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珠海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条件变化] 2018天津买房落户子女随迁政策
发布时间:2018-11-27 05:27:13 影响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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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大范文网中考频道从珠海市教育局了解到,2018年广东珠海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条件变化已公布,具体如下:
变化一:截止时间有变
计算家长社保、居住证的截止时间由3月31日延长至8月31日。这意味着,社保、居住证及学籍在时限方面的截止时间要求,均统一为了中考当年的8月31日;以初一学生正式开学时间为9月1日为例,非珠海户籍子女家庭,最迟须在初一入学时办理居住证及本市社保,否则将无法满足相应时限要求。
变化二:居住证计算时长
居住证计算时长由“连续”变为“累计”。这意味,随迁子女家长办理的居住证只要累计达到相应时限要求及可,将不必担心因各种原因造成居住证“间断”给子女中考带来的影响。
调整之后,2018年珠海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公办班)条件如下:
一、学籍方面
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连续3年初中学籍;学籍信息以初中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二、居住证方面
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2年(含)以上,且现有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信息以公安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三、社保方面
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保)累计缴费满2年(含)以上;社保信息以人社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