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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盘龙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8-29 14:02:25 影响了:
人不能孤独地生活,他需要社会。若不团结,任何力量都是弱小的。以下是职场范文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推动新时代盘龙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工作总结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各民族人民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道路上,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携手奋进。
 
  2020年以来,昆明市盘龙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团结一心,真抓实干,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中取得了实效。盘龙区2家单位、5名个人被分别授予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雄达茶文化城等9家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主要做法如下:
 
  一、坚持高位统筹,强化组织保障。
 
  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和殷切希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盘办发〔2020〕7号),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方向。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长任副组长,区属43家单位为成员的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协调督促。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监督创建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把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党建统战目标责任书,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结合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基层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区—街道—社区(村委会)—庭院—楼道”五级民族工作机制,形成了区委政府统一领导、统战民宗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是强化经费保障。区级财政安排创建工作专项经费50余万元,并整合省、市民族宗教专项资金足额保障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二、坚持氛围营造,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方式,进行广泛的民族团结政策宣传,深度发动社区常态化宣传,使“三个离不开”“五个维护”“五个认同”深入人心。
 
  一是打造宣传矩阵。开通“盘龙统战”“盘龙民族一家亲”等微信公众号,充分运用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市中心桃源广场、金星民族广场和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了136块专栏组成的民族团结知识长廊,常态化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
 
  二是开展主题宣传。“融荣与共·同心同行”昆明市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桃源社区启动,金星、金沙、状元楼、小坝等10余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村)相继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开启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新篇章。
 
  三是开展教学实践。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到云南铁路博物馆、禄劝红军长征基地、昆明市博物馆等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团结教育10余次。
 
  四是培树示范典型。把示范单位作为创建工作的试验田,着力培树一批先进典型,营造“学有标杆,赶有榜样”的良好氛围,创建了2个全国,9个省级,14个市、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发挥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三、坚持文化交融,强化共建共享。
 
  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秉持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理念,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是创新社区民族工作模式。依托“数字盘龙”,搭建包括少数民族服务联系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创业促就业服务平台、纠纷调处和法律援助平台、民族社团培育平台在内的“五位一体”服务平台,创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数据化、信息化、网格化服务管理,让各民族群众获得优质高效服务。积极创建嵌入式居住社区,打造桃源社区“多民族和谐相处的市内桃源”,金星社区“民族团结百家宴”,小坝社区“邻里情·一家人”等一批特色示范点。
 
  二是推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在金星、金沙社区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试点工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培训、法律咨询、社会救助等服务,真正让少数民族群众留得下,融得进,能致富。截至2020年12月,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10万余份,办理工伤医疗保险   9万余人次,帮助解决就业、就学7.5万余人。
 
  三是推进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依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建成了少数民族袖珍博物馆、民族科普之苑、民族文化空间、民族团结示范街等一系列少数民族文化阵地;在民族村寨建成了水源地苗族博物馆、乌龙彝族文化展示厅等一批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点和民族文化广场。大力实施民族文化“双百”工程。打造“斗牛节”“花山节”等多个民族文化品牌。李四冲苗族芦笙舞、玖雍文化传播公司等被列入全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
 
  四、坚持载体创新,强化全面推动。
 

  始终注重发挥社区、学校、企业等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展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探索打造创建示范带、示范圈,示范创建联盟,推动创建工作全面转型升级、提质扩面。
 
  一是实施十大工程。全面开展民族经济跨越式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民族团结保障,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典型示范带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十项重点工程,健全产业发展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齐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二是全面推进创建“十进”工作。巩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阵地、主渠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基层政法单位、进学校、进医院、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旅游景区、进街道、进军营“十进”活动。打造了金星社区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三是探索打造创建示范带和创建联盟。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荣与共实践中心在盘龙区小坝社区落成,充分发挥昆明人才荟萃、资源集中、消费力强、辐射力强的优势,汇聚了各州市优质扶贫产品,提供线上线下展销平台,身体力行帮助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同胞同步奔小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家人 好日子”的创建理念。坚持党建引领,结合北京路党建文化长廊,依托龙江、金星、小坝、颐华路、桃源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打造北京路民族团结长廊。建立民族团结结对帮扶机制,探索打造金康园小学、新迎二小、重工中学、三转弯小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联盟,持续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
 
  五、坚持法治引领,强化依法治理。
 
  推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与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度融合,用法治精神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用法治方式推进创建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执行民族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实施细则》《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执法活动,推动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出台《盘龙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达到100%,充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同步监管机制和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处置机制,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梳理完善执法程序,强化“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规范民族宗教领域执法行为和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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