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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2023年工作总结优质7篇

发布时间:2022-12-22 17:01:12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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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2023年工作总结优质7篇

法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1

我是1x年从xx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到xx区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的。到任后,我很快适应了角色转变。近两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亲切关怀下,在院党组一班人的真诚帮助下,在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下,我时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我是2019年从xx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到xx区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的。到任后,我很快适应了角色转变。近两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亲切关怀下,在院党组一班人的真诚帮助下,在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下,我时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认真履行院党组的分工职责,我分管的刑事审判和审判监督工作在四个刑事审判庭和审判监督庭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有了长足的进展。同时,我还积极完成院党组交办和班子成员委托的其它事项。为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知识就是力量,学习是进步的台阶,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完善自我,才能适应时代发展需求。

一方面,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信念时刻保护与党中央高度一致。特别是参加区委党校在职干部理论培训期间,上课能认真听讲,领会授课内容并做好笔记,做到了一课不少,一堂不漏,从没旷课或迟到早退。党校的学习使我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领导工作的能力。

另一方面,增强法学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强化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条理性。这也是我多年来坚持不懈养成的良好习惯,我从不抹牌赌博,很少闲聊,争取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业务学习中去。只要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我总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力求掌握其立法本意和法条内容,通过平时的学习和积累,不断更新知识,丰富自我,提高了我胜任本职工作的本领。另外,我能在学习中做到常看、常思、常问、常做,以发挥最佳的学习效果。到任后,我发现由于人员超编等历史原因,我院干警年龄结构老化、文化底子较弱,但审判工作实际经验丰富,在实践工作中我十分注重虚定稿版心向他们学习,向他们请教。在听取案件汇报时,我经常提出有争议性的问题与他们共同探讨,相互辩法析理,取长补短,以保证正确地适用法律,谋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

二、埋头苦干,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

区法院人少案多的状况与我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单纯性有着很大的反差。来区法院之后,如何完成好院党组分配给我的工作,是我经常思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态度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并想以实际行动感化、带动全院干警争做工作中的老黄牛。为此,我坚定不移地用戒骄戒躁、平等相处、果断干练、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即自已份内的工作主动干好,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做好,协助的其他工作配合好,党组成员委托的工作用心办好。因为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我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遇有工作繁忙时,我经常利用中午晚上时间,有时甚至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自调入区法院后,我从未休过一次年休假期。庆幸的是,在刑事审判庭和审监庭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显著。2019年至今,全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已审结审判各类罪犯1000余人,严惩了各类刑事犯罪。其中审理了为首的强j、强迫卖淫团伙案件和以等为首的盗掘古墓葬团伙案件,对多名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十七年、十二年及以下不等的徒刑。今年5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施,为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醉酒驾驶行为,我们还审理了危险驾驶案件90对醉酒驾驶者起到了警示作用,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的软环境。

(二)量刑规范工作稳步推进。我院是全省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为完成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在试点期间,我积极向上级汇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并争取各部门配合支持。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我亲自参加并执笔拟定了《xx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行意见》、《xx人民法院量刑程序试行意见》、《xx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后又四易其稿,为试点工定稿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组织审判人员、书记员有关量刑规范化培训学习中,我不厌其烦,详细向他们解读量刑规范《试行意见》的操作要领。2019年10量刑规范化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10月日,市中级法院组织全市刑事法官和全市基层法院审委会委员培训学习《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会议期间,应市中院的安排我院以量刑规范的新模式对敲诈勒索一案开庭示范,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自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我院审理各类刑事案件387占受理案件92%,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上诉率和改判发回率较以前有了大幅度的下降。

刑事审判格局有了三大改变:

一是最大限度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提高了刑事审判工作效率,进一步树立了法院的司法权威,较好地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预期效果。改变了过去估堆量刑,经常会出现的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通过加减乘除的量刑统一标准,量刑过程公开、透明,更加规范、科学。

二是通过量刑答辩程序,让当事人明白法院对被告人刑事处罚如何量化,使被告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

三是通过从轻情节的量化,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赔偿更积极,受害人满意效果显著提高。

(三)注重刑调法律社会效果。我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中,涉及附带民事赔偿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占有较大比重。我在处理这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从不把民事诉讼部分当作附带,始终把民事诉讼摆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急受害人之所急,想受害人之所想,时刻把他们的冷暖挂在心上,对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只要是合理合法的,我们总是竭尽全力去挽救和弥补。在审理这些案件中,我总是要求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反复多次地调解,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有时,只要双方当事人有丝毫的调解意向,我就会不厌其烦地亲自进行调解,使95%以上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都能在刑事判决宣判以前得到调解并将赔偿款兑现。近三年来,我院在刑事附带民事方面共为被害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受到了受害人及其亲定稿版属的高度评价。例:在处理交通肇事案和被告人因索债非法拘禁章致其跳楼身亡二案中,我与办案人员召集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数十次的调解,最终使二起案件得以妥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狠抓审监促进维稳和谐。审判监督工作是一项既繁琐而又久抓不易见成效的工作,号称法院最头疼的老大难工作。日常面对的是对抗情绪激烈的申诉当事人,这些当事人不仅经历了一审、二审,有的甚至多次到省会、北京上访、闹访。我们所接触的申诉当事人既有心灵和肉体受到伤害的被害人,也有人人喊打的犯罪分子,有时还有这些当事人的亲属临场助阵。在接待这些当事人时,我对被害人和罪犯一视同仁,以情感人,特别是在对待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时,注重尊重他们的人格,把他们当亲人对待,时时为他们着想,处处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接待这些当事人的过程中,我忍受来自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甚至对我个人不理解的委曲,把自已当成当事人的出气筒,强忍少数当事人的指责、谩骂、中伤,有时甚至是暴力威胁。几年来我在接待处理了汪索赔案等涉诉缠访的几十起案件当事人,没有一起因我们的处置失当而引发矛盾激化,通过我们鲜为人知的辛勤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三、遵章守纪,时刻保持清廉品德。

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法院审判大权,法院工作接触的社会矛盾最为集中,法官处于解决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上。这个职业注定了我们稍有不慎就会受到社会公众与舆论关注的质疑,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影响着我院整体形象。为此,到任以来,我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在廉洁方面,自觉抵制,切实做到了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枉法之事不。在勤政方面,兢兢业业干好每件事实,不追求干大事,但求干实事。在工作中我能做到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乐于奉献,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姿态。在个人品德方面,我处事公道正派,待人诚挚友善,团结同志,尊重领导和老同志,工作时间之外不赌博,不汹酒、不参加不健康活动。

四、扬长避短,再创新年度工作新辉煌。

近几年来,承蒙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全院干警的大力支持,我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亦有一定的提高,但这些并未给我带来的丝毫的成就感和轻松感,心情反而愈觉沉重,感觉工作还不尽人意,工作中大多是忙于应付,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缺乏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距一名共产党的标准和组织上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与党组其他成员相比,我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勤奋学习;注重积累经验;注重锻炼能力;注重工作方法。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再鼓干劲,再加措施,扬长避短,为审判工作再作新贡献,再创新辉煌。

法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度,我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履行民事审判职能,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为促进所辖区域经济发展,维护铁路安全生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我庭共审结民事案件15件,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6件,不当得利纠纷1件,铁路运输财产损害责任纠纷1件,铁路修建合同纠纷1件,租赁合同纠纷1件。上述案件调解5件,判决6件,裁定撤诉4件,调撤率为60%,结案率100%。

二、工作特色与亮点

(一)充分履行职能,确保司法为民

我庭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司法职责,竭诚服务发展大局。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文明司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案件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今年我院接收了一起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发回重审的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事发时间距今已十年,原告向某系精神病人,与其父亲多次到我庭走访,情绪激动,承办人刘庆伟对向某耐心劝说,并逐句讲解法律适用。原告听从劝说后,没有过激言行。刘庆伟得知向某和其父亲回家没有路费,他从自己腰包掏钱给向某作为路费回家。该案审结后上诉至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办案实效

今年我庭收案较去年有所减少,但我庭并不放松要求,而是力争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优案。年初庭内就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规定案件审理、宣判直至卷宗的归档都规定了期限,明确法官、书记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确定承办法官为案件质量效率的第一责任人,形成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实效。同时,实行案件办理通报制度,每个月书记员将受案情况均予以台账登记,并及时反馈给承办人,督促提高审限意识。我庭注重调解与审判相结合,今年办理的4件衡阳工务段起诉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庭前庭后调解,最终为衡阳工务段挽回了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三)狠抓队伍建设,打造优质团队

组织干警参加院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学习 “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参加“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之江新语”学习活动,撰写心得体会,并将所学应用至工作实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约束干警业外活动,维护法官形象,全庭干警今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为提高干警办案能力,我庭建立了典型案例集体讨论、集中学习业务知识、相互旁听庭审、裁判文书评比等相关制度。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新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进行知识、观念更新。注重调查研究,今年我庭撰写了5篇信息报道,其中1篇被省高院转发。

根据院党组工作安排,万飞同志先后到省高院行政庭、衡阳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助勤学习。曾双喜同志先后到省高院民庭、雁峰区法院行政庭助勤学习,并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初任法官培训。刘庆伟同志和张宜科同志也多次参加广铁中院、高院组织的民事审判培训班。我庭干警的法学理论水平与司法技巧、技能都有了显著提高。

三、庭室先进事迹

万飞同志在省高院助勤3个月,办理了行政案件6件,在衡阳中院助勤2个月,办理了行政案件3件,深受两院领导和同事的好评。刘庆伟同志承办了多件新型疑难案件,他写的裁判文书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多次受到主管院长表扬与当事人代理律师的赞赏。张宜科同志除办理多件民事案件外,还兼管我院车改工作,经常加班加点。曾双喜同志除做好民庭内勤与书记员工作外,兼任综治办公室内勤,做好综治材料撰写等工作,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执行局做好代理书记员的工作。

20xx年,我庭较好地履行了司法职能,保护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及铁路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铁路安全运输生产提供了良好环境。20xx年,我庭将继续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提高司法技能和水平,使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法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3

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以开展“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争当科学发展领头羊”主题教育活动为平台,以开展“审判绩效巩固优化年、矛盾化解增效深化年、作风效能提质强化年、司法能力强基提升年”等活动为抓手,努力抓好审判质效、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坚持不断开拓创新,全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有条不紊、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乐居吴江”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新收各类案件6131件,加上年结转808件,共6939件,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审结5637件,结收案比为91.9%,收结案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6%和3.2%。

1、刑事审判工作:新收刑事案件883件,上年旧存32件,共计915件,审结847件1202人,结收案比为95.9%。审结案件中,盗窃案件220件,占26%;抢劫案件73件,占8.6%;案件23件,占2.7%;故意伤害案件54件,占6.4%;交通肇事案件60件,占7.1%;危险驾驶罪案件121件,占14.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73件,占8.6%;赌博案件29件,占3.4%;贩卖、运输毒品案件13件,占1.5%;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8件,占2.1%;其他类案件163件,占19.3%。在审结的847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532件,占62.8%。审结生效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68人。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1件,其中调解21件,撤诉8件,调撤率为93.5%。

2、民事审判工作:新收民商事案件3945件,上年结转689件,共4634件,审结3562件,结收案比为90.3%。其中民事案件新收3124件,结2868件,商事案件收821件,结694件。新收的3945件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件470件,占11.9%;合同类案件2252件,占57.1%;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类案件1223件,占31%。在审结的3562件案件中,判决694件,调解2058件,撤诉748件。

3、执行工作:新收执行案件1268件,上年结转86件,共需执行1354件,执结1204件,执结率88.9%,结收案比为95%,执结标的总额1.58亿元。

4、行政审判工作: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2件(无上年结转案件),已审结21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68件。

5、告申工作和审判监督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7件,办理公示催告39件,审理管辖异议案件115件。受理申诉、复查案件1件,受理刑事再审案件3件、民事再审案件9件。

6、其他工作进展顺利。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行装科、司法鉴定科、法警大队、研究室等部门均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职责,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工作

(一)严格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审判绩效

一是落实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依法裁判,刑事案件做到准确定性、规范量刑;民商事案件做到明晰请求权基础,厘清法律关系性质,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行政案件做到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执行案件做到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针对疑难案件,合理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遵循正当性原理,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协调,被动与能动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矛盾化解增效深化年活动为切入点,正确理解和适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充分发挥调解结案的优势,但同时又规范调解,避免“以劝压调”、“以拖压调”、“以判压调”、“以诱促调”现象的发生。__年,民事案件调解率为59.96%,同比上升11.32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以“审判绩效巩固优化年”活动为平台,认真组织开展针对庭审和法律文书的“两评查”活动,努力优化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注重审判质量管理,开展以“一册一书二汇总”为主的“强基工程”和以“自评互评加展评”为主的“固本工程”,从抓好案件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入手,通过汇编办案常见差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等方法,提高办案的规范化水平,避免差错,减少瑕疵。强化均衡结案,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预判和研析,出台规范公告送达和缩短司法鉴定周期的有关规定,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有针对性地制订应对措施,确保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行。提升庭长审判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总结推广审判管理“电子台帐”的工作经验。完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步提升。上半年,我院的审判质效保持良好运行态势,在苏州12个基层法院中继续位列第一。因审判管理工作出色,今年3月,被省高院确定为苏州地区审判管理工作基层联系点,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刘坤专程来院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抓管理、精审判、优质效”的工作思路,鼓励争当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示范点。

三是探索审判实务,推进司法改革进程。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过程中,我院各部门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推进工作新发展。以争创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对如何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特别着重完善对未成年罪犯权益的司法保护,制定出台《涉少案件专项司法救助办法》。5月22日,最高院少年法庭指导办蒋明主任一行来院调研,对我院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工作有思路、有创新、新成效,做到了认识到位、理解到位、实践到位。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定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等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及各项工作措施,对裁判文书上网等能够量化的指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所有审判法庭都实现了“同步显示、同步录音、同步录像”的“三同步”。4月26日,我院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司法鉴定环节摸索改革先机,制定出台《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现场勘察(验)实施办法(试行)》,提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公信力,实现了防止案件承办过程中出现漏项等差错,防止当事人故意隐瞒、拖延或提供虚假资料,防止场外交易,促使当事人和解、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的“三防二促”效果。

(二)始终牢记政治使命,依法服务发展大??

一是服务滨湖新城建设。自从市委20__年提出滨湖新城建设构想以来,积极探索依法服务滨湖新城建设的有效途径。多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制定《吴江法院服务滨湖新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与吴江市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共促企业发展”合作共建协议》,设立服务 “滨湖新城”工作站等,努力保障滨湖新城建设的健康发展。5月25日,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我院顺利执结首起司法“强拆”案件,为滨湖新城建设的顺利推进排除了障碍,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分别得到徐明书记、梁一波市长、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

二是主动服务小微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全力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开展“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活动。今年以来,针对吴江辖区内小微企业众多,且遭遇前所未有的融资困难的情况,主动将服务重点放在小微企业上。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五大原因并提出对策。针对涉诉小微企业,制定涉及小微企业纠纷解决的绿色通道、综合协调、诉前调解、保全应急和财产处置等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尽力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针对吴江外向型经济发达、中小型外贸企业众多、受欧债危机影响严重、涉外纠纷多发的新情况,加大了与中小型外贸企业的联系力度,通过走访、座谈、接受咨询等方式具体了解他们在海外市场所遇到的问题,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分别从贸易方式、海外销售、货物运输保险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和对策建议,指导企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有效增强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和信心。

三是努力服务创新经济。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的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发挥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积极争取知识产权审判资格。4月17日,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成立,标志着吴江法院审判管辖权体系更趋完善,且有利于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也将为吴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更为全面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是扎实推进纠纷化解。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三解三促”、领导干部大接访等活动,创新“1+4”责任分解、递进式立体化解、双轨防控压降、二元奖惩考评等四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做好党的召开前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已全部化解中央政法委交办的4件案件,对纳入集中化解的22件案件,已化解19件,息访率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同时,申诉回诉率、重信重访量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信访质效得到较大提升。

(三)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创新举措,深入推进“和谐共建”。“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是苏州法院能动司法的创新品牌,我院在和谐共建活动中不断打造吴江特色,如首创与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建立“阳光家园”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和调解技能随岗培训基地等,多次得到市领导的批.liu_示肯定。今年年初,“和谐共建”活动被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我院以此为契机,不断将“和谐共建”活动引向深入。3月份,震泽法庭发挥“和谐共建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在原分别与派出所、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基础上,携手震泽派出所、震泽司法所建立“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公安调解”三者的有机结合,有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中心设立以来,已成功调处多起纠纷。6月份,我院创新服务企业模式,牵手市工商联共建“和谐商会”,确立商事矛盾纠纷的协调对接、联系沟通、风险预警、业务研讨、司法指导等六项工作机制。开发区法庭与开发区政法口的7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法韵和正”为主题的全面共建活动。

二是发挥优势,建立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中心。4月份,我院在各人民法庭建立了“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身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第一线的优势,将人民法庭对社会矛盾的化解主动扩展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和提前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预警中心将通过多种渠道,对在排查、审理、调研中发现的大量基层矛盾纠纷进行归纳,转化为准确的反馈信息,并采用紧急信息及时通报和一般信息月通报、季分析、年报告相结合的方法,提醒相关部门及早做好预防化解工作。这一做法得到了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目前,我院正在完善诉讼服务的“五点五员”工程,即在全市九个镇区和部分社区、村居、企业设立诉讼服务点(站)、巡回审判点、固定接访点、法官联系点和巡回宣传点,结合巡回审判、领导干部大接访、“党员干部进万家”等活动,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把法院的各项工作延伸到基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执行联络员和审判监督员身处基层、熟悉情况的优势,健全纠纷化解网络,壮大纠纷化解力量,协助审判人员共同做好维稳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四方联动机制。5月30日,我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和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吴江分会共同建立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四方联动机制,构建交通事故和谐处置平台,并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确立了“相互信任、多方参与、密切配合、方便群众、调解优先”的共建原则,旨在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诉讼调解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发生。我院还在四个法庭所在地的交巡警中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调解工作站,进一步强化法院与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损害案件处理常态化的业务联系和沟通,该举措得到了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

法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4

20xx年,我院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透过全院干警团结拼搏、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我县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带给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921件,审结869件,结案率为94.35%;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4件,已执结107件,执结率为79.85%。

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带给有力的司法保障。

年初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以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带给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依法严打不动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我院用心投入到"严打"整治斗争中,稳、准、狠地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5件,审结183件,结案率为98.92%。共判处被告人236名,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名,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9名。召开了三次公判大会,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为确保我县长治久安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一批抢劫、xxxx、盗窃、贩卖毒品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严惩了一些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农村经济发展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为我县"严打"整治斗争取得胜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同时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采取庭前、庭中、庭后"三步"走的调解方式,共受理附带民事案件41件,其中调解结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0件,调解率73.2%,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4万余元。三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人,其中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情形单处罚金或者宣告缓刑,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为挽救失足青少年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了用心的贡献。四是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下大气力做好自诉案件的调解工作,全力防止矛盾激化,杜绝纠纷升级,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还用心落实措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加"平安永顺"、"和谐永顺"建立活动;开展"打黑除恶"、"一打三整"等专项打击和治安整治斗争,在省高院综治考评中我院名列全州法院第二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全面开展民商事、行政审判,定纷止争,化解矛盾,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15件,审结665件,结案率为93%,其中调解(含撤诉)结案率为58.34%。一是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及人身损害赔偿等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民事案件,止争息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如在州民二中"6.6"凶杀案突发性事件中,县里抽调我院民一庭两名干警进入专案组,就民事赔偿部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辩法释理,经过两天一夜的艰辛努力,使该事件顺利解决,受到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好评。二是着重抓好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全县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共受理破产案件12件,审结9件,为破产企业依法清收债权4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三是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用心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四是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林地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透过宣传法律、政策,深入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平息了超多的纠纷。全年共审结各类林业案件15件,其中依法调处各类涉及林地的民事纠纷案件8件。

我院从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1件,审结21件,结案率为100%。在各类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重点围绕土地资源行政管理、土地征用等与经济发展相关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依法办案,用心促成"官"与"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为我县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三)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和"申诉信访难"。一年来,我院以"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规范执行行为"为执行工作思路,以执行旧存积案为重点,以"清积"专项行动为契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更新执行理念,改善执行方式,较好地完成了执行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34件,执结107件,执结率为79.85%,执结标的达414.7533万元。一是针对"执行难"依然是困扰我院审判工作的突出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方法和措施,制定了贯彻执行最高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工作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清理旧存积案专项行动;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执行队伍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透过为执行局调入两名法警、配备执行车辆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执行力量,加大了执行力度,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更新执行理念,改善执行方法,以全新的执行理念,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采取切实有效地执行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二是透过优化组合,实现分权分流,构成了团结协作、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执行工作新格局,院机关庭室办理的案件全部由执行局归口执行,法庭继续实行自审自执,法庭的疑难案件按程序移交执行局执行,执行局执行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时法庭予以配合;在执行局内部,由执行局长负总责,分设两个执行组,另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立案、财务和报表;这种局面的构成,保障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案件及时、高效的执行。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用心争取全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一年来,我院共编发清积专项活动信息材料5期、各类宣传稿件12篇,其中中央和省、州新闻媒体采用9篇,同时,我们还召开执行兑现大会,扩大了影响。我院清积进度一向处于全州八县市的前列,得到了省高院和州中院的充分肯定,被州委政法委、州中院推荐为全省执行清积工作先进群众。

我们用心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涉诉上访,全年共处理来信626件次,接待来访376人次。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院领导对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四定一包"职责制,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用心探索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尽力预防和减少涉诉上访。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用心疏导,对各类来信,做到专人办理、分工协作、层层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同时,把信访维稳职责纳入到岗位目标管理范畴中进行考评和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信访维稳工作的规范运行,5起多年悬而未决的老大难上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越级上访得到了有效遏制。

法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5

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次)。其中上级交办件,群众来信件,来访批xx人(次);重复来信件,重复来访批xx人(次);署名举报件。

一、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二、主要做法

1、建立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为了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良好秩序、维护地方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优势,建立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访工作。建立“首问”责任制,对每一位群众的来信来访,都要给予合理的答复。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都充分认识到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信访工作。 2、加大对新《信访条例》的宣传力度和贯彻落实。为了向广大群众宣传信访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县共印发《信访条例》单行本1000本、《信访条例》宣传资料5000份;分别在《报》和有线电视上把**县信访局通信地址、电子邮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址、查询信访事项处理及结果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在部分乡镇张贴大幅标语,设点接受群众咨询。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及时组织举办村(居委会)、股所队站室负责同志培训班。让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广大信访工作人员全面理解《信访条例》,提高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的能力和水平。

2、强化领导责任,落实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属于哪一级的问题,就监督哪一级解决;属于哪个部门解决的,就督促哪个部门解决,而不把矛盾上交,及时把各乡镇、各部门办理信访案件的情况,纳入年终信访目标考核。对转办案件,随时跟踪,限期要求相关部门报送处理结果,按时完成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使群众的的来信来访,基本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建立排查机制,及时调处突出问题。在信访工作中,建立经常排查机制,对“五个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根据问题涉及的部门,交由县委联席会议确定的相应工作小组处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及部分重访案件,积极协调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切实把一些久拖未决的信访案件做到妥善处理。

4、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做到直查快办。一是对紧急信访案件在快查上下功夫。在查处这类紧急信访案件时,坚持一个“快”字,力争在一周内解决,有效防止了越级上访和大规模上访和激化矛盾。二是对“热点”信访案件在敢查上下功夫。“热点”信访案件一般是群众关注的“焦点”。这类案件的查处,不仅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而且能体现信访办案的严肃性。对此类信访案件,采取主动查、不犹豫的措施,狠抓案件结案率。三是对疑难信访案件在深查上下功夫。查处疑难信访案件,坚持对问题敏锐洞查、见微知著、深查到底。既有敢打硬仗的决心和信心,又有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既坚持深入查清问题,又坚持深层次地解决问题。四是对打击报复信访案件在查处与保护结合上下功夫。查处打击报复的信访案件,坚持做到惩处报复者与保护举报者相结合。做到查处不怕阻力大,保护不怕难度大。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有的老问题还没有妥善解决好,又出现一些新问题,新旧问题交织,解决难度加大。二是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发挥不够,越级上访现象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信访量增量突出。三是有些县直部门和单位,对信访工作的重视不够,有推诿和拖延的现象,存在有办案不力,拖延案件的现象。

四、对策及建议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

第一,要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契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继续推进中央、省地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联席会议《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事的工作意见》,认真执行地委、行署对预防和处置群体事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贯彻我县预防和处置群体事实施办法,努力做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事工作。

第二,狠抓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和核查工作。继续抓好“突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的专项治理工作,努力消化各种矛盾,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对应该解决的问题,要依法予以妥善解决,不留尾巴;对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要作出明确结论,并切实做好重点人员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出现反弹。

第三,切实做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事工作。坚持以“问题发现得早、基层化解得了、当地控制得住、结果处置得好”为目标,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机制和制度。

第四,强化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二是推行“四项”便民措施。即信访首问责任制、信访双向承诺制、信访回访制和村级信访接待,着力解决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办敷衍了事、跟踪教育不够、农村群众上访难的问题。三是继续加强“文明信访接待室“的创建活动。

法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6

一、坚持贯彻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__年上半年,刑二庭共受理刑事案件42件,78人。审结38件,71人。其中,维持原判19件,46人,维持率50%;发回重审11件,13人,发回重审率28.95%;改判6件,10人,改判率15.79%;准予撤回上诉2件,2人,准予撤回上诉率5.26%。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杀人、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等有组织犯罪和多发性犯罪。把盗窃、抢夺、抢劫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校园、商场等公共场所的抢夺、抢劫案件的审判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加大对这些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地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净化了我市的社会环境,维护了我市的社会稳定。

二、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活动,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按照省高院严厉打击经济领域内的犯罪活动,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继续重点打击涉及食品、药品、农资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以及金融诈骗、职务侵占、偷税等犯罪。一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惩处商业贿赂犯罪,遏止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为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5月初,我们又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保证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稳步有序进行。此外,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渎职犯罪呈上升势头的实际情况,我们加大了打击力度。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大刑事审判领域人权的保护力度

坚持司法为民,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有机结合。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超期羁押就是侵犯人权”的意识,杜绝了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的发生。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对依法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案件,一律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得以充分行使。加大二审开庭审理力度,对于依法应当开庭审理之外的案件,尽力做到开庭审理,使上诉人的质证权、辩护权、上诉权得到切实维护。加大对一审判决的监督力度,对于上诉、抗诉案件,依法严格审查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和审判程序,充分发挥二审程序的作用,切实做到有错必纠,确保案件的实体和程序公正。

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工作中,积极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同时,我们又结合实际,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办精品案、开精品庭、出精品文书”、庭审观摩和裁判文书评比等一系列旨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业务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出台了《刑事审判庭审细则》、《未成年人庭审规则》等庭审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活动;审判人员能够以对人民、对法律、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从严、从细、从实地办理案件;精研法理的学风形成,驾驭庭审的能力、分析、认定证据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审判方式得到较好落实,审判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够做到叙事清楚、说理充分,进一步提高了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和透明度。

五、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

调解可以使当事人间原本发生的冲突不在发展、加剧,继而进入和缓、稳定的状态。走调解之路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创新思路,不断改进完善调解方法,充分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使一大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我们坚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是把握时机。在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三个阶段不停地捕捉调解结束附带民事诉讼的最佳时机,争取调解结案。

二是法理情结合。在调解中,要耐心地释明法律,讲清情理,将法、理、情寓于思想中,促进当事人自愿调解。

三是比对调解。对一些法律知识匮乏、法制意识不强的当事人,通过讲解已调解成功的同一类型案件,让当事人进行比对,权衡利弊,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四是借助外力。在法官耐心释法、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协助调解,或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并有利于促成调解的个人协助调解,通过外力促成调解。

20__年上半年,我市基层法院受理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60%以上;刑二庭在一审法院调解的基础上,成功调解附带民事上诉案件2件。

六、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依法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__年上半年,我市两级法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的实际情况,加大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审理力度。工作中,在保证少年审判法官任职稳定性的同时,不断加强对少年审判法官的培训和教育,完善了审判组织,提高了法官素质。坚持“庭前三见面”,做到庭前审判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有关负责人的见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案发后的思想状况和诱发发罪的原因,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引导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认罪和悔罪教育,切实使被告人明白自己犯了什么罪、应受何种刑事处罚、犯罪的原因以及应吸取的教训,使他们树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易于矫正、可塑性强的特点,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 尽可能使用缓刑,切实体现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国家政策,实现挽救的目的。坚持“庭后三落实”,定期回访未成年被告人判后的思想动态、改造情况,切实掌握未成年人的改造情况;就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确保未成年人得到有效改造;对复工复学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及时帮助,使他们有工可做,有学可上。在搞好审判业务的同时,我们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依托,采取深入学校、农村、社区上法制课、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刑事审判工作

随着形势的发展,刑事审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越来越多,特别是基层法院,处在刑事审判的前沿,接触问题较多、案件情况也较为复杂。针对刑事审判的实际情况,我们本着“ 加强调查研究,促进审判工作”的思路,将调研工作纳入了业务目标考核的范围,出台了相应的考评办法,成立了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刑事审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在新的形势下贯彻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具体方法。以“加强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专题,开展了两次专题调研活动。今年3月份,我们又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原则为调研课题,先后在全市法院开展了两次专题调研活动。同时,我们又以我院分期召开的“司法审判十一五规划法官论坛”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刑事案件的质量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__年以来,我们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投入了很大精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通过正在开展的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我们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法官重实体轻程序 ,办案观念陈旧,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我们的审判工作;

二是个别法官对自己的学习要求不严,不注意学习新知识,不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三是有的法官对裁判文书的制作重视不够,裁判文书水平不高;

四是有的法官大局意识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存在就案办案的现象。

对以上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把这些问题作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重点继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法院2023年工作总结篇7

_年上半年,在院党组和分管院长的正确领导下,在本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庭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和“创业服务年”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改革审判管理和抓好队伍建设。在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社会矛盾化解为目标,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_年截止6月30日,我庭新收案件39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3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数量增加了5件,增幅为14.7%。诉讼标的金额4.31亿元,去年同期(5.62亿)相比有小幅度下降,与_年相比,下降大幅度较大,减幅达57.7%。连同去年旧存案件11件,上半年我庭共办理一、二审案件50件,已审结34件,结案率为68%。未结案件中部分是近期新收案件,部分在公告送达和司法鉴定期间,部分案件在做双方调解工作。在已结的33件二审案件中,维持原判的16件,改判的8件,发回重审的2件。二审案件维持率为48.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近12个百分点。二审案件改判率为24.2%,与去年同期改判率下降了10个百分点。调解、撤诉案件共7件,占21.2%,与去年基本持平,相比_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受理的案件类型来看,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内部纠纷和传统借款担保纠纷仍为我庭主要案件类型,分别受理了12件和18件。从上诉案件原审法院分布情况看,南昌中院上诉10件,上饶中院上诉8件,景德镇、赣州、宜春、抚州、九江中院分别上诉3件,新余、萍乡中院各2件。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我庭始终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坚持公正、高效、和谐司法理念,通过处理好商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审慎处理涉国有企业纠纷。随着我省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推进,涉国有企业主要案件类型由企业改制纠纷,包括因改制行为效力产生的纠纷和改制后因对外债务的承担而引起的纠纷,转变为不良金融债权的借贷纠纷和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涉国有企业的不良金融债权借贷案件数量虽呈下降趋势,但各方利益冲突加剧,利益平衡难度加大,特别是在债权转让程序被认定合法的情况下,各方利益更是难以协调。我庭始终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大局为重,在强调对不良金融债权转让相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的同时加大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多种措施的力度,从源头上化解纠纷,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资产环境。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我庭通过对不服破产裁定申诉案件的审查和对具体案件的协调加强对下级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强调在案件审理中要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变现资产,积极预防破产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企业的安定和社会稳定。二是从维护稳定角度出发审理好各类公司诉讼纠纷案件。公司诉讼纠纷案件主要表现为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纠纷、中小股东诉讼、公司解散诉讼等,这类纠纷处理不好很容易影响公司的稳定和生存发展,进而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市场秩序的稳定。在处理公司内部纠纷时我庭坚持公司意思自治,司法谨慎干预的审判理念,对中小股东提起的知情权、盈余分配等诉讼,我们既注重协调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注意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之间的利益平衡。如我庭审理的秦玉林与九江星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盈余分配权纠纷中,小股东秦玉林因不满公司不分配利润,在与其他股东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诉讼主张分配公司利润。由于公司股东会未形成利润分配决议,直接判决分配利润可能会造成司法过度干预公司自治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如果判决驳回诉请又不利于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合议庭通过提出其他救济途径的调解方案反复做股东之间调解工作,庭领导也多次参与协调,最终以其他股东收购该小股东股份形式调解结案,既保护了中小股东权益、维护了公司的稳定和正常经营,也有效的回避了司法介入与公司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三是以平等保护为前提,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审理违约责任纠纷。在审理各种类型合同违约纠纷中,我庭严格适用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指导意见的规定,以促进交易、规范市场秩序为指导理念,在涉及合同撤销、变更或解除的诉讼中审慎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对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依据公平原则,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在主张违约损失赔偿的诉讼中,我们依法分配举证责任,严格依据违约事实和违约责任,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认定违约金数额。

二、能动司法,服务大局,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紧跟省委决策部署,助推全省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按照本院年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庭作为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在征求本院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发挥司法的能动性,依法为全省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宗旨、内容、任务分工、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我庭走访了七个系统的相关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有关推进七个系统国企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时摸清了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七个系统国有企业对法院新的司法需求,明确了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方向和思路。在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推进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后,我庭及时起草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下发了本院《关于为七个系统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院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加强沟通协作,融入大局,共同推进全省经济发展。我庭紧紧围绕全省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在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同时,更加注重立足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更加注重与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保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动全省经济跨越发展。我庭一如既往的就国企改革问题加强与省国资委的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继续配合支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小额担保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小额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保险市场规则建设的引导作用,加强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促进我省保险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在我庭推动下,我院于今年2月与省保监局签订了加强合作交流机制的《备忘录》,明确了三方建立联系人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研讨交流、联合开展调研、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建立案件办理协助机制等事宜。为积极落实《备忘录》要求,6月底、7月初我庭与省保监局共同组织先后召开了二级法院与当地各保险公司联合座谈会,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保险人的说明义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行使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法院与保险行业如何共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进行了广泛交流。三是发挥商事审判庭特点,支持和推动企业创业投资。商事审判工作与经济形势、经济建设的发展息息相关,商事审判更多的是解决企业、公司法人经济纠纷。我庭一方面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创业服务年”活动,充分运用商事审判把握的经济形式和规律,通过依法平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战略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另一方面,我庭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法律问题,发现的纠纷多发点,深入企业,走访座谈,帮助企业把握经营规律,指导企业依法回避经济纠纷,切实担负起为企业创业、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和有效司法服务的职能作用。

三、注重实效,围绕审判实践开展调研工作

年初我庭针对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问题确定了以下几个调研任务:(1)保险合同纠纷中关于保险人是否告知义务的认定和交通事故责任险中在盗窃、醉酒驾驶和无证驾驶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对人身伤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出台保险纠纷审理相关指导意见;(2)为配合省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针对法院受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剧增,我庭要求在去年组织开展的破产案件审理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深入调研,出台案件审理的具体指导意见,统一全省法院审判思路;(3)针对银行卡被盗取存款而引发的金融机构与储户之间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我们组织开展了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出台审理相关案件的指导意见。从上半年完成的情况看,三项调研前期任务均基本完成,保险合同纠纷的调研已经完成资料收集工作;atm机银行卡存款纠纷调研报告已完成;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导意见已基本成形,将于近期下发全省法院和本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此外,上半年我庭配合最高法院完成了以下几项调研任务:(1)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调研,向最高法院反馈了相关意见和建议;(2)向最高法院报送了_年至_年五年全省法院受理和审结金融纠纷案件数量统计和审理情况;(3)向最高法院报送了_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相关情况,详细反映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相应的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措施和建议。(4)针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最高法院,为完善相关司法解释提供素材和资料。

四、加强审判管理,严抓队伍建设,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制定并完善各项审判管理制度,使民商事审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强化审判管理,我庭进一步修订了《民二庭审判管理细则》,完善了从收案到结案过程中每一个步骤的程序要求和时限要求,对每一个阶段工作严格控制时间进度,提高案件审判各环节的运转效率。其次为保证庭务工作能得到及时部署,有序开展,有效落实,我们制定了《民二庭庭长办公会规则》,明确了庭长办公会的任务和主要职责,明晰了内部任务分工和决策程序。再次为确保案件的审判质量,我庭继续坚持并完善庭务会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和庭长指导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庭务会的作用,集中全庭的智慧,为合议庭处理案件提供参考。同时通过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和列席全部案件的评议,及时指导和监督合议庭审判,强化管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一方面我庭结合院机关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了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争议、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了全庭同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庭通过选派人员参加最高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业务培训,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开阔视野,更新商事审判理念。上半年,我庭选派了1名同志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司法培训合作项目的学习;2名同志参加全国法院民事证据实务培训班;1名同志参加破产法论坛研讨;1名同志参加全国商事审判研讨会。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的意识。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深刻变化,商事审判工作的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商事法官处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容易受到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和侵蚀。我庭特别注重抓好法官队伍的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不断加大教育力度,引导全庭人员加强自我约束,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司法行为,拒绝贪婪之心、不伸贪婪之手、不做贪婪之事,固守淡泊,严格自律。

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庭还积极承担最高法院和本院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月份我庭承办了最高法院在江西召开的全国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研讨会会务工作,尽管人员有限,在庭领导的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下,在全庭同志齐心协力下,较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会务工作,保障了会议顺利召开,得到了最高法院的肯定和其他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根据院党组安排,我庭承担起为七个系统国企改革服务的对外联络和材料报送工作,及时向七个系统改革办报送了本院相关工作动态和信息。由于我庭在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中突出的表现,我庭被评为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先进集体。

回顾上半年,我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办案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抓紧,尽快转化出调研成果,为大局服务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等等。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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