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等级为一级的车辆,且没有违法违规未处理记录,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在《道路运输证》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栏内加盖注有相应车辆技术等级的年度审验专用章。车辆技术等级不适应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车辆技术等级达不到一级要求的,应责令其退出危险货物运输市场,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审验结束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其管理权限,及时整理并保存审验资料。

二、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审验和换证工作

按照《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2135号)有关规定,车辆年度审验工作应与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工作同步进行,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严把新罐车准入关。对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

(二)综合施策消化存量。各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结合罐车年度审验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将所属罐车委托罐体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对罐体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罐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责令运输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并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经复检结论仍然为不合格的,应当依法依规更换同类型罐体或者报废。对未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通过年审。

(三)优化罐车准运介质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为罐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时,不再标注准运介质,在备注栏标注“适装介质见罐体检验证书”。对于经罐体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且《道路运输证》上标注准运介质的在用罐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年度审验时换发道路运输证件,不需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注准运介质,需在备注栏标注“适装介质见罐体检验证书”。

(四)审验及换证流程。运输企业在取得罐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到市局驻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换发新的《道路运输证》,持新证件到辖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年度审验。

(五)进度安排。202161日起,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罐车按照新的要求进行检验、登记、办理道路运输证,实现新罐车全面合规;202161日至2022531日,运输企业在年审日期前一个月内将罐车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意见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和复检。

三、有关要求

(一)使用市局统一刻制的审验印章。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积极与市局对接,抓紧完成印章刻制及业务承接工作,确保自615日起正式承担辖区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

(二)加强车辆年度审验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局要加强对县区(市属开发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年对县区(市属开发区)年度审验资料合规性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这次精准定向赋权机遇,认真建立工作落实机制,明确牵头单位、专责人员,统筹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要主动与市局有关科室、单位对接,认真做好业务承接工作;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并做好业务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要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充分调动广大企业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

202167

东营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167日印发

 

 

 

猜你想看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