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范文 > 公文范文 > 关于对江苏兴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对江苏兴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7-07 08:40:55 影响了:

泰高新审批202124020 

 

 

关于对江苏兴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新能源及各种电线100万公里、各种空气源热泵机组1万台、各种线束产品350万套、汽车配件200万套、铜材制品60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苏兴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吴媛(资格证书编号:2014035320350000003512320748主持编制的《江苏兴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新能源及各种电线100万公里、各种空气源热泵机组1万台、各种线束产品350万套、汽车配件200万套、铜材制品6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寺巷街道预审意见,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在泰州经济开发区振兴西路666号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总投资15000万元,在预留空地内新建生产车间33000m2,购置高速放线机、高速印字机、高速收线机、束丝机、剪板机、折弯机、卷板机、焊接机、自动焊接机等加工设备180台(套)。建成后形成年产新能源及各种电线100万公里、各种空气源热泵机组1万台、各种线束产品350万套、汽车配件200万套、铜材制品6000吨。具体产品方案详见《报告表》,你公司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

(二)排水系统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送亚同环保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冷却水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

(三)强化废气收集措施,落实各类废气净化技术,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加强车间、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无组织废气控制。浸锡、押出和印字废气均有效收集,经“二级串联活性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1#2#3#4#)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5#)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四)项目设计、施工和建设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废拉丝液(HW09/900-007-09)、拉丝污泥(HW09/900-007-09)、废胶塞(HW49/900-041-49)、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润滑油(HW08/900-217-08)、废包装桶(HW49/900-041-49)等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锡渣、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一般废物暂存场所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修改单要求设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要求,危废暂存间、拉丝液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

(七)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设置。本项目依托现有1个污水接管口和1个雨水接管口及1个废气排放口,新增4个废气排放口。

三、本项目VOCs排放量经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审核同意。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年排放量不得突破《报告表》中核定的排放量。

四、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的相关要求,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五、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成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请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负责该项目相关管理工作,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622

 

 

抄送: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街道办事处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622日印发


猜你想看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