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范本公司奖惩制度 公司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
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
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员工奖惩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公司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为配合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的配套文件,对于公司业务开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或影响效果在较长时期内存在的行为予以规范。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本规定适用于 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员工的日常行为也要接受本制度的考核。
员工的表现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或者其行为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带来收益,除在当期考评得分上予以反映外,还可以通过奖励的形式予以表彰,以起到宣传、鼓励的推动作用。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及时通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下属的行为应予处罚,而其直接管理者没有处罚的,管理者承担责任过失,可以根据公司负责人的要求下达责任过失单。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依法管理,执法必严;
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第三章 奖惩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奖惩工作的提出。
人力资源经理负责审批员工500元以下的奖惩决定。
分管/主管负责人负责公司奖/罚工作的落实、决定复核与复议。
公司负责人负责公司全体员工记过与记功(含)以上、奖罚单次金额超过500元或涉及晋/降级(薪、职)的决定的审批。
第四章 奖励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
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
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荣誉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优秀员工、合理建议奖、创造性劳动奖、拾金不昧奖、最佳门派、优秀侠客、行侠仗义奖最佳绿叶团队奖、江湖新秀奖、个人突破奖、幸运奖、项目突破奖、最佳管理奖、伯乐奖等称号。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每月各部门选出上月表现最佳者或业绩完成NO.1者;
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全年考勤记录无缺勤者;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的一定效果者;
对客户服务热情,服务品质高,被客户表扬的,本月有好评的,创造出优异成绩者;
主动帮助老弱幼残等弱势群体,助人为乐的;
具有节约意识,为公司节约成本支出的;
主动利用业余时间帮助他人的;
拾金不昧(金额较大者适用专项奖励);
在销售和健康服务中因顾客原因遭到辱骂,坚持服务标准的,维护公司利益的;
能够及时协助或有效解决突发事件者;
能主动加班加点完成紧急重要任务的。
其他对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
实际工作表现超过上级安排任务的;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
在公司的重大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有效地防止公司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通报表扬。
发现职责以外的问题,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一次。
(一)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不含)以下者;
(三)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四)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开源节流(节约物料或节省开支),有突出贡献者;
(六)维护企业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七)创建特殊功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全年能超额10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增收节支50万元(含)以上者;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九条(一)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劣迹者。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建议给予晋级、晋薪或晋职奖励。
表现优异,绩效考核结果符合本部门晋升条件者;
在本工作岗位做出某项突出成绩者;
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其他符合晋级(薪、职)条件者。
专项奖
专项嘉奖 ----授予“优秀员工称号”。
年度内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授予“优秀员工”的称号。评选由各部门提出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专项嘉奖 ----“合理化建议奖”。
参与评奖的合理化建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性:
(一)对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管理环节存在问题提出的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措施;
(二)对公司发展策略、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设性意见;
(三)有益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其它意见或建议。
创造性劳动奖。
参与评奖的创造性劳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性:
(一) 创造性:创造性劳动应是在突破现有的管理模式、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基础上提出的新思路、新观念或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既可以是独创的,也可以是引进外部成熟的经验、作法或者是对公司原有经验的总结提炼;
(二)主动性:创造性劳动应是由员工积极主动开展的工作;
(三)有效性:创造性劳动应当经过实践证明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品牌效应或者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拾金不昧奖
公司对拾到价值较大的财物(现金数额5000元以上或价值5000元以上)并交给公司处理的员工授予拾金不昧奖。
江湖新秀奖(专项)
(一)规则:为市场部门提供或介绍客户推介公司产品
(二)标准:试用期期间,根据实际金额按比例给予提成(由市场部制定)。
个人突破奖(专项)
(一) 规则:为市场部门提供或介绍客户推介公司产品
(二) 标准:
1、转正后
2、根据实际金额按比例给予提出或奖金(由市场部制定)。
伯乐奖
(一) 人事部门会定期地将公司的招聘信息通知大家。凡是根据相关岗位,进行匹配的推荐,简历通过,人事部门通知前来面试,则有精美的小礼品赠品
(二) 如果推荐人员得到录用,将获得价值5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
(三) 凡是录用并通过试用,转正通过后为公司的急需或不可或缺人才的,将获得价值100元的精美礼品一份。
(四) 每推荐一次,将给予一定的积分,积分最高者,将获得年终会议的大奖。
(五) 人才推荐也会纳入到评定的范筹
其他专项奖
按公司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年度奖项
最佳门派(营销团队、大客户中心、市场团队)
(一) 规则:财务部提供数据
(二) 标准:根据公司制定年度销售目标,完成率第一的团队
优秀侠客(1人)
(一) 规则:
部门提名,再全员匿名投票。
(二) 标准:
1、入职两个月以上已转正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发生
3、品质端正、无不良习惯
4、有优秀事迹资料或获公司负责人提名表扬
行侠仗义奖(好人好事)(1人)
(一) 规则:
1、根据表扬记录,由员工受表扬次数和贡献度决定
2、如无法评判则交由公司负责人判定
(二) 标准: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品质端正,无不良习惯
3、乐于助人,如主动帮助新人等。
最佳绿叶团队奖(人事、健康服务、综管、财务、市场中一个团队)
规则:根据工作积极性、态度、工作创新、部门合作、沟通性进行投票;
标准:由除本部门外的各部门负责人参与投票,满意度第一者。
最佳幸运奖(1人)
(一) 规则:由公司负责人抽取,抽中者得奖。
(二) 奖励:年假回家汽车票或火车票(年假回公司后报销)
项目突破奖(团队)
(一) 规则:公司负责人判定
(二) 标准:超额完成公司制订的销售目标(营销部、市场部、大客户中心)或比上年度工作有创新性项目或在原项目基础上有重大突破,且项目对公司有明显推动作用
最佳管理奖(2人)
(一) 规则:由公司负责人决定,部门经理中选一人,
(二) 标准:
1、任劳任怨,工作负责
2、执行力强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具备较强的领导力,带领团队超额完任务或工作有重大突破
奖励程序如下:
(一)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负责人提名。
(二) 公司负责人批准。
备注:
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奖励现金、升职、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员工晋级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
公司对第二十条(七)款中合理化建议提议者,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即按合理化建议应用后实现利润或节支费用的一定比例提成奖金。具体办法由公司负责人另行规定。
第五章 惩戒
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检查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员工可以对公司内部的各种行为进行举报,企管部负责调查核实;
处罚的决定在开具的“惩戒通知单”中注明。
员工对惩戒处罚有异议,可以向公司负责人申诉。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
(二)行政处分分为即时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辞退、开除等。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即时处罚:对轻度违反公司规定的。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一) 三次(含)无故未参加公司通知的正式会议的;
或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或活动安排。
(二) 外出不告知直接领导被纠正三次(含)以上的;
(四)在工作时间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公司形象及服务质量的行为;
(六)上级有指示或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七)在工作场所抽烟,影响秩序者;
(八) 工作时间外出就餐者(特殊情况酌情考虑);
(九)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十)两次口头警告给予通报批评;
(十一)未经允许,擅自带外人进入诊疗区域、贵宾会客室等参观者;
(十二)工作时间睡觉;
(十三)用餐时间超过一小时者。
(十四)下班后所辖区域办公设备(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向其发送《警告通知书》,给予警告处分:
(一)一个月内经常(累计三次及其以上)无故迟到、早退、消极怠工、不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
(一)员工旷工1天(含)以内的;
(二)伪造、涂改考勤记录的;
(三)不服从公司正常分配和调动的;
(四)擅自留宿在公司的;
(五)违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六)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七)破坏环境卫生;
(八)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九)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十)考核作弊;
(十一)服务态度投诉一次;
(十二)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区域;
(十三)上班期间聊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在微信等聊天工具上);
(十四)公司对外公众账号的个性签名使用消极、挑衅的语言;
(十五)在工作时间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六)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十七)初次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十八)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十九)私自挪动消防设施者。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向其发送《过失通知书》,给予记过处分:
(一)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工作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三)对客户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投诉者;
(四)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
(五)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
(六)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模糊事项时,推三阻四,不执行上级指示,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
(七)聚岗、串岗、擅自脱岗,造成不良后果;
(八)同事之间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响;
(九)与同事发生言语上的冲突,出现谩骂、脏话者;
(十)见危不助;
(十一)明知侵害公司、同事利益的事项不报;
(十二)私自接受客户赠送的物品;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不调查实情,放纵或乱指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二)知情不报,有意缓报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轻视客户需求或对客户言而无信;
(四)未按公司规定方式或渠道反馈问题,采取对外账号或邮件等方式,将问题人为扩大化,影响团队氛围或攻击他人合理,情节严重的;
(五)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六)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七)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八)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九)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十)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建议给予降职、降薪处分:
(一)管理不善者。
(二)多次重复违反公司工作规程,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一年内记过2次者。
(四)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领导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五)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情节较严重者。
(六)在工作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七)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八)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除名:分为劝退、解聘、辞退。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议给予劝退:
1、在试用期内明显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公司无须提前即可通知员工办理正常离职手续;
2、公司正式员工(含实习、聘用协议)绩效考评多次(年度内4次)或连续2次末位,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辞退,并视情节追究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1、以权谋私、营私舞弊、索贿、受贿、欺诈,或利用职权间接获利的行为;
2、私设小金库,指使下属做假帐的行为;
3、未经公司批准在外兼职;
4、纵容打击报复员工的行为;
5、挪用或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
6、窃取或泄露公司资料或隐私;
7、与客户或与同事打架;
8、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9、向客户或外部单位(含个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10、拾遗不上交;
11、酗酒、赌博;
12、不顾大局,遇紧急工作时临阵脱逃,推卸责任;
13、结交有黑社会背景的人员,组织或参与有损公司正常工作的不良群体;
14、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当值时间擅离岗位,造成严重后果;
15、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6、工作弄虚作假,偷工减料,造成损失;
17、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或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
18、在业务活动中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给公司带来无形资产损失的;
19、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0、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的;
21、挪用公款者;
22、伪造/虚的公章、执照等重要资料,情节严重的;
23、教唆他人或与他人共谋从事严重违规行为。或纵容、包庇员工从事严重违规行为的;
24、本人或教唆他人罢工、怠工;
25、在公司里恐吓,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26、违反保密协议的,擅自泄露公司机密;
27、对公司应得知的个人重要信息有意欺瞒,或员工向公司所作的任何陈述、声明或保证等不空实,如:个人履历,身体重大疾病等;
28、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由公司负责人对严重失职过失进行裁定);
29、违背尤迈健康商业行为及道德准则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遭受名誉或经济损失。
2)、利用公司赋予的工作职权进行关联交易,或收受商业贿赂以获取个人利益。
3)、任何员工、主管、高层或其亲属或关联公司不应接受回扣、贿赂或私下接受佣金、低于市场价格的贷款、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礼品证书和证券)或任何其他私人利益或赠与,但在商业来往中获得的一结符合商业惯例的奖励性小礼品例外。
4)、绝对禁止提供或给予任何贿赂、回扣或私人佣金。
30、购买公司产品,不走公司规定流程;
31、所有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相关收入情况,(包括与个人收入相关的福利状况等),均属于公司保密信息,不允许通过任何渠道打听或泄漏,否则将给予辞退处理;
32、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33、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34、年度内被记大过两次以上者。
第六章 奖罚标准
奖励标准:公司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视具体贡献发放一次性奖金;
同时,公司为荣获创新奖的集体或个人颁发获奖证书。
(一)奖金额度范围为:
1、即时嘉奖:
20~50礼品;
2、通报表扬:
50~100礼品;
3、记功:人民币100~500元;
4、晋级(薪、职):根据具体级别及相应薪金标准确定;
5、专项嘉奖:
6、优秀员工:人民币1000元;
7、创造性劳动奖:100~1000元;
8、优秀员工:人民币1000元;
9、合理化建议奖:100~1000元;
10、拾金不昧奖:适用于拾到价值较大的财物。
所拾财物价值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建议申请100-500元奖励金;
所拾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或价值50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并交给公司处理的,可申请500元奖励金;
11、其他专项奖:具体额度由公司负责人审批。
12、一年累计通报表扬3次者,加记功1次;
一年累计记功3次者晋升一级工资;
13、单次奖金额度超过100元或涉及晋级(薪、职)的须经公司分管/主管负责人审批,超过500元或涉及晋级(薪、职)须经公司负责人审批。
备注: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
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
上述情况均需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文字汇报主要行为。奖励行为的核实由提交的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汇总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处罚标准:公司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并视所犯事件情节的轻重,处以罚款金额如下:
1、即时处罚:每轻度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一项扣1分,每分5元;
2、通报批评:20~50元;
3、警告:50~100元;
4、记过:100-500元;
5、降级(薪、职):根据具体级别及相应薪金标准确定;
6、劝退:在试用期内劝退的正常结算;
公司正式员工(含实习、聘用协议)绩效考评多次(年度内3次)或连续2次不合格,证明仍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一般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以一个月工资作补偿后即可劝退或解聘员工(劳动合同特殊约定的除外);
7、辞退: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并视情节追究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8、备注:员工受处罚,直接上级负连带责任,给予两倍处罚,部门负责人给予三倍处罚。
公司在给予员工上述处分的同时,可依据处分给予其他处分:
1、警告:降薪三个月,降薪幅度为本人基本工资的20%;
2、记过:降薪六个月,降薪幅度为本人基本工资的20%;
3、一年累计警告3次者,加记过1次;
一年累计记过2次者,加降级(薪、职)处分;
一年累计记过3次给予除名。
管理人员年度犯有记过以上处分者,可以并处降职或撤职。
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公司的任何员工,需填制报告。对市场销售部门的惩戒核查由公司负责人进行。
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决定由公司负责人作出,对记大过(含)以上的惩戒,批准人均为公司负责人。
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需出具罚单,上报财务部门计入当月工资核算。
第七章 员工年度奖惩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嘉奖与警告抵消。
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消记过1次或警告3次。
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消大过1次或记过3次
第八章 附则
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针对岗位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本制度由 公司制订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施行,可随时修订。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奖惩制度明细
一、目的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体员工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人事部门权力:
1.所有员工奖励及惩罚事项的审查。
2.所有奖励与处罚的备案、人事记录,并负责汇总报财务部。
3.本规定的修订与解释。
四、惩罚措施
1.为了更好的上班氛围,全体员工应注重自身的仪容仪表,上班穿戴公司定制的正规工作制服,佩戴工作工号牌;
一次未穿工作制服罚款五十元(该月累计三次扣除全勤);
一次未佩戴工号牌罚款二十元,遗失赔偿五十元;
2.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间是北京时间上午9点整—下午5点30整,工作日里一次未打卡罚款二十元(上下班均未打卡按旷工处理);
迟到5—15分钟处警告一次(一个月累计三次扣除全勤);
迟到15分钟以上罚款五十元(累计三次以上并扣除该月全勤);
病事假当日无工资,旷工一天抵三天工资,旷工三次自动辞退,病假最迟早9:00前请假(病假需具备三甲级医院的三证);
事假提前一天;
年假婚假探亲假提前一周,否则以旷工计;
迟到、请假由各部门主管核实确认签字;
公司员工离职需提前15天到人事部填写离职单,没有离职单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当月无工资;
3.对公司操作不得外传任何信息;
不得作出损害公司利益;
不得与客户之间直接进行交易往来,如发现无需证实,立即开除,并处相应罚款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上班时间除工作需要不得玩手机、QQ、视频软件,发现一次罚款五十元;
5.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如大声喧哗一次罚款五十元;
6.上班时间不得在公共场所抽烟,一次罚款五十元;
7.入职期间向公司提供影响其招聘、升迁、调薪的虚假个人教育经历、专业;
即刻辞退;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罚款五百元。
五、奖励措施
1.伯乐奖
对公司需求岗位进行人才推荐的非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录用为部门经理及高级技术人员奖励三百元;
录用为其他职级的急需人才奖励一百元;
2.举报奖
公司任何一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董事长匿名举报,凡属查核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董事长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3.优秀员工奖
公司每季度针对上一季度没有任何请假、迟到、旷工、罚单的员工通过各部门主管经理确认后加以综合上一季度工作评核颁发优秀员工奖;
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参加公司年末的年度优秀员工评比,由各部门负责人选出交与董事长核定,给予嘉奖并获得相应奖金;
4.年假
公司满一年及以上员工从入职后第13个月起可享受公司带薪年假五天;
半年内修完(逾期不补);
6.金点子奖
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视情况奖励100—500元;
六、奖励执行和申诉
1.奖励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核实,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备案,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和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