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总结 > 公积金贷款条件【浙江温州个人公积金的贷款对象跟条件】
 

公积金贷款条件【浙江温州个人公积金的贷款对象跟条件】

发布时间:2018-11-28 04:23:26 影响了:
金融网权威发布浙江温州个人公积金的贷款对象跟条件,更多浙江温州个人公积金的贷款对象跟条件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导语】大范文网整理“浙江温州个人公积金的贷款对象跟条件”以供大家参考,更多社保相关内容,请访问大范文网金融频道,感谢大家的阅读与支持,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共有人。

  职工(以下称借款人或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二)在本市市区和各县(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座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所需的自有资金即自付款项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及所有权共有人同意以该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在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未能办理抵押权登记前或还不能办理抵押权登记时,能另行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六)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七)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且符合再次申请的有关规定;

  (八)温州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