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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工业自动化学院关于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08:59:34 影响了:
文章摘要:接学校《关于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文件,我院现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办法:参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二、评选范围:通过2016-2……

原标题:【通知】工业自动化学院关于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学校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接学校《关于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文件,我院现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参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评选范围:通过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品学兼优学生

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7年版】》,打印出签字后向专业学院提出申请.(截止时间:9月15日下午17:00)

备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7年版】》表请在大学生事务中心网站“表格下载栏”中下载;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学院根据分配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组织评审.

(截止时间:9月19日下午17:00)

(3)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时间:9月20-22日)

(4)学院提交《2016 - 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到学工处.(截止时间:9月23日中午12点)

(5)学生工作处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审核后统一进行全校公示,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四、学生填表注意事项

1)院系意见和学校意见栏以外的内容均由学生完成,表格格式不可更改;

2)学习情况应需向辅导员核实清楚后再填写;

3)获奖情况中必须有一项获奖是在2016年9月-2017年8月期间;最多可填写两项,不可扩展;

4)申请理由应按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字数在150字左右;

5)除姓名手签以外,其他内容均电脑填写;

6)表中落款时间都不可改动;

7)其他注意事项请查看以下填表指引图:

工业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12日

值班编辑:何钧豪

来源:工业自动化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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