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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艺术符号] 艺术符号

发布时间:2018-12-27 04:30:16 影响了:

  [摘要]艺术符号并不表现概念,也不代表这个概念所指向的任何具体事物。具体到艺术品中,我们从中体会到的是浸透着情感的表现,而不是一种情感标示的记号,因此把艺术品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一件艺术品浸透着情感、心境或是供它表现的其他具有生命力的经验,这也就是称其为“表现性形式”的原因,对于其所表现的东西,我们并不称之为“意义”,而是称之为“意味”。
  [关键词]艺术符号;表现性形式 ;情感意象
  [中图分类号]J0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10)08-0071-02
  
  在人类社会活动和自然活动中,语义和逻辑问题似乎应该归结于同一个框架之内,而情感问题似乎又应该归属于另外一个框架中,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们的理智和思想又都是从那些更为原始的生命活动中产生的,而这种原始的生命活动又多为人类的情感活动。从这一事实出发,可以将这两个问题归结于同一科学框架之内,也就是说理性是否可以通过对情感的精心加工而获得。语言是理性思维的符号形式,其推论性的结构可以把理性认识的形式呈现出来,这就是人们为什么要把理性思维称之为推理的主要原因。然而这种推理性的语言符号却不能成为原始情感形式的通用模式。在理性形成的过程中,中间曾经发生过某种重大的变化――出现过一种特殊的组织结构。这种特殊的组织结构是由某种极其特殊的直觉造成的,或许又是在另一种起支配作用的条件影响下形成的,也就是说要想把这种所谓的非逻辑的理性生活形式以情感形式表现出来,就需要一种不同于语言符号的特殊符号形式――艺术符号。
  通常人们总以为艺术是某种事物的再现,符号的主要作用就是再现。其实艺术甚至连一种秘密的或是隐蔽的再现都不是,因为很多艺术品并没有有意再现任何一种事物,但是它们依然是美的。当然有许多非再现品的作品有时也会是丑的或是低劣的,然而任何作品如果它是美的也就必然有一定表现性。它所表现的东西不是关于另外一些事物的概念,而应该是某种情感的概念。这就是说,如果一件再现性艺术品想美,它就必须像一件非再现性的艺术品那样富有再现性。这种优秀的再现艺术品,其符号功能并不限于再现,而是具有再现和表现两种功能。所谓艺术的表现,也就是对情感概念这一范畴的显现。
  归根结底,艺术品是情感的表现,也就是逻辑意义上的表现,它所显示出来的是一种有感知、情绪和那些较为具体的大脑活动痕迹组成的结构,也就是一种不受个人情绪影响的认知结构。这样一种表现实际上是一种处于抽象状态的表现,这种抽象表现也叫作符号性标示,这是艺术品的主要功能,也正是由于这种功能的存在,我们才能将艺术品视为一种“表现性的形式”。艺术符号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指整个艺术,是一种符号性功能,而不是单指某一件艺术品的功能。一件艺术品的表现性与一个论题的表现性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因为它们都是把某种想法系统化、公式化,以便让它成为一种概念。一种思想式想法可以被完美无缺地表现出来,也可以被笨拙地表现出来;同样的道理也适合于艺术所要表现的情感,当某种情感被完美地表现出来的时候,我们会认为这件艺术作品是优秀的;而当我们的情感未被完全表现出来的时候,我们则会认为这件艺术作品是低劣的,是粗制滥造的。对于这种未能完全表现情感的艺术作品,我们通常会认为其具有一定意义上的虚假性。由此“艺术符号”也就可以称其是“表现性形式”的意味。
  这种“表现性的形式”或艺术符号就是我们眼睛所遇到的艺术本身。如绘画作品,表现形式是可见的,在欣赏一幅绘画作品时,我们所能见到的就不仅仅是一块涂满了斑痕的画布,如同人们在看电影时见到的不仅仅是一些晃动的影像一样。不管画中是否再现了人与事物,这并不影响它在某种纯粹创制的空间中展示出的体积,这些体积界定和构成了绘画空间。由于在这种纯粹的视觉空间中能够看出种种相互平衡或是相互拉紧的作用,所以说它看上去就充满了活力。其中那些将空间的各个部分隔离开来的线条所创造的乃是一种节奏上的统一。因为凡是由它分离开的部分,同时又是由它们来产生一种联接,就会使分隔的同时达到了完全一体化。如果说一幅画是成功的,那么它所能展示的必然会是一种“生命的形式”。
  艺术符号是一种特殊符号,因为它虽然具有符号的某些功能,但并不具有符号的全部功能,尤其是不能像纯粹的符号那样去代替另一件事物,也不能与存在于它本身之外的其他事物发生联系。按照符号的一般定义,一件艺术品就不能称之为符号,然而一般人对符号的定义都忽视了符号所具有的那种最为重要的理性思维价值,忽视了符号的主要功能――将经验形式化,并通过这种形式将经验客观地呈现出来供人们参照、认识和理解的重大功能。这种功能也可以称作是结合功能和逻辑表现能力,也就是每一件优秀艺术品所应该具备的功能。有了这种功能,就能将情感主观经验的表象或所谓的“内在生活”的种种特征赋予形式。主观世界所呈现出来的艺术形式以及那无限多变的感情生活,都无法用语言符号加以描写和论述,然而它们却可以在一件优秀的艺术品中呈现出来。可见,每一件艺术品都是一种表现性的形式,凡是生命所具有的一切的形式,从简单的感性形式到复杂奥妙的知觉形式以及无法表及的情感形式,都可以在艺术品中表现出来。
  然而,艺术符号并不表现概念,也不代表这个概念所指向的任何具体事物。真正的符号,比如一个词,它仅仅是一个记号,在领会它的意义时,我们的思想兴趣就会超过这个词本身而指向它的概念。一件艺术品并不将欣赏者带往超出其自身之外的意义中去,如果它们表现的意味离开了表现这种意味的感性的形式,这种意味就无法被我们掌握。在一件艺术品中,我们看到的或者是直接从中体会到的是浸透着情感的表现,而不是一种情感标示的记号,正因如此,当我们把艺术品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时,有时才会产生含混。其实,艺术符号的情绪内容不是被标示出来的,而是结合或呈现出来的。一件艺术品总会给人一种奇特的印象,使人觉得情感似乎直接存在于它完整的形式中。这也就是称其为“表现性形式”的原因。对于所表现的东西,我们并不称之为“意义”,而是称之为“意味”。“意味”是某种内在于作品之中并且可以让我们感知到的东西,它由作品清晰地呈现出来,因此在把握它时便不需再经过抽象的步骤。
  作为一个整体来说,艺术作品是一种情感的意象,这种意象便是艺术符号,是一种单一的有机结合体,其中每一个成分都不能离开这个结构体而单独存在,在一件艺术品中,其成分总是和整体形象联系在一起。虽然我们可以将其中每一个成分在整体中的贡献和作用分析出来,但是一旦离开整体就无法赋予每个成分“意味”。这样一种特征,就是一切有机形式的特有性质。一件艺术品的“意味”实际上就是这件艺术品的生命,“意味”与艺术品的关系,就像生命与生命体的关系一样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因此,艺术符号是一种单一的符号,是一种“诗的意象”,也就是人们在抵制了那些流行一时的错误概念之后所赋予艺术的称呼――绝对的意象。这种意象是通过空间、音乐中的音程或者是其他一些虚幻的可塑性媒介创制出来的生命和情感的客观形式。艺术符号并不传达某种超出它自身的意义,因而我们不能说它包涵着某种特定的意义。它所能包涵的真正的东西则是一种“意味”,因此,仅仅是从一种特殊的演化意义上来说,我们才称它是一种“符号”。而它也并具有符号所能具有的全部功能,以便提供理性知觉去把握。尽管如此,它却不会抽象出一个可供理性思维的概念。它的“意味”是在“形式”之中直接看出来的,这种意味与一个纯粹的符号传达的意义不同,因为它并不是通过符号传达出来的同时又与符号相分离。艺术符号是一种终极的意象――一种非理性的和不可用言语表达的意象,一种充满了感情、生命和富有个性的意象,一种诉诸于感受的、活的东西。
  
  [参考文献]
  [1]美•苏珊•朗格.情感与符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2]吴风.艺术符号美学[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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