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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16:07:42 影响了: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探索构建全市统筹的窗口服务测评系统,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分析研判和应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下面是职场范文网为大家准备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沈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安排,现就宁波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上半年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去年底以来,我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工作部署,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先后发布《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46号),和“降本减负10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80条”等细化措施,初步形成了“1+X”政策体系,深入开展“三联三促”企业服务专项行动,力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半年,规上民营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015.5亿元,同比增长7.6%,增速高于规上工业2.2个百分点,占比为53.2%;民间投资同比增长8.5%,高于全市平均1个百分点;截至6月底,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938.3亿元,较年初增加205.7亿元,占比达61.5%。

  (一)着力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一是继续加大清费减税力度。调整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部分专利收费等项目已实现停征或暂免,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在现行基础上下降30%,上半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含社保费)176.7亿元。

  二是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允许企业在规定上下限区间范围内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减轻企业负担5014万元;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25%比例返还社会保险费,上半年已返还9.7亿元,惠及企业2.5万余家。

  三是想方设法降低用地、用能、物流等成本。用地方面,继续实施差别化地价政策,上半年共执行38宗,优惠金额超过3.3亿元;灵活执行低于法定年限出让、先租后让等弹性出让政策,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地价款;用能方面,阶段性下调工商业用户管道天然气价格,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1亿元;物流方面,对实行政府定价的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分别下调15%、20%,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引航(移泊)费、内贸船舶拖轮费分别下调10%、5%。

  (二)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一是加大贷款支持力度。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上半年累计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7.9亿元,办理再贴现业务60.7亿元,其中民营企业占90%以上;新成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7家,“政银担”风险分担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发行金融债,宁波银行将于今明两年分期发行200亿元小微专项金融债券,通商银行也将发行25亿元金融债券。

  二是创新融资方式。用好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共有385户通过线上对接获得银行融资,授信余额160亿元;依托宁波市国库资金分析与监测系统,筛选出有纳税信息的小微企业26万户,挖掘有效需求超过3.6万户;创新线上小额信用贷款,截至6月底,应用范围较广的小微金融创新产品有180余个,发放贷款余额1080亿元,累计受益34万余户;推广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实施商标权质押融资专项贴息,截至6月底,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7.8亿元。

  三是促进直接融资。实施“凤凰行动”计划,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6家、申报企业13家,目前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97家;推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科创板,容百科技成为首批上市企业,长阳科技进入反馈阶段;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企业 1914家;在全国首批落地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为富邦、奥克斯、均胜3家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24亿元;上半年全市直接融资规模586.2亿元。

  (三)着力优化创新资源配置

  一是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前湾新区列入全省大湾区建设七大战略平台;围绕产业发展战略,先后引进瑞凌研究院、北航宁波创新研究院等12家强院强所,布局建设市级以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9家;实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已立项支持第一批项目107个;开展创新型初创企业备案,发放科技创新券1861.2万元,兑现731万元,累计兑现超6245.3万元。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实施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智能化诊断和改造“两个全覆盖”工程,兑付诊断补助资金4454.1万元,下达成套装备改造试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补助5431.8万元,年内还将下达补助3.7亿元;开展智能装备首台(套)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工作,为7家企业18个产品、25家企业100余种新材料提供风险保障。

  三是促进民营企业人才“引育用留”。继续实施“3315计划”和“泛3315计划”,引进的人才和团队累计创办民营企业358家,有41家估值超亿元、3家成功在A股上市;将海外工程师引进资助范围扩大到外籍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累计资助企业聘请海外工程师1680名;对民营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分层次提供15-800万元安家补助、8-60万元购房补贴等,为民营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学费补贴,对新取得国际行业资质证书的人才给予每人3万元奖励。

  (四)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挂牌成立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先期面向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建立确权“快速通道”;培育专利执法队伍,目前已有60多人持有专利执法证,上半年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829起;设立知识产权失信“黑名单”,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目前列入培育的有8家,共发放补助480万元;开展“蓝剑2019”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起,抓获嫌疑人44名。

  二是促进国企与民企合作发展。开展增资扩股公开进场交易试点,完成轨道交通等项目的增资扩股;推进二级及以下竞争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开投集团在新能源产业上进行增量企业混改试点,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列入第四批国家混改试点,目前竞争类子企业混改比例达55%;推动市属国有资产资本化,截至6月底,累计发起或参与设立各类社会投资基金20只,总规模225.2亿元,其中市属国企认缴出资55.6亿元。

  三是积极应对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加大外贸专项扶持力度,设立市财政资金1.6亿元,专项用于风险防范、市场开拓和贸易救济等方面,缩短外贸企业退税时限;谋划出台第二批6条贸易便利化措施,宁波海关整体通关时间压缩72.2%;用好出口信用保险资金,上半年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出口贸易148.4亿美元,支付赔款3566.4万美元,运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帮助226家(次)出口企业获得贷款36.1亿元。

  (五)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最多跑一次”改革指标进度良好。对标省考评标准(包含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政府数字化转型共32项指标和重点改革专项5项指标),上半年25项绩效指标完成率在50%以上,其中企业开办、纳税、立案服务改革等16项指标完成率为100%,简易注销、不动产交易登记等5项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五减”实效较为明显。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减时间、减费用要求,企业开办全面实现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材料精简至6份以内,办理环节压缩至4个以内;企业注销便利化作为全省唯一市级试点,率先开通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实现普通注销材料简化75%、办理时间压缩47%;纳税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达到94%(8月底实现100%),办结时限压缩6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0个工作日内;用电报装10千伏高压业务和低压企业接入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11个和5个工作日。

  三是配合完成营商环境评价。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先后完成省营商环境试评价、快速测评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等相关工作,为下一步对标先进、研究改革创新举措奠定了基础。

  (六)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一是构建“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模式。制定一份政商关系正负面清单,建立政商沟通、容错纠错、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评价三大长效机制,建设亲清家园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服务中心。

  二是深入推进“三联三促”服务企业行动。建立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发布《宁波市两新组织“党建争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举办新生代出资人培训班,激发宁波企业家精神。

  三是进一步创新企业服务形式。上线运行“8718?锋领红帮”企服平台,受理企业提出的各类困难(需求),提供各级政策解读、短信推送、企业网端自助查询等服务。平台上线以来,共受理企业困难问题近4万件,答复办结率超99%。

  四是规范用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结涉民营经济案件249件,其中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6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总体来看,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取得一定实效,发展环境有所改善,但由于外部市场形势并不乐观,“竞争中性”的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打造还需要一个过程,民营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仍然较多。一是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影响,上半年规上工业销售产值仅增长4.3%,作为民营企业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增幅分别仅为-1.3%和3.7%。重点企业和小微企业调查显示,反映产品订货环比增长的分别占22.9%和14.6%,与去年同期比,占比分别下滑10.2个和14.9个百分点,部分领域终端需求萎缩正向下游产业链传导。二是融资问题仍较突出。部分金融机构为控制风险,对订单下降的企业存在断贷惜贷等现象;重点企业调查显示,有31.9%的企业希望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45.5%的企业表示贷款实际利率未下降或者下降不明显;小微企业调查显示,有50.3%的企业资金紧张。三是企业创新能力和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重点企业调查中,有49.8%的企业反映缺乏研究人员、研发能力不强,42.1%的企业认为市场前景把握不准,影响企业创新投入,55.2%的企业希望加大创新扶持力度。创新型企业中,不少企业反映涉企侵权风险大,维权成本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建设仍待加强。另外,在调研中,反映与国企、大型企业之间不公平竞争的企业较多,面上企业的政策知晓度、获得感仍有待提升。这些矛盾和问题,需在下阶段工作过程中着力予以化解。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各项工作部署,围绕“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进一步聚焦方向、合力攻坚,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细化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力促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聚焦风险应对,努力化解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已成为近期民营企业最为关注的营商环境之一,下一步要充分预估,积极应对。一是抓监测、分析、预警。密切关注中美经贸磋商动向,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做好应对预案。二是开展“精准服务外贸企业行动”。以对美出口涉税金额1000万美元以上企业为重点,压实市、县两级责任,实施全覆盖、常态化的对口联系帮扶。三是强化市场拓展。在抓好外贸强市、稳外贸新十条等政策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保扶持覆盖面,加大参展补贴力度,鼓励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新兴市场,完善支持生产企业拓展国内市场的具体举措。

  (二)聚焦精准对接,有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一是多渠道增加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通过再贷款再贴现工具支持、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重点发放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民营企业贷款和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贷款,加大定价优惠力度。二是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深化银税、银担合作,提高信用类贷款比重;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订单、仓单、股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三是构建金融服务长效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的风险容忍,细化落实对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的尽职免责机制;依托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做好供需对接;运用线上审批、限时审批等制度,探索业务前台和中后台平行作业,提升审贷效率。

  (三)聚焦降本减负,提升民营企业盈利能力。一是落实民营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公示制度,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确保三年为企业减负600亿元。二是深入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大排摸力度,建立清欠台账,制定实施清偿计划,确保年底前做到“零拖欠”。三是强化企业服务。深入开展“五个一百”服务企业活动,不断完善“企业政策云”,做好政策精准推送,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四)聚焦管理创新,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是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对一定年限的有效发明专利给予年费补助;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推进成果产业化;积极引进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根据《浙江省专利条例》,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推动专利行政执法权下放,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开展侵权行为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三是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完善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四是加快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积极申报专利辅助审查试点和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试点,申请拓展快速审查服务范围,更好服务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工作。

  (五)聚焦以评促改,积极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对照国家“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评价要求,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对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立“市领导领衔、责任部门牵头、多家部门配合”职责分工体系,健全工作例会、监测考核、督查问责等制度。二是谋实改革举措。全面推进127项省级以上改革试点;围绕省“10+N”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谋划落实一批我市的单体方案,力争形成若干有引领性的改革创新亮点。三是提升改革满意度。做好营商环境优化举措和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探索构建全市统筹的窗口服务测评系统,加强对评价结果的分析研判和应用,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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