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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热门工作计划范文三篇

发布时间:2022-02-18 09:37:12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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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热门工作计划范文三篇

扶贫工作计划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着力加强教育扶贫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贫困家庭就学子女精准资助

  (一)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学前一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对中班和小班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二)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xx年,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贫困地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三)稳步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从20PC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5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xx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从20PC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四)统筹实施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资助政策,完善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方式,通过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实现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二、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五)依据《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需求实际,加快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项目建设,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全省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

  (六)依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项目进度,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到20xx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统筹中省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城区及其新区、开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建设,有效化解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进程,指导“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强课程教学资源整合,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应用。

  (七)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力争20xx年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推动建成骨干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

  三、扩大高等学校招收农村学生覆盖面 。

  (八)积极争取国家增加我省农村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招收我省贫困地区学生人数。

  (九)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参与一批本科录取的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本校3%的计划招收农村学生,改善招生专业结构,进一步扩大农村学生接受良好高等教育覆盖面。

  (十)继续实施省属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每年按照不低于试点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安排,使更多农村学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

  四、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

  (十一)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从20PC年起,贫困地区县以下学校招聘教师全部纳入特岗教师计划,每年招收20xx人,确保新补充教师具备本科学历的不低于80%,确保体音美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有一定比例;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逐年增加。积极协调,争取按标准落实幼儿教师配备。

  (十二)巩固实施地方院校学前师范生免费教育。配合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继续实施全科医学专业定向免费生,为农村地区培养急需的全科医生。

  (十三)全面落实农村学校教师和校(园)长交流轮岗工作,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鼓励城镇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或开展帮扶。对志愿到贫困地区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生和教育硕士,优先落实周转房,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在参加进修学习、骨干选拔名额中给予倾斜。

  (十四)加强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和骨干引领。到20xx年,对贫困地区所有教师和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每年培训8万人次。推进农村学校开展校本研修,扩大“名师大篷车”送教下乡活动实施范围。逐年提高农村边远贫困和薄弱地区教学能手评选名额,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作用,帮扶贫困地区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十五)引导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电教装备机构和大城市优质学校,通过结对帮扶、定向扶持等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的帮扶支持,逐步形成以县为主、辐射农村的教师和校(园)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十六)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动4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中省财政给予综合奖补。推动省级连片特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五、推动贫困地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劳动力转移。

  (十七)鼓励高等学校、重点在高等职业院校开设扶贫特色产业培训班,招收未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培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未升学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残疾人、失业人员、退役士兵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加快进度,建成一批社会有需求、办学有质量、就业有保障的特色专业,建设面向全省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的公共实训基地,最大范围吸纳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加快贫困地区技术能人培训和劳动力转移。

  (十八)持续加大秦巴山区、吕梁山区和六盘山区职教扶贫工作力度,以县为单位,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满足贫困地区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十九)按照主体功能区产业培育需求,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县级职教中心的培训基地功能,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实用技术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力度,实现“输出一人,脱贫一户”,

  六、持续做好“两联一包”教育扶贫 。

  (二十)持续推进子洲县“两联一包”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扶贫团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扶贫精准度。省教育厅将子洲县列为教育系统精准扶贫试点县,积极开展教育扶贫试点,为全省教育扶贫探索可供复制的经验。

扶贫工作计划2

  我校对“精准扶贫”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了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精准扶贫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根据省、州和临夏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和联系村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精准扶贫工作的一个核心宗旨是让广大扶贫对象彻底脱贫,在获得物质生活条件根本改善的同时,切实提升精神生活的层次和水准。变输血型扶贫为造血型扶贫,是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扶贫先扶智”,我省在之前的扶贫工作实践中所创立的教育扶贫经验得到了广泛认可和大力推广,2月25日《人民日报》、《甘肃日报》对全省通过开展教育科技扶贫“拔穷根”的“组合拳”进行了专题介绍,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实施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乡村教师队伍等纳入整体扶贫工程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为了顺应精准扶贫工作形势的发展,结合我省教育扶贫工作的要求,发挥临夏中学师资优厚、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我校精准扶贫的重点应放在教育扶贫上,着眼于关注农民实际需求、帮扶学校教育教学、跟踪服务在校学生,以智力扶贫为核心抓手,切实发挥教育在扶贫工作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

  二、工作内容

  (一)掌握路盘乡联丰村全村各受教育阶段学生的基本信息,并进行跟踪调研和跟进服务。对全村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村幼儿园、村级小学、初中、以及在高中、大学等不同学段就读的学生信息进行摸底登记,弄清楚其家庭状况、经济条件、成长特点、基本需求和主要困难等情况和信息,做到心中有数。从下半年开始选择其中有代表性、急需帮扶的学生进行针对性帮助,体现精准特点。

  (二)对梅冬岭小学进行专项帮扶

  梅冬岭小学是路盘乡的中心小学,在校学生绝大多数是联丰村当地农民子弟,具有普遍的教育帮扶需求

  同时,由于该校办学条件所限,许多教育教学活动具有帮扶的需求空间。根据对该校的调查了解,20xx年拟对该校进行如下帮扶活动:

扶贫工作计划3

  为贯彻落实xx省扶贫办等xx部门印发的《xx省消费扶贫行动方案》(xx扶字〔xxxx〕xx号)精神,根据《xx县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的实施方案》(城脱贫办字〔xxxx〕xx号),现就扎实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制定如下计划。

  一、扶贫产品认定计划

  1、制定《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建立《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政府采购范围。20xx年扶贫产品计划认定xx个,累积认定达到xx个目标,其中中国社会扶贫网计划上线产品个数达到xx个。(实施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2、扶贫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报告、清理出《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施单位: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各乡镇)

  二、扶贫产品采购计划

  1、深入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六进”活动。从20xx年起,全县各级预算单位食堂要根据抚财购〔xxxx〕xx号要求,预留当年农副产品消费需求50%以上的比例,定向采购扶贫产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机关单位(含驻县各单位),教体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学校,卫健委负责扶贫产品进医院,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发动企业食堂优先购买扶贫产品,民政局负责扶贫产品进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扶贫产品进农贸市场,商务局负责扶贫产品流通及进超市。财政局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实施单位: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

  2、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组织按工会会员每人每年预留一定的额度,用于购买扶贫产品,具体以县总工会通知的时节和额度为准。(实施单位:各级工会)

  3、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年自行采购一定的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

  4、各级定点帮扶单位优先采购定点帮扶村的扶贫产品,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走访贫困户慰问物品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实施单位:各驻村单位)

  5、建立健全消费扶贫台账,重点统计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购买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农产品相关数据,负责监管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扶贫产品进度情况,作为政策支持、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实施单位:县财政局)

  三、扶贫产品推销计划

  1、在“家家乐”、“万家福”、“好又多”、“新百家惠”、“大润发”等品牌超市商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开设扶贫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实施单位:市监局、商务局)

  2、在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各类广场等公共场所醒目位设置无人售货柜50台,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实施单位:商务局、城管局)

  3、扎实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发展电子商务营销。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贫困户特色产品。鼓励搭载淘宝、京东、苏宁、邮乐购、供销e家、爱尚xx等大型电商平台,扩大扶贫产品网络销售。深入推进农村电商发展,提高扶贫产品网络上行销售的广度。举办扶贫直播、网红带货、扶贫展销、电商消费扶贫等销售活动,不断提高扶贫产品电商销售份额。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扶贫产品上线力度,精准统计扶贫产品销售数据,引导更多互联网企业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商务局)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举办扶贫产品展销会、对接会,通过集中采购、组织展销、开展扶贫产品专卖等方式,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实施单位:工商联、商务局、扶贫办)

  5、进一步完善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超市、电商和个人的激励机制,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补助等。(实施单位:县政府办、商务局)

  附:xx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暂行)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加大我县产销对接,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来自贫困群众的产品和服务,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规范扶贫产品认定,提高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xx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xx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为本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可信,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申请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效益。

  二、认定程序

  (一)扶贫经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扶贫工作站取得《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证明》后,向县扶贫办提出书面申请。

  (二)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和产品的带贫减贫成效联合进行审核。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联合审核。

  (三)县扶贫办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在xx县政府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和产品及时反馈乡(镇)扶贫站及申请人。

  (四)经县政府网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列入《xx县扶贫产品目录》,纳入全县政府采购范围。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供应商及扶贫产品,县扶贫办将有关情况反馈给乡(镇) 扶贫站调查核实,县扶贫办根据核实结果调整更新公示内容。

  (五)省、市扶贫产品根据《xx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xx市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定程序申报,分别列入《xx省扶贫产品目录》、《xx市扶贫产品目录》。

  三、申请材料

  (一)扶贫产品认定申请书

  (二)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当地扶贫工作站出具的合作社成员名单(企业股东名单)、带贫人员名单、带贫益贫成效证明。

  (五)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目录管理

  (一)扶贫产品认定坚持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xx县扶贫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单位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再次提出申请认定。

  (三)有效期内,若产品状况、带贫情况等发生变化,申请单位应及时向原认定单位报告,原认定单位应做相应调整,县扶贫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扶贫办。

  (四)乡(镇)扶贫部门应加强对扶贫产品带贫减贫机制的管理,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对扶贫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了解跟踪扶贫产品及经营主体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认定条件或出现问题的产品,及时反馈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再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将其清理出《xx县扶贫产品目录》,在相关的网上进行公布,并上报上级扶贫、财政部门,由上级扶贫、财政部门将其清理出相应的《扶贫产品目录》。

  五、本办法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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