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县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开鲁县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开鲁县农牧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根据自治区、市农牧业行政执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1年我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力度,重点抓好系列执法活动、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工作,力争理顺农资市场秩序,为我县农牧业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原则,开展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推动全县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以净化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为目的,以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为中心,以查处典型案例为突破口,以加强日常监管为手段,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减少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工作目标
规范整顿全县农资市场,达到农资经营户组建经营档案率达到85%以上,全年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突出抓好重点市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的查处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和生产、流通、使用三个关口,对规模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坚持长期监管,对各乡镇小经营门市进行拦网式检查,力争在本年度彻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产经营单位,使各类违法案件年度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监管重点
(一)重点产品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以及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等假劣农药,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及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兽药: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兽药、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疫苗、使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
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切实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种子市场、种子经营门市要重点普遍检查,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档案,记录好日常检查工作情况,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要根据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继续加大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清缴力度,加强农资使用环节指导培训。对不具备农资经营资格的物流企业等变相经营农资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依法取缔。继续抓好毒鼠强防范和清缴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防止毒鼠强危害反弹。
(二)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进一步完善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科学合理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覆盖率,把群众反映强烈、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和产品纳入重点监测范围,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及时对违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进行立案,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要追溯制假售假源头,并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
(三)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要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要加强对投诉和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今年要把种子打假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
劣种子、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
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推介发布主推品种,推广先进农业适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配套服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和手段,通过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会、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案例,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识假辨假维权能力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责任
局属食品安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健全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完善反应迅速、协作有力、运转高效的指挥系统。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包庇制假售假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查处。
(二)强化综合执法
今年要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农牧业综合执法在农资打假方面的作用,推进农牧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执法条件。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水
平,规范执法行为。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案件查处督办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快农牧业执法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三)强化联动协作
局属食品安全各有关单位要在局党委、局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协作,完善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部门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优势,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完善案件通报、协查、督办和大案要案联合查处等制度,利用典型交流、内部通报、经验介绍等方式,促进农资打假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反面典型,对工作出色的要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批评,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考核
加强对农资打假和监管职责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种子打假的情况要专项统计,专项报告。要坚决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对农资市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监管不力、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在查办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表扬。
六、重点工作安排
1、1-5月份,开展以种子、肥料、种衣剂、除草剂为主的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2、5-7月份,开展以农药、兽药、卫生杀虫剂、畜产品为主的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3、7-10月份,开展以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的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4、11-12月份,对经营人员进行年度培训及年度工作总结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