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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绵阳市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2018四川省绵阳市地震

发布时间:2018-11-26 04:11:54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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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年四川省绵阳市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止。大范文网在这里恭祝各位考生能够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四川省绵阳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由绵阳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11月组建的绵阳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纠纷仲裁机构,案件涉及房地产交易、建设工程、货物买卖、股权转让、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渐形成了“持心如衡、以理为平”的品牌理念和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打造了一支精英云集的仲裁员队伍和专业高效的秘书团队,正在建设先进完善的办公环境。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近年来,绵阳仲裁事业迅猛发展,急需优秀的法律专业人士加入,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仲裁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秘书岗位,招聘人数:3名。


    (二)岗位职责


    1.办理案件: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


    2.研究工作:结合工作实践,开展仲裁工作理论和实务研究。


    3.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参与仲裁宣传推广工作,刊物编辑等。


    4.承担单位的其它工作:组织或参与学习培训、组织党团活动和工会活动,完成领导交办其他的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为人诚信;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4、熟悉OFFICE办公软件,打字速度达到每分钟60个字以上;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国家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三十五周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二)学历、资格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本科和研究生均为法学专业,研究生阶段专业方向为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优先(应届毕业生须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


    四、招聘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背景调查-体检-入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2月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78号8楼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室。


    报名方式:1.本人可持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其他资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2.可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邮寄至上述报名地址或发送邮件至绵阳仲裁委员会官方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注明“应聘仲裁秘书”。


    应聘者请登录绵阳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cn)下载《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登记表》。


    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于2018年2月7日通知考试事宜。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2月9日,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中段78号8楼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笔试内容:仲裁法、民事诉讼法、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等,题型为简答题、论述题。


    面试采用问答方式进行。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2018年2月12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


    (四)体检和背景调查


    2018年2月13日-2018年2月14日,合格人员自行至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同时,对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员,按规定与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首签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5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8000元。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含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单位提供午餐。


    六、其他事项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春雨


    联系电话:0816-2316262,0816-2316103,15386669946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址:  .cn


    附件: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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