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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民族宗教工作计划] 民族创建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6-29 05:30:32 影响了: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一

2017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推动民族地区在跨越发展,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基本方针,以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为主线,着力夯实基础、正面引导、解决难点和搞好服务,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建设和谐富裕寿县多做贡献,2017年度民族宗教工作计划主要如下:

1、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做好民族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领导组作用,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2016年度,局机关协调各乡镇分管领导及民族宗教助理员召开了多次专项工作会议,特别是对安全生产及项目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建立民族宗教工作交流群,大大提高了民族宗教事务的处理效率。2017年度,我们将力争联系各乡镇常态化,争取每季度一次调度,更加详细、实时的掌握民族宗教发展的动态。

2、落实和完善党的民族优惠政策。坚持“体现照顾,优先安排”原则,争取各级政府上下联动,对民族乡村无论是经济还是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给予政策上倾斜,加大对民族乡、村在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让更多人到民族乡村创业,让更多企业到哪里去发展。2015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实行县领导联系少数民族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分管县领导,县直各联系单位都多次深入联系点,开展帮扶慰问,给予项目和资金上的倾斜。2016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均对帮扶乡村提供了各项支持,加快了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2017年度,局机关将加大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力度,从各民族乡村的实际困难出发,深入开展对口帮扶。

3、加大对民族乡、村基础设施投入。争取项目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交通、电力、电信、水利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帮助民族乡、村改变生产生活环境。2016年度,局机关共争取省市民族发展资金共计181万,远超于2015年度的128万元,用于民族乡村道路、水渠、下水道等项目的建设。2017年,我们将继续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在金额和数量上继续超越以往年度,更好的为县区内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做出强有力的支持。并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拨付程序,加强项目监管,做好项目验收,确保资金落到实处。

4、立足自然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充分利用国家实施的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发挥自身比较优势,重点帮助民族乡、村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因地制宜地发展观光旅游,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我县是全省少数民族大县,特别是回族居民众多。因此,牛羊肉等清真食品的需求较大。立足于此,局机关大力扶持各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如蒋庙回族村的楚淮牛羊养殖合作社,近年来,不断加大资金投入,以及养殖技术的创新,生产规模不断得到扩大,并带动周边群众,依靠牛羊养殖不断增收。2016年度,又给予陶店回族乡陶店村肉羊高效养殖项目20万元的资金补助,扶持我县的牛羊特色养殖业。

5、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关注民族乡、村的社会进步,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加大对民族乡村中小学的扶持力度,关心少数民族青少年的成长。利用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继续在民族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演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充实青少年的精神生活。另外在“六一”儿童节期间,依然按照每年的惯例,为少敏民族贫困学生及优秀教师送去节日的关怀。

宗教方面

1、进一步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宗教工作无小事,做好宗教工作,思想认识是前提,领导重视是根本。县政府要把宗教工作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重视、部门配合、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配合省市部门做好每年的宗教工作调研,经常走访,了解各宗教活动的发展现状以及信教群众的需求。

2、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宗教工作的特点,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持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2016年底,局机关召集全县各197处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召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并举办宗教界政策法规培训班,邀请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对全县200余名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深入解读,引导信教群众开展合法信教。下一年我们将通过定期召开培训会、宗教形势座谈会、通报会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干部宗教政策法律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开办两次宗教工作专题培训班,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科学规范管理。

3、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未经登记的宗教私设聚会点和聚会活动的管理力度。坚决取缔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的私设点,遏制私搭乱建宗教活动场所现象。对现有部分需要建设的宗教活动场所,在符合规划许可的条件下,可继续进行就地建设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妥善解决新城区基督教堂规划点和部分年久失修教堂,比如保义镇开荒教会年久失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们将协调国土、住建等部门,加快老旧危房的改造与新建。另外,寿春镇基督教堂目前已完成选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监督项目的实施进度,配合住建等部门开展工作,争取在2017年度动工新建。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推进,新城区基督教堂的建设,将满足新城区近2000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

4、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宗教工作面广量大,仅靠宗教部门势单力薄,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要建立以宗教部门为主, 县610办公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等多方配合的协调机制,及时疏理解决宗教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发现不法分子将邪教思想渗透传播,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制度,为构建和谐宗教奠定坚实的基础。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二

一年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宗委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十区”建设为目标,不断创新民族宗教工作机制,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7年民族宗教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扎实开展“第十四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全省第十四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视频动员大会暨富民兴陇”大讲堂,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重点工作。指导各部门、单位,各镇、各社区结合实际,悬挂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借助新媒体,发布、转载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和活动信息,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特色宣传教育活动。在龙门里社区举办了以“和谐龙门心连心,幸福快乐一家亲”为主题的少数民族趣味运动会,在龙集里社区开展了法律服务、养老医疗政策、普法反邪教教育等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摆放宣传展板20多块,更好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增进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感情。三是全面实施《金川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9户,培育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个(双湾镇、民政局、龙集里社区、宁远堡镇白家嘴村、区二小),通过模范带头、示范引领的作用,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二)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一是召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座谈会,并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切实摸清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底数,为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针对流动少数民族子女上学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协调教育局解决了26名流动少数民族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二是依托社区,进一步更新完善了少数民族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少数民族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少数民族享受社会保障等民族信息工作台账和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动态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情况。三是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举办民族政策培训班1期,培训各部门、单位、镇、社区分管领导、专(兼)职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共80人(次)。

(三)促进城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一是积极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特色农业、清真食品,对少数民族特困户优先给予项目、技术、智力扶持。二是借力“春风行动”,动员全区少数民族待业青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招聘会,助推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三是联合人社部门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劳务技能特色培训“出彩工程”,培训少数民族40人(次),不断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依法开展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开展“假清真”、“泛清真”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假冒清真食品违法行为,迅速协调解决因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引发的矛盾纠纷。在重点节假日来临之前,组织食药、工商、农牧、商务等有关部门开展了3次联合执法检查,对34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抽查,督促其办理、补换清真食品准营证,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运输、销售等环节,有效维护了穆斯林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一是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7月份召开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并举办了培训班,10月份召开了全区宗教工作会议并举办了培训班,分别邀请了市民宗委民族科贠建国科长、市委党校马静娟教授作了专题讲座,培训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各乡镇、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各宗教团体、场所及教职人员共计160余人(次)。二是举办特色活动。2月份,组织全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宗教教职人员在法云寺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5月份,结合“第十四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龙集里清真寺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进寺观教堂活动。10月份日,举办了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卧尔兹演讲比赛。与此同时,各宗教界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及研讨交流活动。三是结合重点工作强化培训。为了使培训形式多样化,我办结合安全检查及工作督查,深入各宗教场所分批次培训宗教场所寺管会成员和教职人员140余人(次)。

(六)继续深入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一是“一个方案”健全各项制度。5月初我办向区级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印发了《2017年继续以“规范”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细致安排宗教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二是“五个结合”推动创建工作。即把“规范年”创建活动与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活动相结合、与生态寺院创建活动相结合、与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开展教职人员备案复查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宗教场所维稳、安全、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相结合,切实以“规范”促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七)积极做好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是春节及开斋节前走访慰问宗教团体及宗教界代表人士。走访慰问了3个宗教团体、7个清真寺及宗教界代表人士,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共计8500元。二是完善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1月底,我办深入我区3个宗教团体和12个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了考核,对个别宗教场所班子建设、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宗教场所管理,推进宗教场所依法活动。三是动态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完成省宗教专网对接,进一步更新完善宗教信息数据库,同时扎实推进教职人员备案复查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全年共为11名宗教界人士发放生活补助3.1万元。五是努力为宗教界人士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昌荣里清真寺争取到场所维修资金5万元;
积极协调为我区二矿清真寺积极协调解决寺院周边卫生问题;
多次访调研协调解决提案问题。今年我办共承办3个提案建议,通过多次座谈、实地察看、听取意见、沟通协调,最终1个提案建议问题已经大部分得到解决,另外2个受条件限制,近期内难以解决,提案答复得到了委员的满意评价。六是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主动学习落实《慈善法》,引导各宗教界将“突出扶贫济困”作为首要基本原则,通过关爱老人、看望病友、慰问困难家庭、祈福诵经等形式表达了爱心,展现了宗教界的良好风貌,其中,3个宗教团体、4个宗教场所建立了扶贫助困、慰问孤寡老人等制度,全区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八)开展宗教场所维稳、安全、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工作网络作用,定期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在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在1月底、6月中旬、8月中旬、9月上旬以及国庆中秋节前夕,我们对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分批次,分时节、分侧重点开展了5次消防安全及安全管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当场整改的现场指导进行了整改,无法当场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共30多份,要求各场所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措施,限期整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下一年工作打算

2018年,区民宗办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凝聚团结民族宗教界力量,推进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进步。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研讨交流会等方式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逐字逐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十九大报告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转化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动力,真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

2、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开展“第十五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七进”活动;
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示范家庭;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进一步强化清真食品监管,对“假清真”和“清真泛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继续深化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
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宗教“三支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场所活动点的管理,强化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民族宗教工作计划篇三

一、少数民族工作定期研究制度

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每季至少一次研究民族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听取工作汇报。探讨社区民族工作,研究民族工作计划方案,协调社区各方力量,商讨、解决民族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二、向少族民族代表人士通报工作制度

社区党政领导应及时向社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通报社区重要工作,同时请有关人士参与社区各界人士恳谈协商会议。认真听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意见。

三、联系交友制度

社区要分层次与少数民族居民结对子、交朋友,统战领导小组成员做好少数民族重点对象,结对交朋友;其他社工按联片包户与少数民族群众结对子,经党保持联系、关心慰问,对其中重要对象做到四个必访,即生病住院必访,有灾难、困难必访,发生矛盾纠纷必访,有特殊情况必访。

四、帮困制度

社区要经常了解在经济上、生活上、工作学习上有困难的少数民族人员的情况,对这些人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适当帮助,对特别困难的对象给予特殊的帮助。

五、学习联谊制度

社区建立少数民族联谊会,定期组织活动,组织少数民族人士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的方针政策,坚定信念、增进共识,重大节日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有计划的组织参观考察和寓教于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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