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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发布时间:2021-07-19 09:25:16 影响了:

“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办实事解难题,结合2021年度全区重点民生实事、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民生事项,现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如下。

一、完善推动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事项内容: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为重点,积极融入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认真落实各项降费政策,推出针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信贷融资、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委政研室、区发展改革局

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税务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事项内容:开展全区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提升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比例100%,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公厕建设、“四堆”清理、坑塘治理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加大背街小巷、残垣断壁、村界镇界等整治力度,做到旱厕、“四堆”、坑塘黑臭水体“三个动态清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70%以上,新打造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个以上。认真做好工地6个100%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六项措施落实情况。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环境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等方式,监督检查法律实施情况,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和土壤污染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妇联

三、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事项内容:将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左右。落实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开展圆梦行动,为家庭困难的大一新生提供助学金。开展“春雷计划”行动,为家庭困难的女童和大一女新生提供助学金。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四、关爱服务残疾人和困境儿童

事项内容: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以“发现一例救助一例”为原则,继续实施人工耳蜗救助、脑瘫残疾儿童肢体矫正手术、诺莱医学微创脑瘫儿童等项目,为有需求矫正器的残疾儿童适配矫正器。年底完成0—17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100%的康复任务。依托镇街、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如康家园”,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等就近就便服务。实施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100户,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实施“希望小屋”项目,全年筹资建设“希望小屋”115处。实施小荷学堂项目,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以农村留守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利用暑假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希望工程认亲会,通过结对认领的方式资助三至八年级的家庭困难中小学生每生提供1000元助学金。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区残联、团区委、区文明办、区商务局

配合部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五、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事项内容:加强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动态监测,持续跟踪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扶持工作。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从政策、资金、金融、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按照每人不低于110元标准购买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一定赔付;按照每人不低于10元标准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给予理赔。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委政研室、区扶贫开发办、区发展改革局

配合部门:区残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六、关心关爱军人军属

事项内容: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驻菏部队、双拥文艺巡演等系列活动。用好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和创业扶持专项基金,善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攻坚行动,推进退役军人精准帮扶。开展“六个一”活动做好老复员军人关心关怀关爱工作,以“老兵永远跟党走·把党的关爱送到老兵心中”为主题,拍摄制作建国前和参加抗美援朝老退役军人专题影像光荣册。按照新修订的《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菏泽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完善规范优抚工作。关心关爱英烈遗属,分类制定走访慰问、荣誉褒奖、困难帮扶等措施,组织走访慰问生活困难退役军人党员、退役军人老党员,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持续推进“为烈士寻亲”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退役军人事务

配合部门: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医保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七、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事项内容:年内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服务率85%以上,开展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4000人次以上,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0人目标任务,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年度开展不低于两次以上大型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深化“青鸟计划”,发布就业岗位信息500个,挖掘实习岗位至少40个,精准服务青年、大学生就业,建设1处青年驿站,为来牡丹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免费住宿、岗位对接等服务。推行鲁青基准贷和鲁青担保贷,为符合条件的青年创办企业提供支持。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团区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八、提升基础教育保障水平

事项内容:优化充实城乡教育资源,深入实施集团化办学,推动义务教育发展更加优质均衡。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产学融合”,培养更多技能型人才。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办学,推动成阳学校建成招生,促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中小学大班额长效防控机制,新建改扩建城区中小学3所、农村中小学7所、幼儿园11所,新招录教师500名左右,确保大班额动态清零,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年内实现义务教育报名入学网上办理。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整顿。统筹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加强学校资金监管,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推进博爱学校和特教中心招生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教体局、区发展改革局

配合部门:区残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九、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事项内容:按照省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总体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好疫苗供应与储运管理,加强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强化涉医涉疫苗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和涉疫苗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升区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力争年内区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动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12条意见》,深入实施《菏泽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年内新增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2个、新增达到基本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4个,确保14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1家乡镇卫生院作为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构建农村地区30分钟重点疾病救治服务圈。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全面实施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以区为单位,覆盖率不低于81%。重点抓好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继续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育龄妇女“两癌筛查”,推进婚-孕健康检查工作融合,做好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做好7个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择优选拔项目传承人;做强区级中医医疗机构,发挥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示范带动作用,加强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区妇联、区残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体局、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十、降低群众看病负担

事项内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再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特病病种纳入门诊慢特病医保支付范围。居民、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范围分别增加到40种、30种。继续扩大互联网诊疗项目范围和处方流转覆盖范围,实现从线上问诊、在线开方到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的一体化服务。推进医保便民服务站可视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标准化可视医保便民服务站,实现在便民服务站直接办理医保服务业务。实现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刷卡“一卡(码)通行”。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区医保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审计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十一、提高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事项内容:按照上级规定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按照上级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标准提高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十二、增加养老服务供给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学习借鉴成武县“幸福院+周转房”等新型养老模式,持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养老服务站运营服务质量,为3700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社会化照料服务,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782张。深入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启动牡丹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12349养老服务热线,以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依托,整合社区周边资源,为城区60周岁以上失独、失能、三无老年人,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老年人,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失能等困难老年人购买信息化服务、家庭卫生保洁、生活用品配送、家电维修、理发、助医、餐饮配送等居家养老服务。加快老年医学科、康复科、治未病科建设,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和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

十三、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事项内容:贯彻落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建立全区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台账,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提升餐饮安全水平。以“昆仑2021”专项行动为总抓手,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牢固食药安全防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精准实施“食品抽检行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药品市场监管行动”将“安全用药月”与药品专项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配合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

十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事项内容:实施城市空间线杆线缆专项整治,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中心城区建设提速,统筹推进花都绿地、恒大绿洲等52个在建项目,及时破解各种难题,争取早日建成交付,尽快实现建设工地向现代化小区的靓丽转变。继续实施“安置房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突出抓好安置房建设项目,加大存量商品房采购回迁安置力度,力争采购房源5445套、71.7万平方米,年内交付使用1.1万套,让更多居民早圆“新居梦”。新建城区公厕10座、城市便民驿站20座,提升改造城区老旧公厕20座。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十五、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事项内容:完成城乡房屋排查和农村经营性用房整治工作。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提升行动,新建农村公路160公里,改造危桥,消除通行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

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

十六、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推进供水提质工程,重点改善供水水质、改造村级老旧管网和配套计量设施。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更新改造一批村内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建设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推动“清四乱”常态化,实现垃圾问题动态清零。结合“清四乱”行动,开展汛期前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人水和谐。

完成时限:2021年12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

十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事项内容: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开展镇街综合文化站整改和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文艺进万家 健康你我他”等活动品牌。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镇街综合文化站、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等平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和群众性文化活动,打通文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免费送戏下乡474场、送电影下乡5292场。举办第三届曲艺大赛、第三届戏曲大赛、第六届群众文艺大赛、第四届非遗武术展演、“百县千村”书法惠民活动等品牌文艺活动。聚焦建党一百周年,精心创作一批主旋律文艺精品。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汇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合唱比赛、“观百年红色电影 学百年恢宏党史”红色电影巡回展映活动。推动乡村记忆博物馆、非遗保护等项目建设,持续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开展“示范农家书屋”建设,提升改造农家书屋40个推进“两馆两中心”正式投用。扎实开展“到人民中去”——5.23文艺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推动艺术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12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文联

配合部门:团区委、区妇联、区财政局、区科协

十八、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事项内容:强化“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市县联动”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聚焦“一次办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设立即办事项服务窗口,将一批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发生量大、业务流程较为简单的事项纳入窗口办理,由审批人员直接负责即时办结事项的全流程办理,实现“一审核准、秒批秒办”。总结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经验整合镇街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资源,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向镇街延伸。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十九、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事项内容:强化立体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织密重点行业、要害部门、治安卡口、城乡结合部等监控网络,联网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健全城乡联动、多警种互动、联勤巡逻的治安巡防体系,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全息感知和动态管控能力。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全市重点派出所建设,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推动“三调联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联动机制。开展社会治安起底式“大清”行动,聚焦人员核查、危爆物品清查、行业场所督查、新兴业态检查、矛盾纠纷排查,集中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警保格”联网联动建设。重点加强日常督导督查,调度考核,确保有效运转。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进事故防控“减量控大”,严防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政法委、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配合部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

二十、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

事项内容: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区开展拉网式、起底式危险废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若干措施。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包案化解信访积案,确保省级领导和市领导包保的信访积案100%化解,力争区领导包保的信访积案95%以上化解,力争重复信访事项化解95%以上,新产生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5%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区信访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二十一、加快健康菏泽建设

事项内容: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推动优化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力争到2021年底,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托位数达到1.6个。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制度,加快“智慧卫监”建设,持续推进信用监管。加强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推进实名制就医,重点解决医疗健康服务“一院一卡、互不通用”问题,实现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内一码通用。按照省市惠民便民服务“四个一”规划部署,用好菏泽市“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服务平台,打造“指尖上的健康”。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各镇街、各部门单位

二十二、加快畅通城市脉络

事项内容:深入推进“路长制”,打造“畅、安、洁、美”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完善城乡公交网络,实现90%以上的建制村通公交,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免费市内公共交通。打通中山路(解放街至南关沟)、中和路(点将台路至黄巢路)等4条断头路,提升改造道路2条,推动环堤公园20个跨路天桥建设,增强城市交通微循环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逐步推进

牵头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局

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十三、持续开展纪律作风整治

事项内容: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整治,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信访举报“四基”深化行动,推动普遍性问题系统治理。

完成时限:2021年底

牵头部门:区纪委监委机关

配合部门:各镇街、各部门单位

二十四、强化干部选拔培养

事项内容:开展村干部“走马上任100天”活动,科学进行换届成效评估。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廉政勤政教育宣讲活动。丰富贷款服务项目,为人才工程入选者提供“人才贷”,为青年人才提供生活贷款,为创业者发放小额创业贷款。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

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二十五、创建减灾示范社区

事项内容:根据菏泽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和创建标准,逐步创建市级、省级、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区应急管理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二十六、提供优质农业农村服务

事项内容: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全面实行“田长制”,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5.5万亩。适时发布适宜我区种植的小麦、玉米主导品种,指导全区棉花生产,实施重大植物疫情监测与防控,开展农资市场大检查。通过审计督促问题整改、建立机制,推动全区部分机井、桥涵、沟渠损毁和变压器闲置等问题的解决,破解长期因管护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难题,确保田好粮安。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

配合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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