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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教学之目标牵动策略浅析

发布时间:2019-06-27 04:03:45 影响了:

  随着我校有效教学探索的逐步深入,我们日益注重有效教学环节的组织与落实,为树立正确的有效教学理念,形成“关注课堂,讲究效益,提高质量”的价值取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前,如何在教学设计环节中发挥教学目标的导引作用,提高教学效率,是我们思考的主要问题。
  一、树立“目标牵动教学”的理念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一个好的教学设计是一堂好课的规划。教学设计方案的内容包括学习内容特征分析、学习者特征分析、任务分析、教学目标、设计思路或意图、教学过程、课堂小结(含板书设计)、自主性教学评价(教学反思)、教学资源链接等,而教学目标是教学设计的 “眼”和“魂”,只有目标制定得明确、合理,教学设计才有效,整个课堂才会有活力,因此,教学目标的确定是成功开展教学活动的先决条件。
  实际上,一切教学活动都是围绕教学目标来进行和展开的。教学目标具备支配教学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定性,起着支配和指导教学过程的作用,也是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设计的基本依据。教学目标的分析与确定是教学设计的起点,它首先确定教学对学生学习内容所达水平程度的期望,使教学有明确的方向;其次它给教学任务是否完成提供测量和评价的标准,是教学评价的依据,既有导向功能又有调控功能。如何让学生学得有效,教师教得有效,基于课程标准,形成准确而恰当的目标定位成为关键的一环。
  二、科学设定教学目标
  (一)目标设定的主要依据
  课堂教学目标至少应分出两个层面,一层是总目标,即课程目标;一层是具体目标,即课时目标。一切具体教学目标的设定,都应该考虑课程目标的要求,但课时目标则是应由教师开发来完成的。目标定位来源于课程标准,教师首先将“课程标准”转换成“学习目标”,再据此设计与目标相匹配的教学设计、学案设计、学习活动设计。
  教师和学生都是课程的主体,课堂教学目标的设定必须依据《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来设计,而且设定的过程要考虑教科书提供的内容及其所能训练的能力体系,但更应该考虑学生的状况。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充分了解学生,准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和认知水平,尤其要紧紧围绕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而设定目标。
  (二)教学目标的设计原则
  1.科学性原则。是指教学目标的设计要注意其实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各方面的教学目标不一定都能达到最高层次,通常应该选择位于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内,即能促进学生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层次要求。较高层次教学目标并不要求一步到位,可以考虑设计成动态的、相互联系的若干层级目标,使目标具有发展性。
  2.系统性原则。它要求在制订教学目标时,应从教育的总任务出发,把握它在“课程目标—学期(学年)目标—单元(课题)目标—课时目标”,这个逐级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采用任务分析方法,对任务作逐级分解,从而准确地确定具体和细化了的教学目标。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目标应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进行设计。
  3.全面性原则。包括三个方面含义:一是教学目标的制订要面向全体学生,既要制订面向全体学生的基本教学目标,又要针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出适当高的要求,使全体学生都能充分地发展;二是教学目标要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三维目标要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要体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思想,在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促进其情感体验,帮助其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三是教学目标要体现开放性与多样性,以便识别和挖掘学生的各种智力潜能,培养其多元的智力结构。
  4.层次性原则。在课堂教学中,每节课可能都包含三个维度的教学目标,但通常情况下由于受知识本身以及学生实际和学习环境所限,一节课要实现所有的目标可能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制订教学目标时,优先选择重要的、具有关键性、迫切性的目标作为主干,对其它目标做出妥善的调整和安排。要从知识的记忆目标到理解与运用目标,再到能力发展、解决实际问题和情感体验等目标,由浅入深,层层递进。特别是对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类领域的目标不能急于一时,需要制订一个比较长远的计划逐步完成。
  5.具体性原则。是指在设计教学目标时,必须明确、具体、有针对性。要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教材的内容和学生的认知结构、能力水平、生活阅历、兴趣、习惯等,把教学目标具体化。
  6.甄别性原则。传统教育理念往往关注的是学生的智力有多高,而现代教育理念则更关注学生的智力类型。如有的学生喜欢学习理论,有的学生擅长实验,有的学生长于表达,等等。所以教学目标的确定应该具有甄别性,通过有限的学校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找到一条比较适合他的发展方向,其意义将远远超过学科教学本身。
  (三)教学目标设计需要处理好的几对关系
  1.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教育目的是学校各项工作的总要求,是教学目标的确定、实施和教学活动评价的基本依据,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它必须通过一个个具体教学目标的完成才能够得以实现;教学目标是教育目的的下位目的,各目标之间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但是,不能把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简单理解为总目标与下位目标之间的关系。教学目标的完成,不能一定保证教育目的的实现,必须在教育目的的总揽之下,把握教学目标之间以及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之间的内在关系,才能保证教育目的的最终达成。
  2.主导与主体。我们必须面对两个现实问题:一是教学目标由谁确定,二是教学目标为谁确定。这涉及到教师和学生的地位、作用等基本理论问题。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一般都体现得比较好,但学生的主体作用却往往体现得不够。所以,教学目标的设计,必须在考虑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环境以及教师的自身特点以外,还要考虑学生的实际,以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实实在在的体现。
  3.预设目标与生成性目标。教学目标应该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教学内容所蕴含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等静态的有限目标,通常由课程标准规定,由教学任务来体现,且能在课前进行预设;二是在教学活动中由师生交流和生生交流激发出来的生成性目标,它是动态和无限的,难以在课前确定。预设的目标相对于学生而言是人为外加的,反映着社会对人的成长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教学活动的基础,我们可以把它作为教学目标的“底线”;生成性目标相对于学生而言是内在自发的,体现着教学活动的意义和价值,构成了教学目标的“上限”。预设目标和生成性目标这两部分的有机融合,构成了完整的教学目标,无论忽视哪一方面,都会导致教学活动走向极端——要么是变成“教师中心”,要么是变成纯粹的“学生中心”,这都不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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