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总结 > 【关于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的通告】 小区内举办幼儿园通告
 

【关于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的通告】 小区内举办幼儿园通告

发布时间:2018-07-14 04:41:12 影响了: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其主要特点是知照性、专业性、约束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关于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的通告范文一

  尊敬的茵悦之生花园全体业主:

  现本会正启动换届选举工作,考虑到业主工作性质不同,能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和建设的机会多少不同,同时为了促进业主、业委会、物业公司的之间的沟通,借此机会活跃社区居民的气氛,拓展社区文化活动。本会与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特举办此次“业委会换届候选人员推介会”,本会也将邀请政府主管部门的代表参加。

  现特征集本小区业主/住户或家属才艺表演,欢迎有才艺表演和主持天赋的人热烈报名,同时也竭诚各单位、有关人士提供礼品赞助。

  活动安排如下:

  地点:在茵悦之生花园三期会所广场;

  时间:2011年7月3日下午5:00-7:30;

  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9日-2011年6月25日;

  电话:13612830849,28417490;

  报名地址:茵悦之生花园三期11-B-1B业委会办公室;

  来吧、来吧!给自己一点精彩!给自己一个舞台,让自己舞起来!唱起来!动起来!

  深圳市龙岗区茵悦之生花园业主委员会

  年6月19日

  关于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的通告范文二

  由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主办的第五届全国老年大学文艺汇演活动将于2016年10月25日—28日在我校俱乐部隆重举行。届时,将有来自全国各省(市)的老年大学代表队分批次在学校俱乐部进行表演,规模约3000余人。湘潭市委、市政府及校党委、行政对此高度重视,为了确保文艺汇演期间校内交通秩序的安全、畅通、有序,根据文艺汇演活动保障工作要求,经协商研究,决定在文艺汇演活动期间实行校园交通管制。交通管制期间,将会给师生出行带来不便,请广大师生予以谅解支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10月26日—28日,每天四个时间段:7:30--8:30; 11:30--12:30 ; 13:30--14:30 ;17:30--18:30,具体管制时间以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为准。

  二、交通管制路段:崇文路全线;博学路全线,即:南校门——兴湘学院——土木学院——图书馆——俱乐部——商学院前路口。全天禁止停放车辆,管制时间外可以视情通行。

  三、注意事项

  1. 交通管制时段禁止非会议工作车辆进入管制路段,请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交通管制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指挥。

  2. 进入交通管制路段和文艺汇演现场须凭活动主办方印制的通行证。

  3.由于管制时间与上下班、上下课交通高峰时间段重合,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行车路线,并互相转告。

  特此通告

  附件:湘潭大学校园交通临时管制示意图

  湘潭大学保卫部(处)

  年10月24日

  关于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的通告范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洛江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洛江文化发展与繁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励全区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多出精品,推动我区文化发展与繁荣,经研究,决定评选首届洛江文艺奖。为保证评奖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的门类和资格审定

  1.参评项目: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四项。

  2.参评作品发表、展览时间: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除创作剧本外,文学类作品以所发表的书刊第一版第一次印刷为准。

  3.参评对象:洛江区所属文艺家协会会员,在洛江区工作、居住的文艺家。原在洛江区工作,现已调离本区的专业、业余作者,其作品在洛江期间创作的可以参评。

  4.参评作品以个人参评为主,也可以集体或单位参评,原则上个人文集、多位作者的作品结集不能参评,但文集的作者可以个人创作的单件作品单独参评。

  5.作品要求:参评作品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在艺术上有较好的创意、较高的审美价值,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

  二、奖项设置

  首届洛江文艺奖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得以上各奖项者将授予奖杯、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三、申报事项

  1.各乡镇(街道)参评者到当地文化站申报;

  区文联所属各协会的参评作者到各协会申报;

  其他区直文艺生产单位和作者,可直接向区委宣传部文教科申报。

  2.申报人应提交材料:文学类的参赛作品应提交作品原件(指所发表的刊物、书籍)1件,复印件2份;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应提供作品原件,发表刊物清样、展览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合作作品应提供合作人出具的关于申请人是该作品主要创作人员的证明。

  3.申报人应认真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免冠照片(一寸)一张,并写明联系地址、电话。

  4.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5日前。

  评选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文教科,联系电话:22631118。

  附:首届洛江区文艺奖作品申报表/UploadFiles/201510/14/201510141543478217.doc

  中共泉州市洛江区委宣传部

  泉州市洛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8月10日
 

关于举办文艺活动期间的通告相关文章:

1.关于活动的通告

2.有关于文艺活动的方案

3.公司活动通告范文

4.活动通告模板

5.参加活动通告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