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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处罚标准_电动车违章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18-07-11 04:27:41 影响了:

  电动车一旦出现违章行为,就要进行处罚。那么电动车违章怎么处罚呢?下面让小编给大家介绍电动车违章处罚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电动车违章如何处罚

  电动车违章处罚标准

  问题一:电动自行车号牌或行驶证灭失、丢失、被盗或损坏怎么办?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换牌证。车辆所有人应交验车辆,并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复印件。补换行驶证的,当日核发新证;补换号牌的,开具《临时行驶号牌》,15个工作日后凭《临时行驶号牌》换领正式号牌。在未换领正式号牌前电动自行车车主应随车携带《临时行驶号牌》。

  问题二:目前海口有些路段没有非机动车道,电动车在这些路段该如何行驶?

  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道路右侧非机动车行驶范围引导线内行驶。非机动车道、引导线内路面被占用的,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应当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引导线内。

  问题三:在什么情况下交警会扣押电动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可以扣押车辆,并当场出具凭证,告知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

  (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

  (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三)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处以罚款处罚的。

  交通违章处理方式

  1、办理条件

  当事人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到窗口办理。

  2、办理流程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纠正交通违章行为——对违章通知单进行微机录入——对暂扣的证件、车辆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不扣车、不扣证——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注明“外商”字样——请当事人签名——做登记转案处理(有酒后驾驶、非司机开车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除外)。

  3、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辽宁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沈阳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4、受理时限

  交通违章处理业务窗口8小时工作时间内随来随办。

  5、收费标准

  违章肇事机动车保管费5元/辆日,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

  6、办事结果

  向有关单位或当事人公开办事结果。

  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

  一、电动车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四)项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根据该规定,只有那些时速低、重量轻,不具有一般机动车的危险性的电动自行车,才会被认定为非机动车。

  实践中,电动自行车一般认定为非机动车,但如果其超过20公里/小时的国家标准上限,极有可能要认定为机动车。在现实中,有不少人会私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调高时速),以达到提高行驶速度的目的。若违反交通规则或相关法律规定,引发一定后果时,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比如交通肇事罪。

  如果醉酒的话,则可能会触犯危险驾驶罪。

  二、责任区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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