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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胶州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08:34:16 影响了:

胶安〔20212

胶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胶州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青岛及胶州市有关部署,市安委会制定了《胶州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胶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 61


   胶州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 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山东省 2021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114号)和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20218)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2161日至630

    二、活动主要内容

    ( 一)突出“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宣传主题

    1.组织专题学习宣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专题网络课堂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2.加强政策文件宣传。综合运用媒体平台,以张贴海报、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报道《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山东省安全风险管控办法》、《青岛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有效发挥“12345”、“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等,开设“安全生产云课堂”,组织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辅导和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安全生产宣传进基层进企业等活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等,开展现场教学和辅导培训交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宣传栏、文化廊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活动,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

    4.组织企业全员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企业管理者树立“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等理念,推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

    (二)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

    5.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任务,组织主要媒体,聚焦专项行动整治措施,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在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等方面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制度成果。

    6.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7.开展执法检查和应急演练。通过开展驻点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方面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依法处罚,确保督导整改到位。要组织开展各行业领域应急演练,检验行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督促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组织应急演练常态化、规范化。

    8.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宣传。扎实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深化“安康杯”、“查保促”等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持续开展“珍爱生命 远离溺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海洋、水利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扩大整治工作宣传效果。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及“警示教育周”活动

    9.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充分利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线上,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一线”形式,开展系列科普宣传、专题专访报道等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线下,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通过走进社区、走进公共场所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公众疑惑,回复群众咨询。

    10.开展互动展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软件等,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安全快闪”和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组织参加全省“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 我问你答”直播答题、“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参与热情。

    11.开展事故警示教育。通过观看《生命至上警钟长鸣》综合性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现场警示会等,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制度建立完善。积极推进各行业领域制作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选取典型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四)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同步启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至202112月底结束。

    12.加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力度。突出危险化学品、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在主要媒体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案例,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3.开展安全应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宣传工作要求,将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森林防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居家生活安全等方面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到“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计划当中,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宣教活动,营造全民学应急、会应急的浓厚氛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统筹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及安全文化建设

    14.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功能,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努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5.开展体验教育培训活动。采用视、听、体验相结合的多维立体式安全教育模式,实施可感受、可操作的实体化安全教育,通过模拟发生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让体验者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突发紧急情况时的安全对策,达到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向社会免费开放,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进来,从中学习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16.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参加应急管理部举办的第二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和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的应急科普讲解大赛。组织开展第五届青岛市“安全在我心中”安全应急文化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向社会大力宣传、倡导和弘扬“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严格的安全监督是对企业最大的支持”、“质疑保守”等安全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重要工作议事日程、重点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当中,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协同配合、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时间节点和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积极营造氛围。加大与媒体合作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三)务求宣传实效。要紧密结合工作特点规律,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因地制宜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切实把影响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请于 6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附件2),于7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至金宏“胶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活动期间及时报送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联系人:赵世超   联系电话:82206055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2.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7.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

8.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9.事故就在一瞬间 时刻精心保安全

10.安全警钟鸣耳畔 规章制度记心间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管理基础打得牢 安全大厦层层高

13.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15.你对违章讲人情 事故对你不留情

16.宁为安全受累 不为事故流泪

17.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8.安全生产勿侥幸 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事故后果紧系心 安全素质不断升

20.安全为天 平安是福

21.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22.安全不离口 规章不离手

23.落实应急预案 加强事故防范

24.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25.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

26.开展青岛市应急预案落实年活动 全面提高全市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27.加强应急演练  构建幸福家园

28.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


 

 胶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6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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