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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扫黑除恶工作方案_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30 05:26:22 影响了:

篇一: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克井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赵建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孟英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十二个专项工作小组,对全镇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民爆物品治理组 

责任领导:曹xx 责任部门:综治办 派出所 责 任 人:姚xx 侯xx 聂xx

职责: 1、做好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的排查工作。

2、做好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工作,严厉打击使用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的犯罪行为。 

二、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曹xx 责任部门:交警三大队 镇交通站 责 任 人:张xx 张xx 

职责: 1、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农用车载客、“黑的”拉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超载等现象进行查处。

2、加强对镇级道路、桥梁、涵洞的安全维护工作。

3、加强镇级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整顿,做好道路警示标志的设立和管理。 

三、煤矿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赵xx  责任部门:安全办 煤管站 责 任 人:孟xx  王xx 

职责:
1、严格落实领导包矿、人员驻矿责任,严把停工停产关,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偷生产行为。

2、做好对复工复产煤矿的监管力度,确保矿区安全稳定。

3、严格指导煤矿企业按照技术规范通风排水。 

四、非煤矿山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赵xx  责任部门:非煤矿山管理站 克井国土分局 克井派出所 责 任 人:孟xx 刘xx 姚xx 杨xx 侯xx 

职责:
1、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取缔关闭各类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打击越层越界开采行为。

2、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管理,强化重点防控,加强对全镇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督导技改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五、地面企业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杨x 责任部门:经贸办 煤炭市场办 克井工商所 责 任 人:苗xx 卢xx 

职责:
1、做好地面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做好地面企业基建安全工作、危险化学品治理工作、机械加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涉铅企业环保污染治理工作。

2、做好煤炭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做好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检查治理工作。 

六、镇区人口密集场所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赵xx 责任部门:克井派出所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科教文卫服务中心 责 任 人:侯xx 纪xx 李xx 

职责:
1、对宾馆、网吧、酒店、洗浴中心、商场、超市、市场及其它娱乐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治理,重点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

3、做好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曹xx 责任部门:综治办 责 任 人:姚xx 

职责:
1、做好宾馆饭店、洗浴中心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指导科教文卫中心做好文化场所和重大集会安全工作。 

八、防火安全及河流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徐xx 责任部门:农业服务中心 责 任 人:张xx 范xx 

职责:
1、做好防火安全。

2、做好河流安全。 

九、建筑工地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王x 赵xx 责任部门: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移民办 责 任 人:纪xx 任xx 

职责:
督促施工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对全镇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十、农村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郭xx 责任部门:各管理区 责 任 人:张xx 张xx 王xx 崔xx 

职责:
做好农村集贸市场、庙会等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农村危房、冬季防火、沼气安全、农村建房、鞭炮类易燃易爆品等进行排查整治。 

十一、食品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李xx 责任部门:计生办 克井工商所 克井卫生院 农业服务中心 科教文卫中心 责 任 人:李xx 卢xx 吴xx 张xx 李xx 

职责:
组织人员对全镇农贸市场、超市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查, 重点对粮油制品、肉制品、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保健品等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进行详细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关,切实防范食物中毒等事件。 

十二、教育安全治理组 

责任领导:李xx 责任部门:克井中心校 科教文卫中心 责 任 人:李xx 李xx

职责:
1、做好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2、加强各学校危旧校舍、围墙、大门、食堂的管理和监控工作,并负责督促存在隐患的整改。

3、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群体中毒事件。

4、做好学校基建安全工作。

5、做好无证幼儿园的关停工作,做好托教机构车辆无证营运的取缔工作,做好车辆超载查处工作。 

三、工作举措及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相关责任,各组组长要亲自动员部署,具体研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深入督促落实。

 2、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关键部位、突出重点单位,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

3、及时反馈、汇总情况。各“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小组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各小组要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联络人员,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
暂不能治理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小组每月10号、20号、30号分别上报一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经责任领导签字后书面报至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材料要包括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次数、发现违法违规单位和行为的数量、当场责令整改的数量、下达整改通知书的数量、抓捕违法违规人员的数量等相关内容。 

(3)各小组要有“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日志及工作台账。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6706231。对举报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举报人员奖励现金1000元。 

篇二: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按照中央、省委、金华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采取一切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平安兰溪”和“一区一地一城”建设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党的总览全

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方位和全过程。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动群众,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良好氛围。

(三)坚持综合治理、做到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单位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四)坚持依法严惩、注重打早打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法治保障,明确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做大成势。

(五)坚持标本兼治、立足源头治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要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又要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领导小组

组  长:王 x

副组长:何  x  何xx 何xx 陈xx

成  员:杨xx 叶xx 胡  x 唐xx 吴x  何xx 陈xx 吴xx 严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何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目标

2018年至2020年,通过3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
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有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工作内容

(一)明确工作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

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明确的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专项斗争的重点内容。具体为: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二)排摸到底到边。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街道工作专班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游埠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派出所要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各村要充分发挥网格作用,利用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开展全方位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

(三)依法精确打击。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黑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依法办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
其他单位要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提供线索,共同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四)加强综合治理。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扫黑除恶斗争职责任务,积极开展综合治理,推动治理创新,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土壤和条件。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区域排查整治,不断加大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禁力度,促进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好转。加强对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的管理,减少黑恶势力的“后备军”。加强对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尤其加强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防止被黑恶势力所利用。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防止漏管失控,确保做到“发现得了、掌握得住、控制得牢”。

(五)加大执纪力度。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得职责定位,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确保正本清源,净化政治生态。有关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得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委。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得“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予以重点督办。

(六)强化基层组织。要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组织民政单位要切实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摸清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得人进入村“两委”班子队伍。健全党组织领导下得村民自治机制,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得乡村治理体系,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组织保证。全力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充分发挥专职网格员优势,做好宣传教育、信息收集,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开展。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初)。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

导小组、全市部署动员,开展线索排摸,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营造安定祥和得节日氛围。

(二)集中打击阶段(20xx年2月—12月)。坚持“以打开

路,全面打击”,强化专案专办、挂牌督办、异地侦办等措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黑恶势力“保护伞”得到有效震慑,在全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得深厚氛围。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1月—12月)。坚持“深度经

营,深度打击”,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得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得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月—12月)。坚持“打防结

合,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定性胜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保障。镇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负责人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分管政法的负责同志是扫层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关部门要依纪依法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工作干警的举报,防止黑恶势力利用举报干扰办案、打击报复。

(二)严明工作纪律。各村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党性意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对中央、省、金华及市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要严格执行,做到令行禁止。要严禁有案不立、跑风漏气、违法办案。全体参战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透露的绝对不透露。严禁打探消息,有为黑恶势力说情的领导干部,有关单位要一一进行登记,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灵活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侦办工作顺利进行。对个案宣传报道,由市扫黑除恶办公室统一组织,严禁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接受采访。

(三)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善于将党的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坚持依靠群众的新途径新办法,最大限度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斗争。要加大正面宣传声势,及时做好法律政策宣讲,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决心和成效。要加强群众举报线索的核查工作,提高打击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年度平安综治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领导不力或工作不到位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长期得不到打击处理的地方,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上级规格,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予以优先考虑。

篇三: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根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腐败斗争和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条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城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及时报党委审批,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坚持打早打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打击涉黑犯罪组织和涉恶犯罪团伙,将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依法从严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从严从重惩处首恶和骨干分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不降格也不扩大,确保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有效整合资源,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努力,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黑恶势力及其首要骨干分子受到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治理,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被彻底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制度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涉黑涉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日常监管、动态管控、排查整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
软弱涣散基层组织得到整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乡村、社区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清风正气普遍形成。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20xx年1月至20xx年底,为期三年,排查、打击、监管、建设等工作压茬推进、滚动开展。 

20xx年,动员部署,集中打击。全镇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迅速落实、动员部署。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建立台帐,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全力配合专案侦查,对重大涉黑案件重点攻坚,政法各机关协同作战,加快推进案件办理。宣传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集中整治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为做好20xx年3月至6月全镇社区 (村)“两委”换届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20xx年,打管结合,边打边建。坚持打、管、建并重,持续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缉捕潜逃的黑恶分子及幕后操纵者、策划者,深挖“保护伞”。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
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持续加强地方和行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0xx年,督导检查,建章立制。对各社区(村)镇直各单位健全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仍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组织力、战斗力明显提升,属地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行业市场监管有效加强,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运行良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五、重点打击对象

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扫除黑恶势力同时,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干扰阻碍全镇重大支撑项目建设的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沙石林矿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滥盗滥伐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

六、主要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村)要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并持续深化“红袖标行动”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张贴《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及《城关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公告》,悬挂刷写统一制定的标语、口号、发送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小手拉大手、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全方位、无盲点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要组织好宣传,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除黑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鼓舞斗志,壮大声势,营造氛围。通过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做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动员全镇上下参与专项斗争,炒浓扫黑除恶氛围。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严防发生负面舆情。

敦促一切黑恶犯罪分子停止作恶、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党政办要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宣传专项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壮大声势,营造氛围。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宣传、政法、网信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收集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深入黑恶犯罪活动活跃的行业、地区、领域访民声、听民怨,收集线索;
沙坪村要结合脱贫攻坚驻村联村工作,包村镇干、村组干部、帮扶责任人,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走访摸排,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逐户走访,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公布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
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核实处理,对举报人以及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采取必要的保密保护措施。镇派出所要把排查发现黑恶势力线索作为基层民警的重要工作职责,深入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区域进行摸排调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近5年的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工商、交通、城建、国土、水利、林业等市场、行业部门,要组建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矿、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纪检、信访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提供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专班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案件侦办。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审查,立案后成立由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侦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抓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彻底摧毁黑恶犯罪的组织基础;
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物、账户,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深挖细查背后的“保护伞”,彻底打掉黑恶犯罪的社会基础。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纪检部门要把扫黑除恶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要和政法机关建立对涉嫌充当“保护伞”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联动办案机制,同步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与“保护伞”案件。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带支部活动,所有党员干部全部分片包村,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及时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镇党委要加强对社区(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严格人选标准和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及时督导涉黑涉恶重特大案件、党政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侦办查处等重大事项。成立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包镇政法部门领导及镇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关派出所,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村)也成立相应机构,联村副科级领导牵头,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政法部门联村干警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镇党委部署,全力推进专项斗争。政法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配合协作。政法各机关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打击合力。镇派出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城区法庭要贯彻执行依法从严打击黑恶犯罪方针,从严从重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镇司法所加强对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和代理工作的指导,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办协调机制,镇综治委牵头,协调派出所、城区法庭、司法所对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对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按照备案规定上报县政法委协调研究。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支部书记、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是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侦办,为扫除黑恶一线政法干警撑腰打气、排除干扰,对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政法干警的坚决依法追究。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斗争期间,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到各社区(村)和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党政干部尤其是政法干部对涉黑涉恶案件,不准通风报信、说情干扰办案,不准拖延、推诿压案不办,不准降格处理、宽纵罪犯。专项斗争集中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讲评”制度,各社区(村)要每日报告新发现涉黑涉恶线索,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报各社区(村)进度,每月讲评各社区(村)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负面清单制度、黑名单制度、资质审查制度等行业监管制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和资格管理。要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运输、山林、采沙、采矿、市场、娱乐等重点行业监管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日常排查整治机制,确保长治久安。

     (六)强化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开展斗争所需经费足额保障,加强网格化管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先进的社区(村)、单位和贡献突出的个人,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在专项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党政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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