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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2022工作计划8篇

发布时间:2023-02-25 16:02:44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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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工作2022工作计划8篇

执法工作2022工作计划篇1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xx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xxxx年xxxx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把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列为计划执法对象的,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再重复执法检查;同时,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下一级安全监管部门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属地监管、突出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分别对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或委托下级)实施行政执法。上级对下级的计划执法对象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必要时,也可将由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对象纳入本级的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综合协调。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省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重点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省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部分规模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安全监管任务繁重复杂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直接检查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行业监管企业共8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对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分别按不低于10%、1%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市州安全监管局主要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安全监管局直接检查以外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辖区内其他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对象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研究确定,同时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的执法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依法对本辖区内省、市州安监局直接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乡镇安监站受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在完成职责范围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视情况可以将职责范围内的特定执法检查事项委托给下级安全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管辖的案件进行查处。

(二)执法检查频次

全省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生产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和1次有针对性的复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季度最少开展1次、全年4次的执法检查;对监管的其他企业每年最少开展1次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xxxx〕23号文件和湘政发〔xxxx〕27号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四)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全省上半年主要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下半年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4.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xxxx〕23号文件,认真组织学习《xxxx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四个重要文件,精心筹划、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乡镇安监站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的煤矿、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重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和主要抓手,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执法计划编制工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0本地实际认真编制各自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在编制执法计划时要明确执法检查对象的名称(具备法人资格)、执法人员、日期、频次、有关专家和执法车辆安排。要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保证执法计划落到实处。如遇到资金、技术装备、专家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争取支持解决,不能以人员、装备、经费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完成。对因落实执法计划不到位而造成相应事故的,将依法进行问责,确保执法计划的严肃性。执法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于3月31日前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规定的相应责任,但不改变事故统计口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应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承担的职责。对距离较远的企业,省、市州安全监管局可将负直接检查责任内企业的部分日常监管事项委托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具体由省、市州安全监管局负有检查职责的业务处(科)室、执法总(支)队确定并书面通知。省安全监管局应加强对未列入直接执法检查范围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将所检查的中央在湘、省属企业有关情况向省安全监管局报告。

(三)严格考核与结果应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对按时完成执法工作计划的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执法人员,应当予以嘉奖;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我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权重,要将计划执法实施情况作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执法工作2022工作计划篇2

为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编制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一切事故兼可避免”的理念,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交通系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确保全县交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措施,把握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深入查治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二是确保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尤其是长假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大检查要搞好三个结合,即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分片检查相结合;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落实行业主体责任,确保水陆交通安全畅通;五是加强专业宣传培训,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监管队伍,扎实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创新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局安全法规科同时对局属各单位所辖行业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县15处码头、22艘客渡船(其中义渡3艘)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 县客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年度内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输行为和非法从事公共客运行为进行常态性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

县货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货运、驾培学校、维修企业、物流站场、危货运输等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每月要组织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县公路局、县公路站负责对全县所辖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进行安全生产常态性的执法检查。

县公路质监站负责对全县有关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局属各有关单位重点对港口码头、公路建设、施工工地和专业维修作业场内热、冷工作业、专业机械操作,机舱、油舱、水舱等密闭舱室,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客运站场,各类可燃、可爆、危险品物资仓库、堆场、物流基地等物资密集场所,驾校训练场、教练车,系统内油气站,跨越、穿越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油汽、煤气、自来水、通信等管线设施路段,机关办公楼、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安全隐患信息整理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台账,及时上报,同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和法

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相互协调配合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一是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二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执法检查,以便更好的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在本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领域和项目,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动员部署,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法规科。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行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逐项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要有安全监控和事故预防措施。请各有关单位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不顺延)向局安全法规科报送当月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一般隐患将电子档表格发送至邮箱,重大及以上隐患需将电子档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一并报送,局安全法规科汇总后向市局及县安委上报。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和《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执法工作2022工作计划篇3

当前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心工程,需要由政府组织,街道、社区、管理处及自治组织实施,群众共同参与。由于部分居民的不良卫生习惯没有改变,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不文明养犬等成为“天然”的习惯,有些整治过的地方又出现新的问题,导致这些地方的整治工作,只治了标,未治本。为此,街道将根据实际,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让广大居民投身到治理市容环境卫生活动中去,通过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使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同时,进一步加大农贸集市、大型购物商场、社区公园等区域和辖区行业单位的监管、整治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度。

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美化一处,真正使市容整治工作做到不留死角。

(一)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最后一公里”问政议政活动,找出问题、找出差距、以服务群众为宗旨,认真履行城管、查违职责,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违法建设、用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寻求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整洁、美丽、和谐翠竹,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加强作风建设。解决散漫,不想干,不愿干,混日子应付式工作状态,以及缺乏责任感,主动性,得过且过得主观状态。

(三)加强业务培训。解决相当一部分人不会办案,办不了案,不敢办案,以及不会应对、应对不好或应对不了突发事件的状态。

(四)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路长制”、“打造最美丽罗湖”等方案,在责任制的基础上,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落实分工不分家,合理安排勤务,实现常态化。

(五)大力推行和完善外包服务。加强外包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借鉴其他街道的管理办法和合同规定要求,全面合理对辅助管理人员对所服务辖区的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在强化队伍管理的基础上,确保服务质量落到实处。

最后,执法队将对20xx年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梳理,查漏补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及查处,集中力量、锐意进取、狠抓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下达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市容环境综合保障、查处违法建设和用地工作。

执法工作2022工作计划篇4

一、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区委常务会研究决定,我区将成立**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区领导协调下,我局将积极配合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等部门,组建执法局班子,优化队伍,暂时按照综合执法组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到20xx年,我省正式出台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后,依照方案再确定综合执法局的职责权限,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立法、司法保障,确保我区秩序井然有序。

二、国家园林城市复审。

1、我区绿地规划系统为20xx年的标准,与现行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部分指标不符,目前我局正积极与市局对接,重新制定绿地规划系统,并根据新的规划设计图纸,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并建议政府尽快招标开工,保障我区20xx年国家园林城市复审顺利通过。

2、根据附近县市的标准,我区绿化养护费较低,计划通过提高绿化养护费的方式来提高绿化养护标准,进一步提升绿化效果。

三、城乡环卫一体长效运作。

1、城区市场化运行计划今年12月底完成招标,镇、村市场化运作已进入招标程序,计划11月底完成招标,12月份完成公司与乡镇交接,制定乡镇与公司的职责分工及监督考核办法。20xx年1月份正式启动市场化运作,以城管局监督为主,乡镇监督为辅,考核公司为主,考核乡镇为辅,计划每月对乡镇进行考核、评比,坚持社会监督和采集员巡查制度,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平台的作用,用高科技手段完成对乡镇城乡环卫工作的监督。

2、根据市局通知,今年12月份以后德州市将不再接收我区的生活垃圾,建立垃圾填埋已是迫在眉睫,目前我区在义渡口镇建设的垃圾填埋场已进入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同时我区计划对中茂圣源电厂进行改造,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开发区附近的企业进行供热,并解决垃圾处理问题。

四、路灯美化节能改造。

1、对**公园、**公园、**景观公园等已建成公园的景观灯、草坪灯等进行提档升级,打造流光溢彩的景观形象。

2、建成区路灯改造。

其一,打通迎宾街、颜城街、黄办路等7条断头路路灯照明;对开发区9条街道实施亮化。

其二,路灯节能改造。此工程可将城区所有高压钠灯改造为led路灯,由专门的公司负责安装、改造和维护,节省下来的电费作为工程资金,不用追加政府投资预算,合同期满后,所有的改造路灯将归政府所有。通过节能改造,将达到节能减耗、增加照明、改善环境的效果,而且led路灯可根据时间自动调整亮度,真正将我区打造“不夜城”。

执法工作2022工作计划篇5

1、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文体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场所安全运营,市场平稳有序。为寻求安全检查工作机制的创新,继续推进星级评定、安全生产状况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建立安全检查工作标准,促进我区文体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保证安全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2、苦练内功、夯实业务能力;外优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文化执法工作。以确保辖区出版物安全、播出安全和场所生产安全为前提,始终把“执法办案是执法队伍第一要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在办理文化市场大案要案方面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执法专项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同时通过多方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召开行业警示会等一系列普法措施,提高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形成文体市场经营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3、积极发挥“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督办的职能,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措施,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我区“扫黄打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我区出版物市场的安全、有序。

20xx年,区打私办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继续以省、市打私办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工作开展反走斯工作。

(一)反走斯工作在打、防、建三者结合的情况下,重点做好防范工作。在防范措施的实施中,坚持创新,注重实效。

(二)继续加大反走斯信息来源及排查工作,完善打私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打击走斯综合治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反走斯宣传工作的思想引导、力量凝聚、舆论支持等作用,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抓住专项治理、联合行动等有利时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大力宣传反走斯法律法规,教育群众自觉抵制走斯,教育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积极宣传反走斯斗争取得的成果,震慑犯罪,鼓舞干部群众的反走斯斗志,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打私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进一步探索完善打私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反走斯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专门召开或结合其他会议召开一次反走斯工作例会。二是建立健全重点部位定期检查制度。对容易发生走斯货物存放、销售、贩运走斯商品的场地,至少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普查。三是建立健全反走斯重点区域挂钩联络制度,对反走斯综合治理工作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对挂钩联络片(点)的有关工作负直接责任。四是建立健全反走斯举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走斯活动。重大节日、重要行动期间实行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反走斯突发事件。

执法工作2022工作计划篇6

20xx年,中心将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动员大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举措”的具体要求,按“138”(即:立足一个平台、顺应三个变化、提升八大功能)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发展。

第一,立足一个平台。

立足政务服务新平台,找准新定位,充分发挥“一办三中心”职能作用和机制优势,推进政务服务资源的集聚、集约、集成,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顺应三个变化。

一是机构调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1月4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已经举行了揭牌仪式,明确了调整建立“一办三中心”(政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二是职能扩大。除承担原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外,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职能,将整合划入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是责任更重。中心的名称从“行政服务中心”到“政务服务中心”,一字之差,却是内涵上的跨越,意味着市委、市政府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任务,意味着我们将在全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进程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担当。

第三,提升八大功能。

一是提升“政务资源集聚”功能。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大力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引导、规范涉审中介服务,适时增设“外商投资企业便利化改革登记、境外人员入境(来锡)就业”等联办服务专窗。

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功能。认真落实市“智慧政务”建设的具体部署,开发、建设并试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信息平台,着力推进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形成跨窗口、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三是提升“流程柔性再造”功能。会同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成“三证合一”改革。切实提高180个市级重点项目服务效率。坚持不懈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供给内容和形式的转变,努力提供个性化“套餐式”定制服务。

四是提升“权力运行公开”功能。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最大程度做到“全上网、真上网”。继续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与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五是提升“服务形象展示”功能。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强化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训。更好发挥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面的作用,全面展现新常态中的新作为。六是提升“行政效能监督”功能。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创新“三个结合”(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督查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全面实施“六项”评议机制,组织对作风效能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明查暗访。七是提升“民生诉求响应”功能。理顺全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管理体制,推动将各级政府热线纳入同级政务办统一管理。坚持政府热线一号对外、112个平台单位联动服务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三合”(整合、融合、联合)作用,进一步提高统一接收、派发、反馈的服务效率。八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按政府决策,配合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整合交易机构、交易信息系统、专家库、交易场所等交易市场资源,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公平、规范、有序运行。

执法工作2022工作计划篇7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为总抓手,通过实施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全面整合执法资源,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集中力量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二、一体执法计划安排

xx年工作计划共安排四项执法检查: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时间:xx年1月1日至2月28日,xx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劳动保障一体执法综合检查。检查时间:xx年2月20日至8月31日。

(三)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时间: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四)社会保险费征缴专项检查。检查时间:xx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一体执法检查的内容

(1)用人单位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情况和劳动合同三年行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及执行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制度三项基本管理制度情况;

(4)用人单位参加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情况;

(5)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执行职业资格培训制度情况;

(6)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8)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9)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一体执法计划的严肃性。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计划是根据国家、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署,围绕全市劳动保障工作中心任务制定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执法计划的严格实施,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检查事项的,需由监察机构会同有关科室(单位)提出,报局长办公会同意后实施。

(二)加强对一体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劳动保障一体执法工作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代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行使劳动保障检查监督职权,凡涉及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检查活动,均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统一组织实施,有关科室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对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检查活动,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执法检查活动。

(三)严格对劳动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对用人单位开展监察执法检查,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程序、监察管辖及监察员的职责、义务等进行。对执法中检查出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公开曝光。

(四)高度重视和广泛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和“金保工程”总体要求,我市监察执法工作将统一实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管理。为做好基础工作,在一体执法工作中,要注重用人单位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的推广。市及各县区要把信息采集作为提高执法效率,改进执法手段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宣传推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把管理系统的推广和用人单位的信息采集作为xx年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专人进行信息录入,确保年内启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用人单位人力资源信息数据采集数量能够支持管理系统的基本运行。

执法工作2022工作计划篇8

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对象

(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地区:枫桥街道。

(二)统计专项检查:联网直报单位。

(三)统计专业监审单位50家,其中工业、能源专业20家单位,劳动工资、科技专业8家单位,建筑、房地产、投资8家单位,贸易餐饮专业7家单位,服务业专业7家单位(被查单位由区统计局另行通知)。

二、统计执法检查内容

(一)统计综合执法检查内容

(1)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源头数据质量情况;

(3)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指令报送和冒名报送等突出问题;

(4)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统计专项检查内容

(1)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情况;

(2)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统计专业监审内容

(1)工业、能源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各品种能源消费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2)贸易、餐饮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零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3)服务业、核算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地区gdp和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付工资总额、期末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数据质量情况。

(4)投资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和完成额,建筑业总产值、施工项目数及面积、竣工项目数及面积,商品房销售额、空置房面积、平均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5)劳动工资、科技专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研发投入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6)其他专业按相关要求确定。

三、统计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被列为统计综合执法检查的地区,也同时作为市统计局的督查对象,原则上市局的督查和区局的检查同时进行。被检查地区统计部门应当提前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以保证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统计专业监审,由区统计局各专业与各地统计部门协调,各专业在确定检查单位时,要上下对接、专业衔接,同一企业不同专业实行联合检查,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统计监审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交统计监审工作报告以及监审结果汇总表,并根据统计监审情况对被监审单位作出统计监审结论、处理建议。

(三)统计执法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统计监审工作暂行办法》、《xx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程》规定的统计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做到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数据准确、查处过硬。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四)统计执法检查采取执法检查与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同一检查对象一年内不得重复。

(六)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实施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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