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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抉择下的灾难新闻报道】 灾难新闻报道

发布时间:2019-06-24 04:18:52 影响了:

  摘 要:报道灾难事件不同于其他新闻事件,与生而来的严肃性与重大性,每位传媒人都需要慎重对待。灾难新闻报道激荡着传媒人新闻专业主义与伦理道德的抉择。本文论述灾难新闻报道也应该建立在伦理道德体系基础上,并从微观、宏观方面阐述传媒报道举措。
  关键词:伦理抉择 灾难新闻 关怀
  灾难的发生通常是毫无征兆的,对其的报道也是不可预知的。由于灾难对社会的影响极其深远,所以报道灾难事件必须具有自身的严肃性、重大性。中国媒体在报道汶川地震时,出现多次追问采访对象悲痛经历,一味追求镜头震撼等问题,媒体自身采访、报道活动影响了救灾进程或受灾人员心理恢复。笔者认为,对灾难事件的报道也应该建立伦理道德体系基础上,而不是将新闻职业与新闻伦理道德割裂。
  (1)多些社会关怀--社会人与职业人的统一
  灾难报道中最容易陷入的就是悲情传播,一味地渲染悲情和泪水。在社会人的层面上,每位传媒人,包括编辑与记者,应该秉持自身社会的责任感,从真实鲜活人的视角真实展现灾区情况,传递人性之美与生命之真。在职业人的层面上,传媒首先要做到快速反应,其次传媒人应该立足真实客观地把灾区信息传递出去,完整地还原灾区现场。传媒做到社会人与职业人的统一,两者切忌割裂。
  传媒人在灾难报道的时候,用自身的观察、记录去客观公正地报道,不可过分传递悲情,将当事人的悲情当成新闻卖点。媒体然在报道灾情时,也要把握正确的舆论走向,在后期报道中要注重防灾以及机制的建设,多采用鼓舞人心、传播希望的照片、新闻点,给社会传达一种温暖、积极向上的力量。
  (2)多些人文关怀--自由报道与不伤害、不侵权的统一
  每位记者到达灾难现场之后,秉承新闻职业的素养,都希望能够自由挖掘新闻现场,采访到生还者,亲眼目击救援现场,报道救灾英雄任务,深入灾区群众生活······这样的想法是无可非议的,但在传媒人必须把握自由报道的度。
  在灾难报道的时候,传媒人必须时刻尊重生命,敬畏生命。采访人物时,传媒人应唾弃居高临下的心态,以平视的姿态尊重生还者,不要让采访者随时回忆起失去亲人的一刻或者灾难发生现场,在采访者不愿意触碰心中伤疤的时候,记者需要学会停止,安抚采访者。需要注意的是,灾区群众可能接受了较多次的媒体采访,心中的伤痕被媒体一遍遍提及、扩大,甚至灾区群众可能会产生对媒体的抵触心理,这时候记者应该放下对新闻的渴望,站在灾区人的角度,尝试与他们沟通,而不是一味强迫他们接受痛苦的采访与回忆。
  在报道救灾现场的时候,记者坚决不能让自身的报道活动妨碍救灾行为。在救灾现场时,媒体人切忌轻易去采访被困人员,让其心理波动,耗费自身能量。当被困人员被拯救出来的时候,媒体人应该考虑被困人员的身体情况,当被困人员身体情况良好的时候,才能去采访,否则专职当现场的记录者。更要注意闪光灯的使用。同时,媒体人的报道活动也尽量不影响救灾官兵的休息。
  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传媒人应该尊重死亡,严肃生命,拍摄照片时不可大面积、直接暴露死者,这样是对生命的漠视,也挑战了受众的心理承受底线。
  此外,传媒人应该注重个人的隐私权,当灾区群众不愿展露自身面貌,不愿接受采访,不愿谈及某些话题的时候,传媒人应该尊重他们的决定,而不能偷偷摸摸地拍摄。同时,媒体人尽量少拍摄、采访儿童与未成年人,减少其心理负担。
  (3)中国特殊情况的伦理选择
  3-1人为灾难新闻报道的伦理选择
  灾难事件分为自然灾难,人为灾难。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泥石流等。人为灾害包括火灾、交通事故、爆炸等。人为灾难与自然灾难相比,发生灾难的主体是人,责任性质一时难以判断,尤其在当前浮躁的中国,人为灾难报道更多了些公众与政府的较量的意味。
  在2011年7.23动车相撞特大事故这一件人为灾难中,就能体现出这一意味。政府态度暧昧,个别官员对民意的漠视,公众对真相的探知,让中国媒体处在进退两难的境界。在这次动车事故中,一开始个别官员对民意的漠视以及"反正我是信了"等不恰当言论做法让政府站立在舆论的对立面,公众则迫切渴求事故的真实信息,如死亡人数、责任认定、掩埋车体情况······政府与公众的恶性互动让舆情顿时紧张,政府这时候会不得已通过媒体控制舆论走势,而公众则对媒体抱以热切希望,这时候媒体就出现两难的抉择:报与不报,在党性与人性之间徘徊。
  媒体应该在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尽可能传达灾情真实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解决公众的疑惑。同时,媒体也要反思灾难事件,指出这次灾情事件中各方面的不足,监督政府,鞭策自我。
  在网络时代,尤其是微博大行其道的今天,每位公民都是自媒体。在传播上,传媒人由于其自身领域的专业,其信息传播会被更容易公众接受。这时候,传媒替人就需要辨别真假信息。微博上信息含量大,传播迅速,传媒人不应为了强占话语权,追求新闻,传播未经验证的信息,而应该站在负责任的社会公民角度上转载、发布真实可靠的信息。比如,在动车事故中,网友疯传"死亡人数上限35人的原因"的微博,短短时间内,竟然获得了千万次的转载,其中不乏一些传媒人。最终,新浪微博证实其为不实信息,但造成的恶劣影响已经难以消除。
  3-2 领导人报道的把握
  我国的新闻媒介往往承担着"政府喉舌"的角色,对领导人的报道也成了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曾经,我国媒体就认为"灾难不是新闻,救灾抗灾才是新闻",甚至形成了"领导人怎样带领灾区群众救灾抗灾"的报道模式。虽然这种模式在当下信息化多元、公民意识崛起的今天,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抛弃,但肩负着党性原则的我国媒体必须处理好领导报道。
  我国在如实反映领导人赴灾区指挥救灾工作、看望灾情等情况时,抛弃以往领导人严肃、呆板的形式化内容,多报道领导真情流露的一面。如,在汶川地政中温家宝总理对当地政府发怒的画面,在7.23动车事故中特写温家宝总理被穿烂的球鞋。
  (4)展望
  笔者在上一部分论述的伦理选择是比较具体微观的,而为了从宏观上让中国媒体都能把握正确的伦理道德选择,我们还需要付出如下的努力:
  4-1建立媒体灾难报道应急机制
  我国媒体从预警检测、报道决策协调、技术人力保障、信息资源整合等方面完善灾难报道应急机制,使其成为一个系统化的工作机制,在面对灾难报道时候,得到让媒体临危不惧,发出自身最优的媒介力量。
  4-2推进媒体道德制度建设
  虽然我国暂时还没有对新闻的专门法律,但关于新闻规范方面,宪法以及其他具体条例中都有体现。2009年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公布,也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做出相应的规范。但总体来说,我国媒体伦理道德制度建设还不是很完善,对灾难报道伦理选择也是涉及较少,其制度上的空缺也让传媒人在灾难报道伦理选择上无度可依。详实灾难报道伦理选择细则,将其写进准则或者手册,媒体也要实施细则,让其得到真正落实。
  4-3加强行业自律
  传媒人从踏入传媒圈内就应该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同时在报道实践中不断纠正、完善自身伦理选择,能够在灾难报道中准确地做出自身新闻伦理抉择。传媒行业应该重视灾难报道新闻伦理问题,通过学习国外成功灾难报道伦理机制经验、多次在灾难报道中的实践中,不断形成、完善自身媒体的行业规范,无形之中让每位记者得到遵守。同时,对触犯伦理问题的记者,行业进行教育,并对此事件进行道歉与反思。
  在传媒的道路上,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权衡新闻专业主义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只是灾难事件把这一关系无限放大甚至把它们转化为对立关系,坚守你首先是温情的人类,其次才是传媒人。
  作者简介:孙 阗(1990-),男,汉族,江苏靖江人,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新闻系新闻二班本科生;陈欣欣(1989-),女,汉族,山东济南人,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新闻系新闻一班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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